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党务通:党委、支部建设与实务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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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党务工作队伍建设(1)

一、党务工作者的选拔任用

党务工作的职务种类较多,涉及面较宽,选拔任用的方式也不相同。一般来说,党务工作者的选拔任用有两种方式:一是委任制,即领导机关任用部属的方式;二是选任制,即用选举方式确定任用对象的方式。这两种方式无论是在选拔任用的对象上,还是在选拔任用的程序上都是不同的。但从大的方面来说,都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来办理,一般要经过如下程序。

1、明确选拔任用条件

选拔党务工作者,应根据选拔任用的具体岗位,明确选拔任用条件。选拔任用条件的确定,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干部中规定的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依据已有的有关规定,从具体工作岗位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进行。

2、民主推荐

选拔任用党务工作者,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个人向党组织推荐党务工作者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3、考察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考察党务工作者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党务工作者的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考察党务工作者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考察党务工作者应由两人以上参加,考察者应当具有较高的素质和相应的资格。

4、酝酿

党务工作者拟任人选,在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应当充分酝酿。酝酿应当根据党务工作者的具体工作岗位和拟任人选的情况,在不同领导成员中进行。拟任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人选,应当征求上级分管领导成员的意见。对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的干部,主管方应当事先征求协管方的意见,充分酝酿。征求意见一般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协管方自收到主管方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5、讨论决定

选拔任用党务工作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属于上级党组织管理的,本级党组织可以提出选拔任用建议。党组织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2/3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做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党组织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组织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6、任职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公示期一般7至15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对提拔担任党委工作部门的副职和内设机构的地(厅)、司(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前职级安排工作。党的有关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实行聘任制。另外,对需选举产生的党务工作者的选拔任用,应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的要求来办理。

党务通党委、支部建设与工作实务全书

二、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

大力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党务工作者的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素质,是关系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是保证我们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关键措施,必须切实抓好。

对党务工作者培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培训质量,注意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全面提高能力素质。通过努力,使广大党务工作者能够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以科学理论为指导,解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的本领;不断增强党的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精通本职业务,掌握各种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改善党务工作者的文化和专业结构,努力提高干部素质,培养一大批高层次、复合型的人才。

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内容,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类别干部的特点来确定,并根据情况的变化不断进行调整。总的来说,应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基本内容,结合具体对象和具体岗位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和补充。

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方式,主要是综合运用组织培训与自主选学、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境内培训与境外培训等。具体来说,依据不同的对象有很大的不同。对层次较高,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务工作者,一般多采用如下方式进行培训。

1、轮训

指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在一定时期内有针对性地组织一部分或某一类党务工作者分期分批地学习同一内容的培训活动。这类培训的时间一般在一个月以内,采用脱产或半脱产的形式。

2、脱产进修

指根据培训计划,选调一部分党务工作者到党校或培训中心,系统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现代科技知识和法律知识,学习世界历史、中国历史特别是近现代史和中共党史的培训活动。一般情况下,党务工作者在每届任期或五年内应参加不少于三个月的脱产培训。

3、专题研究

指抽调一部分党务工作者集中一段时间,把学习基本理论与解决当前政治、经济生活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或重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起来的研讨。专题研讨的时间一般在一个月左右。专题研讨的特点是既对党务工作者进行了培训,又集中大家的智慧研究分析了实际问题。

4、中心组学习

这是新时期创造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理论学习的一种形式。一般是将班子成员集中起来,针对某一方面的问题,请专家学者进行辅导讲座,在此基础上大家再提问研讨,认真搞清这方面的问题。中心组学习的特点:一是经常,每隔一定时间就组织学习;二是内容集中,每次一个专题;三是上下互动,既有老师讲,也有学生问;四是时间短,不脱产;五是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学习效果好。

5、出国(境)培训

在党和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党务工作者,还有机会被选派到国外或港、澳地区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和一些先进的实用技术、生产技能、科学的经营管理经验及其他知识。

6、在职自学

指不脱离本职工作自己进行学习。一般情况下,党务工作者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学习计划,选择学习书目,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现代化的手段会不断应用到干部培训上,如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都会对提高干部的培训效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以上培训方式是就一般情况而言,由于党务工作者工作岗位不同,层次不一,不可能采取一样的培训方式。实际培训过程中,对不同层次和不同岗位的党务工作者,采取的培训方式有所侧重。

三、让党务工作者在实践中锻炼成长

为适应党务工作者素质提高的需要,应尽可能为他们提供一个实际锻炼的机会和环境,让他们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在实践中锻炼有利于丰富干部的直接经验,提高干部解决问题的能力,克服理论脱离实际的现象,有利于弥补经历的不足,形成新的智能结构。

为了使党务工作者得到锻炼,一方面需要党务统筹考虑,有计划有目的地安排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到基层工作中去锻炼。一方面要纠正实际锻炼是对犯了错误同志惩罚的错误认识。树立实际锻炼是培养、提高干部必由之路的正确观念,造成干部自学进行锻炼的良好风气,使干部在实际锻炼中更快成长。

四、对党务工作者要实行科学管理

1、量才使用,人尽其才

在党务工作干部的使用管理上要职级同素质相称,即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知识素质、能力素质等要与其职称相称。要量才使用,学有所用,不要学非所用、用非所长,更不要大材小用或小材大用。要力争使每一个党务工作者都能从事与其相称的工作。对条件不具备的党务工作者要进行必要调整,使每个干部都能扬长避短,人尽其才。

2、动态考核,晋优汰劣

现代化建设需要成千上万的优秀党务工作者。竞争考任把住了入口,量才使用发挥了干部的能力优势。但每个党务工作者的素质并非一成不变。随着种种主客观因素的变化,其素质或不断提高,或相形见绌。因此,必须对在岗的党务工作者进行定期考核,并以此为依据晋优汰劣,以保持党务工作者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当今世界,人才的考核已从静态转向动态,从定性转向定性、定量并行。我国的干部考核,也在朝这个方向发展。静态考核和定性考核的方法存在着重历史、重档案材料,轻现实表现,重上级意图,轻群众民主意见,只有定性结论,没有定量考核,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封闭性、神秘性、手工业方式、主观随意性的弊端。我们应采取定性加定量、动态与静态相结合,以动态为主的考核方式。在定性考核的基础上,对干部的政治素质、知识素质、能力素质、工作成效做出定量的评价,从而对干部做出科学的、全面的评定,依据成绩分清功过,晋优汰劣,最大限度地调动党务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建立健全制度

党组织的领导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由各级党委管理。因此,各级党委都要在“注重实绩,鼓励竞争,民主监督,公开监督的原则”基础上,建立健全党务干部的管理制度。在健全的党务工作干部制度的情况下,优存劣汰,吸引和激发大批人才不断地涌现,使党务工作干部队伍保持蓬勃的生机。

附:案例1-4

案例1郑州市“引博从政”

为了贯彻人才兴省战略,河南省委、省政府决定,坚持用待遇留人,为河南的两院院士配备专门的工作用车,享受副省级医疗待遇;对在市、县、乡党政机关工作的全日制博士,依据德才条件,给予副处级的工作、福利待遇,对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给予正处级的工作、福利待遇。郑州市在推进人才工作中,以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为重点,建立引才“绿色通道”,积极吸纳各类人才,为建设大郑州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引进博士从政,改善领导班子结构”,是郑州吸纳高层次人才的“绿色通道”之一。

郑州市“引博从政”的最初动因,源于城市发展对人才的急需。2001年7月,中共郑州市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后,首先面对的是郑东新区的开发建设。郑东新区位于郑州市东北方向,规划面积150平方公里,规模比目前郑州市区的面积还要大。郑州市提出要进行国际招标,将其建设成为郑州的“浦东”。但在随后进行的调研中,他们发现,面对这么大的一个建设项目,郑州市城建系统缺乏高层次、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市规划局干部中学历最高的只是本科。通过进一步调研,李克书记还发现,郑州市2000多名处级以上干部中,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不到1/3,博士学历的只有3人。以这样的干部结构进行国际招标,怎能驾驭自如?2001年10月,郑州市开始实施“引博从政”。2001年11月14日,第一位博士——王鹏的引进,让郑州看到了高层次人才的优势,也坚定了他们继续引进博士的决心。

2002年春,郑州市委为“知工办”定下了“引博”任务:1年引进50名,3年引进150名,使全市所有市直委(局)、正县级事业单位以及县(市)区的领导层,至少有1名博士副职。

截至2003年11月,已经有112名博士从四面八方、国内国外来到郑州,进入市直机关和县区政府,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引博从政”如同巨石落潭一般,引起了激烈的争议。

赞同者认为:“引博从政”产生了两个效应,一是博士们工作热情高,有朝气,有活力,一心干事,琢磨事不琢磨人,给党政机关吹来一股清新的风;二是博士们知识面宽,善于学习,激发了机关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的学习热潮。因此,“引博从政”是“明智之举,有利于改善党政干部队伍知识结构,提高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

反对者的观点:有评论者认为,国内一些城市的政府部门规定,取得博士学位可直接被任命为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这可谓“学而优则仕”的现代版。

有人认为,博士一来就给个副处级是将“博士帽”与“官帽”画等号,将党政人才与高学历专业人才混为一谈,不符合我国公务员“凡录必考”的原则。

有人对此表示怀疑:这种直接将“副处级以上官位”与“博士文凭”对应的做法是不是真的“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呢?按照这一创举,以后是不是还应该有“取得硕士文凭的就可以任命为科级以上的领导职务”,“取得本科文凭的就可以任命为副科级以上的领导职务”?是不是还要算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凭”兑换“官位”的汇率,好让其他部门效仿执行呢?与其说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不如说是尊重“文凭”罢了。

有人则认为,博士有专门的研究领域,国家培养一个博士生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我国目前拥有博士学位的高级研究人才仍然紧缺,倘若我们热衷于博士从政,无疑使博士们在繁忙的政务及没完没了的官场应酬中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既难以抽出时间搞科研,也无精力不断地充电学习,从而导致国家宝贵而又稀缺的高级研究人才荒废了业务能力。因此要及时制止博士从政的风气,把好钢用在刀刃上。

而在对部分从政博士的问卷调查中,有一半博士将从政看做是“丰富人生阅历,提高个人价值和提高社会认可度”的一次机遇,目的是“为将来更好地从事专业研究积累实践经验”。多数博士“希望继续在党政机关干下去”,也有的明确表示:仅将从政作为“人生的尝试”,还将选择更理想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