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党务通:党委、支部建设与实务全书
15569600000073

第73章 党员管理工作(3)

党员的组织生活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其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思想汇报、党员鉴定、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等。党的组织生活的内容,一般是根据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以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来确定。其主要内容包括: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检查党员的学习、工作及党组织交办任务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制定工作措施;讨论和决定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以及接收党员;表彰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进行革命传统和党风党纪教育等。

(一)“三会一课”

所谓“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仍须重视和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推迟召开。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查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一般程序:

(1)会前准备工作。支部委员会确定会议的议题,并就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情况形成初步意见和方案;发出会议通知,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议程等。

(2)会议开始。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党员数半数以上方为有效)、缺席数及缺席原因;宣布会议议题。

(3)讨论。党支部提出意见和方案,大家围绕议题进行讨论,允许党员发表意见。

(4)表决。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进行表决,有应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成,决议方可通过。

(5)宣布表决结果。形成决议。

(6)总结。主持人简要总结,并对如何落实大会决议作出具体部署。

整个会议要指定专人进行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出缺席人数、中心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最后作出的决定等。记录要妥善保存并存档。

2、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是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支部委员会在党员大会休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支部委员会的内容一般有: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和指示;讨论研究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和部署;讨论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问题;讨论研究发展党员、干部选拔、党员奖惩以及自身建设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召开支部委员会的一般程序:

(1)确定议题。党支部书记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本支部的实际情况确定议题,并认真听取支部委员对议题的意见。

(2)通知。支部书记将会议的议题、时间、地点、要求等通知各支部委员。

(3)开会。讨论,各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决定,通过口头表决的形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问题;对意见严重分歧,应反复学习、研究、讨论后表决,也可下次会议再议,如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或上级党组织裁决;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的半数,到会支部委员不到半数时,可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会议记录应由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出缺席人数、列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会议议题、发言要点、会议决定等;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保管。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指由党小组全体人员参加的会议。它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有: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上级的文件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根据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部委员会候选人等党务工作事项。

开好党小组会注意抓好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召开党小组会的一般程序:

(1)会前准备。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

(2)开会。党小组长抓住中心内容做好引导发言,党员充分发表意见。

(3)会议总结。党小组长注意集中大家的意见,提出具体措施。

(4)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出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会议主要内容,记录本由党小组长保存。

(5)会后工作。党小组长将党小组会的内容向支部书记或有关支部委员进行汇报。

4、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通常是采取授课的形式进行。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一般一至两个月安排一次。

上党课的一般程序:

(1)制订规划。通常由基层党委在年初就所属党组织党课教育的内容、时间、要求等提出打算。

(2)作出计划。在每季度,基层党委或支部应根据年初规划要求,作出详细的具体安排。

(3)备课。认真备课,上课前写出讲稿和提纲;选好题目,讲课题目应是党员必须学习掌握的、大家最关心的、授课人熟悉的问题;授课内容要正确、观点要鲜明、层次要清楚、事例要典型准确,同时要注意政策,严守机密。必要时,应送有关人员征求意见。

(4)组织上课。做好会前通知、会议室的准备、上课登记考勤等工作;上课人应根据授课对象,因人施教,注意用生动的语言开好头,结好尾,增强党课的生动性;基层党委注意结合半年或年终总结,组织评教评学活动。

(5)考核验收。基层党委要在年终做好党课教育落实情况的验收工作,确保党课教育在实践中得到有效运用。

(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1、双重组织生活会

双重组织生活会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党的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常委)、党组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2、民主生活会

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指由党的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不设常委会的委员会、工作委员会、非党组织中的党组或党员领导干部召开的,以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解决领导班子成员思想作风问题为主要内容,沟通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的会议。

根据中央的规定,县级以上党委和行政领导机关中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时间一般可安排在4至8月份之间。党的基层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各地也作了规定,一般每年进行2至3次。

(三)党员登记卡活动

党员登记卡活动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情况,加强对党员进行管理的一种有效方法。

1、党员登记卡的类型及内容

登记卡一般分为两种:即党员登记卡和外出党员登记卡。党员登记卡的内容主要有:一是自然情况。包括党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本人成分、职业、职务、入党时间、住址等。主要是记录党员的自然情况,使党组织对党员队伍情况有一个清晰的了解,便于在党内统计调查中统计。二是写实记录。包括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历次重大活动中的表现、平时的思想、工作态度、现实表现、党员重新登记情况等。

2、党支部对党员登记卡的管理

党支部应设专人(组织委员)负责党员登记卡的填写和与本人沟通情况。

3、党员登记卡

登记的内容要与党员本人见面,每次记录后应有党员本人签字,切忌把登记卡当成记录党员的“黑材料”。

(四)党日活动

1、党日活动的形式

党员义务劳动日活动。党组织通过组织党员参加义务劳动,来体现党员公仆精神。

党员服务日活动。组织党员走向社会为群众服务。

党员立功日活动。党组织结合本单位(部门)中心工作或围绕某一主题,引导党员作贡献。

党员“七一”党日活动。党组织在“七一”党的生日,通过组织新党员入党宣誓或老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增强党员党性。

党员政治生日活动。党组织在党员的入党日,通过各种形式表示祝贺。

2、开展好党日活动的要求

一要求“实”。党日活动的内容要“实”,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和一定的目的性,要实实在在,才能收到一定实效。

二要求“新”。形式要新,要根据工作的实际,采取喜闻乐见、新颖活泼的形式,通过形式的创新来更好地实现同一目的。

3、党日活动应注意的问题

党日活动要掌握原则有:在进行党日活动时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原则;注重节约、防止浪费原则;以解决党员管理教育中重点问题为原则;自愿参加、说服影响的原则。

(五)“创先争优”活动

“创先争优”活动是创建“先进党支部”和争当“优秀党员”活动的简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新形势下抓好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的好办法,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战斗力,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发扬正气,激励先进,让党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好形式。

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的条件,可按照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任务和党员标准,结合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本单位的实际,以及上级党组织确定的条件,结合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评选。

评选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七一”前或年底进行。

(六)党员主题实践活动

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是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中,有目的、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结合行业特点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而开展的一系列旨在增强党员精神文明建设的各种党内活动。开展党员主题实践活动,一要选好主题,二要建立载体,三要抓好骨干,四要加强管理。

(七)党员思想汇报

党员思想汇报是党员与党组织经常保持联系、沟通,求得帮助指导的一种方式。思想汇报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按类型分,又可分为党员日常思想汇报、外出流动党员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转正思想汇报等。

党员思想汇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和打算等。

(八)党员鉴定

党员鉴定是党组织对党员或党员对自己在一定时期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廉政等方面的表现所作的书面评定。党员在调动工作、职务变动、参加较长时间的脱产学习告一段落、年终总结、评议党员时党组织都要对党员作出鉴定。

党员鉴定方式有自我鉴定和组织鉴定。自我鉴定由党员本人自己写。组织鉴定由党员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写出。主要是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以组织的名义对被鉴定党员的优缺点提出看法,客观具体地肯定其优点和成绩,恰如其分地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同时提出希望和要求。组织鉴定要同被鉴定者本人见面,允许被鉴定者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鉴定材料应当存入党员个人档案。

(九)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民主评议党员,是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加强管理、监督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扶持和发扬党内的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消除腐败现象和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的一种有效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主要是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在评议中,要表彰优秀党员,推动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民主评议党员,一年或两年要进行一次,形成制度。

(十)特殊情况下的党员组织生活

1、离休、退休、退职党员的组织生活

组织好离休、退休、退职党员的组织生活,可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凡就地安置、仍归原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原单位的党组织应将他们编入相应的支部,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有条件的,可以单独成立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居住地距原单位较远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将他们另编小组或支部,由党组织指定专人负责联系;也可以与居住地街道党委联系,平时在街道参加一定的社会活动,定期回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组织关系已转到街道或乡镇党组织的,街道或乡镇党组织应将他们编入相应的支部,并组织他们过党的组织生活。

(2)对于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不要勉强要求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党组织可指定党员负责与他们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3)易地安置的离休、退休、退职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到其接收地区,由接收地区党组织安排和组织他们过组织生活。

(4)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党员和退职干部党员,其组织关系一般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农村)党组织,由街道(或农村)党组织负责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