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中国古代史专题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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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4)

隋末农民大起义爆发以后,东突厥也举兵攻隋晋阳。李渊父子于晋阳起兵时,东突厥助其反隋。李渊称帝后,东突厥由援助转为进攻唐朝。624年的一次进攻曾致使唐京都长安震恐,有人甚至主张迁都至樊、邓“以避之”,只是由于李世民的反对,才罢其议。

事隔二年,即“玄武门之变”后,李世民即位,突厥颉利可汗以为唐内讧后政权不稳,率兵十万攻克武功,直抵渭水,兵临长安城下,太宗果断率兵应战,颉利引兵而回。两年后受突厥奴役的漠北薜延陀、回纥、拔野固诸部相继反叛。次年,太宗派李靖率兵十万出击,于第二年二月大破突厥于阴山(今呼和浩特北)。三月,李道宗生俘颉利回长安,一举消灭了东突厥。

东突厥国灭,北患消除。东突厥在当时的少数民族政权中是最强大的一个,唐一举灭之并生俘其王,在其他少数民族中引起了极大的震恐。然而,唐太宗却以“爱之如一”的态度对待颉利可汗,全其部落,恢复其国,封其酋长为官,并促使其户口繁殖。的确,这种开明、具有远见的民族政策,不仅为历史上任何统治者所不及,更重要的是对各少数民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牵一发而动全身。自此以后,各地的许多少数民族对新建的李唐王朝都“畏威慕德”,纷纷派遣使者到长安,归附和称臣于唐。唐政府在各民族的所在地区,设置都护府、都督府,作为代表中央的军政机关,与各民族的上层人物一道统理其一切事务。于是,民族关系出现了一个划时代的融洽、稳定局面,多民族的国家跃入了一个空前繁荣和统一的新时代。

首先,在北方,公元630年安置好突厥以后,唐朝设置漠南、安北两都护府。后来回纥(今维吾尔族的祖先)兴起,唐又封其首领骨力裴罗为可汗。

其次,在东北,契丹、室韦、靺鞨、高丽等族的大人遣使来贡,唐封契丹首领为都督,统管契丹族的一切事务;封黑水靺鞨首领为“右卫大将军”,后又封其族粟末部所建“振国”的首领大祚荣为“左骁卫大将军”、“渤海郡王”;唐王朝还设置松漠都护府,统领今内蒙古东部、东北三省和西伯利亚南部的广大地区。

再次,在西北,唐王朝统一了原由西突厥所控制的新疆地区的高昌、焉耆、龟兹、疏勒、于阒等“城堡”国家和中亚巴尔喀什湖四周地区,打通了河西走廊,臣服了甘青地区的吐谷浑和党项族所建立的政权。封各族、各国的首领为王,并设置安西、北庭都护府,代表唐王朝,协助各族上层管理这些地区的军政事务。

此外,在西南方面,对今云南贵州等地以乌蛮为首的少数民族建立的“南诏”政权,唐政府册封其首领皮逻阁为“刺史”、“云南王”、“南诏王”。设置安南都护府,管理其事务。

在西藏,有早已崛起的吐蕃族。隋时它大概已进入奴隶制社会并逐渐强大起来。隋末唐初,在其英雄松赞干布的统领下,以拉萨地区为中心逐渐统一起来。后来向西降服了大小勃律(今克什米尔),向南征服了尼婆罗(今尼泊尔东南),向东北进入青海、甘肃,消灭了党项,驱逐了吐谷浑,并发展到河西走廊一带。唐代宗广德元年(公元763年),他们乘唐廷内乱之机,进兵唐京都长安,十天以后主动退出。

唐、吐之间有时矛盾很激烈,但从总体上来看其关系还是以友好为主。这种友好关系不仅体现在两族劳动人民之间,就是统治者之间有时也是如此。唐初贞观之时,松赞干布就遣使到长安,要求娶唐王室公主为妻,以示友好。李世民答应了他的要求,于公元641年将宗室女文成公主嫁给他为妻。松赞干布十分高兴地亲自远道相迎,并执女婿礼以待唐廷。唐中宗时又将雍王李守礼之女金城公主,嫁给赞普尺带珠丹为妻。

唐王朝两次出嫁公主给吐蕃赞普为妻,完全是一种和平友好的体现。儒家经典和各种封建典章制度,大批丝绸和其他各种手工业品以及造纸、酿酒、养蚕等“杂技诸工”,纷纷传入吐蕃。吐蕃人从此开始“释毡裘,袭纨绮”,“入国学,以习诗书”并“惭慕成风”。公元821年唐吐会盟,规定双方应“患难相恤”而“暴掠不作”。刻载盟约的石碑至今还屹立于拉萨市的大昭寺门前,它是汉藏两族人民友好关系的历史见证。唐吐之间通过这种和亲友善政策以及政治、经济和科技文化的交流,促进了双方社会的发展。

唐在各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都护府,其官员由朝廷直接任命,同时唐王朝又册封少数民族的首领为王,共同料理其政务。又有所谓羁縻州、府,以当地少数民族贵族为长官,皆得世袭。它是战国时的燕、赵和秦汉时期的秦皇、汉武和光武等在边疆地区设郡建尉制的全面发展,以此为纽带将中央政府的一切政策法令直接贯彻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使内地和边疆形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对促进各民族社会的发展、民族的融合以及多民族国家的巩固等,都起了很好的作用。

二、唐末五代时期边疆各族的进步及其与中原的关系

经过隋唐300多年的和平友好,在唐王朝先进的文化科技的促进下和各族广大人民群众的努力下,边疆各族社会经济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有的已步入封建社会的大门。当唐中央政权衰落后,其首领都先后摆脱了唐王朝的羁縻统治,独霸一方,称雄于世。

在东北,有东胡族的后裔契丹族建立的契丹政权(后改称辽)。契丹本属鲜卑族的一部,前燕灭宇文部时,它也遭厄运。北魏时受其奴役。隋时逐渐壮大起来,唐初臣属于唐。唐中叶漠北回纥政权衰弱而西迁后,它便乘虚而入,在耶律阿保机、耶律德光父子的统领下,建都临潢府(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波罗城)。连破室韦、奚、扶余、靺鞨等族。其势力范围东自大海,西至流沙,南越长城,北绝大漠,成为一个强大的半封建、半奴隶制的国家。五代后梁覆灭后,河北及燕云等地一片混乱,他们便乘机灭了渤海国,夺取了今北京市以北许多地域。后唐叛将石敬瑭欲代唐称帝,又感到自己力量不足,以割燕云十六州(即今河北、山西二省北部地区)为代价求援于耶律德光。耶律德光旋即率兵南下攻克洛阳,协助石敬瑭登基称帝,史称“后晋”。践约得燕云十六州,并约为“父子之国”,年许帛三十万匹。契丹得到如此广大的高度封建化的农业地区,自然对其社会向封建化迈进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在西北,有原属丁零的回纥族。公元六、七世纪。回纥游牧于色楞格河和鄂尔浑河一带,同时开始建国活动。隋末唐初受东突厥控制,后助唐灭东突厥,受唐册封并占有东突厥故地。公元755年又助唐平定安史之乱。后逐渐衰弱。公元840年,在崛起的黠戛斯族的攻击下分裂为三部西迁。分别徙居葱岭以西、河西走廊以及吐鲁番等地区。其中以吐鲁番一支较为强大,曾建立起高昌国。现在新疆的维吾尔族就是由这支回纥发展、演变而来的。

在青海地区,有原属于鲜卑慕容部的吐谷浑建立的政权。其祖先原籍辽宁义县,4世纪西徙青海,建立政权,后臣服于唐。公元663年为吐蕃所灭,他们又东迁今宁夏灵武等地,后就地融合于其他民族之中。

在甘、青一带还有一个本属羌族的党项族。唐时受吐蕃攻击,向唐廷要求迁移至今甘肃东部、陕西北部和宁夏等地。五代时逐渐强大起来,后建立起西夏政权。

在西南的云贵等地,由“南诏”政权发展演变成白蛮族的“大理”政权。

在西藏地区,吐蕃奴隶制国家经过长期的发展,阶级矛盾尖锐,到了五代时期逐渐分裂成许多向封建制过渡的大小不一的诸侯国家。

三、两宋时期的民族关系

公元979年北宋王朝在后周的基础上统一了中原和南方以后,自然欲按历代汉家天子的想法实现全国一统,开始向边疆各民族政权进攻。但由于北宋统治者实行所谓“守内虚外”的基本国策,同时也由于随着边疆少数民族社会经济的发展,各族所建立的割据政权特别是北方的契丹(辽)和西北的“西夏”在经济、政治和军事等诸方面较为强大,赵宋王朝未能如愿,致使当时中国出现了宋、辽、夏新的三国鼎立的局面。

随着辽、宋、夏鼎立形势的发展,在辽王朝内部,被其所灭的靺鞨族,在原来渤海国的基础上发展壮大起来。公元1113年,在其首领完颜阿骨打的统领下,完成本部的统一。公元1115年建立起政权,史称为“金”。再经过十年的斗争消灭了辽,1127年又灭北宋。北宋灭亡后,宋宗室赵构南渡临安(今杭州),重建政权,史称“南宋”。于是,历史上又出现了南宋、金南北对峙的局面。

正当宋、金对峙斗争时,金统治者的后院又崛起了反抗其统治的蒙古族。

四、蒙古贵族统治时期多民族国家的大发展

蒙古族原为东胡族室韦的一支,唐时叫做“蒙兀室韦”,长期游牧于额尔古纳河一带。7世纪初逐渐形成许多部落,但各部落间长期不很和睦,加上受唐、契丹和金统治者的利用与挑拨,其斗争尤烈。后来逐渐形成了几个部落联盟。公元1189年铁木真开始进行统一各部的工作,于1206年完成了统一,建立起游牧的蒙古国家。各部尊铁木真为成吉思(蒙古语,即大海的意思)汗。

成吉思汗统一了蒙古本部之后,接着开始反抗金统治者压迫的斗争。公元1210年灭高昌,1218年灭西辽,1227年灭西夏,是年8月25日病死于今甘肃省清水县,享年66岁。他的子孙们继续进行反金斗争。公元1234年灭金,1253年灭吐蕃,1256年灭大理。1260年,忽必烈即位,并于1271年改“蒙古”国号为“大元”,建都北京,称“大都”。然后于公元1279年灭南宋,结束了南北对峙以及边陲地区民族政权林立的局面,实现了全国的大一统。

忽必烈统一全国后,实行“汉法”,并推行“行省”制度,使东北、蒙古、新疆、两广、云贵、甘青等地都处于这种制度的管辖之下。此外,在中央设宣政院,直接管理藏地的政务。在澎湖设巡检司,处理台湾和澎湖列岛的事务。还在边疆一些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土司制度,分封各族的首领为世袭官吏,通过他们来贯彻执行元朝的政令。

元王朝采取以上措施,加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并把西藏、台湾、澎湖列岛等边疆地区和全国紧密地连结在一起,对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作出了贡献。

当然“土司”与“行省”制度是有些不同的,但是随着各民族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到了明清时期,统治者适应这种发展变化的需要,逐渐地由“土司”和“流官”共管过渡到“重流轻土”,进而到“改土归流”,最后彻底废除了“土司”制度。实行这种改革后,进一步促进了各民族经济文化的交流和发展,对各民族的融合和多民族国家的巩固,起了非常有益的作用。

(第六节)明清时期统-多民族国家的空前巩固和继续发展

元末虽然战争纷乱,但要求统一、反对分裂的历史总趋势并未泯灭,而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还有所加强,究其根源,主要是由于各民族的社会经济、政治制度、文化习俗以及思想感情长期融合的结果。所以,在此之后历史上出现的不是分裂,而是两个强大的统一的多民族封建王朝——明、清。明清两朝特别是清王朝对巩固和发展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约在元明之际,居住在牡丹江流域的一支女真人开始向南迁徙,最后进入今辽宁东部定居。明中叶以后逐渐强大起来。在激烈的斗争中,涌现出一位杰出的人物努尔哈赤。在他的统领下,历时三十余年统一了女真各部。其势力范围东至海滨,西抵开原,北达嫩江流域,南抵鸭绿江。公元1616年,他在赫图阿拉(今辽宁新宾县永陵乡)称汗(即王),国号“大金”,史称“后金”。建立起奴隶制政权,与明王朝相对峙。1635年,皇太极废女真旧称,改族名为“满洲”。次年,他即位于沈阳,改国号为“大清”。1644年,清乘农民起义推翻明王朝之机入关,迁都北京,代明而统治中国。

清朝统治者入主中原后,在对中原和江南等地汉族人民的反抗实行高压政策的同时,也采取了一些发展生产、安定社会的措施。接着平定三藩,改土归流,从而加强了对西南边疆地区的管辖。在大漠南北先后统一了漠南蒙古、漠北喀尔喀蒙古和漠西厄鲁特蒙古三大部。在新疆平定了准噶尔部和“回部”的叛乱。在西藏安定了社会秩序,并设驻藏大臣,代表中央与达赖、班禅一起管理藏地事务,加强了对西藏的管辖。此外,清王朝还统一了台湾,并在其地设立了府、县。很快就巩固了国家的统一,一个包括东北、蒙古、新疆、西藏、台湾、澎湖列岛、南沙群岛等地在内的多民族国家,最后形成了。

综上所述,从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产生、发展到巩固的整个过程中,我们不难看出,它的经济的发展与繁荣,社会制度的变革与进步,文化科技的发达与昌盛,疆域的辽阔与壮美,总之,它的一切成就,无一不是生活在中华大地上的各民族(包括历史上已经消失了的民族)共同创造的,无一不是各民族在长期的交往过程中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结果,生息于这块大地上的所有民族,都是祖国大家庭中的一员。自然由于私有制和阶级对立的缘故,它的成长是各民族的先辈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才换来的。

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一些少数民族的上层人物,在某些历史时期和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建立过割据政权。他们在剥削压迫本民族和其他民族人民的同时,对当地进行了统一和开发,客观上对当地的民族融合,起了积极的历史作用。这种局部地区的开发、统一和民族的融合,为全国的大一统,为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巩固创造了条件,打下了基础。

我国封建社会的历史特别漫长,在长期的封建社会里,根本不可能消除封建割据。但是,从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发展史来看,统一时期要超过分裂时期的一倍多,而且分裂割据的局面越是出现在后期,则是越来越迅速地走向统一。这种现象的产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也是民族融合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