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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儒学修身的纲领、途径和目标

儒学经典《大学》对个体道德人格的修为之道进行了从内到外的总结,系统阐释了修己治人之道,亦即儒学思想一以贯之的内圣外王之道。具体说就是《大学》中所提出的“三纲领”说和“八条目”说,而“修身”则是“三纲八目”说的核心。

(一)修身的指导纲领

《大学》一开篇就提出了“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新)民,在止于至善。”朱熹在《四书集注·大学章句》中把这三者称为《大学》的“三纲领”。即称之为纲领,其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所谓“三纲领”,就是“明明德”“新民”“止于至善”。

所谓“明明德”,就是彰显人人本有,禀之于“天”的纯善光明的本性。朱熹解释说:“明,明之也。明德者,人之所得乎于,而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但为气禀所拘,人欲所蔽,则有时而昏;然其本体之明,则有未尝息者。故学者当因其所发而遂明之,以复其初也。”(《四书集注·大学章句》)从朱熹对“明德”的解释来看,主要有两点:一是“明德”(纯善光明的本性)是人本来所具有的,换言之,即德之体本明,唯其明也,故称德;二是明德虽人人本有,然拘于气禀,蔽于物欲,大都有而不知其有,非学无以知其明德之所在。根据孟子的理论,“万物皆备于我”,人性之中具备了一切道德的要素与可能,只要“反身而诚”,进行自我道德修养,就能成为有道德的人。

所谓“新民”,旧版本作“亲民”。“亲”字有两解:一者认为“亲”即是“新”,“亲民”即“新民”,意为教化人民,去其旧习而自新。“新者,革其旧之谓也,言既自明其明德,又当推以及人,使之亦有以去其旧染之污也。”(《四书集注·大学章句》)二者认为“亲”即是“爱”,“亲民”即是“亲亲仁民”之意。“亲,爱也。大人者,以吾心体之仁,视天下尤一家,中国尤一人。”(《王文成全书》卷二十六大学问)。如果说“明明德”所注重的是对个体主观精神状态的一种规定或启发,那么“新民”则涉及个体道德完善之后如何运用到群体的外用之道。即推己及人,使人人都能去除污染而自新(亲民,新民也),恢复自己的本性,进而由独善其身而兼善天下。如何兼善天下?其途径就是“亲民”。从这个转化来说,“亲民”之中,“新”与“爱”二者兼备。“亲”之实质在“新”,启发人民去除“蔽”“拘”,从善自新。而“新”的方法在于“爱”。这种由“爱”讲“新”,体现了中国儒学血缘文化背景下道德教育的特殊机制与精神,即由血缘之情、家族之爱出发,通过“忠恕”的推己及人的机制扩充为社会性的爱心、爱性,从而达到所谓“天下一家”,这就是儒学的“仁道”与“仁爱”。

所谓“止于至善”,“止”在这里有追求真善美的理想境界的含义;“至善”,是道德上的最高境界。“明明德”的独善其身与“亲民”的兼善天下的统一,便是追求与达到“止于至善”的境界。在这里,“止”有两方面含义:一是不断努力进取,近于目标而后止;一是达到至善境界者要固执不易,止于斯地而不迁。“止于至善”的具体内容是:“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大学·第三章》)这种境界就是所谓“安伦尽份”,在各自的伦理地位上,克尽自己的道德义务,达到人伦与人格的圆满,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成为顶天立地的“大人”。

通过对《大学》中“三纲领”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三纲领”之间存在着一种递进的逻辑关系。这一关系表明了道德主体从“明明德”出发,经过“亲(新)民”的发展,最终达到“止于至善”的理想境界。这种对主体修为实践活动的规定,直接引发出“内”“外”两种相联系的具体修为方式,即“三纲领”说之后提出的“八条目”之说。

(二)修身的途径与目标

《大学》在提出了“大学之道”即“三纲领”说之后,又指出:“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大学·第一章》)

这一段文字,行文逻辑严密、文辞精炼,使人对以“修身”为本的道德实践有了一个明确的认识:由“知止有定”到“虑而后得”,由“虑而后得”到知先后,明本末,然后才有“平天下、治国、齐家、修身、正心、诚意、致知、格物”八条目的产生(朱熹称之为“大学之条目也”)。这种以外在的治国平天下逆推至内在的格物致知,是以反证的手法说明了“修身”的重要性。也就是说,对于个体道德修为来说,应首先从格物开始,把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作为道德的内在修为,而把齐家、治国、平天下作为道德的外在修为,以“修身”为内外兼修的结合点。

1.修身途径:格物、致知和诚意、正心

《大学》提出的“修身”方式主要是指“八条目”中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实际上可以概括为两个步骤:格物、致知和诚意、正心。

《大学》认为,修身的起点是格物、致知。需要指出的是,儒学所提倡的“格物”“致知”主要是侧重于社会伦理道德方面,而不是放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所谓“格物”,按照朱熹与王阳明的解释,“物”不是指世界万物,而是指各种伦理要素和伦理关系。如果从《大学》提出的“八条目”模式来把握,“物”是指无形之心、意、知和有形之身、家、国、天下。“格”一方面是“至”,“格物”即“即物穷理”,另一方面是“正”,“格物”即正物,“正其不正,以归其正”。可见,“格物”是理清各种伦理要素,匡正各种伦理关系,以寻找、确立自己的伦理位置,故“格物”与“正名”相通。“名”即名分,孔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事不成、礼乐不兴、民无所措手足”。总之,“物”不“格”,“名”不“正”,则不能使自己在各种伦理关系中定位。

“格物”便能“致知”。这里的“知”一方面是指各种伦理的与道德的知识,“格物”的过程,即是在伦理关系中定位的过程,也是获得各种伦理与道德知识的过程。换句话说,伦理与道德的知识,不能在书本中获得,而只能在现实的伦理关系中获得;另一方面,“知”又指人们固有的道德良知。所谓“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悌,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乃是人的本性,亦即是人的良知,“格物”便能唤起人的道德良知。

在修身的第一步完成之后,《大学》又提出了“诚意”“正心”的行为步骤。关于“诚意”“正心”,《大学》作了详细的解释:“欲诚其意,先致其知。”意即先有对社会伦理的深刻认识,才能在个体内心树立真正“修己”的诚意。“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大学·第六章》)可见,“诚意”就是要意念真诚、没有虚假,就是不自欺欺人,如同厌恶污秽的臭气,如同喜好美好的颜色,这都是出于自己的本心;“诚意”就是独善其身,就是表里如一,这就必须“慎独”。“慎独”就是谨慎地对待自己一个人独处时的思想和行为,这实际上是提倡一种道德自律,把修己作为自我主观意识较强的一种修养行为,不完全依赖于外界条件的约束,也不自欺欺人地借修为的幌子而专做给别人看,沽名钓誉,这些都是个体修为中的大忌。

意诚便能心正,“正心”的根本是说不受情欲的支配和影响,使行为符合道德规范。所谓“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此谓修身在正其心”(《大学·第七章》)。在《大学》看来,恐惧、忧患等不良情绪深深影响着“心”发挥其正常的认识功能。因此,所谓“正心”就是摈弃外界干扰和不良情绪的影响,使“心”能正常发挥其辨知事物的功能,一句话,就是要理智,做到专心致志、精力集中。有学者认为,儒家讲的正心诚意与禅宗讲的明心见性其实都是相互对应的,明心,就是正心;见性,就是诚意;明心见性,就是正心诚意。只要做到正心诚意,就一定会明心见性。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修身”直接来自于道德主体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把这四项内心的道德修为做好了,“修身”的目的也就可以达到了。然而,搞好修身并不是最终目标,儒学修身的价值不仅是要独善其身,还要兼善天下。所以,修身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础,齐家、治国、平天下才是修身的最终目标。

2.修身目标:齐家、治国、平天下

《大学》认为,修、齐、治、平是个递进的顺序,修身之用应先齐家。

“齐家”的含义是肃整自己的家风。治家的根本在于治家者自身的修养,因为德行是一种推己及人的东西,人都有模仿和遵从的本能,在一家之中,家长的思想品格通常就代表并影响了一个家族的风格。对此,《大学》是这样阐述“齐家”之论的:“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之其所贱恶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惰而辟焉。故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者,天下鲜矣!”(《大学·第八章》)意即之所以说管理好家庭和家族要先修养自身,是因为人们对于自己至爱的人会有偏爱;对于自己厌恶的人会有偏恨;对于自己敬畏的人会有偏向;对于自己同情的人会有偏心;对于自己轻视的人会有偏见。很少有人能喜爱某人又看到那人的缺点,厌恶某人又看到那人的优点,这叫做“辟”,正是人性的弱点。要克服这种“辟”,对于自己所喜欢的人应知道他的坏处,对于自己所厌恶的人应知道他的好处,这种人真是天下少有的。

在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家”“国”具有同质同构的特点,“家”是“国”的缩小,“国”是“家”的放大,因此,“家”“国”的关系是极为密切的,“家”之不齐,“国”必将不治。因此,儒学认为,齐家是治国的前提,“治国”必须以“齐家”为基础,为此《大学》又说:“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大学·第九章》)之所以说治理国家必须先管理好自己的家庭和家族,是因为不能管教好家人而能管教好别人的人,是没有的,所以,有修养的人在家里就受到了治理国家方面的教育。

儒学强调“齐家”对“治国”的重要性,目的是要引发人们对“修身”“齐家”的重视,以便更好地做到政治伦理化与伦理政治化的结合和统一。那么,应该如何“齐家”呢?“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长也;慈者,所以使众也。”这是《大学》提出的“齐家”行为准则,意即一个人对父母的孝顺可以用于侍奉君主;对兄长的恭敬可以用于侍奉官长;对子女的慈爱可以用于统治民众。只有当一个人无论是作为父亲、儿子、还是兄长、弟弟都值得别人效法时,老百姓才会去效法他。孝、悌、慈作为德育教化的手段,用在“小家”之中,可以取得家庭和睦、井然有序的效果。扩而充之,用在治理国家中,可以使君王的形象更加完美、统治更易进行。这种以内制外,以德教化的做法一直是历代统治者治国的准则。

所谓治国、平天下,就是要求帝王要以德行道,行絜矩之道。《大学》说:“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其机如此。此谓一言偾事,一人定国……是故君子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未之有也。故治国在齐其家”(《大学·第九章》)。这里的“家”应该是特指帝王君主之家。因为君王始终是一国的典范,他的治家思想对小家推及大家乃至一国,都是意义重大的。而且,只有这种君王之家才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对治国兴邦才会有如此大的影响。这段话是说,一家仁爱,一国也会兴起仁爱;一家礼让,一国也会兴起礼让;一人贪婪暴戾,一国就会犯上作乱。其联系就是这样紧密,这就叫做:一句话就会坏事,一个人就能安定国家。所以,品德高尚的人总是自己先做到,然后才要求别人做到;自己先不这样做,然后才要求别人不这样做。不采取这种推己及人的恕道而想让别人按自己的意思去做,那是不可能的。所以,要治理国家必须先管理好自己的家庭和家族。

所谓“絜矩之道”,《大学》解释说:“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絜矩之道。”(《大学·第十章》)“絜矩之道”是告诫统治者,作为君王应该注重自我道德修养,注重积极调适自我心理,时刻关注民众的忧乐,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这样的国君才可以说是老百姓的父母了。同样,臣属及民众也要注意对君王的体谅之心,用正当的方式约束规范自己。如果君王及臣属、民众都能这样以儒学所要求的推己及人、将心比心的道德思维方法来约束调整自己,做到上下有序、等级有差,整个社会和国家就会取得和谐的进步和发展,“治国、平天下”的美好理想就会实现。

所谓“以德行道”,反映了儒家对“德”在政治、经济事务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的认知。《大学》说:“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大学·第十章》)。在儒学看来,德性的高低好坏是得国失国的关键所在。此处之“德”含义较为广泛,既有个人品性方面的内容,又有以民为主的政治含义,相对来讲,儒学更侧重于伦理意义上的“品德”要求。

《大学》认为,“德”和“财”的关系关乎国家的存亡,关乎民心的向背:“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大学·第十章》)“德本财末”的观点,说到底也是道德修养及治国、平天下的一种体现,它以重“德”为先决条件,以“德”为本,表明儒学在重德轻利的前提下始终关注的是主体内在的道德修养问题,并想把“内圣”修为之道与“外王”事功之道紧密结合起来,以便为理想人格修养理论寻找形而上的依据。

综上所述,《大学》一书揭示了儒学理想人格修为的一般过程。“三纲领”是引导人们修为的指导思想;“八条目”指示人们修为应该怎样做。“八条目”的内容是一个由内到外、相互关联、环环相扣,层次不断提升的统一的整体,是一个穷尽内圣外王之道的思想理论体系。它以“格物”为起点,以“平天下”作为其奋斗目标,以达至“内圣外王”的高度与“止于至善”的境界。

所谓“内圣”,意即“内求于己”,是对主体心性修养方面的要求,即通过修养自身道德,以期成就圣贤人格。也就是“八条目”所说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的过程;所谓“外王”,表示“外用于世”,是社会政治教化方面的要求,即以实现王道、仁政为目标,建功立业,造福百姓。也就是“八条目”所说的“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