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权力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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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董狐之笔

记载春秋战国史实的典籍基本是可信的。替暴君、昏君文过饰非的事情并不多见。这一段历史虽距今较为久远,然而可信度却大于其后的历史。

晋国史官董狐敢于在当事者眼前下直书其丑,将生死置之度外。

读《史记》,深感鞭挞暴君昏君的笔墨多,而歌功颂德的笔墨少;揭露腐败丑恶的多,粉饰太平盛世的少。被司马迁歌颂的多是他心中的道德完人,而非权力拥身的君王。

关于“董狐之笔”,司马迁是这样记叙的:

盾遂奔,未出晋境,乙丑,盾昆弟将军赵穿袭杀灵公于桃园,而迎赵盾。赵盾素贵,得民和;灵公少,侈,民不附,故为弑易。盾复位。晋太史董狐书曰:“赵盾弑其君”,以视于朝。盾曰:“弑者赵穿,我无罪。”太史曰:“子为正卿,而亡不出境,反不诛国乱,非子而谁?”孔子闻之,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宣子,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出疆乃免。”(《晋世家第九》)

董狐的好贤恶恶,忠于史实的精神与天壤同在,与日月同辉,其名永为后人铭记。

斯时出现董狐并非偶然,说明再不好的封建制,也留有一丝民主的缝隙(“分封”本身就有权力分散之含义,与民主相合),不像大一统皇权专制,针插不入,水泼不进,政出一门,一切皆由皇帝一人掌握,再耿直的史官也只剩下了唯唯诺诺。

西周、东周,史官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权势们不敢明目张胆地践踏已经被全体认可的共识。这主要是因为有天子高高在上,形成一定程度权威与权力的制衡,尽管后来“权威”沦为了形式,还是有胜于无。董狐之笔,放置到后来任何一个皇帝那里,都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从这个角度看,东周以降几百年历史的惨无人道具有两面性:一方面说明政治游戏无序,另一方面,说明史官秉笔直书,不徇私情,没有他们的努力,也许我们永远得不到信史。

先秦,中国政争基本属于明争,秦之后,除了朝代交替之外,政争多为暗斗。权力的高度一元化与政争形式上的变化,对史官也产生了一定影响,史官畏手畏脚,不再敢按照客观情况直书,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董狐、太史的生存土壤已经不复存在。

以清朝为例。乾隆好大喜功,动用大量人力物力编纂《四库全书》。《四库全书》征书3400余部,然而被定为禁书的竟然多达3100余部,能留存下来的只是极小部分。历史像是柔弱的女子,任由强权大汉凌辱。在这种情况下,史书的质量与真实性,可想而知。

董狐之笔,中国先秦历史上的扛鼎之笔。那些为特定目的而修史的御用史家,在董狐、司马迁面前会不会无地自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