书城投资理财富爸爸财商培养-涨跌停板的奥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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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证券市场的监管(3)

从ST九州公司本身的情况来看,1999年下半年起,由于公司涉嫌走私,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查,公司总部及部分下属企业资产和银行账户已被冻结,外贸业务也处于停滞状态,公司诉讼案件缠身,至2000年中期,合计已判决诉讼金额高达1.8亿元,皆为被告并且败诉,而且还都未执行。2004年4月17日,ST九州公司发布公告,称其上诉已被驳回,同时表示公司债务相当沉重,已经无力偿债或承担连带责任。4月30日,公司公布的2000年年报显示,ST九州2000年度出现巨大亏损,每股收益-3.1505元,每股净资产也已处于负数。显然,等待着这家ST公司的,只能是变为PT,而如果没有有效的重组行动,它无疑也只能退出市场。

七、ST黎明

2004年4月20日,黎明股份发布公告,披露了一条让市场感到震惊的消息:经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检查组检查,该公司1999年度报告存在严重的弄虚作假行为。公告说,在剔除虚增利润以后,黎明股份1999年每股收益将由正转负,由当时公布的0.1864元调整为-0.2038元。4月25日,黎明股份公布了2000年年度报告,每股收益-0.1812元。鉴于公司已连续两年亏损,黎明股份股票从4月26日起,实施特别处理,股票简称改为ST黎明。

黎明股份是在1998年12月进行招股、1999年1月上市的一个公司。在其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中,公司为投资者描绘了美好的发展前景。在一份由某投资顾问公司出具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中,更是给它堆砌了一大堆美好的形容词,如“旭日东升,曙光初现”、“东方神韵,大国风范”、“品质优良,题材丰富”,等等。而该公司董事长更是有着一系列的桂冠在身。总而言之,黎明股份是一个好得不能再好的股票了。但是,谁都不知道,黎明股份上市之时,已经面临着重重的困难,虽然它的产品可以远销欧美等地,但它的市场正在萎缩之中,而且产品成本不断上升,企业经营已经处于危机之中,所有的问题在2000年4月公布的1999年年度报告中都被掩盖了起来。为了粉饰经营业绩,公司虚增资产8996万元,虚增负债1956万元,虚增所有者权益7431万元,虚增主营业务收人1.527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8679万元,而其中虚增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这两项分别占该公司对外披露数字的37%和166%。尽管如此,它的这些伪造的业绩与几个月前招股时承诺的盈利预测还是差了一大截,2000年7月,它因此受到了中国证监会的通报批评。出乎人们意料的是,即使是这些与预测数差了一大截的业绩,其实还是假造出来的。从2000年下半年开始,在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抽查中,黎明股份的造假行为很快便败露了。财政部官员认为,黎明股份1999年度的经营业绩有90%以上的数字是通过人为编造假账、虚假核算虚增出来的。经过账目调整,黎明股份终于出现了上市当年即告亏损的可悲下场。

从1999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对一系列有违规、违法行为的上市公司进行了处理,有的被通报批评,有的被罚款,有的高级管理人员还被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由于许多公司的违规、违法行为大都是在《证券法》颁行之前发生的,因此对它们的处理往往还是依据以往的一些规定进行的。而黎明股份的造假行为是在《证券法》实施以后发生的,因此对它完全可以依据《证券法》进行处理。另外,按照《公司法》的要求,黎明股份其实已经丧失了股票上市资格。《公司法》对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作出的4条规定中,有一条即是“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琼民源正是因此而被处以停牌直至摘牌。

触目惊心的股市腐败

我国股票市场建立初期所表现出的高度投机性,以及所带来的暴利,吸引了众多层面的人员参与其中,也吸引着一些握有特殊权力的人积极进行“权力寻租”,导致市场中不断出现以权谋私的丑恶行径。股票市场在20世纪90年代一直是腐败案件频发的“高危”场所。随着党和政府加强了反腐力度,更多的腐败分子被揭露出来,他们都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

我国股市之所以会频繁地出现腐败行为,与其存在着先天的结构缺陷有很大的关系。在股票发行推行额度制的管理制度时,额度成了一些“权力寻租”者通往腐败的桥梁。而个别上市公司内部法人治理制度的缺位,“国企病”的泛滥,又使企业内部出现了董事长、总经理“一人独大”的情况,腐败分子也就有了天然的舞台。随着股票发行制度向核准制的变化和上市公司中法人治理机制的建立健全,原来的一些腐败手段逐渐减少施展机会。但是,只要股票市场存在一天,只要股市监管还存在着空白地带,一些腐败者总是能找到他们可以钻营的空子,在股票交易市场上“老鼠仓”的出现,已经向我们敲响了这样的警钟。

一、康赛问题

1993年,原国家经贸委副主任徐鹏航应康赛集团党委书记张建萍的要求,出面为康赛股票上市一事做工作,使康赛股份被批准为规范化股份制试点单位,具有股票优先上市资格。在张建萍的具体操办下,徐鹏航的妻子及女儿以2万元参加了康赛股份的高息集资,这一次徐为康赛挤进上市队伍出了力,张建萍自然投桃报李,将这2万元集资款转为该公司内部职工股2万股。紧接着,张建萍又告诉徐,康赛股份为徐家准备了4万股内部职工股,并由其妻女通过张完成了这4万股内部职工股的交易。而就是这两笔共6万元的股本,康赛方面也以股票分红的理由退给了徐家。在康赛股份于1996年8月上市前夕,徐妻又收受了康赛股份4.36万股内部职工股,事后,徐妻将此事告诉了徐。据中纪委调查,加上后来的分红配股,徐家共持有康赛股票12.1万股。康赛股票上市后,康赛公司根据徐鹏航的要求,以每股10元的价格将上述股票全部收购,徐家因此获得溢价款113万元。中纪委认为,徐鹏航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的影响,帮助康赛公司股票上市,支持、参与购买内部职工股并从中获利,数额巨大,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已构成严重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中央纪委建议中央撤销徐鹏航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职务,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监察部已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徐鹏航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徐鹏航的问题刚刚处理完,中纪委又于10月16日公布了对原国家纺织总会会长吴文英所犯错误的处理意见。1993年3月,康赛集团董事长童施建请吴文英为康赛股票上市帮忙,吴满口答应下来,并在随后即以中国纺织总会的名义签发文件,向中国证监会推荐了本不是中国纺织总会直属企业的康赛股票上市。吴文英签发这份文件得到了康赛方面的丰厚回报,吴文英之子从康赛那里“购买”了10万股内部职工股,在康赛股票于1996年上市以后,转手获利89万元。中纪委决定给予吴文英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并建议全国政协按程序撤销其全国政协委员、常务委员的资格。

徐鹏航、吴文英都是参加革命工作多年的部级干部,都栽倒在康赛股票身上,犯下了以权谋私的严重错误,成了股市腐败中的典型。在康赛股票身上出现腐败行为的,还远远不止徐、吴两位部级干部,先后涉案的各级干部居然有100多人。2000年1月底,新华社发自湖北的一条电讯说,湖北查处5起重大经济违纪违法案件,原黄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家杰赫然列于其中,其违法事实除了收受贿赂外,还有违反规定购买康赛股票45万股,获利人民币35万元,陈与他的妻子杜修华双双被捕。1996年8月康赛股票在上海证交所挂牌的时候,康赛公司为了邀请到当时任湖北省副省长的孟庆平(已被判刑),请省里的官员张某帮忙,代价又是1万股康赛的内部职工股,张不要股票,康赛公司索性给他送上5万元现金。

对于康赛集团董事长童施建来说,这种龌龊的交易,一直伴随着康赛股票上市的全过程。当年,童手执上市申请报告,请一位副市长签字,童按照每股1.39元的价格,给了副市长1万股,没想到这位副市长脸一板说道:“你给别人都是一块钱一股,给我怎么就涨价了”童只得在后来公司配股时多给副市长配了1万股,在分红时又送上5000股,总算把他摆平了。还有陈某、汪某、祝某这3位政府大员,都利用康赛上市的机会大捞好处,陈某获得康赛的贿赂10多万元,祝某接受了5万多股康赛的内部职工股,而那个汪某,自己也说不清从康赛那里得到了多少好处,仅仅退给专案组的现金就达200多万元。

对康赛股票案的查处一直延伸到了2004年初。2000年11月30日,武汉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决定,罢免原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张维先省九届人大代表职务。张维先曾收受康赛公司内部职工股5000股和某公司3万余元现金,他是“康赛公司腐败案”牵出的又一名正厅级干部。经查实,张维先在担任省政府副秘书长期间,接受武汉华中信息技术总公司30250元,接受康赛公司内部职工股票5000股。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建议,省委研究决定,给予张维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建议省人大依法免去其省第九届人大代表职务,撤销其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2004年1月4日,原湖北省民政厅副厅长贾虹的违纪事实又被揭露,贾在担任湖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处长期间,违反规定,购买康赛公司内部职工股票1万股,从中获利4万元,还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康赛公司所送的现金5万元。在组织调查期间,贾虹已将买卖股票获利款和收受的现金退出。省纪委决定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低一档职务工资和一级级别工资,职级降为正处级。

二、行政审批权的大漏洞

康赛的腐败是触目惊心的。而康赛公司之所以要这样做,答案也不难找到,这就是康赛并不是一个符合上市要求的企业,像红光、郑百文、大庆联谊等一系列假冒伪劣公司一样,它需要有贪婪心的官员帮忙。康赛在上市初期,曾经戴上了“绩优股”的假面具,1996年上市当年,康赛称每股收益达0.803元,中国纺织总会等部门公布该年针织行业销售收入、利税总额、出口创汇、人均利税四项指标前50名排行榜时,康赛集团利税总额、人均利税两项指标同时列第二名,可谓风光一时。1997、1998年,康赛集团每股收益分别达0.55元和0.31元。康赛集团被誉为“中国T恤之花”、“纺织行业的明星”。

但是,纸做的花再漂亮,终有一天要露出真相,2000年4月29日,康赛集团曝出丑闻,败退。

在康赛集团内外发生的这一系列腐败大案,已经被舆论称为“康赛现象”。人们在为“康赛现象”感到震惊、为有那么多的领导干部被康赛这么一个股票拖下水而感到惋惜的同时,也不禁为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而深思。“康赛现象”从表面上看是当事人双方“权股交换”,即代表申请上市企业一方的企业家靠“企业卖身”来换取代表国家行使企业上市行政审批权的官员手中握有的指标和额度,似乎这是当事人双方的个人品质问题。但从实质上看,却蕴含着深层的体制原因。它是新旧两种体制转轨时期特有而普遍存在的“寻租”现象,即以审批经济为特点的旧的计划体制和以追求竞争为目标的新的市场体制的既相互碰撞又相互利用的典型负面现象。“康赛现象”令我们感到不安的绝不仅仅是一些干部被腐蚀,更重要的是在我国股市上由与审批制相伴产生的腐败现象所导致的风险和隐患,到底还有多少?这是我们今天判断我国股市投资风险必须考虑的问题。

三、上市公司中的“硕鼠”

上市公司作为一种较为先进的现代企业制度,与我国长期奉行的国有企业制度的一个明显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上市公司的经营者是在为股东工作,而国有企业的经营者是在为国家工作。但是,某些国有企业经营者所谓的为国家工作,在许多情况下却造成了企业资产所有者的虚位,企业经营者与企业资产所有者之间的界线模糊不清,导致“国企病”成了久治不愈的一个顽症。一些素质低下、意志薄弱、私心膨胀的国有企业经营者甚至因此而利用手中掌管的权力侵吞国有资产中饱私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