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教师公文包-语言文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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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汉语(2)

一、领导必须率先做出榜样。领导要积极引导并身体力行。作为校长、教导主任等主管业务的干部,应带头讲普通话,带头正确使用简化汉字,随时纠正学校任何场所中出现的错别字和病句。

二、教师要有清醒的角色意识。每个教师,包括语文教师和其他学科的教师,都要具有清醒的角色意识——自己一方面是构成语言环境的人的因素,一方面又是语言环境物的因素的创设者,在净化校园语言环境中具有主导作用,因此,在学科教学乃至一切教育活动中,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都必须准确、健康、优美,合乎规范。

三、调动学生的监督作用。每一个教育工作者,应充分调动学生的主体知识,对语言环境“污染”的敏感性,净化语言环境的主动性,并在自己的“听”、“读”与“说”的过程中体现出来。一旦发现不规范的语言,要发动学生“群起而攻之”,形成师生之间互相监督的好风气。

剔除语言渣滓净化用语氛围随着粤语的“北伐”和港台歌剧、洋盘、洋卡、洋带的内侵,以及全社会一哄而起的“经商热”、“打工热”、“跳槽热”的持续升温,人们交际的机遇增多,口语表达的心态繁复,方言与方言的杂交,洋味与中味的组合,使一些粗俗、低劣、陈腐、累赘的语言渣滓,充斥生活之中,贻害自身、后人。

用语怪诞、粗鄙的表现,主要有:

1、盲目“进口”词语,全盘洋化“照搬”

如称“妈妈”为“妈咪”;称爸爸为“嗲地”;称“谈对象”为“拍拖”,称“坐计程车”

为“打的”;称蒙混冒充为“假冒”,称“姐姐”为“老姐”;称超短裙为“迷你裙”;称“海洛因”为“白粉”……既然我们的汉语中已有能载此义、表此意的词语,又故意滋生出一些不必要的近义词或等义词,只能增加学习汉语的人对汉语词汇掌握的难度,没有其他实际的裨益,应予以淘汰、舍去。

2、以土充洋,臆造“外语”

本是“货真价实”、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却给他取名为“阿D”、“李克斯”;本是上海国产的轿车,却取个洋名“桑塔纳”。至于“中外合资”,稍微沾了一点洋味的厂家,其产品以取“洋名”为荣者,比比皆是。如“霞飞·奥丽丝”、“丽珠得乐”、“康泰克”等,其崇洋媚外的心态,令人忧虑。

3、恣意生造,暴力组合

如称“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为“严打”;称“打击经济领域里的刑事犯罪分子”为“经打”;“辞别西边的彩云”硬要说成是“作别西天的彩云”……“作别”的“作”是什么含意?“作”与“别”两语素组合的方式又是什么结构类型?均不得而知。

4、量词的随意性拈用

如称“一元”为“一角”;称“十元”为“一张”;称“一百元”为“一棵”;称“一万元”为“一方”,人为地造成量词单位使用的混乱。

“过瘾”就是“过瘾”硬要在其中加入不知所云的动量词,说成“过把瘾”……至于说“打扑克”称为“打拖拉机”、“杀人”称为“放血”、大亨称为“大腕”、“大款”等,听顺了耳,竟无人惊、怪。

词庸则句俗,句俗则话呆,话呆则人品卑下,令人轻视。维护汉语词汇纯净、典雅、优美的工作,已到了刻不容缓应予以重视的时候了!

普通话

普通话汉民族共同语。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为了加强政治、经济、文化的统一,为了顺利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决定把汉民族的共同语加以规范,大力推广。1955年召开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确定了民族共同语的标准,给普通话下了科学的定义,制定了推广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普通话的标准民族共同语是相对方言而说的,从规范化的角度来看,普通话就是标准语。普通话的标准包括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语音的系统性比较强,世界各民族语言的标准一般都以一个地点方言的语音系统作标准。北京是中国的首都,也是七八百年来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过去的官话、国语基本上都根据北京音,所以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是最理想的。“北京语音”主要指北京话的语音系统,不包括个别的土音部分。

“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是说普通话是在北方方言的基础上形成并逐步发展起来的,北方话的词汇是普通话词汇的基础和主要来源。如普通话“今天”、“下”、“雨”这三个词,在北方话里基本上是一致的,而在吴方言、闽方言里,“今天”可能写成“今朝”或“该日”

,“下雨”可能写成“落雨”、“落水”或“坠雨”等。北方话词汇是普通话词汇的基础,但普通话词汇又比北方话词汇丰富得多。因为它还从其他方言里吸收了有特殊表现力的方言词,从古代汉语里继承了许多有特殊表现力的方言词,从古代汉语里继承了许多仍然有生命力的古语词,从外国语中借用了许多需要的外来词,同时又舍弃了北方话中某些过于土俗的词语。

至于普通话的语法标准,虽然北方话语法内部大体相同,但也还存在着一定差异,而且以口语而论,往往不够充实,不够完善,所以普通话的语法不以北方话北京话的口语为标准,而以经过提炼加工的书面语为标准,就是“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所谓“典范的著作,是指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著作,如国家的法律条文,报刊的社论,以及现代著作家的作品等。“现代白话文著作”是相对早期的白话文著作来讲的。由于时代的关系,宋元的白话文或“五四”的白话文都和现代的白话文有了明显的区别。普通话语法用书面语作标准,也说明普通话不仅是民族共同语的口语,同时是有统一规范的文学语言。

由此可见,普通话并不是普普通通的话,而是现代汉语的标准语。它是现阶段汉民族语言统一的基础,是现代汉语发展的主流和方向。

推广普通话1956年,国务院向全国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为了加强推广普通话工作的领导,又成立了中央和各市自治区的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主任陈毅,副主任郭沫若、吴玉章等,委员43人。1958年,毛泽东主席号召“一切干部要学普通话”,同年,周恩来总理在政协全国委员会上所作的报告《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中指出:“在我国汉族人民中努力推广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就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50年代和60年代初期,在推广普通话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了培训普通话师资,教育部、语言研究所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举办了普通话语音研究班,从1956年到1961年先后办了9期,各省市也分别进行了培训工作。为了适应普通话教学的需要,1957年前后开展了全国汉语方言的普查工作,并根据调查成果编写了帮助方言区群众学习普通话的手册,同时普通话的教材、读物也大量出版。为了整理和精简异读词,1956年成立了“普通话审音委员会”

,对1800多条异读词和190多个地名的读音进行了审议;1963年出版《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为语音的规范化提供了依据。为了检阅推广普通话工作的成绩,表彰先进,交流经验,促进工作,1958~1964年期间,文改会、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召开了4次全国普通话教学成绩观摩会。“文化大革命”中推广普通话的工作受到破坏,完全停顿。1978年,教育部发出了《关于加强学校普通话和汉语拼音教学的通知》,1979年8月,文改会、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在北京联合召开了第五次全国普通话教学成绩观摩会。1982年文改会恢复普通话审音委员会,对《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再次进行审议。通过三年多的审议,于1985年12月通过了《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正式公布。1982年11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写进了“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的条文,使推广普通话成了国家的任务,有了法律的依据。30多年来,推广普通话的运动是有成绩的。全国能够听懂普通话和能够说标准或不太标准的普通话的人,比过去多了几倍。从电影、电视、广播的语言来看,普通话的质量也比过去有很大的提高。台湾省已经普及了称做“国语”的普通话,在新加坡的华人社会和香港等地,80年代也掀起了学习普通话的热潮。但是从全国来看,离普通话成为机关、学校、部队、企业、服务行业等各方面的标准通用语的目标还很远。推广普通话的运动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