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概要-守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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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戴胄按律判案

有一次,唐太宗发布了一道命令:“在科举考试中,凡是伪造出身和资历的人,必须向官府坦白自首;不坦白自首的,一经查出,就将判处死刑。”

后来,吏部真的查出有个已经金榜题名的举子伪造了自己的出身和资历。唐太宗知道了这件事后,龙颜大怒,立即下令革去这名举子的功名和官职,抓起来交由大理寺处理。

大理寺少卿戴胄在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查明了该举子犯罪的情由和事实。但他没有根据唐太宗的命令把那个举子判处死刑,而是根据《唐律》的有关条款,判了个流刑(即流放到边远之地)。

当戴胄把这个处理结果奏明唐太宗时,唐太宗大为不满,他说:“朕在命令中已经明确宣布,对那些在科举考试中伪造自己的出身和资历又不主动坦白自首的人,要判处死刑。你怎么自作主张只给他判了个流刑呢?难道你不知道朕的命令吗?”

戴胄回答说:“臣怎么会不知道皇上的命令呢。如果在抓到他时您就把他杀了,我是管不了的。但是,您既然把他交给我来处理,我作为执掌刑法的官员,审案、判刑都必须根据《唐律》而行。不然,就会出现执法不公、量刑不当的现象。如果这样,那就是我的失职了。”

唐太宗见戴胄如此回答自己,心中非常不快。他厉声说道:“我是一国之君,这国家大事是由我说了算的。你只怕自己失职,就不怕朕在全国百姓面前失信吗?你必须改判!必须按朕的命令办!否则,朕……”

谁也不会想到,戴胄并不理会唐太宗这一套。他寸步不让,据理力争。他说:“我们为了维护法律和国家的大信用,只好违背您的命令,让皇上失信了!”

唐太宗是个开明的君主,他听了戴胄的话之后,觉得句句在理,于是就感叹地说:“我虽为一国之主,但在处理有些事情上,没有你想得深、看得远。国家法律的大信用一定要维护,我看这件事就按你的意见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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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民族都应树立诚信观念,任何一个国家都应建立完善的信用制度。而且当国家“有法可依”之后,还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戴胄为了维护法律和国家的大信用而违皇上的命令,这种做法是非常有远见的,因为个人的信用固然重要,但国家的信用、国家的法律更为重要。戴胄的这种做法在现在看来还是很有现实意义的,无论何时何地绝不能为了一些人的小信用而损害了法律和国家的大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