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世界教育艺术大观·百年教育人物传记第30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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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教育思想(4)

在开展职业指导的实践中,黄炎培很注重培养和训练学生的职业道德。他把“敬业乐群”作为中华职业学校的校训;用象征双手万能的符号作为中华职业教育社的校徽、社徽及社属工厂产品的商标;校内教室、礼堂高悬着“劳工神圣”的匾额。后来,中华职业教育社又根据黄炎培的意见,制定和完善了职业道德教育标准,把“敬业乐群”具体化。可见,黄炎培的职业指导不仅在于介绍职业,而且在指导的过程中逐渐引导求职者发展健全的职业自我概念,并以此作为自身的目标。求职者有了健全的职业自我概念,就会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适宜的职业,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也就是说,在职业中体现出主动性和理智性,而非依赖性和盲目性,这是求职者职业成熟的标志,也是其事业获得成功的保障。

培养服务精神

黄炎培非常重视学生平时的服务态度及服务精神的形成,重视培养学生甘心为社会服务的优良品质。他认为,职业道德训练最重要的即是培养学生的服务态度及服务精神。他多次强调:“职业教育训练,第一要义即‘为群服务’”。“人生必须服务,求学非以自娱”,“应以其所学能应用社会,造福人类为贵”。他甚至认为,服务社会的种种事业乃是“吾人应认为神圣高尚的天职”。为此,他还提出三条“最要原则”,即“养成耐劳习惯,减低欲望,适应社会”。

要培养学生的服务态度和精神,必须改变学生的观念。黄炎培所处的时代,教育界乃至整个社会仍然弥漫着浓烈的封建旧教育观念的腐朽气息。职业教育因受重农轻商的陋习制约而难以大面积普及。学生“非以职业为贱,即以职业为苦”,在这种社会氛围里进行职业教育,学生极易轻视一切实际的作业训练,“随你学什么工艺,都成为贵族的工艺”,更谈不上服务他人、服务社会和国家了。为此,黄炎培积极提倡职业平等,宣传尊重劳动、劳工神圣等观念,努力为学生思想的转变创造条件和氛围。例如中华职业学校成立后,入学者须写誓约书,其具体内容即为:“一、尊重劳动(学校除半日工作之外,凡校内一切洒扫、清洁、招待等事,均由全体学生轮值担任);二、遵守纪律(校中由全体学生组织自治团体,自订一切规律而自守之);三、服务社会(学生除校内服务外,兼于校外从事一切相当之服务)。”黄炎培还特意写了《学商业的青年自省七条》一文,更加明确地提出其具体要求,其中一条即是为社会服务。

仅讲服务精神是远远不够的,作为职业学校学生,服务社会还有其特殊性。黄炎培认为职业学校学生服务社会和他人最好的方式便是精通业务,掌握一技之长。因此,他十分重视学生平时的职业训练。在国难当头之时,他更是如此。1933年,在中华职业学校成立15周年纪念会上,他号召学生们:“人人须勉为一个复兴国家的新公民、人格好、体格好、人人有一种专长,为社会国家效用。”

黄炎培还将服务精神和爱国主义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使其思想言论及职业教育实践充满了鲜明的时代特色和爱国主义感情。他十分欣赏“爱国不废求学,求学不忘爱国”这句话,认为这“真是至理名言,宜切记、宜实行”。由此他要求职业学校学生“爱国勿忘服务,服务勿忘爱国”。这是黄炎培职业道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二者的有机结合成为黄炎培职业道德教育的一个显著特征。

人格教育思想

黄炎培十分重视职业学校学生个人人格的培养,强调“人格必须完整”。所谓“人格”,是指一个人的性格、气质和能力等个性特征的总和。黄炎培主张人格教育,具体是指教会学生怎样做人,怎样为人,使学生具备高尚的品格。

在抗战期间,他更加注重职业道德教育,充分利用其地位及声望,不失时机地宣讲职业道德。人格教育是这一期间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留告四川青年同学书》一文中,他提出“大家把人格建立起来”的口号。他认为,无论在任何环境和条件下,一个人都应该看重自己的人格价值。他常说:“做人最小限度,须让我做一世清清白白、堂堂正正的人。”他十分推崇先贤先哲“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人格精神,并据此向青年提出了四种人格修养,即高尚纯洁的人格,博爱互助的精神,侠义勇敢的气概,刻苦耐劳的习惯。他号召职业学校的学生弘扬这种人格精神,发扬“责在人先、利居众后”的风尚。这在当时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国难当头,贪生怕死者有之,卖国求荣者有之,大发国难财者有之。他对所有职业学校学生提出三点希望,其中之一是商业宗旨的问题。他说:“诸位如果不明白商业为群服务,很是危险。为什么呢,因为不明白这宗旨,许多生意他都会做了。鸦片烟可以发财,外国货也可以贩运。”黄炎培曾说过一番充满正气豪情的话:“时会所逼,天性之厚簿,品格之贞邪,才能之正诡,志节之坚脆,到此分明……第一,自私自利者不可用;第二,圆滑取巧者不合用;第三,绳趋矩步,束身自好者不够用。……名,吾所不求;功,吾所不争;将吾整个生命,完全献给我国家、民族生存工作上。”这段话体现了高尚的人格精神,充满了强烈的人格力量,实在值得那些只知追名逐利之徒汗颜。

黄炎培认为,要进行人格教育,学生是一个方面,职业教育工作者的人格精神也必不可少。职业教育工作者的人格精神是实施人格教育的重要保证。他认为,办理职业教育是十分不易的,要办好它,职业教育工作者须具备三种品质:第一,须下大决心为大多数平民谋幸福;第二,须脚踏实地,勿好高,勿好名,勿投机,勿避难就易;第三,能努力与民众合作。他说:“职业教育,即是给人们以互助行为的素养,完成他共同生活的天职。”因此,进行职业教育,必须具备最高的热忱,包涵一切,最大的度量,容纳一切,发挥合作的精神,遵循训练的方针,使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在精神和知能方面完全合于人群的需要。为此,他十分重视职业学校校长和教师的人格,并提出了很高的道德要求。他认为,教育具有特殊的感化力量,对学生的影响深远而巨大,“欲养成何等人物,一视养之者为何等人物”。学校为育人之所,其兴衰又往往系于校长。因此,他主张,选择校长,须首重其人格,“窃愿悬朴诚两字为用人标准”。

黄炎培还强调,职业学校的教师在言行举止方面必须起模范作用,为学生树立榜样。教师的言传身教,无疑是职业道德教育的最好说明。“教育者,所以养成未来之人物,恃感化以为作用者也。”教员不良,影响的不仅仅是少数。“教育之机关,有学校也;发展学校之事业者,则教师也。”因此,对教师的选择不可不慎。他要求教师必须先自己讲求敬业、乐业,那种“心目中不离乎教科书、课程表”的教师没有资格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因为职业教育与个人生计及社会产业、经济有着直接的关联,所以职业教育极易出现功利化倾向。实施职业教育的工作者应时刻对此有所警觉,否则职业学校就会变成“学店”或“工厂”。黄炎培对当时的一些现象进行了尖锐的批评:“今之学校,直工厂而已矣。师与生无直接之责任。教师受学校之聘约而至,学生应学校招考而来,精神既不一贯,安有感情,安有信仰?”这就是说,职业教育工作者尤其是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教师需有一点人格精神,否则,职业道德教育就无从谈起。黄炎培的这些论述真可谓入木三分。

爱国主义教育思想

黄炎培的爱国主义思想首先体现在教育目标的确立方面。当时,中国已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民生凋敝,他创办职业教育的目的正是为了寻求国家富强之路,以挽救民族危亡。他强调职业教育应为国家、社会服务,“惟先劳而后食”乃“人群之天职”,立志于“救吾民之憔悴”,“卜吾国族之终强”。1934年,当民族危亡迫在眉睫的时候,黄炎培把职业教育目的之一“为社会服务之预备”诠释为“为民族谋独立与繁荣”,动机和目的是“始终站在国民的立场,参与国家的新建设”,“为我们正在受难的国家默默的作些事,尽吾们国民的天职!”他以爱国为己念,力图通过职业教育提高生产力,增强国家实力,达到民族繁荣与独立。

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方面,黄炎培是一位脚踏实地的爱国主义教育家。他从不提空洞的爱国口号,而是始终着眼于职业教育的本身特点,因势利导地教导学生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