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社会和谐视角下地方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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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地方政府治安管理职能现状

(一)地方政府治安管理组织机构

目前,潮南区治安管理组织机构基本建成,只是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立较迟。潮南区于2009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指示,统一规范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标准,统一规范各类工作提示标志,统一规范档案管理、台账记录,在10个镇和1个街道都建立了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该中心由维稳及综治、信访、司法、公安、农业、社会事务、经济发展、规划建设、文化、妇联、计生、法庭、国土等职能部门成员组成,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综治办牵头,以中心为平台,以司法所为基础,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为手段,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协调联动,基本形成基层维稳的“第一道防线”。

(二)地方政府治安管理行动措施

1.建立领导责任制

为加强地方治安管理,潮南区建立维稳领导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作为维稳第一责任人,签订《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在严打期间,各镇政府出台《关于严打整治期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将严打整治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综治考评范围。各镇(街道)、村(居)委每半年开展一次治安形势分析并报送分析报告,每年报送年度综治工作总结,调查群众安全感,对因工作敷衍塞责而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考评不合格的都实行“一票否决”制。

2.开展严打行动

“严打”是1983年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活动”的战略,是迅速扭转一个地方社会治安面貌、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有效手段。自1996年第二次“严打”和2000—2001年进行网上追捕逃犯的“新世纪严打”以来,全国各个城区都经受过声势浩大的“严打”行动的洗礼。潮南区成立之后,潮南区各级政府多次开展治安严打行动,2003—2009年“严打”大约30次。

3.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

在潮南区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各职能部门负责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工作。在纠纷预防方面,建立排查纠纷“五个一”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构建以公安机关为主力,各部门、单位的维稳信息员、治安信息员、出租屋管理员、人民调解员、信访联络员和广大群众参与的综治维稳信息网络,进行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在纠纷调处方面,一是形成多部门联合纠纷调解机制,建立法院、司法局、公安、民政、劳动和信访等部门调解联动机制,既开展法院司法调解,又结合行政调解,从司法局挑选人民调解员分别担任陪审员和特邀调解员,协助调解情况复杂、规模较大的边缘民间纠纷,推动拘留前、起诉前和立案前调解,区司法局建立联动协调机制、调解陪调和听证制度。二是实行纠纷分理机制,建立纠纷调处台账,对台账进行梳理、分流和移送,实行纠纷首接责任制,确定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三是实行巡回调解机制。针对重大疑难纠纷,建立“巡回调解领导小组”,每月中旬组织巡回调解。四是努力抓重大纠纷调处,旨在预防群体性暴力事件和上访事件发生。

4.出租屋和外来人口管理

为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出租屋管理,汕头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领导小组2006年5月制定了《汕头市出租屋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各区出租屋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出租屋管理的综合协调、指导、组织、督促工作,公安机关负责出租屋租住人员的暂住登记管理,以及出租屋的治安管理和消防管理,工商、税务、规划、建设、城管执法、安监管理等部门依法对出租屋进行管理。

根据治安形势,2006年潮南区颁发《转发区维稳及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潮南区委办〔2006〕44号),2009年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潮南区委办〔2009〕22号)。

根据2003年潮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头市潮南区区级机构设置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潮南机编〔2003〕3号)和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县公安机关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粤机编〔2001〕40号)的规定,设置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这两个通知还规定了流动人口、暂住证和出租屋管理工作是潮南分局及其各镇(街道)派出所的主要职责之一,其内设机构户政部门也负责流动人口、暂住证、出租屋和重点人口管理等工作。

5.基层基础工作

2007年峡山治安联防队有100多名治安联防员,司马浦镇和陈店镇各有50多名治安联防员,两英镇有60多名治安联防员。井都镇于2009年8月从各村(居)治保会抽调16名人员组成一支镇级治安联防队。这5支镇级联防队统一配置服装、防弹衣、警用摩托车、对讲机等装备,由各镇(街道)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由派出所管理与具体指导,在执行具体工作时,由民警带队,联防员负责巡逻伏哨、设卡盘查。2009年全区共有5支(峡山、司马浦、陈店、两英、井都)镇级联防队298人(陈店镇治安联防队由2007年的50多人增加到128人),232个村治保组织1886人,227个保安组织2589人。相比新区成立之初的警力,在数量上有所增加。在群防群治方面,潮南区以公安机关为主干,在农村、厂街、社区、机关大院等编组治安巡逻队、联防队、保安队等联防网络。

在筹资方面,各级政府、各个村(居)利用当地商界、侨乡等资源,发动海内外乡亲捐款,用于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如建设社会治安理事会、建设治安岗亭、购置巡逻车辆等装备、发放治安员薪酬等。

2006年3月,陈店镇成立了社会治安理事会,该理事会属于非营利性的非政府组织,按民间团体运作,协助维护治安秩序,经费由当地商家和企业界人士捐赠,会员235人,筹集资金243万元;2007年筹集资金274万元。2006年5月,峡山街道在以派出所为主力,以村(居)治保会为基础,以治安联防队为机动的“三位一体”防控体系基础上,成立了社会治安理事会,在各界捐赠下共筹集捐款320多万元。2007年两英镇向有关部门依法申报成立社会治安理事会,筹集资金约600万元。2009年潮南区主要领导通过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治安工作,发动民资民力,同时区公安分局各职能部门和各镇派出所也发动村民,共筹集各界捐款400万元,于8月成立了区社会治安理事会。

另外,潮南区还建设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2004年在国道324线、广汕公路、毗邻其他区县出入口的7个区际报警站、治安岗、主干道、区党政机关大院门口等处安装了24部监控器进行24小时监控,2008年再次投入数百万元用于国道324线陈店至汕头市区路段的全程监控。各镇、村(居)也陆续安装路面监控系统。2008年初,陈店镇社会治安理事会筹资400多万元购置路面监控器,装设在镇内出入口、主干道、桥头、市场、工业区等方位。仙城镇仙门城居委通过动员乡里乡外的村民,获得捐款386万元,购置部分视频监控器,并在出入口处新建12个治安岗。

6.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在政策法规上,潮南区区委、区政府先后制定并出台了《汕头市潮南区儿童发展规划(2004—2010年)》《潮南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大力宣传《汕头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在具体普法活动上,联合区普法、公安、维稳及综治等部门多次到农村基层开展道德、法制教育宣传,推进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如两英镇东北村),开展送法进农家、法律三下乡等多种活动,向青年职工传授法律知识。同时,借助广电传媒,开展电视普法大论坛。区委、区政府还把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基层政府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潮南区法院与区团委联合开展对未成年罪犯的帮教工作,重视“教育、感化、挽救”,通过与帮教对象谈心,进行法制教育,与公安、村治保会协调,对帮教对象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