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中国回族暨伊斯兰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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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回族编(11)

毛筏在春秋两季各装运一次。毛筏从临夏永靖河沿开航后,顺流而下,出刘家峡,到兰州。在兰州毛筏要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并添置到达包头所需的面粉、油、盐、酱、醋、茶等生活用品。然后继续航行,经长达六七十华里、险恶异常的桑叶子峡(又叫嗓眼子峡),进人风平浪静的河面,过中卫、石嘴山,进人河套,最后到达目的地包头,前后费时约一月。河套一带河面极其宽阔,水流缓慢。一到那里,前面是一片汪洋,难以分辨水的深浅,要是误划到水浅处,就有被搁浅的危险(俗称打刹)。此时,需要富有经验,善于洞察水纹的老水手在前边领筏。他坐在筏头上,仔细地注视着水纹,指挥扳桨者缓缓前行。同时,同行的其他筏子,也都紧随着领筏前进。如果筏子不幸遇到搁浅,全体水手就要下入水中,把筏拉到水深处再运行,甚至把筏拆散,把皮囊拉到水深处重新联筏。

另外,河套地区常有土匪出入,抢劫筏子。因此,在筏到河套之前,水手们把筏上的羊毛捆子垒在四周,作掩护体,以防枪弹。但土匪抢筏子时,常常埋伏在河流的拐弯处,因为筏子一到这里,水流猛向拐弯冲去,筏子也便随着水流漂去,土匪便乘机开枪射击,迫使筏子靠岸。筏子靠岸后,土匪跳上筏乱搜乱拿。另外,土匪最希望的是遇到“财神”(指毛商派的负责押送羊毛的人),他们把“财神”抓去后,让“财神”给驻包头的商号去信,指定某月某日到某某地带上五千元来赎人。对方接到信后,只得派人去和土匪交涉,经过与土匪头目讨价还价,达成协议,把钱交给土匪,才将人领回。

毛筏一到包头,就把羊毛交给毛厂,由毛厂负责装火车运往天津。1937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不久平津陷落,接着绥远、包头相继沦陷。兰州至包头间的水陆交通遂中断,毛筏也便停运了。

皮筏运输繁荣了中国北方各民族间、地区间的经济贸易往来,在一定程度上提髙和改善了这些地区的经济水平和人民生活状况,促进了西北和华北等地的经济社会发展。

四、大漠上的骆驼队

历史上北方回族养胳驼的很多,出现过不少“骆驼客”,有的一家养数百峰骆3它,从事长途运输。在各地回族蛇运业中,论规模,尤以新疆昌吉和内蒙古呼和浩特最为突出。

昌吉回族自治州境内的奇台县,旧称古城子,是丝绸之路贸易往来的重镇,新疆北部地区最着名的商品集散地。清光绪十年(1884年),新疆建省以后,随着新疆与内地交流的进一步加强,贸易往来的商人日渐增多。来自北京、天津、上海、山西、河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蒙古和中亚等地的各族商人纷纷来到古城,有的以坐商的形式买进卖出;有的以行商的形式往来各地。随着商业的发展,号称沙漠之舟的胳驼成为行商往来各地、长途贩运的主要交通和货运工具,驼运业遂日渐兴盛起来。

驼运的兴起,始于左宗棠西征时随军运送饷械的军队后勤供应和“赶大营”的商队,当时的经营者,每当发财之后都要雇人拉骆驼,运送货物,获利丰厚,其他的商户也竞相仿效。

古城的地理环境为驼运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古城周围水草繁茂,牧场广阔,生长着三尖草、红柳秧、刺蓬、梭梭秧、毛蒿等草类。这些都是生长在盐碱地上胳驼喜欢吃食的草类,盐碱的含量较髙,骆驼食后极易上膘。每年的5至8月,牧草旺盛,是胳驼抓膘的好季节。

古城从事驼运的胳驼大都是本地产的棕黄色驼,也有少量的白驼。它们体高、毛厚、蹄大,耐寒冷,是在北方干旱的沙漠地区进行长途货运的理想工具。

回族的驼运是当时古城驼运业中的一支主要力量。据《昌吉回族与伊斯兰教》记载,古城回族从事驼运业者,在驼运鼎盛时期约有20余户,养驼的总数在五六千峰之多,其中较大的业主有陆二宝、陆庭富、陆庭荣、陆庭举,养驼七八百峰,占古城骆驼的六分之一;狄玉才、狄玉胜、狄玉金兄弟3人养骆驼600多峰;马义养驼600多峰;马振威、马振云、马振鸿养驼200多峰;王河、王同兄弟同连手(合伙人)杨五旦合养胳驼250多峰;马桢、马恒养驼550多峰;曹大个和侄子曹万金、曹万银、曹万库养驼150多峰;王长汉、王生贵父子养驼400多峰;孙文茂、孙文奎、孙文喜养驼150多峰。除以上大户之外,其他养驼户大多规模较小。

从事驼运起家的都是无家业的贫民,他们受业主之雇,为大驼户家打帮工,称为“脚户”,往返一趟张家口约用1年的时间,可挣得两峰骆驼,或者是一定数量的工钱。民国10年(1911年)时拉骆驼1月可得8块银元,民国20年(1921年)时1月可挣得20块银元。“脚户”虽然很苦、很累,但挣钱多,很多人还是愿意干。同时脚户人还可将挣得的胳驼驮上自己的货物,夹在驼队中往返买卖。这样如同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到一定程度时,挣够九连子骆驼(每连12-18峰不等),又可雇人另外干。很多的回族驼户都是这样从无到有而发迹的。

驼运的商号从古城贩往外地的主要是畜产品、葡萄干、棉花、玉石、药材等货物,返程运进新疆的货物主要为关内各省出产和进口的茶叶、布匹、石油、自行车、缝纫机以及熨斗、煤油灯、铁锅等小件物品,每峰骆驼可负载货物320-350斤。有的驼业户则在各地开设商号,采用坐商和行商相结合形式,往返贸易。如回族商人马义养着3顶房子的骆驼(一顶房子约200峰骆驼,分为7至8个连子),共约600余峰,在阿山等地开设商号,收购黄金等货物,往返内地做生意。

随着驼运的兴盛,古城发展起与之相应的草料、鞍具等服务性行业,一度生意兴隆。回族驼夫每当起程时,都要向东大寺或者西大寺出散“乜贴”(指举意散施的财物),请阿訇诵经,请亲朋和教友聚餐,祈求得到一路的平安。骆驼出发时,根据旅途的管理要求,还要编串成连,每连子骆驼数根据驼夫的体力量力而定。为了旅途的安全和互相照应,以应付不测事件,增强集体的力量,驼运者多要结伴同行,组成一个帮。每帮10多个人结伴同行,同住一顶毡房,所以一个同行的驼帮又俗称“一顶房子”。每顶房子都要由一名为人正直、见义勇为的硬汉充当带头人,俗称“脚户头”,由他负责沿途的组织纪律、与沿途哨官税卡接洽交涉等事宜。驼夫每人随身都带一把壶,以备沿途烧茶做饭之用。途中驼夫都食用各自所带的干粮,偶尔也合伙开饭。

古城回族的驼运业的兴起,对于沟通新疆同祖国内地以及邻国的商业往来和联系,繁荣和发展地区经济,促进商品的流通和民间往来,起到很大的作用。但由于当时社会动荡不安,匪患猖獗,驼运经营者处境维艰,常常蒙受人身和财产的巨大损失。20世纪40年代中期以后,古城回族驼运业开始萧条衰落。

历史上,内蒙古呼和浩特的运输业,主要是驼运业。而且驼运业往往和商贸业融为一体,驼商自己长(短)途贩运,也承揽运输业务,为繁荣呼和浩特的经济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其中回族驼运业是一支重要力量,在一段时期曾占有主要的地位。

驼运业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些始于呼和浩特,通往周边地区(包括外蒙古、苏俄)的驼路,尤其是通向西北地区的驼路,在相当一段时期中,成为呼和浩特联系周边地区的经济主动脉。

呼和浩特的回族驼运业远在清初旅蒙商(在蒙古族地区经商的内地商人)出现时即存在了,但当时不是贸易主力。回族驼运业初期,只以短途运输为主,多数驼户都是自备几峰胳驼,贩运日用杂货,跑前山后山(即武川、四子王旗、陶林一带),出售或换回山货、农副产品,但是在诸如大盛魁等大的旅蒙商号里,回族驼工却不少。

呼和浩特回族驼运业的鼎盛时期是在民国18年至26年(1929年一1937年)。20世纪二三十年代,平绥铁路(北平至绥远)幵通,呼和浩特与内地,如平津等地由铁路连接起来。呼和浩特作为内地货物运往新疆、新疆货物运往内地的重要通道和集散地,其经济地位越来越显得重要。据有关资料统计,1930-1932年,每年从新疆、甘肃、宁夏、青海运人呼和浩特,然后转运平津内地的皮张多达170万张,羊驼绒、毛等达1030万公斤,各种药材达2U万公斤。其中仅新疆运来呼和浩特转运内地的货均每年即达282吨,而由天津运来呼和浩特然后转运西北地区的货物每年达272吨。

当时,呼和浩特的回族驼户有骆驼五千多峰,有的驼户是自营货物运往西北,有的是专门为客商拉脚。较大的回族驼户有曹家“德厚堂”、孙家“和盛公”等。“德厚堂”在光绪年间仅有骆驼十余峰,经过半个世纪的辛勤经营,到本世纪30年代初,有驼八百余峰,进人鼎盛时期,在京、津、沪、汉等地设有商行专号。30年代后,因军阀混战、匪患等,致驼路不畅,经营亏损,仅数年时间即一蹶不振。

驼运业对于巩固和发展中国北方的安定,维护国家的统一,沟通北方各民族之间经贸往来和文化交流,促进中国多民族大家庭的共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另外,驼运业在国际贸易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沟通了中国和中亚地区的经济活动,使中国的商贸活动一直开展到蒙古、俄罗斯,进而拓展到了东西欧,对促进中外贸易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历史贡献。

甘肃回族地区城镇化问题研究

甘肃是一个多民族省份。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全省少数民族人口共有2199219人,占全省总人口25124282人的8.75%。其中,回族是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共有1184930人,占全省少数民族人口的53.88%。从全国回族人口分布来看,甘肃回族人口仅次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居第二位。甘肃回族分布在全省各地,主要聚居于一州一县,即临夏回族自治州,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以及19个回族乡(其中平凉市占11个)。甘肃回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直接影响着甘肃省民族地区的发展,对甘肃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也有着重要的影响。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中共十六大确定的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在本世纪头20年的宏伟奋斗目标。小康社会的内涵十分丰富,古代思想家描绘的小康社会,是老百姓对丰衣足食、安居乐业的形容,是人民群众对宽裕、殷实的理想生活的追求。随着时代的变迁,小康涵义也随之发生变化,其内涵日益向广度和深度发展。我们所说的小康社会,是指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一个重要的社会发展阶段,是当代中国社会由温饱向富裕迈进的一种过渡性社会状态。因此,小康社会应该是一个体现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新概念。其发展目标包括人民生活目标、经济发展目标、政治发展目标和社会发展目标等方面的内容。总体而言,小康社会是一个经济发展、政治民主、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生活殷实、人民安居乐业和综合国力强盛的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关键社会发展阶段。

甘肃作为西部一个重要省份,一个经济文化欠发达的省份,其小康建设进行得顺利与否,成就的大小,对西部乃至全国新世纪头20年的奋斗目标和改革开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实现都有着重要影响。甘肃小康建设与全国相比还有较大差距。2000年,全国小康实现程度为96.86%,已经总体实现小康;而甘肃小康实现程度为72.83%,刚刚越过温饱线,比全国低24个百分点。在小康建设的16项指标中,森林覆盖率等7项同全国的差距还比较大。同时甘肃小康建设的进展也很不平衡。全省87个县(市区)中,仅有22个县达到了低水平的小康标准,主要分布在河西地区,沿黄灌区以及几个中心城市,还有200万人口没有摆脱贫困。可见,甘肃与全国的差距,既有总体性的差距,又有局部性的差距;即有量上的差距,又有质上的差距。这说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甘肃与全国不在同一起跑线上。全国是在总体上已经实现小康水平的基础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甘肃是在贫困地区基本解决温饱,部分地区实现小康水平的情况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于甘肃的民族地区来说,情况更是不容乐观。统计资料显示:2001年甘肃省国内生产总值1072.51亿元,人均4204元,而甘肃民族地区国内生产总值为58.63亿元,人均1869元,低于全省水平,更低于全国水平。甘肃回族最集中的地方临夏回族自治州,2001年的小康实现程度为56.86%,低于全省平均实现程度75.87%达19.01个百分点。在16项小康建设指标中,临夏回族自治州除在农村A均钢木结构住房面积、人均蛋白质摄入量、恩格尔系数、森林覆盖率等4项指标上等于或高于全省平均数外,在城镇人均可支配收人、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通公路行政村比重等12项小康建设指标上,均低于全省平均实现程度几个、十几个以至几十个百分点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以及绝大部分散杂居地区的回族还没有步人小康,有的甚至还没有解决温饱。甘肃回族地区由于区域位置、基础条件、生产要素、资源配置等多种因素制约,形成了与全省总体发展水平差距更大的客观现实。这意味着缩小同全省全国的差距,需要付出更多、更艰辛的努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甘肃回族地区来讲,任务将更加艰巨,更加繁重。

差距是严酷的现实,必须承认,必须正视。正视现实,就是要面对现实,认清形势;就是要立足现实,奋起直追;就是要改变现实,加快发展,缩小差距。如何髙速度、跨越式地发展甘肃回族地区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前已有多种探讨,提出的方案,可供选择的途径也有多种,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加快城镇化进程,改变农业传统结构,大力发展二三产业,改善人们生存环境等等,都是一些重要的战略举措,都不失为加快发展的突破口。本文拟专攻一点,仅就甘肃回族地区的城镇化问题,做些探讨。

甘肃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小康建设落后于全省全国的客观现实,同样表现在城镇化进程方面。甘肃民族地区城镇化水平不高,发展速度迟缓,无论是城市密度,还是城镇数量等,不仅远远落后于东部发达省区水平,也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还略低于西北民族四省区(新疆、宁夏、甘肃、青海)的平、均数。据有关资料统计,甘肃省民族地区城市密度比东部发达省区差距2.21个百分点,比西北民族省区差距0.04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差距0.59个百分点;建制镇数量比西北民族省区平均数少119个,比全国平均数少563个;建制镇密度比东部差距57.6个百分点,比西北民族省区差距0.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