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周家后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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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寿则多辱”的辱 (1)

周作人喜欢把一句老话挂在嘴边:“寿则多辱”。是耶,活得久,长寿,经历得也就多;经历得多,受辱的机会就多。你若问周作人,他最大的“辱”是什么,他一定告诉你,以汉奸之罪名受审、坐牢——由一个有着高贵灵魂的清高知识分子,沦为黑牢里的阶下囚,不是辱,还能是福?

抗战一胜利,周作人第一个念头应该是,完了。为什么用“应该”这个词呢?因为是猜测。他自己,无论是在文章中,还是在日记里,都没有透露出一丁点儿他当时的真实思想。

1945年8月15日,相信很多中国人那天的日记,都会记着“胜利了”、“欢呼呀”、“激动人心”、“热泪盈眶”等等。周作人的日记是“中日均放送发表战事终了。下午1时顷往综研所访坂本与李、陈、黄诸君。雨中回家”。怎么样,很平静吧。真的平静吗?“访坂本”谈什么,“与李陈黄君”又说什么,总不会是庆祝胜利吧。“雨中回家”的他,在雨的洗淋下,又会是怎样的心情?脸上流的,除了雨水,还有没有泪水?

该来的躲不掉。12月6日,军警包围了八道湾11号。面对黑洞洞的枪口,周作人内心的绅士鬼主宰了他。他很绅士地不急不怒不躁不慌更不失措,而是冷冷地嘀咕了一句:“我是读书人,用不着这样子。”言下之意,我又不是反政府武装首领,不是黑社会头子,手无寸铁,甚至手无缚鸡之力,何必如此劳师动众如临大敌。浪费资源!

他,被带走了。家,被抄了。

朱安写信告诉周海婴(当然包括许广平):“二先生因汉奸名义已于上月六号被捕,至今尚未脱险,现设法营救还没结果。近日八道湾房子已有宪兵去住。兹抄附以前预备之议约一纸,未知对此房子将来可有应用之处,大约须俟审确定始有办法也。”

两个关键词:营救、房子。

周作人被抓走后,最心焦的当然是他的家人。这个“家人”,仅限于八道湾他的同住者,不包括上海的大嫂和弟弟。七托八请,他们打听到,他被关在炮局胡同的陆军监狱。赶紧探监去!除了去探监送衣物外,对于营救,他们无能为力,还得指望那些说得上话的人。

学生俞平伯自告奋勇,他给胡适写了一封措词激昂的文言文长信。简单概括之,就是,周老师是人才啊,大人才。国家出于爱才惜才考虑,得保他。再说了,他任伪职,不假,但他连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都谈不上,而是主观、客观都为的是他人。“他人”是谁?北大校产。因为有他在伪职上,所以北大校产得以保护。若换个真正罪大恶极的汉奸,北大还不早完蛋了。

还别说,这封信有点儿用。说它“有用”,当然不足以代替“释放证”,而是说对之后的量刑多少有些影响(不影响定罪。“罪”已铁板钉钉)。

半年后,周作人被押解去南京受审。开庭前,包括俞平伯在内的15个文化界、教育界人士联名给高等法院递交了一篇呈文,举例说明周作人任伪职期间曾遭日本文学报国会代表片冈铁兵的无情痛斥,把他当作“文学敌人”、“和平区内蠢动之反动文坛的老作家”、“积极之妨害者”。这说明什么?这不正从反面说明周作人的清白嘛。

之后,周作人的老友徐福正率领更庞大的54人团队,又联名为周作人求情,也说他“并未通谋敌国”等。回国后的胡适在法院来向他取证时,提供了一份证明函,以数据说话,证明周作人的确保护了北大校产。

一句话,营救营救再营救。

这些说情人当中,有前辅仁大学教授沈兼士、西北大学教授杨永芳。

沈兼士?都认识。“五四”时期著名的“三沈二马二周”之一三沈:沈士远、沈尹默、沈兼士三兄弟;二马:马裕藻、马隅卿兄弟;二周:周树人、周作人兄弟。抗战胜利后,沈兼士是接收大员。

其实,沈兼士在抗战中对周作人的冷漠一度深恶痛绝。“冷漠”?是的。几个学生被日本人抓了,惨遭刑讯逼供。夜半三更,刑讯室里传出的惨叫令人毛骨悚然。然而,周作人听若不闻,无动于衷得令人发指。

对“周作人案”,沈兼士很有分寸地做他认为应该做的。比如,15人联名写呈文,他参与了,但只限于“片冈铁兵事件”,并不言及其他。在法庭开庭时,周作人的辩护理由之一是曾营救过六个地下工作人员,其中有沈兼士。然而,沈兼士在向法院提供的证词中,却未予承认。

杨永芳?不熟悉?他是周作人的女儿周静子的丈夫,即女婿。一家人。

什么是一家人?不管做错什么,都信任都维护,不歧视不鄙夷,团结起来相携相守一致对外。对于周作人来说,他的家人,是好家人。

出事以后,奔走呼号最积极的是他的家人们。他们一边喊着冤枉,一边四处活动。那15人联名呈文,就是他们撮合成的。周作人被押去南京后,女婿杨永芳也一路跟去了南京。干什么?利用周作人和他自己的人脉,继续活动呗。

留在北平的儿子周丰一也没闲着。直接给高层,不,是最高层,更准确地说,给蒋介石,写信,请求赦免。理由?老一套,保护了北大校产,保护了中国文化,外带保护了一些“好”人。

蒋介石批阅后把这封信转去了司法部,意即,你们看着办。司法部又转去了高等法院,也意即,你们看着办。毕竟行政不能干预司法,一切由法院依法律裁定。不过,不干预不意味着不过问。别小看了这封信的转来转去,它由上而下,绝对可以用来“做参考”。说它对日后的量刑有一定帮助,不为过。

15人联名写呈文时,最后签名的是杨永芳。女婿嘛,身份特殊,只能垫底。正式递上呈文时,却只有14人签名,没了杨永芳。还是那句话,女婿嘛,身份特殊。每每法院审理案件,亲属证言的证明力大大降低。大概他们想,没有女婿的呈文,公信力更甚;有女婿参与,反而会削减它的分量。

隐瞒女婿身份,只以西北大学教授身份为周作人求情、作证,如何?

周作人自辩他保护过六个地下工作者,除了沈兼士,还有就是杨永芳。沈兼士不承认不要紧,反正有杨永芳承认。他绘声绘色地讲述了一个特务潜伏的故事:抗战期间,他受教育部战区教育指导委员会之命,秘密潜回北平调查伪组织下教育状况。周作人知道他的身份,却不但不揭举捡发,反而加以保护,而且还给另外几个“同志”安排工作以掩护身份。

证明写好了,怎么署名呢?杨永芳,一个曾经的地下工作者。

如果杨永芳只是一个曾经的地下工作者,那他的这份证言还是可以被法院采信的。可惜的是,他还有另一层身份,偏偏这个被他隐瞒了的身份,用不着大费周章地人肉搜索,就在“周案”第二次开庭前被两个来自西北大学的教授蔡英藩、张佩瑚揭穿了。

两个教授直接写信给庭长葛之覃,“人肉”杨永芳:

“系鄙人等同事,周逆作人之女婿,原在北平大学任教,事变后随校来西安。至三十年夏应周逆之召,去北平任伪职。后周逆下台,杨不堪敌伪之压迫(曾被敌伪扎捆毒殴),化装离平,冒充特工人员去渝报功。……当时杨曾向各方活动,始加入青年团。杨无法之下,遂又活动回西北大学任教,以迄至今。此系民三十二年夏事也。”

这么说来,杨永芳哪是什么地下工作者,分明是跟周逆同流合污的另一个“逆”,杨逆。是逆,却冒充光荣而神圣的地下工作者,简直能够得上无耻了。

开庭了,法官问周作人,有人说,杨永芳是你的女婿,是否属实?老底都被端了,哪能不承认。周作人承认,但他坚称杨女婿曾在北平做过地下工作,有教育部卷宗档案可查。同时,他反过来质疑“举报人”蔡、张两教授西北大学教授身份。言下之意,你俩老兄又不真的是西北大学的人,哪里知道杨永芳的真实历史,你们分明是看我不顺眼,要致我于死地。

蔡、张的身份,与“周案”无关。法庭只认杨永芳是不是周作人的女婿。如果是,那周作人保护的就不是什么地下工作者,而很可能只是女婿;如果不是,那另当别论。证明结果,是。这样一来,杨永芳的证言可信度就降低了。

不管怎么说,家人的努力还是有点儿成效的。周作人最后被判有期徒刑14年。上诉,减4年,有期徒刑10年。在汉奸群中,算是轻判了。

宣判后,他就服刑去了,在南京老虎桥监狱。远了点儿,周家又落魄了,路费都难筹,想探个监都很不容易。怎么办呢?就近找个人照应照应吧。大家一番商量,由周作人的儿媳,即周丰一的妻子张菼芳执笔给南京的熟人、周作人朋友龙榆生(词学大师,汪伪时期任南京博物馆馆长,战后也被捕,关押在苏州看守所)的女儿龙顺宜写了一封信,委托她去探监。

周、龙两家一样的命运,同病相怜,接到张菼芳信的龙顺宜大有义不容辞之感,立即就去了老虎桥。从此,每隔十来天,她都会和弟弟龙真财去探一次监,给周作人送点肉和糕点。每年冬天,她还为他拆洗棉衣棉被。

有个人在身边照顾就是不一样。坐在牢里的周作人一定又想起了他小时候到杭州去陪侍祖父坐牢的情景,也会忍不住感叹一句“天上浮云似白衣,斯须改变如苍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