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永昌县政协委员李照基
赵文学
李照基简历
李照基,男。1964年4月23日生,甘肃省永昌县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三星建筑集团总公司第一公司经理。1998年1月当选为县政协五届委员会委员,县工商联副会长,光促会理事。其主要简历如下:
1962年至1970年在永昌县水源乡西沟小学、中学读书;
1971年至1983年在永昌县水源乡西沟村先后任文书、党支部副书记、村主任等职;
1993年至1995年在金昌市水源建筑工程公司任经理;
1996年至1999年在金昌市三星建筑集团总公司第一公司任经理。并于1996年起通过考试,被省委党校企业管理系录取为本科学员,获得了毕业证书。
在金昌市东部工业开发区矗立着一座新兴的建筑企业——金昌市三星建筑集团一公司。当人们谈及这个企业的发展壮大和街头一座座拔地而起的楼房时,都异口同声地称赞懂政策、善经营、会管理、艰苦创业、致富不忘回报社会、造福桑梓的公司经理李照基同志。在他的带领下,公司一班人和职工一道同甘共苦,艰苦创业,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勇于探索,开拓前进,使企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不断发展,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截至1998年底,有职工420多人,下辖3个项目经理部,6个工程施工队伍,一个新型建材厂,一栋集餐饮、娱乐为一体的酒楼。经过10多年的艰苦创业,在拼搏中发展,资产总额达到432万元,固定资产340万元,年支付各类劳务工资350万元。仅1993年至1996年4年累计完成建安产值5000万元,上缴国家税金260万元,实现利润273万元;1997年完成建安产值和销售收入1380万元,实现利税179.4万元;5年累计完成建安工程24项,面积76000平方米。其中荣获市、县级优良工程6项;被永昌县建筑主管部门表扬工程12项。仅1996年完成的6项工程就有3项荣获市场优良工程,一项荣获甘肃省乡镇企业系统“优质工程”。1998年完成主要产值780万元,实现利税84.6万元。
1993年,企业被省建筑企业协会授予“先进集体”。1996年被市集协授予“先进集体”。1997年企业被金昌市人民政府授予“金昌市第二届乡镇企业明星企业”荣誉称号,并被水源乡人民政府授予“纳税先进集体”。公司经理李照基同志连续5次被评为省市优秀乡镇企业家。1998年被农业部乡镇企业局授予“优秀企业家”光荣称号。并当选为县政协五届委员会委员、县工商联副会长、光促会理事。为了使企业走上多元化发展的道路,1993年投资160万元,修建了一栋集餐饮、娱乐为一体的酒楼,年收入65万元。1995年底通过市场调查、市场预测,上报省、市经贸委和粉煤灰利用办公室批准通过,又投资50万元新建了占面积7000平方米的新型建材厂,其主要产品是利用工业废料(粉煤灰)生产粉煤灰空心砖,从而达到利用废料减少环境污染,增加企业利润的目的。另外,在建材厂又增加了预应力空心板生产线、钢门窗、涂料等建筑材料的生产,年产值80万元,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1994年,企业被晋升为集体二级施工企业。1996年被省乡镇企业管理局授予“质量、效益B级企业”称号,使企业迈上新台阶,成为本地区乡镇企业中的佼佼者。
金昌市三星建筑集团一公司在几年时间里,克服一切不利因素,扭转被动局面,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信誉并迅速发展壮大。其主要原因:首先依靠党的基本路线和富民政策,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抓住机遇转换经营机制;其次,坚持两个转变,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决策;三是依靠科学技术,注重质量管理,坚持信誉第一;四是企业有一个远见卓识,大胆创新,以身作则,勇于探索的带头人。短短的几年时间,把企业从一个只有十几个人的小建筑队,发展壮大为集建筑安装、加工销售、饮食服务为一体的集体二级建筑施工企业,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里倾注着公司经理李照基同志的智慧和心血,他的业绩写在了大地上,装在了人民群众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