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纳家户村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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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防火措施

2006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要求。为全面深化农村消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部署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入手,纳家户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研究制定了五项措施,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

一、树立“宣传”先行的工作原则,丰富和拓宽消防宣传教育路子和手段,结合实际,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创建“消防安全村”活动。强化防火自查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村民家庭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把消防工作纳入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和谐村镇、文明村镇建设等活动的考评范畴,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努力构建“有领导、有组织、有落实、有参与、有成效”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三、加强村镇消防规划,结合农村小集镇建设、旧房改造等抓好“房改”“电改”“水改”,规范农村防火间距,留出消防车道,更换家中老化陈旧线路,规范电路架设,大力提倡推广使用沼气等清洁能源,规范农村炊事用灶,减少生活生产用火不慎引发火灾事故,消除火灾隐患,从源头保证消防安全,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四、严格规范“五小”场所(小工厂、小商店、小作坊、小饮食店、小娱乐场所),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加强“五小”场所的监督管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得生产、开业、营业。

五、把新农村城镇化消防作为“十一五”期间或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农村消防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发展消防力量的目标机制、监督机制、奖惩机制,形成“防火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新格局,达到群防群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