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1大于2”。事实上,曹操之所以能在短期灭袁绍、逼江东、取西京、成霸业,与他以才谋人,以人为本的原则是分不开的。现代社会用人也缘于此道。位居《2000年度中国50富豪》第二十五位的郭广昌带领着五位年青人,共创了“复星”的辉煌。复星是一个团队,是青年知识分子的群体,郭广昌以人为本,以才谋人的策略。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日本著名的松下集团总裁松下出身卑微,在自己的事业发展时,不断的招聘人才,他对人才的渴求念头,一直未曾泯灭。松下认为,人才是可遇不可求的,正是在这种人才理念的指导下,松下才取得今日的成就。
2.举贤纳士,非常用人
常言说: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群众的力量是巨大的。想成就一番事业,必须懂得以人为本。曹操精于此理,为日后的霸业成功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特别是赤壁战败后,面对孙权、刘备日益强大,天下三分逐渐形成的形势,曹操深切感受到了事业的艰难。他认识到,要完成统一天下的大业,必须罗致更多的人才,最大限度地充实自己的力量。为此,他专门先后三次下令,要求部属不拘一格地举荐和录用人才。
他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帝王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一起治理天下的。而所得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并不是侥幸碰到的,而是当政的人访求得来的。曹操从《论语·宪问》中引用了孔子所说的一句话,说如让鲁大夫孟公绰做晋国诸卿赵氏、魏氏的家臣,那是力有余裕的;但他却没有才能来做滕、薛这样小国的大夫。言外之意是,适宜做大国家臣的人,却不一定适宜做小国的大夫。孟公绰大概是一个廉静寡欲而缺乏实际才能的人,所以做赵、魏的家臣则有余,做滕、薛的大夫则不行。意在说明德才各有短长,用人不能求全责备,必须因材授任,廉士不一定就是万能之才。曹操进一步以管仲为例,说明不一定非得是廉士才可以使用。管仲年青时贫困,同鲍叔牙合伙经商,等到分财利时,管仲欺鲍叔牙而多取,因此得了个不廉之名;后事齐公子纠,又曾谋害小白(齐桓公)。但齐桓公不嫌管仲有不廉之名,也不计较他曾经谋害过自己,仍任用他为相,终于称霸诸侯。曹操想成就齐桓公那样的大业,于是怀着急切的心情问道:现在天下难道没有像姜子牙那样身穿粗布衣服、怀有真才实学而在渭水之滨垂钓的人吗?没有像陈平那样蒙受“盗嫂受金”的污名而还没有遇着像魏无知那样举荐的人了吗?曹操要求左右僚属帮助他发现那些因身处贫贱、地位低下而被埋没了的人才,只要有才能就可以推举,他都可以加以任用。曹操在这里明确提出了“唯才是举”的方针,这实际上是他一生在用人问题上所贯彻的总方针。
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十二月,曹操又下了一道求贤令,令文说:
夫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陈平岂笃行,苏秦岂守信邪?而陈平定汉业,苏秦济弱燕。由此言之,士有偏短,庸可废乎!有司明思此义,则士无遗滞,官无废业矣。
这道令着重提出德行和才能、作为往往不能兼具的问题,要求人事主管部门不要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不能废置不用,这样,有才能的人就都会得到发挥才能的机会,官府也不会有旷废的事了。曹操在这里再次提到了陈平。据《史记·陈丞相世家》记载,陈平由魏无知推荐给刘邦,刘邦任命他为都尉,典护诸将。后来周勃、灌婴等谗毁陈平,说他居家时曾私通嫂子,当都尉后又接受过诸将贿赂。刘邦就此责备魏无知,魏无知说:
“现在楚汉相争,最需要的是人才,我向您推荐的就是人才。陈平的才能对国家是很有用处的。只要才能对国家有用,盗嫂受金又算得了什么呢?”
刘邦觉得有理,于是更加重用陈平,终于成就了大业。曹操同时提到了苏秦。苏秦是战国时的纵横家,曾说燕、赵、韩、魏、齐、楚六国联合抗秦。后秦从中破坏,六国约解,齐伐燕,攻取十城,苏秦又说齐王,使齐归还燕十城,齐人因此说他卖国,说他反复无信。曹操认为,陈平虽没有淳厚的品行,苏秦虽并不守信用,但他们一个辅佐刘邦奠定帝业,一个救助了弱小的燕国,其才能还是可堪大用的,从而有力地说明了“士有偏短”也决不能废置不用的道理。
第三道求贤令发布于建安二十二年(公元217年)八月。令文说:
昔伊挚,传说出于贱人,管仲,桓公贼也,皆用之以兴。萧何、曹参,县吏也,韩信、陈平负污辱之名,有见笑之耻,卒能成就王业,声著千载。昊起贪将,杀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归,然在魏,秦人不敢东向,在楚,则三晋不敢南谋。今天下得无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间,及果勇不顾,临敌力战;若文俗之吏,高才异质,或堪为将守;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
这道令又明确提出了只要有治国用兵之术,即使不仁不孝也“勿有所遗”的问题。令文列举了历史上一些出身微贱、名声不雅、品行不端而才能卓著、立了大功的人物,其中管仲是再次提及,陈平是第三次提及。其余的人,如伊挚(即伊尹),传说出身奴隶,但辅佐商汤灭了夏朝,萧何、曹参原来都是县吏,后来辅佐刘邦,都位至丞相。韩信年青时曾乞食漂母,受胯下之辱,但后来却做了刘邦的大将。吴起是战国初卫国人,在鲁国时,齐人攻鲁,鲁君想任用他为将,但因其妻是齐国人,有些猜疑,他便杀妻换取信任,作了鲁将,打败了齐国。他年青时,为了出外求官,花光了家产,被人讥笑,他杀掉讥笑者三十余人,继续外出,临行与其母告别,发誓不位至卿相不还乡,不久母死,果然不归。但他先后辅佐鲁、魏、楚国,历任将相,建立了卓著的功勋。这些人在历史上都曾声名远播,家喻户晓,举以为例,显得言之凿凿,滔滔雄辩,从而为“举贤勿拘品行”提出了有力的论据。最后要求部属将那些流落民间而道德高尚的人,果敢勇猛能奋不顾身对敌作战的人,普通文墨小吏中才高质异堪做将军、郡守的人,背着不光彩的名声、有着被人讥笑的行为或不仁不义而有治国用兵才能的人统统推举出来,不得有所遗漏,语气恳切,态度坚决,充分表露出了求贤若渴、迫不及待的心情。
综观三道求贤令,内容一次比一次具体、深刻,问题提得一次比一次尖锐,心情也一次比一次迫切。其原因,在于曹操的年纪越来越大,而吴、蜀的力量却越来越强,主观上想尽快完成统一的大业,客观上完成统一大业的难度却空前增加了,因此对人才的需求也就更加迫切了。但另一方面,经过魏、蜀、吴三方的多方搜求,由于战争的摧残,人才的发现和罗致反不如逐鹿中原时期那么容易了。这就迫使曹操不得不采用一再下令的办法,来督促人事主管部门、乃至所有部属尽力发现人才、举荐人才,特别是发现、举荐那些以前因有这样那样的毛病而被弃置不用,或仍然隐身民间未被发现的人才。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开辟人才资源,以及来解决人才不足所带来的困难和造成的影响。
三道求贤令的核心都是“唯才是举”,即不管其德行如何,只要有才能就一律加以任用,这在当时是具有反传统意义的。两汉统治者为巩固自己的统治,极力提倡封建礼教,形成了一套以忠孝仁义为主要内容的道德观,而且把这定为选用官吏的重要标准。汉代不少皇帝下诏举士,都非常重视仁孝。如宣帝强调“孝弟有行义”,哀帝强调“孝弟淳厚”,章帝强调“孝行为首”,桓帝强调“至孝笃行”,没有一个讲“唯才是举”的,更没有讲“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的人也要“勿有所遣”的。选拔人才的地方推举,评论人物的清议,也都以“经明行修”,即熟悉儒家经典,道德行为、生活作风没有毛病作为考察的重点,并设有察举孝廉和举贤良方正的科目,作为儒生仕进的阶梯。这种选拔制度在黄巾起义前一直严格地推行着,延焘八年(公元165年),即曹操十一岁的这一年,桓帝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次年又诏公卿、校尉、郡国举至孝,第三年又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可见统治者对具有所谓德行的人才是十分重视的。
选拔人才只重视所谓德行,其弊病是显而易见的。按照这种选拔标准,地主官僚的子弟只要通经,只要有忠孝仁义的虚名,不管其有无实际才能,经过察举和征辟,都能做官,反之则无法得到仕进的机会。东汉以后,察举制度日趋腐败,所谓仁孝道德更是空有其名,以至在桓帝、灵帝时期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葛洪《抱朴子·外篇·审举》引时人语)的局面。加之汉末战乱后,士人流散他乡,’州郡察举的制度也不能再继续推行下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抱残守缺,走选拔人才的老路,势必陷入走投无路的境地。因此,要大量罗致人才,推进事业发展,就必须打破旧传统,抛弃旧标准,另辟一条新路。曹操早在建安八年(公元203年)所下的令文中,就提出了“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的选官准则,驳斥了“军吏虽有功能,德行不足堪任郡国之选”的议论。在这三个令文中,更反复申述了“唯才是举”的方针,大胆否定了以仁孝为中心的用人制度,把反传统的精神发挥到了极点。
当然,曹操主张“唯才是举”,并不是要同传统彻底决裂,并不是完全不要德行、不要政治。曹操接受的是传统儒家思想的教育,自己也是在二十岁时被举为孝廉而踏入仕途的,对忠孝还是持肯定态度的。初平三年(192)曹操任兖州牧后,曾任命东平人毕谌为别驾。后张邈叛变,扣押了毕谌的母亲、弟弟和妻子儿女。曹操知道后,对毕谌说:
“你老母在张邈那边,你可以离开我这里到那边去!”
毕谌赶紧叩头,说自己没有异心,曹操为此大加称赞,还感动得流出了眼泪。谁知毕谌一离开曹操,就趁机会逃走投奔了张邈。后来曹操打败吕布,毕谌被活捉,大家都为毕谌担心,以为这一下肯定活不成了。谁知曹操却说:
“一个孝顺父母的人,难道会不忠于君主吗?这正是我所要访求的人啊!”
不仅不治毕谌的罪,还让他去做了鲁国相。从这件事不难看出,曹操还是十分欣赏并提倡孝道的。像毕谌这样的人在曹操阵营中不会是个别的。邢子昂德行卓著,时人有“德行堂堂邢子昂”的赞誉,曹操任命他做了广宗长。后因旧主死去,邢擅自弃官奔丧,手下向曹操举报,曹操却说:“邢忠于旧君,有一致之节。”不仅不加追究,后来还任命他做了司空掾。郑浑的高祖父、父亲都是名儒,本人德行突出,曹操听说后,就把他召为掾属。曹操宣布孔融的罪行,也是说他不孝。在第三道求贤令中,曹操还把推举“至德之人”放在了首位。这些都证明,曹操不是不要德行,不是不要忠孝仁义。在曹操看来,讲究忠孝仁义的人对自己也是有好处的,他们可以忠于自己,实心实意地为贯彻自己的政策和路线服务。只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德才往往不能兼备,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求全责备,只要有才能就可以使用,即使是那些有严重缺点、甚至是“不仁不义”的人也不例外。由于特别强调了才能,德行无形中退避到了次要地位,成了一种陪衬,因而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曹操“唯才是举”的方针,在实践中是得到了贯彻执行的。一大批出身低微、“经”不明“行”不修、甚至曾经反对过曹操的人能被吸收到曹操周围,成为曹操的重要将领和僚属,就是贯彻了这一方针的结果。有的人来到曹营后,仍然不修德行,老犯错误,曹操有时也能加以原宥。曹操的同乡丁斐(字文侯),在曹营任典军校尉之职,甚得曹操信任,丁斐有什么建议,曹操一般都能加以采纳。但丁斐有爱贪小便宜的毛病。建安末年随同曹操征吴,因自家的牛瘦弱,就利用职务之便掉换了一头官牛,。被人发现告发,受到了下狱免官的处罚。曹操后来见到了丁斐,故意问他:
“文侯,你的印绶到哪儿去了?”
丁斐知道曹操是在开自己的玩笑,于是回答:
“拿去换大饼吃了。”
曹操听了,哈哈大笑,对身边的人说:
“东曹掾毛玢多次跟我说,要我重重地处罚丁斐。我并不是不知道丁斐不清白,只是我有丁斐,就像人家有善捕鼠却爱偷东西的狗一样,偷东西虽会造成一些小损失,却可以使我的东西保存完好!”
于是又恢复了丁斐的官职,像原来一样信任他。这说明,曹操从大局出发,对这类德行有亏缺的人是采取了比较灵活的态度的。曹操还曾下过一道手令,说:
谚曰:“失晨之鸡,思补更呜。”昔季阐在白马,有受金取婢之罪,弃而弗问,后以为济北相,以其能故。
季阐在白马时,犯过接受贿赂、夺取人家婢女的罪行,曹操却因他有才能,不仅没有处理他,反而让他做了济北相,也很能说明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曹操在这里引用了一条谚语,说明他认为品行不好仍是一个缺点,只是不要揪住不放,要给人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就像耽误了报晓的鸡,还想再叫一声补上一样。这种不纠缠历史旧账、重在现实表现的做法,使曹操能够最大限度地罗致人才,不仅加强了自己的力量,对于制止大族地主垄断政权,使更多的中下层地主得到参与政治的机会,也起了一定的作用。
[今用]:由古可论今:在今天的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有什么比人才更重要?没有!作为领导者,礼贤下士,用好人,会用人,满足人的某种需要,是事业成功的保障。俗话说: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对于起关键作用的人才更要给予重用和重视,给他创造机会,不断激励其成长,使之在团队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美国霍克勒公司的总裁兼执行长官吉亚可,鉴于当时他与他的高级管理人员花费在指挥日常管理和事物的时间愈来愈多,极少有时间用来作长期的规划。同时他又认为,公司内部队员由于不客观,很难对既定的公司政策提供有效的建议,而外面的顾问公司又只属作短暂的和“点”的研究,无法提供长期和连续的评定服务。最后决定聘请4位外面的专家组成顾问评议会,专门负责评定公司的计划和评估公司产品潜在的新市场,结果为公司的腾飞提供了可能。
3.以法治国,赏罚分明
任何组织,都有公理存在,在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它是凝聚成员的一根看不见的红线。作为一个领导者,如果不公正的话,大家心里都明白。聪明的领导者,在执行赏罚和处理政务时,必须以法为治,技巧在于事后的抚慰和关心。三国的曹操就主张以法治国,有犯必诛。
奖功与罚过,这是互为联系的两个方面。曹操对这有着十分明确的认识。
建安八年(公元203年)五月,曹操下过一道《败军抵罪令》:
《司马法》:“将军死绥”。故赵括之母,乞不坐括。是古之将者,军破于外,则家受罪于内也。自命将征行,但赏功而不罚罪,非国典也。其令诸将出征,败军者抵罪,失利者免官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