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五五普法(中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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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随意拨打声讯台危害多

十四岁少年小东,因长期被迫拨打某声讯台电话,竟被该声讯台话务小姐所说的赤裸裸的色情内容吓得精神失常。该声讯台的法定代表人最终被通缉;受害人小东休学在家,每周定期接受精神病医生的心理治疗。

原告小东及其母亲提出了索赔80万元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小东患有心理性反应,属于“精神疾患”,是信息台传播的黄色信息而造成的,故信息台必须承担责任。同时,因为小东已经年满14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应有相应的辨别能力,多次拨打黄色信息电话也有过错,其监护人同时也有疏于监护之责,所以也应承担次要责任。因此,法院最终支持原告7万余元的损失赔偿。原告方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在这起案件中,法院对电话费、医药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作出了认定,对小东因受害而辍学导致的误学损失费也作出了认定,判决被告赔偿2000元。

目前我国的声讯台服务业务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对声讯台业务的管理暂时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部分声讯台从业人员为了多拿奖金,不顾职业道德,向拨打电话的客户传播色情内容,尤其是对拨打电话的未成年人大肆地、不加掩饰地宣扬色情淫秽内容,以诱惑他们能够继续拨打电话。使得未成年人在拨打电话时不仅使家庭负担了巨大的话费开支,更严重地摧残了未成年人尚未发育成熟的身心健康,给未成年人本人、家庭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未成年人、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发现有声讯台传播色情内容的,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政府主管部门检举;家庭、学校和社会也应对未成年人加强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防范能力;没有必要接受声讯服务的家庭可以向电信部门申请取消电话的声讯服务功能,以断绝声讯台对未成年人的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五十七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交流苑

声讯台本是以电话为媒介,为人们提供生活信息或心理咨询的服务性机构。但是,一些声讯台为了赚取暴利,利用“色情聊天”等方式挑逗话友,特别是那些正处于青春期的中学生,引诱他们长时间多次拨打电话,从而赚取巨额电话费。姜先生即是一例,他家里刚上七年级的儿子拨打声讯电话听歌、聊天,结果一个月信息费竟高达4000多元。此外,声讯台不良信息给青少年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据报道,一位原本品学兼优的17岁高中生,由于迷上“激情”声讯台而不能自拔,遭到其母的打骂后,竟然喝下了半瓶农药,自杀未遂造成精神错乱。

思考题

1.阅读完材料后,请你结合身边的事例,谈谈黄色声讯台的危害。

2.经营“黄色声讯台”违反了我国的哪些法律?我国法律对这类行为是如何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