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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章 开普勒提出行星运动定律

德国天文学家约翰内斯·开普勒(1571—1630)是哥白尼学说的支持者。他利用丹麦天文学家第谷·布拉赫(1546—1601)留给他的大量天文观测资料,经过严格的数学演算,发现火星位置的观测数据与按正圆轨道运行所得的计算结果相差0.133度,这0.133度带来了天文学发展史上的革命。开普勒不愧是一位伟大的科学家,他果断地抛弃了圆形轨道,指出天体绕太阳旋转时的轨道为椭圆形。1609年,他在《新天文学》一书中对这一思想予以总结,得出了行星运动第一定律和第二定律。即行星绕太阳的运动轨道是一个椭圆,太阳位于这个椭圆的一个焦点上,在同样时间内,行星和太阳之间的联线(矢经)在其轨道平面上扫过的面积相等。

1619年,开普勒又在《宇宙和谐论》中阐述了他对天文学的新贡献,提出了行星运动第三定律,即行星运动过程中,运动周期的平方与椭圆轨道半长轴的三次方成正比。值得提出的是,开普勒的行星运动三定律完成在牛顿力学建立之前。理论本身对天体力学的发展起了重大促进作用,同时也丰富和发展了哥白尼的日心地动说。开普勒也因此被称为“天空立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