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民族精神研究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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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文化与精神(1)

一、文化的概念

文化之概念,不同的人文学科对文化有不同的定义。今天广泛使用的“文化”一词是从西方译介而来的,并借用汉语中固有的“文”、“化”、“文化”等词融生而成的。“文化”一词在中国古书里早就有之。《易·贲卦》的《彖辞》中曰:“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这里的文化就是按照人文自身的规律教化天下,使人们的思想行为合乎文明,使人们追求真善美的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对于文化的概念,在《辞海·语词分册》中有三解:

一是“通常指人民在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也专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文化是一种历史现象,每一社会都有与其相适应的文化,并随着物质生产的发展而发展。作为意识形态的文化,则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巨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二是“泛指一般知识,包括语文知识在内。如:学文化;文化水平”。三是“指中国古代封建王朝为维护其统治的所谓文治和教化。王融《三月三日曲水诗序》:‘设神理以景俗,敷文化以柔远”。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化的根本使命在于“立人”。不立人不足以立国,而之所以立国,归根结底,在于立人。当然,关于“文化”,中外学术界尚无统一的定义。英国人类学家泰勒在年出版的《原始文化》一书中,曾给文化一词下过一个定义。他认为:

“据人种志学的观点看来,文化或文明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伦理道德、法律、风俗和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人通过学习而获得的任何其他能力和习惯。”

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克罗伯在)年发表的《文化:一个概念定义的考评》中,曾给文化下过一个综合定义:“文化存在于各种内隐的和外显的模式之中,借助符号的运用得以学习与传播,并构成人类群体的特殊成就,这些成就包括他们制造物品的各种具体式样,文化的基本要素是传统(通过历史衍生和由选择得到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其中尤以价值观最为重要。”克罗伯的这个文化定义被现在西方学者广泛接受。除《辞海》外,我国现代学者也从不同的层面对文化下过不同的界定。着名学者梁漱溟在《中国文化要义》中曾说:“文化,就是吾人生活所依靠之一切文化之本义,应在经济、政治,乃至一切无所不包。”台湾学者钱穆在《文化与生活》中讲道:

“文化即是人类生活之大整体,汇集起人类生活之全体即是‘文化。”

张岱年、程宜山在《中国文化论争》中说:“文化总是既作为人类在人本身的自然及外部自然的基础上、在社会活动中创造并保存的内容之总和而存在,又总是作为一种活生生的创造活动而演化。

文化是人类在处理人和世界关系中所采取的精神活动与实践活动的方式及其所创造出来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活动方式与活动成果的辩证统一。”

我国学者杨庭硕教授在其着作《相际经营原理》一书中从民族学的视角给文化下了一个定义:“文化是人类为维系各个具体的社会集团(这里指民族)的生存与发展,经由该集团所有成员在其时代延续中已渐次积累的约定俗成的方式建立起来,并经后天习得而加以延续与丰富的一个相对稳定而又相对独立完整的社会规范总和。”从中外学者对文化定义的不同中可看出,有的突出文化的根本精神,有的强调文化的功能结构,各有侧重。基于以上,又有人把文化分为广义文化和狭义文化。

所谓广义文化是从人类整体的意义上立论,立足于人类与一般动物、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本质区别,立足于人类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其独特的生产、生活方式,将人类社会历史生活的全部内容统统摄入“文化”范畴,即“人类生活之大整体”,“乃至一切无所不包”。简言之,广义文化正如中国《辞海》第一解,是人类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所谓狭义文化就是排除了人类社会历史生活中关于物质生活层面的活动及其成果——物质财富,专指精神活动及其创造的成果——精神财富,也就是从观念形态来定义文化。从这个意义上,当代学者认为狭义文化,“就是代表一定民族特点的,反映其理论思维水平的精神风貌、心理状态、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等精神成果的总和”。这里的价值取向或价值观念最为重要,它是精神成果的核心,充分体现一个民族的伦理规范、理想人格和思维方式。尤其是思维方式处于狭义文化深层结构的核心地位,体现着民族文化的特质,制约着价值观的形成,是一个民族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它是属于同一民族文化的民族成员的共同心理认知。总之,文化内涵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社会实践中,逐渐积累起来的具有民族特色、支撑民族发展、内蕴民族精神的文化传统。

有人还从文化存在的层面(或层次)上研究。文化存在三个层面,即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而当代中国学者庞朴则将文化分为“物质的、制度的、心理的”三个层次。他还认为:“文化的物质层面,是最表层的;而审美趣味、价值观念、道德观念、宗教信仰、思维方式等,属于最深层;介乎二者之间的,是种种制度和理论体系。”庞朴的这个观点有独特、可取和合理的一面。但一般的普遍看法是:物质文化是文化的基础层面,是指社会物质生产的手段、规模、所达到的水平和所取得的成果。其中科学技术是物质文化水平的尺度,也是物质文化发展的主要驱动力。物质文化是民族、社会存在的前提条件。制度文化也有人称为行为文化,它是文化的“中间”层面,是确定和保障民族、社会内部各阶级、阶层、社会力量、社会成员的地位和关系,使社会(民族)在一定秩序下得以发展。制度文化是建立在一定的物质文化的基础上并受一定特质的民族文化影响的各种社会制度,其中主要的是社会经济制度和社会政治制度。它又分为基本制度、具体制度及个别制度几个层次。它不仅通过正式的、成文的、理性化的方式表现出来,也通过非正式的、不成文的、非理性化的形式表现出来。制度文化或曰行为文化,它反映着物质文化的要求并对其起着保护作用,它还影响着精神文化发展的方向。制度文化是一个历史范畴,它凝聚了社会主体的政治智慧,成为民族或人类群体的政治成就。精神文化是文化中的最高层面。它主要是民族、社会的主体文化,反映社会精神生活、社会精神文明的状况和水平,反映着一定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的状况和要求,对它们起着很大的反作用。

文化的三个层面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物质文化从基础层面制约着制度文化。制度文化是人类处理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关系的文化产物,它适应物质文化发展水平而产生,又在一定精神文化的影响下而构成。制度文化对民族凝聚力的影响和作用有着重要的意义。精神文化也称思想文化或曰观念形态的文化,具有超越性、民族性、稳定性和能动性的特点。精神文化无论在个人的精神境界、道德行为的提升方面,还是在协调不同利益集团的关系方面,或是在增强民族凝聚力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也可以说,精神文化是民族凝聚力产生和发展的重要条件。二、精神之含义根据《辞海·语词分册》,精神一词有五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