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李默是此次考选的主持人,他在试题中选的是这样一个句子:“汉武征四夷,而海内虚耗;唐宪征淮蔡,而晚业不终。”意思是:汉武帝征讨四方,从而掏空了整个国家;唐宪宗征伐淮蔡地区,导致了他晚年事业的败坏。
试题一出,严嵩的义子赵文华连夜上书弹劾。严嵩当时已经是帝国首辅。李默是朝中少数几个敢于与严嵩作对的高官之一。从史料中看,部分原因是李默其人天性偏直,部分原因则因为他是皇帝最宠爱的心腹重臣陆炳的老师,且师生感情一直不错。
这位陆炳在历史上口碑不是太好。他之所以终生受到皇帝的信任与喜爱,除了本人足够机灵之外,大体上出于下列两个原因:其一,此人是唐代名臣陆贽之后,在嘉靖皇帝父亲的时代,陆炳的父亲就是王府侍卫,乃两世为奴的从龙旧臣。而且,陆炳与嘉靖几乎是同时出生,陆炳的母亲是嘉靖的乳母。就是说,二人是吃同一位母亲的奶长大的。
第二个原因是,此人曾经不顾个人安危冲进大火之中,将嘉靖皇帝背出险境,从此,官运亨通,一直官居锦衣卫都指挥,相当于当时帝国的宪兵总司令。
从陆炳一生行状上判断,该人似乎是个好事坏事都掺和着干过一些、但以干坏事为主的人物,虽算不上大奸大恶,却也难称好人。
赵文华则据说是严嵩三十几个干儿子中最受喜爱的一个。从历史记载上看,此人行事卑污不堪,口碑坏极。当时,他官居工部右侍郎,相当于今天的中央工程建设部副部长。他认为李默意在腹诽皇帝朝政,以汉武帝、唐宪宗的穷兵黩武,导致在历史上名声很糟来讥讽皇帝出兵平倭。
“腹诽”是我们帝国一个特有的罪名,肯定可以列入世界之最。其含义是“在肚子里骂人”。此时,嘉靖皇帝在位三十多年,对“晚业不终”这句话相当敏感,认定这个家伙是在辱骂自己,遂将李默下狱论死。
《大明律》中规定,有十大罪恶必判死刑而不赦,就是我们经常说到的所谓十恶不赦。这十大恶分别是: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这些罪名相当模糊宽泛,并没有精确的定义。于是,皇帝下令,《大明律》中没写臣骂君之罪,可见自古没有这等不忠不孝不义之事。今日有了,就要从重处置。于是,李默在狱中被拷掠——就是毒刑拷打致死。死时,双腿肿胀变形,后背皮肉脱落,长满脓疮。陆炳没能救得了他的老师,尽管他不是不想救。
由此可知,这种涉及帝王和圣贤之道的东西,稍一不慎,就可能成为致人于死地的利器。
于是,帝国读书人的使命便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由寒窗苦读,埋首穷经,来博取金榜题名,从而一鸣惊人,直上青云。
一般说来,大凡通过科举考试而跻身帝国官吏队伍中的人,从发蒙,就是从认字开始,到进学,直到通过乡试、会试,中了举人、进士,他肯定是饱读诗书、浸泡在四书五经中长大的;一定是装了满脑袋的“仁者爱人”,“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回也不改其志”之类理想,从而期待着一鸣惊人,然后致君尧舜,名垂青史。
然而,如张居正一样,来到京师,踏入官场之后,也许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发现,眼前的现实情形和以往圣贤的教导之间,颇有些大不同。那些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大道理其实是很难有发挥天地的。自己想要致君尧舜的那些君,亦远不如从前想象的那般庄严神圣。就如气象万千的紫禁城,远远望去,蓝天丽日之下,红墙黄瓦,何其辉煌。然走进来细细端详,便失却了许多神奇与圣洁。皇家的神圣,帝国的威仪毕竟有太多人为包装的东西。远远地看那包装了的东西是一回事,身在其中地参与了包装然后再看,则是另一回事。倘若目睹了那些惊心动魄的真实过程,则其切肤之痛更何须多言?
以是之故,大凡从外省来到京城为官的士子,或多或少都要有一个心理调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之中,诸如四书五经、八股制义之类,便被谑称为“敲门砖”,意为敲开官场之门后,便可以弃之如敝屣矣。
这种心理调适,实际上已经是一个再学习的过程。其天差地别之处,诚如吴思先生所言:前一次学习,学习的是圣贤的著述,他们学会了满口仁义道德;后一次学习,学习的则是官场与社会这本无字天书,他们大抵需要学习的是满肚子厚颜无耻,乃至男盗女娼。实事求是地说,要想参透这本大书的种种曲折隐晦之处,有时确实是极其困难的。
我们不难注意到,这两次学习的截然断裂甚至完全对立,是大明帝国生活的一个极为重要而显著的特征。这种断裂与对立,常常由于皇家某些不够恰当的行为——如我们所不断看到的那样——而受到强化。从而构成了帝国悠久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那种心理结构为书呆子类型的人,和那些在前一次学习中已经完成了信念、信仰与人格塑造的人,在这个再学习的过程中,将会遭遇极大的痛苦。他们中的很多人,可能终其一生都无法完成这个再学习。因此,我们常常可以在帝国官场上,看到有些人以相当激烈的言辞与行动,表现他们忧国忧民的情怀。这使我们对于人心向善可以保留一定程度的信心。
可是,除了少数政治清明的时代之外,一般来说,这样的人在帝国官场之上并不特别受欢迎,或者毋宁说,在大多数时代,这种人在帝国官场上特别不受欢迎。哪怕他们做的和圣贤的教导完全一致。部分原因在于,他们的表现经常使其他人的利益受到威胁,同时,势必使帝王显得愚蠢。因此,在中国多数时代的史料中,时常记载着这样一些人:他们人品高尚正直,学问博大纯粹,才干卓越出众,却在官场上活得七扭八歪,一般少有太好的结局。
就这样,在漫长的世代里,帝国的君主和臣民,从来没有停止过在两条战线上展开的战争。其一是对君权与孔孟之道——国家机器与意识形态所进行的长久的、双重神圣化的努力;其二则是对实现自己世俗化人性诉求与欲望所进行的真正坚持不懈的奋斗。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旷日持久又无日无之。使得走上独木桥的人们,每天都必须在帝王的心意、圣贤之道和自己的欲望、天地良心与良知之间,作出艰难的、有时是死去活来的选择。
因此,充满内生矛盾的帝国秩序,事实上形成了这样一种生活常态:嘴上说的,心里想的,和实际做的事情之间,常常有着巨大的差异。致使生活在帝国中的人们,时常需要运用特殊的知识背景、经验阅历并付出专门的努力,去解读言辞堂皇之下的真实意图。以至于发展成为在帝国条件下生存所必须的专门知识与技能。在朱元璋所开创的明帝国传统之下,这一点应该不难理解。
生活在稍后一些时代的一位法国思想家,名叫孟德斯鸠。在他那本对于18世纪启蒙运动产生了重大影响的巨作《论法的精神》里,曾经在几个不同的章节,多次谈到了中国人的这种生活状态——
中国人的生活完全以礼为指南,但他们却是地球上最会骗人的民族。向他们买东西的人要自己带秤——每个商人有三种秤:买进时用的是重秤,明明一斤二两的东西,在秤上显示的可能只有九两七钱;卖出时用的是轻秤,你花一斤的价钱,买到的东西可能只有七两;最后是准确的秤,以备和自己带秤的人交易时或接受检查时使用。在那里,一切用术数或狡诈取得的东西都是许可的。欺骗是准许的,是可以理解的,并不被认为特别不能容忍。
此人生活在公元1689年到1755年之间。
导致他得出上述结论的资料,肯定是发生在此前的岁月中。可能大多取自那些来过大明帝国或大清帝国早期的旅行者与传教士们所写的报告或纪录。
我们很难找到理由说他所说的这些与我们帝国的实际生活无关,或者说,他是在有意地侮辱我们。诚如我们到目前为止所看到的那样,生活在大明帝国中的人们,其感受可能比他说的更加痛切,以至于已经失去了感觉。
事实上,当皇家、帝国政府及其各级官吏们,时常需要用冠冕堂皇的圣贤语言,来掩饰自己缺少道德信念支持的行为时,对这个民族的心灵所构成的扭曲与伤害,是巨大、长久而深远的。千百年来,我们没有能够找到、开辟和发展出一条改善这一切的道路。因此,便只能寄希望于我们的君主,能够成为不世出的尧舜之君;寄希望于我们的官吏,能够成为诸葛亮似的贤臣、包青天式的清官。尽管四千年帝国史中的绝大多数时刻一再告诉我们,这是不可能的,但我们虽百死而其犹未悔。
当张居正意气风发地成为新科进士时,帝国的人口可能已经超过一亿人,读书人,即帝国官吏的后备人员则在一百二十万到一百五十万之上,而帝国文职官吏的总数,则仅仅在两万人附近的某一个数量级上。这些数字意味着,太多的人在觊觎太少的官位。帝国为其臣民提供的选择实在太少,致使狭窄的独木桥上,竞争变得格外激烈甚至残酷。使得上述术数和狡诈,已经发展得有如武林传奇中绝顶高手的过招,意念之下,身形甫动,对手已然肝摧胆裂,筋脉俱断。而官场过招更有甚于此之处在于,出手之际,必以对方灵肉俱灭为最高追求。对对手及其家属心灵乃至肉体实施尽可能巨大的伤害,已经成为官场中人十分普遍采用的方式。于是,无所不用其极,手段直达炉火纯青之境界。
张居正就是在这种情形之下投身帝国官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