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二十四史-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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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顾协清廉

协①少清介有志操。初为廷尉正②,冬服单薄,寺卿③蔡法度谓人曰:“我愿解身上襦④与顾郎,恐顾郎难衣食者⑤。”竟不敢以遗之。及为舍人⑥,同官者皆润屋⑦,协在省⑧十六载,器服饮食,不改于常。有门生⑨始来事⑩协、知其廉洁,不敢厚饷,止送钱二千,协发怒,杖二十,因此事者绝于馈遗。自丁艰忧,遂终身布衣蔬食。少时将娉舅息女,未成婚而协母亡,免丧后不复娶。至六十余,此女犹未他适,协义而迎之。晚虽判合,卒无胤嗣。

《梁书·顾协传》

【注释】

①协:即顾协,南朝宋、齐时人。

②廷尉正:廷尉;官名,掌刑狱。廷尉正,廷尉的属官。

③寺卿:大理寺卿。

④襦:上衣。

⑤衣食者:指予人衣食者。这是蔡法度自谓。

⑥舍人:“中书通事舍人”的简称,掌文书、机要。

⑦润屋:装饰房屋,亦指生活富足起来。

⑧省:此指中书省。

⑨门生:南朝时对富贵或有名望人物的依附者。

⑩事:投靠。

饷:赠送。

丁艰忧:亦称“丁艰”或“丁忧”,遭父母之丧。

娉舅息女:娉,订婚,通“聘”。息女,亲生女。古时表兄妹间通婚是常有之事。

适:女子嫁人。

判合:配合。

【译文】

顾协自小就为人清正而有志气、操守。开始担任廷尉正这一职务时,他冬天仍穿着单薄的衣服,廷尉(大理寺卿)蔡法度对人说:“我很想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给顾郎穿,但怕他会拒绝的。”他终于没敢把衣服给顾协。后来顾协当了中书舍人,同事们都富起来了,而他在中书省16年,穿的用的吃的,仍同以往。有一门生初来投靠他,知道他廉洁,不敢多送钱物,只送了2000钱,顾协为此发怒,打了此人20棍,从此,就没有人再向他赠送了。自遭父母之丧,终身布衣蔬食。年轻时曾与舅舅的女儿订婚,未等成婚,顾协的母亲病故,丧期满后就再也没有娶亲。到了60余岁,舅家表妹仍未嫁人,顺协敬重她的义行,迎她到家。他俩晚年虽然结合了,但终于没有生儿育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