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周家后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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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和母亲说再见 (3)

他甚至会想,母亲临死前为什么特别叮嘱让他负担朱安的生活,就是因为对许广平已经失去了信任,不敢指望——事实上,她们的确已经断了联系。而母亲这么做,实际上是把许广平应该承担的责任转嫁给了他。他一个小叔子,哪有什么义务供养大嫂?这太不公平!他多半会不甘心。

如果朱安卖书的消息传开,许广平要反对,那她就不得不重新负担起朱安的生活,而他周作人自可以成功脱身,摆脱这个包袱;如果许广平仍然保持沉默而不出手,那卖书款也足以让朱安继续把日子过下去,他照样可以成功脱身,摆脱这个包袱。至于那些书,可惜是可惜,但那又不是他的财产。管他呢。

怎么样,小算盘打得精吧。

不对不对,那只是一种猜测而已。

是猜测,但可能性不是没有,否则难以解释为什么“售书事件”背后时时有周作人的影子在晃荡。

鲁迅藏书,卖或不卖(二)

到底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有知识有文化,许广平做起事来很讲究条理和规范。她一方面给朱安写信,走“人情”路线,态度非常诚恳;一方面她以鲁迅之子周海婴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聘请上海正信法律会计事务所陶爱成律师在上海《申报》上刊登许广平、周海婴联名启事,硬是把一件原本可以在家庭内部好商好量解决的事情置于庄严的法律面前。

“启事”言明鲁迅身后所留一切遗物,“应由我全体家属妥为保存”。如果进行具体的法律解释,那就是,“遗产在未分割前为公同共有物,不得单独处分,否则不能生效”,所以,“如鲁迅先生在平家属确有私擅出售遗产事实,广平等决不承认,并深恐外界不明真相,予以收买,而滋纠纷,为特委请贵律师代表登报声明”。

很清楚也很义正辞严。对欲出卖人朱安:你要知道,作为鲁迅遗产,藏书不仅仅是你的,我儿子也有份继承。既是共同财产,你一人无权处分;对欲购买人:你们要知道,无权处分而处分了,不具有法律效力,将来我们有权诉求法院裁决买卖合同无效。到那时,你们的损失自己承担。

有法律意识!用法律保护自己。

还嫌不够保险。许广平在跟上海文化界的友人们紧急洽商后,认为应该有人专门出一趟差,往北平跑一次,跟朱安见个面——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喝着小茶,吃着小点,更容易沟通而消除误会。

误会?还不是关于鲁迅全集的事。朱安不是一直认为许广平占了全集的出版权(也就是占了版税)而克扣了她的生活费嘛。去跟她解释解释。

对此事,郑振铎最热心。原本也是他最先在上海开明书店看到鲁迅藏书拟出售书目,激愤得仿佛看到自己的肉身正被挂牌出售。他四下奔走。要阻止!要阻止!然后,他、许广平等一批志同道合的同志团结了起来,风风火火地开始了一场鲁迅藏书保卫战。

他们了解到,这批书目先是托北平来薰阁书肆的书商打包出售。书目被南京汪伪政府“国府委员”兼伪江苏省长陈群看中,准备全部买下。后来,他发现日文书目里有“反动书籍”(马克思主义、红色苏联文艺),担心惹麻烦,不敢接手。书商也不愿意拆零出售。这事儿就耽搁了。传来传去,书目就传到了上海,就传到了郑振铎的眼睛里。

郑振铎自告奋勇表示愿意出这趟差,但北平认识他的人太多,抛头露面太危险。大家不同意。正好,刘哲民准备送一个朋友的太太回北平。七议八谈,决定由唐弢和刘哲民背负此次重任。

双管齐下。唐、刘二人拿着郑振铎写给来薰阁、修绠堂等书肆,以及版本学家赵万里的信,一边竭力劝阻书肆:千万别卖呀;一边请在京城旧书界很有威望的赵万里出面跟书商们打招呼。

而后,唐、刘二人在宋紫佩(之前,许广平特地给他写了信)的陪同下,敲开了西三条的大门。真正的、正式的谈判,开始了。

那时,已是傍晚。用黑丝绒包着头(南方人的习惯)的朱安和女佣正在吃晚饭。三客人一眼就瞟见饭桌上两只饭碗里盛着的是清可见底的稀粥,一盘菜碟里装着的是几块黑黑的酱萝卜。这就是朱安的一顿晚餐。她没有开着宝马申请经济适用房,没有养着德国牧羊犬伸手领低保——她没有为套出许广平的钱而说假话。她真的很穷困。

客人自报家门。我们是从上海来的。

一听“上海”二字,朱安的脸色立时像塌陷的沙地直往下沉。看得出来,她对上海,不是对整个上海城,而是对上海的某个人,具体地说,许广平,不太友好。

大概误会的确很深。在许广平,恐怕是误会;在朱安,不会那么认为。因为她没有那么多弯弯肠子,她的思维很简单,不懂外面的世界,也不管什么苦衷和无可奈何,她只知道答应了的事,就要去做,而且要做好;答应好了的,不做、不做好就不对。说得明白点儿,还是为了鲁迅全集的版权和版税。

宋紫佩先开口。他是周家老熟人,朱安对他当然更信任些,由他先开口比较合适。他不绕,开门见山。然后,唐弢又补充了几句。

朱安阴沉着脸,沉默着。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这是她亡夫鲁迅的名言。她没有在沉默中死亡,而是爆发。她冲着宋紫佩发出了一声哀怨、悲切、凄楚的呐喊:“你们总说鲁迅遗物,要保存,要保存。我也是鲁迅遗物,你们也得保存保存我呀!”

这呐喊,比鲁迅的《呐喊》更具震撼人心的力量。它真实而现实。

别以为小人物人微言轻可以被冷淡地忽略和残忍地漠视。他们手里也握有真理,心里也藏有哲理。他们跟大地贴得最紧,跟自然靠得最密,活得也最人性。朱安的那声悲号,不知能否唤醒人们心中早已淡化了的同情心。

谁更重要?是没有生命的印刷品的鲁迅藏书,还是活生生的一条人命的鲁迅老妻?如果没有售书事件,一个大活人,早已被遗忘。多少人看不见挣扎在生与死边缘的一个生命,却把一堆纸看得无比珍贵。

朱安知道那是因为人们看重鲁迅的遗物,而以她的简单思维,她不明白,她也同样是“鲁遗”,却为何不见人们重视,是他们忘了,还是不知情?所以,她要提醒,她要相问。

这下,轮到他们沉默了。他们在震惊中无话可说,不沉默又能怎么办。看着眼前这个瘦弱得眼看就要飘起来的孤寂落寞的妇人,看着她无神空洞又透出丝丝悲怆的眼睛,想象着她被灵魂摧残、精神暴力了一辈子无限失落的人生,还能说什么。让她想开点儿?太轻飘飘得没分量;让她向前看?太无关痛痒地应付敷洐。只能沉默。

总不能让空气就此凝固吧。唐弢小心翼翼地开口。从哪儿说起?就从三年前的太平洋战争说起。说到许广平被捕,鲁迅上海的家被抄,已经没爹的周海婴险些又没了妈。

“周海婴”这个名字陡然让朱安的脸色温暖了起来——她是把这孩子当成了自己的,不管他是谁生的,总是周家的子孙。

她关切地问,大先生只留下这一个孩子,他的哮喘好些了吗?答:好多了。又问,你们怎么不把孩子一起带来给我看看呢?答:兵荒马乱的,我们来一次都不容易,何况带一个孩子,一路上多不安全啊。她很用力地点头。

孩子是纽带。气氛缓和了许多,可以重新回到主题上去了。谈到卖书,自然谈到生活费,钱。她说:“每月拿人家150元,我的眼泪一直往肚里咽。”噢,原来,她并不十分情愿向周二叔伸手。名不正言不顺嘛。

唐弢附和道:“的确太少了。”她立即更正,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她解释:“大先生生前,从来没有要过老二一分钱。”噢,原来如此。她当然最清楚他们兄弟的关系。老公跟二叔早已反目为仇,那她怎么还好意思接受二叔的资助,心不安理不得啊。

话说开了。唐弢代许广平许诺,朱安和女佣的生活费仍由她负担,实在不行,由他们这些朋友帮衬。当然不白给,就像当初一手交版权一手交生活费一样,得有条件,那就是不能再有卖书之想。

朱安答应。她给内山完造的那封回信里,曾说起她和女佣两个人的生活,每月最低要1000元(联银券)。根据是《华北新报》的一则报道,说就北平的物价水平,每人每月最低生活保障是600元。两人一千,她没有多要。

一切谈妥。成交!

成交了,朱安才发现并未谈妥一切,比如付钱时间。

鲁迅藏书出售事件,就此平息。

这时,是1944年10月。

朱安收到许广平的钱款,却是在一年以后。之前,具体地说,售书事件解决后,“许女士”又从朱安的生活中消失了。没信来,更没钱来。

很好解释哎。看看那是什么年代,1944年末,1945年前大半年,抗战的最后一个年头,邮路自然不通;汇兑自然不畅,你让许广平怎么写信,怎么寄钱?有道理。可奇怪的是,朱安给唐弢写的信,唐先生怎么就能收到呢?

朱安原本跟唐弢并不熟,为什么给他写信?当初就是姓唐的你来我们家口若悬河,替人说项,替人担保,保我这个老太婆日子有指望、生活有保障。如今呢?人影不见,钱影也不见。找谁呢?只好找你啰!

她告诉唐弢,“近来感受生活威胁,已将衣饰变卖垫用。物价仍在狂涨,素手实难支持”,所以她请他“代与许女士迅筹接济,俾得维持残生”。向人伸手,不论是向家人亲人友人,或者应该之人,都会让人,特别让尚存强烈自尊的人倍感耻辱。朱安即如此。但是,她年届古稀,又无生活能力,也没有丝毫生活来源,不“摇尾乞怜”(她的原话),又能如何?

这时,她会不会感悟:人,尤其是女人,具有独立经济能力是何等重要。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那样,才能活得有尊严。

唐弢把这封信转给了许广平,还附了一封信。他很理解地把责任归于“汇兑未通”。但是,不能因为汇兑不通就活活饿死一个大活人吧,总得想想办法才是。他给许广平出主意,转托北平的友人先行垫付。

不久,朱安盼星星盼月亮地终于盼来了“大救星”。许广平同学常瑞麟的丈夫谢宽南给她送来了一万元法币。燃眉之急暂时缓解。之后,沈兼士女儿也送来一万元法币。注意!都是许广平托的。

收了人家的钱,总要说声谢谢。朱安给周海婴写了封感谢信。有意味吧。她不直接给“许妹”写信,却写给一个毛孩子。你若问她为什么?她一定自豪骄傲地告诉你,我这是给我儿子写信哩,有什么大惊小怪?

也是也是。不管怎么说,从此,鲁迅一北一南两个家,在经历了种种矛盾、误会、不满、埋怨、暗争之后,重又续上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