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中国西部艺术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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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西部彩陶艺术(3)

或许我们应该更进一步看到,彩陶不是简单的在一般陶器上纹饰,而是有着不同的目的,艺术目的和功用的不同,不但有了对器表施彩纹饰的需要,而且直接引起了造型的变化。我们发现,彩陶的造型总体趋势是越来越向美观艺术方面发展,而不是向更加实用发展,这是彩陶不同于一般陶器的重要区别。这中间起主导作用的应当是审美需求在彩陶中越来越突出。具体表现首先是器物本身造型的变化。新石器时代陶器造型大致有以下几类:第一类是汲器,也就是汲水用的陶器皿;第二类是炊器,如罐、鼎、鬲、釜、甑、灶等;第三类是饮器,如觚、爵、角、杯等;第四类是食器,如碗、钵、豆、簋、盘等;第五类是盛储器,如壶、罐、瓮、瓶、尊、盆、缸等;第六类是造型各异的其他杂器。这些器形的出现,首先是实用需求的推动,即它们的功能决定了造型的形制。但是,当器形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与实用无关或关系不大的造型变化的时候,就表明了在实用之外另外目的的产生。彩陶器形的变化,就将这一点十分明显地突出出来。比如,器形从最早的老官合和大地湾及半坡彩陶主要以碗、钵、盆等器形为主,到后来马家窑文化彩陶向瓶、杯、壶、罐的变化,总体造型趋向是低矮向瘦高发展,由半圆球形向出现口、流、肩、腹、鏊、足、座、盖等等结构的变化,由简单的圆弧线向多层次曲折线发展,由单一向复杂变化等现象。这种现象无疑包含了艺术目的的追求和审美需要的满足,也表明器形从简单的实用生活器具,到逐渐具有观赏价值、宗教意义和原始文化意蕴。当陶器造型的曲线表现了强烈的节奏和韵味,当造型中出现一些没有突出实用意义的附加物装饰时,人的朦胧的观念和精神需求便已被熔铸其中。我认为研究者关于陶器造型“两次分化”的假说是有道理的:“我国黄河流域的原始人类是在裴李岗、老官合文化向仰韶文化过渡的时期开始了对陶器的审美活动它的标志是陶器肩腹部的分化,其典型表现是:一、该部位一条或隐或现的弧线二、圆肩接斜腹或斜肩折成鼓腹。”起初,陶器也许只有圜底碗(钵)和直口带状罐,器身大致呈半球形,只有大小深浅之分。由于使用的缘故,陶器开始了第一次分化,口部出现内敛式或外侈的“沿”,进而有了鏊、耳、锥突、流、圈足等。这是陶器器形发展中第一次分化的特点。在第一次分化中跨出的最大一步是直口罐的口部越敛越小,终于成为各式小口罐,或瓶、壶。器形的第二次分化是实用需要发展的产物。“线”作为审美观照对象的造型与纹饰中最基本的元素开始出现,原先上下一笼统的腹部开始分解,以前的便便鼓腹或袋腹现在明显分为肩部和腹部,那一条或隐或现的肩折线使它的上下两部都可以自如地内敛,以更加轻快的斜线或内收弧线与颈肩或腹底连接这条线有时还被夸张为一带凸出的或几带凸凹相继的弧线。发生在器腹的变化不同于口、底的变化,从器形作为容器的最主要的目的来看,这种变动缩小了容量,增加了材料用量,所以,这种变化,“唯一的优点就是耐看了”。这就是审美需要产生的反映和审美意识萌芽。陶器器形的变化可能是多种原因的综合作用,日常实用的功利目的与精神的需求可能是相互影响的两个方面。但无论如何它都体现于器形本身的变化中。新石器时代在中国器物造型艺术上是第一个辉煌时期,也是中国工艺美术的重要的开创时期。这个时期器形样式繁多,造型无拘无束而富于创造精神,表现了我国西部先民在童年期的心灵世界和精神向往。

作为新石器时代的艺术创造,原始先民在后来已不满足于彩陶器形本身的艺术变化,而且创造出更直接地表达象征意义和精神蕴含的器物,其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以人体为原型,创造出许多特殊的器体,将彩陶造型与原始雕塑结合起来。如将器盖、器首塑造成人头状,或将器物按照人体的大致轮廓来造型,它既是容器,也是带有人体投影的工艺品,在西部彩陶中这类器形有人头形彩陶瓶、人像彩陶罐、人足形陶壶等。比如1974年出土于青海省乐都县柳湾六坪合的裸体人像壶,就有着丰富的可供探讨的意蕴,这个人像壶用细泥红陶制成,器物形状为唇微外敞,腹部稍鼓,腹下部有双耳,颈肩之间无明显的分界线、颈部略歪,正面塑人头像,余为曲折线。在腹部空档处浮塑彩绘人体像。此人体像是男女性的复合体。人像的胸前有一双男性乳头,另外,在两边还有一对丰满的女性乳房(乳房用黑彩绘成),人像的腹部既有男性生殖器,又有女性生殖器。据分析,此裸体人像具有象征男女同体的含义,体现了性崇拜的意味和性观念。1973年出土于甘肃省秦安县邵店大地湾遗址的“人首口瓶”,瓶的器口做成圆雕的人头像,人头的形象塑造得细致生动,尤其是头发的发式刻圃得十分细腻,头左右和后部皆被发覆盖。五官皆具,且有表情。器体顶部还有一圆孔,有一定的实用意义。类似的与人体多少相关的陶塑,显然除了实用性之外,有着其他的目的和追求。

除过人体陶塑之外,史前陶器中还有以动物为原型或者变形的陶塑,如陶羊(鹰鼎(鸟形壶等,这些器物带有一定的雕塑成分。原始陶塑出现的直接的目的也可能不是单一的。因为这些造型,有的像是崇拜物,有的是图腾,有些则是巫术中的道具。它可能与原始宗教有着密切关系,也可能与原始崇拜相关,如动物崇拜、性崇拜和生殖崇拜,有些也可能表现了原始人的一种即兴的创作,反映了人力图“再现”人自身和外界事物的冲动,表现了人企图把握世界的最初的努力,这与原始岩画的功能可能是相近的,但更重要的可能是原始生殖崇拜的体现。盛行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附属于器皿上的装饰性雕塑,明显地反映出我国先民在陶器雕塑上所体现出的精神因素和审美追求。无论如何,陶塑作为最早的立体的艺术造型,它的创造有一定的目的,而这种目的的具体性我们未必能正确“破译”,它们或许永远是个谜。然而,正是这种谜也最生动直观地体现着原始人类的物质和精神世界,为我们留下了探讨人类文明脚步的物证。

彩陶器物变化发展的内在驱动力是功能的作用,是彩陶本身的可塑性与人的需求欲望的不断发展。这里的功能,既是指满足物质需要的功能,也是指满足精神需要的功能。人对彩陶功用的追求与人的创造性的契合,是彩陶产品层出不穷的主观因素。由于彩陶适应不同的需要(物质和精神的、不同时代和场合的),促使彩陶花样繁多,历久不衰。正是在这个发展过程中,从彩陶器物上凝固着人性,物化着心灵,曲折地折射着人的精神世界。

总之、多姿多彩而又精湛美观、是西部彩陶艺术造型的主要特征,它代表着中国造型艺术在远古时期的水平、也为后来瓷器造型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写真与奇幻:西部彩陶纹饰

假如你去西部旅游,你在西安临潼秦始皇墓地周围会发现,操着生硬的外语兜售民间工艺品的农家妇女,手里拿着的布老虎、布狗、布羊、布娃娃等,那些绣着各种花样图案的布艺作品,会引得外国游客较轻易地掏腰包。这会引起你的好奇,是什么原因使得阔绰但不一定大方的老外愿意破费呢?这里的原因简单而又复杂:这些图案纹样和造型,洋溢着充沛的生命意识和浓郁的生活情趣,有着某种原始意味和民间色彩,它不但沟通着远古与现代,还跨越了不同人种和民族的心理界线,使人们从中感受到原始艺术精神之美与历史文化意蕴之浓。而这些造型、纹饰、图案可以说是延续了几千年的民间的信仰物,它的源头可以在史前半坡彩陶纹饰中见到。同样,在西部民间剪纸和窗花中,那些具有各种象征含义的动物如:鱼、蛙、鸟、羊、狗、鹿、植物如:葫芦、花瓣、花朵、树叶、人物如:拟人蛙、变体人形等等,也可以在马家窑文化彩陶中见到。它们的历史感、神秘感和特殊的美感同样令人遐想无限。

西部作为中国最早的彩陶的发祥地和把彩陶艺术推向高峰的地域,也是较早地集中使用色彩、“施彩于物”的地区。彩陶纹饰的意义不仅在于它在装饰手法方面开了先河,而且首先昭示着较为自如地运用色彩线条来表达自己情感的艺术历史的真正开端。

色彩发展史表明,人类对于颜色的感知和运用,始于石器时代,在旧石器时代,原始人体装饰就已存在,北京猿人等考古遗址中就有人体装饰遗存和表现出对色彩初步感知的物证。到新石器时代初期,人类对色彩的运用已渐渐增多,那时人仍是施彩的主要对象,如人体装饰、文身等等,都是人对于自身的装饰,理论家把这叫做“人着色于自身”。

考古学家发现,人类用颜色画身和文身是很早的,当初可能有实用目的,如在身上涂抹油脂,以防昆虫或动物侵咬,或是为了吸引或吓唬对方等等。但是,这一实用的过程可能同时具有装饰作用,也可以满足某种精神上的需要,于是逐渐导致了文身或画身成为自觉的追求。这说明,原始人对色彩表现出兴趣,有了用色彩表达某些情感的欲望,这种欲望最初可能出于一种本能的冲动和生存的需求,然后逐渐产生了关于色彩美的意识的萌芽。联系原始人类的思维方式来说,色彩的利用或许有更为重要的心理或生存方面的需要。因为“色在具备物质的一种属性的同时,又具有作为共通语言的象征性和逻辑性。例如,红色是人类血的象征,同时也是生命象征,这是从古至今各民族的共同观念”。人们认为颜色具有咒术性,“既能与死者产生沟通,同时又能鼓舞生者的斗志。与此同时,它又象征着强烈的共同语言”。随着生产生活和某些精神需要的变化发展,人类开始了“着色于物”,或“绘形于物体”的时代。彩陶艺术,就是人类较为自觉地而且逐渐自如地运用色彩表达较为丰富的情感的重要标志,彩陶纹饰的绚丽多彩表明,人类对于色彩的利用又达到了新的水平。色彩的种类逐渐增多,色彩的情感意义也相应明显。

彩陶纹饰过程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器表加工。早期陶器是磨光器物的表面,使之光滑或稍有光泽,看起来美观)或者是在陶器胎体上涂刷陶衣。陶衣也可以说是一种彩,只是通体一色,没有图案而已,故又叫色衣。陶衣有各种呈色,主要有红橙黄棕白等颜色。再一种情况是在器物上进行花纹装饰,这种装饰也叫纹饰。在陶器上,主要用这样几种具体方法进行装饰第一种是拍印花纹及滚印花纹。就是用花纹拍或印模拍打器物表面形成纹饰,或者用卷缠绳索的木棍在器表滚印出花纹。第二种方法是附加堆纹。就是用泥饼或泥条以泥浆黏附于陶坯外壁组成平行或各种角度交叉的花纹,并加压指纹。附加堆纹的主要目的是加固器壁,有实用目的。第三种方法是剔刻纹,即用工具在陶坯上剔刻出种种花纹。第四种方法是镂刻纹。在陶器器座圈足等部位镂刻花纹。第五种方法是加彩花纹,就是在陶器上施加色彩和纹饰图案,烧前加彩的器物是彩陶,烧成后加彩的是彩绘。彩陶主要特征就是在陶器上绘描色彩然后烧制,可以说,色彩伴随彩陶始终。

彩陶对色彩的使用,除过满足审美需要以外,便是作为“共同语言的象征性和逻辑性”而存在,带有某种“民族的共同观念”。原始人体装饰不仅为着色于物的陶器纹饰积累了工艺方面的经验,而且已产生了某些关于彩色方面的观念意识,并在彩陶期发生了作用。也许我们有理由作出判断,在新石器时代,原始先民把色彩施绘于陶器之时,人类在进行一种“艺术对象”的转移,人将原先自身装饰中的某些意识,“转移”于器物;人类开始像装饰自身一样装饰器物,在器物身上寄托自己的情感。这种推测的逻辑起点是,陶器的纹饰与陶器的造型在“目的”和“功能”上并不完全相同,陶器造型更多的是要考虑到实用的方便,而陶器的纹饰则同时为了、甚至主要为了精神的需要而创造。或为了美观好看,或为了某种心灵的象征,或者作为其他“替代物”。在陶器的器形上赋彩,就是一种典型的“着色于物体”,它与人的超实用性意识相关。这也说明,彩陶纹饰的有意描绘,伴随着美意识的出现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