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概要-廉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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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张伯行做官为民

张伯行(1651—1725年),字孝先,号恕斋,晚年又改号敬庵,河南仪封人(今兰考县东)。他是清朝康熙年间一位名闻朝野的清官。

张伯行自幼聪敏好学,受父亲、祖父的影响,品德也很高。13岁时就通读了四书五经。康熙二十年(1681年),张伯行考中了举人,四年后中殿试三甲八十名,赐进士出身。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补授内阁中书,从此步入仕途。张伯行做官虽晚,但他任官始终忠于职守,克勤克俭,因而声名闻于天下,不但康熙皇帝对他多次表彰、擢升,而且百姓也很敬佩称赞他。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张伯行授任山东济宁道,当时正值灾荒,人民流离失所。他就让人从家中运粮食救济灾民,又捐出几船钱帛分发给百姓。到任后立即开仓赈济,帮助百姓渡过难关。为此,他被指控擅动仓谷,应该革职问罪。张伯行认为“仓谷为轻,民命为重”,据理力争,最终使上司免去了给他的处分。做官为民是张伯行始终坚持的原则。

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张伯行升任江苏按察使,这是巡抚的属下。按照当时的官场旧例,新任的官员要给巡抚、总督等上司送礼,以示尊敬,也表示请求以后关照提拔,这大概需要白银4000两。很明显,拿不出这么多银两,自然要取之于民。但张伯行秉性耿直,从不巴结上司,对此腐败风气深恶痛绝,他说:“我为官,誓不取民一钱,安能办此!”他坚决拒绝送礼。不但如此,在任内他还尽力革除地方弊病,整顿吏治,因而得罪了总督和巡抚,经常受到他们的排挤。

第二年的正月,康熙皇帝南巡到达江苏,在苏州谕令总督和巡抚举荐贤能的官员。在举荐的名单中康熙皇帝没有看到已闻名朝野的张伯行,就对总督、巡抚申斥道:“朕听说张伯行居官清廉,是个难得的国家栋梁之才,你们却不举荐!”说完又转向张伯行说道:“朕很了解你,他们不举荐你,朕举荐你。将来你要居官为善,做出些政绩来,天下人就会知道朕是名君,善识英才;如果贪赃枉法,天下人便会笑朕不识善恶。”康熙当场破格升张伯行为福建巡抚。

张伯行为官几十年,到过很多地方,任过很多要职,他不论在何处任何职,都不阿权贵,为民造福,“力求有益于民生国计”,“贻千百世生民之福”,而自己则始终过着简朴而清寒的生活。他的自奉正如他自己所言:“臣虽历官巡抚,而服食起居未脱寒酸故态。”正因为如此,不仅皇帝称他为“天下清官第一”,老百姓也称誉他为“天下第一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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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伯行勤于供职,清正廉明,嫉恶如仇,他不与贪官污吏为伍,敢于抵制上司横征暴敛,这些都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他有一句名言:“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公生明,廉生威”。政风廉洁,从来都是赢得民心,动员民众,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安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