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权力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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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三刘谋反”的联想

淮南厉王刘长及其子刘安、刘赐父子三人谋反,被司马迁打入另册(本该将其列入“世家”,因谋反而降至“列传”)。如果简单地把三刘谋反解释为“纨绔子弟,浪荡不羁”就错了。刘长对母亲死于非命耿耿于怀,最后设计引出仇人辟阳侯,用藏在袖中的铁椎袭击辟阳侯,将其杀死。固然有违法乱纪的一面,但也透出他对生母的念兹在兹,折射出他人性的一面。其子刘安酷爱文学,组织宾客编写了《淮南子》这部极有价值的文献。从道德上评判三刘,没有太大意义,不如将其放置到整个社会中加以考察。

淮南王刘长的专横跋扈与朝廷缺乏管束“王”的法律法规有关。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刘长一次次犯法,一次次被皇帝宽宥,使他完全丧失了自我约束的意识与能力。特别是私杀辟阳侯而未受制裁,回封地之后搞起了独立王国,一切体制都与朝廷一般无二。

至此,祸已酿成,不可避免。

刘长谋反,被擒获之后,皇帝还是网开一面,下诏说,我不忍心制裁淮南王,交列侯与两千石官议裁吧。

列侯与两千石官定罪刘长“图谋不轨”,建议制裁,皇帝又一次下诏老调重弹,我不忍心制裁淮南王,免他一死,废掉他的王吧。

群臣只得顺天子意,将刘长流放蜀郡。临走皇帝又特许“给肉日五斤,酒二斗。令故美人、才人得幸者十人从居”。

押解刘长的差役不敢私自打开刘长的刑具,刘长受不了委屈,绝食而亡。皇帝得知,反而处死了解差。孝文帝还谥封刘长为厉王,为他建造陵园。

法度松弛,良莠不辨,由是可知。

事情到此远未结束。孝文帝十六年,皇帝又封刘长的几个儿子为王,分享已故淮南王刘长的封地。其中一个儿子已死,实际上由刘安与刘赐兄弟俩分享,刘安袭淮南王。

淮南王刘安的谋反更加不可思议。太尉田蚡曾向他许诺说,现今皇帝没有儿子,大王您是高皇帝的亲孙子,皇帝百年之后,不是你即位是谁呢?刘安闻此非但不收敛,反而加紧了谋反步骤。他认为,皇帝一旦驾崩,胶东王、常山王等诸侯王一定竞相争夺皇位,不能不做好准备。刘安策划谋反过程中,伍被是反对的,伍被曾引用孟子的一句话:“纣贵为天子,死曾不若匹夫”。但伍被还是被胁迫参与了谋反,事发后刘安自杀而亡,伍被受诛。

衡山王刘赐本与淮南王有隙,后来共同谋反。

通过“三刘”谋反,可以得出结论:诸侯王制度与谋反存在一种必然关系,杜绝谋反几乎是不可能的。这种制度本身就鼓励谋反。制度之缺失表现为:

皇帝无太子(尤其是根本无子嗣)的场合,引起皇子间或旁系的权力之权;

皇帝子嗣过多,长幼之间明争暗斗,互相厮杀,往往逼出谋反之事;

外戚权力过重,把朝政搅成一潭浑水,一场祸乱足以持续数年,哀鸿遍野,百姓遭殃;

更换太子,往往惹出事端;

皇帝突然驾崩也会引发混乱。

研究西方中世纪封建制,可以发现,他们的制度具有完善的自我防范机制。有的国家,一经确立太子,君主的其它子嗣就得回避,不能继续生活在宫中。有的国家还建立了“杀国王”制度,为的是保证君主制的健康运行。而这些,都是中国所缺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