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松榆斋百记:人类文明交往散论
15669900000022

第22章 民族主义与宗教的极端性

“文革”后期,我研究领域曾扩大到国际共运史中的极端性问题,如蒲鲁东和巴枯宁的无政府主义。在《书路鸿踪录》中,收录了《第一国际与无政府主义》,这是我从学术角度思考和研究蒲鲁东与巴枯宁思想,特别是国家观方面“极端性”的论文。我在《书路鸿踪录》序言中谈到收录缘由时写道:“极端主义”这种政治、思想对人类文明的负面影响太大了。后来研究方向又转向民族主义,其成果是《民族主义运动史》和《东方民族主义思潮》两本书,但对民族主义的“极端性”注意较少。再后研究方向转向中东,民族主义和伊斯兰的宗教“极端性”问题,越来越成为萦绕脑际的课题。

民族主义在18、19、20这三个世纪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政治角色,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近代民族主义是资产阶级政治意识形态,它为欧洲、美洲和日本等发达的资产阶级民族国家体系的建立和形成,发挥了理论威力。现代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民族主义,为资本帝国主义殖民体系的崩溃和民族独立国家体系的建立和形成,起了前导和推动作用。这两大国家体系仍在今日世界范围中成为国家格局中的“三分天下”居其二,另一类是社会主义国家体系,这三大体系是20世纪的世界性事实,虽然它们变迁不已。

民族主义尽管在主流上导致了西方和东方民族国家模式的建立,并形成为体系,但民族主义的复杂性和国际性却向不同歧途发展。民族沙文主义曾导致帝国主义,民族极端主义曾导致法西斯主义。在一个主权独立、领土完整的民族国家内部,由于民族问题在内外因素交织下,民族主义的“极端性”,也导致了民族分裂主义,而民族分裂主义又导致恐怖主义、战争冲突和国家裂变。苏联解体以后的中亚诸国,民族自我中心主义虽然有助于提高主体民族的凝聚力,但向极端化方向发展,便导致主体民族与非主体民族的矛盾,甚至成为危害国家安全的异己力量。

英国学者霍布斯说过:“要使民族疆界与国界合而为一的理想,恐怕只有野蛮人才做得到,或者说,只有靠野蛮人的做法才可能付诸实现。”实际上就是靠野蛮人的方法也办不到。当代世界上民族分裂主义的类型很多,一国内的居多,如斯里兰卡、菲律宾、俄国、英国国内都有武装对抗,西班牙、法国有暴力恐怖,前南斯拉夫和塞浦路斯国内各民族独立分国等。而跨国民族分裂主义有中东地区的库尔德人、巴尔干地区的阿尔巴尼人等。

殖民主义惯用的手段是“分而治之”、“以夷制夷”。按马克思的说法,这是罗马帝国的古老传统。正是殖民主义强权干预,其统治遗产还尚有巴勒斯坦建国存留问题,但显然不属于民族分裂主义,而是民族解放运动范畴。有民族分裂主义的历史和现实状况,则同今日一些国家用同样处理民族问题的政策有关,即所谓的“新干涉主义”。内因在于民族主义的负面特点——本民族利益至上的利己和排他性,以至以建立民族与领土相一致的独立国家为目的。内因还在于民族主义的负面特性——情绪化、盲动性、煽动性、激动性、渲染性、狂热性等等。民族主义的极端性,走向实现政治目的暴力化,这正是民族分裂主义和恐怖主义相合的典型特征,也是与宗教的极端性相通之处。巴勒斯坦人要求建国的政治组织不属民族分裂主义组织,但这种组织中包括专事恐怖主义活动极端势力,此种势力的恐怖活动对巴人建国百害而无一利。

极端性意味着非理性,由民族和宗教的极端性而演化为恐怖主义势力,只能是以民族、宗教为情景,只能是利用民族、宗教矛盾和民众情绪进行暴力恐怖活动的专制统治集团,而决非相关民族、相关宗教的代表。各民族中都有理性的智慧财富,各宗教中都有反对极端性的箴言。例如《古兰经》中就有“真主的确不喜欢过分的人。”(5:87——88)在恐怖主义“全球化”情况下,如果把具有民族、宗教背景下的恐怖主义视为相关群体的代表,只能掩盖恐怖主义势力反人类、反文明的极端性本质。

以当代世界的各种极端主义恐怖组织中的信仰伊斯兰民族的恐怖主义组织而言,在数量、规模、破坏性和影响无疑是最为突出的。但“9·11”事件后,几乎没有人公开声明反恐要同伊斯兰教和阿拉伯民族为敌。民族和宗教极端主义,不是伊斯兰教的特有现象。世界各大宗教都在面临现代化、世俗化挑战下有回归传统的反应。伊斯兰教之反以凸现,是因为它流行的地区是世界各种矛盾、冲突的交汇点,是各种文明交往的聚散区。特别是90年代冷战格局结束后的宗教、民族冲突,同80年代中东兴起的伊斯兰复兴运动激起的浪潮相连,致使研究者更为关注。宗教的极端性与善良性宗旨相对立。宗教极端主义在伊斯兰教中,其思想渊源是13世纪新罕百勒学派的伊本·泰米叶,他主张对已皈依伊斯兰教但拒绝伊斯兰法的名义上的穆斯林,仍是“圣战”的对象。埃及总统萨达特就是被圣战者组织以伊本·泰米叶“教令”杀害的。伊斯兰极端势力的近代思想渊源来自沙特阿拉伯的瓦哈比派的尊经崇圣、回归正统的宗教保守主义,这种尊祖派在现代组成“赛莱非耶派”,为本·拉登所支持。当代宗教极端势力的代表人物是赛义德·库特卜,代表作是《路标》。

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与伊斯兰极端主义之间的关系,是有联系(总上所述,是思想上,还有组织上各种分合、同异、合法、武装、政教合一诸种复杂关系),也有区别(主流原教旨主义主张合法伊斯兰运动,反对暴力恐怖,而极端原教旨主义思想、行动上均为极端,为建立教极主义国家不择手段、不计后果)。总之,可归为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最近,美国《洛杉矶报》刊登了一幅极端主义的漫画,描绘了宗教极端主义是用“仇恨”的奶水来喂养而泛滥的。21世纪,西方与穆斯林世界的敌意加深,影响了人类文明的发展,在国际关系上也将出现新的特点。英国《卫报》2003年12月8日转引了英国外交部战略文件的下述一段话,是有针对性的:“在21世纪最有可能影响英国和其他西方民主国家的可能的思想冲突来自宗教和文化。宗教信仰正在重新成为国际关系中最重要的推动力:在有些情况下,人们会利用宗教信仰来掩盖政治目的。在西方民主国家同一些穆斯林国家或穆斯林组织之间的关系中,很显然会出现这样的问题。”物极相反,极端性在民族、宗教上的极端势力国际化,有许多复杂原因。其极端性是曲解民族主义和宗教信仰,把一切问题归之于民族和宗教感情,这种民族和宗教狂热有极强的破坏性,彼得·博蒙特在英国《观察家报》2002年10月27日发表的《恐怖主义的新面貌》中写道,这种破坏性“源于一种心理的抑郁,在很多有极端倾向但通常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穆斯林中普遍存在这种心理”。2003年10月14日,马来西亚前总理哈蒂尔以一位伊斯兰信徒的身份说:“愤怒的人不能恰当思考,于是我们看到部分人不能恰当思考,于是看到部分人作出非理性举动。他们发动袭击,任意杀人,包括穆斯林,借以发泄愤怒和不满”。贫穷,西方对阿拉伯世界的压迫和西方价值观、生活方式的负面影响,这些社会、历史等物质和精神因素,特别是冷战结束之后的战乱环境为这种极端势力猖獗提供了沃土,使暴力恐怖主义在任何情况下都采取非正当手段。文明对话已成为文明交往的公认形式。2002年10月在黎巴嫩召开的、有55个国家参加的法语国家首脑会议上,确定的主题是“不同文明间的对话”。法国总统希拉克在介绍新当选的法语国家组织秘书长、前塞内加尔总统迪乌夫时说:“他来自一个穆斯林人口占95%的非洲国家,这个国家的人民选举了一个基督教徒(指乌迪夫)来做他们的总统,这就是文明间的对话和交流的最好例子。”用对话和交流这种文明交往形式,来取代对抗和暴力,终究要成为人类文明发展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