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教师公文包-语言文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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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汉语(3)

普通话同国语、华语是一回事吗这三种称说指的都是我国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在中国的大陆称“普通话”,在台湾称“国语”,在新加坡等一些国家的华人社区称“华语”。三种称说,名称不同,但实质相同;三者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相互补充的。

当然,这三种称说从来源和使用范围上看,又有一定的差别。

“普通话”这个名称,在清末就已被一些语言学者使用。比如1906年,朱文熊在“切音运动”中就提出了推行与文言、方言相对的各省通用之语“普通话”的构想。后来,黎锦熙、瞿秋白、鲁迅等陆续对“普通话”有过论述。新中国成立以后,为了尊重兄弟民族的语言文字,避免“国语”这个名称可能引起的误解,1955年10月相继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决定将规范的现代汉语定名为“普通话”,并确定了普通话的定义和标准。其中“普通”二字的含义是“普通”和“共通”。1982年我国宪法更明确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国语”这个名称也是清朝末年提出来的。1909年(宣统元年),清朝政府设立了“国语编审委员会”;1910年,资政院议员江谦在《质问学部分年筹办国语教育说贴》中提出了“用合声字拼合国语,以收统一之效”的主张。后来,北洋军阀政府和国民党政府都沿用“国语”

这种称说,台湾至今仍这样使用。

“华语”是新加坡和其他一些国家的华人社区对汉语通用语的称说。在那里,这样称说汉语是恰当的。如果在那里用“普通话”来称说汉语,那么它在表达同宗同源方面就不如“华语”那样强烈。如果在那里用“国语”来称说汉语,那就更不合适了。因为在那些国家里,汉语不一定就是官方语言,或者并不是惟一的官方语言。

老舍与推广普通话

99年2月3日是人民艺术家老舍先生百年诞辰。老舍先生生前积极支持我国的推广普通话工作。1955年10月,老舍先生出席了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并作了题为《我拥护汉民族共同语的推行》的发言,热情支持推普。同年10月25日,老舍在《北京日报》上发表了《拥护文字改革和推广普通话——汉民族共同语》,再次对推普表示“热烈拥护”,并“希望北京市的话剧演员和歌剧演员……在推广普通话上起示范作用”。几天后(10月31日),老舍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大力推广普通话》,又一次积极支持推普。1956年,老舍被任命为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的七个副主任之一。

老舍对推普的意义有深刻的认识。他在《大力推广普通话》中说:“语言越一致,我们自己就团结得越好;兄弟民族的外国朋友学起来也越省事”,推广普通话“是个重要的政治任务”。为了有利于推普,老舍建议京剧道白更接近普通话、不分尖团。他在《拥护文字改革和推广普通话——汉民族共同语》里说:“若是把道白放自然一些,接近口语的音调,或者对于传播京音的普通话不无影响。……现在,演员已不严格地讲究辨别尖团,台下也不那么挑剔了,那么何不爽快也取消‘上口’的字呢。”这对于让更多的人听懂京剧、喜欢京剧具有积极意义。

从推普出发,老舍提出文学创作中要“少用土语方言”。他深有感触地说:“我以前爱用土语不是没有道理的。某些土语的表现力强啊。可是,经验把我的道理碰回来了。表现力强吗?人家不懂!不懂可还有什么表现力可言呢?”(《大力推广普通话》)与此同时,老舍又主张“选择地运用土语”。他在《大力推广普通话》中举例说:“在‘蹲’和‘站’之外,还有个‘骑马蹲裆式’……是另一种姿态——半蹲半站。我们只能说‘骑马蹲裆式’别无办法。

我能够在北京的土语中找到这么一个字,我一定利用它,因为它具有足以形容既非‘蹲’又非‘站’的姿态的特殊能力。”老舍的两点主张不但有利于推普,而且有利于共同语从方言中吸收有独特的表现力的词语,丰富和发展汉民族共同语。

讲普通话是时代的要求

近年来,影视报纸深入民间,书面语也随之日益向地方话靠近,尤其是地方报纸,方言土语更是一绝,仿佛不写本地言语便显示不出地方特色,便对不起当地民众,于是,各起炉灶,与正常的言语规范日益脱节,越发地地方“特色”起来。

在报纸等舆论工具的影响下,“宁卖祖宗田,不卖祖宗言”,方言口语也大肆盛行,和普通话越来越疏远与隔绝,广东人说奥语,福建人说闽语,江西人说赣语……大家凑一块,却都干瞪眼,言语交际不通。于是,近年来又出现了什么粤语翻译,吴语翻译之类的人材。其实,这种现象完全可以避免!

党的十四大召开后,改革开放更加深入,经济的合作与交往离不开言语交际,言语交际的统一将更有力地促进经济的飞跃。在大刀阔斧进行经济改革的时候,语言的规范与统一更是不可缺少。

普通话在全国的推广,五、六十年代曾经取得过显著的成绩,到了九十年代改革开放日渐深入的今在,我们却忽视了这项持久而有意义的工作。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语言的净化与规范,因此;推广普通话,已成为时代的需求!公民们,为了创造一个纯净的普通话语言环境,让我们共同努力,从自我、从现在、从身边做起吧!

方言误人的古训

近日有些空闲,读了些古书,其中有一本《郁离子》。作者是元末明初人刘基,也就是帮助朱元璋建立了明王朝那位鼎鼎大名的刘伯温,他写这本书时,还隐居山林。

该书“枸”一章中记述了春秋时期的一段往事:说是越国有个地区,也就是现在温州浙南一带,说话“火”“虎”不分,语音毫无差别。那时这一带没有陶工和铸工,不会制做砖瓦,房子都是用稻草搭盖的,因此火灾频繁,人民深受其苦,地方长官也为些大伤脑盘。后来,居住在这里的一个人到了北方的晋国,听说晋国有位降服猛虎的英雄,名叫冯妇。冯妇走到哪里,哪里的虎患就销声匿迹。这个人立即将此告诉了故乡的地方长官。地方长官听后大喜用十辆四匹马拉的车、两双玉佩、十对文锦作礼物,邀请冯妇。冯妇应邀而来,地方长官亲自到边界迎接,并与冯妇同车入城,安排他住在最好的寓所,奉为上宾。第二天,城中便发生火灾,城中人急忙去找冯妇。冯妇捋袖伸臂,跟着众人跑出寓所,可他搜寻了半天,也没看到老虎。这时大火逼近寓所,众人拥着冯妇扑向大火,结果火没扑灭,冯妇却被烧死了,那个推荐冯妇的人以欺官之罪下了大狱。

刘基在说完这段故事后评论说:冯妇死得太冤枉了,因为他到死都不明白怎么回事。而我观后感到他死得的确冤枉,但死因很清楚,即为方言所误,由于“火”“虎”不分,当地人把这位打“虎”的英雄当成了灭“火”的英雄。

我过去曾以为,远古之时,因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人际往来极少,方言的危害并不严重。

而读了这则故事,才发现在春秋时期,方言的隔阂已经酿成了人命和官司。在科学与经济如此发达、人际往来如此频繁的今天,推广民族共同语,以方便人际交流,以便于现代设备的应用,不更显得十分迫切吗?

不会说普通话闹出的笑话

前不久,位于东海之滨的宁波市,发生了这样一个笑话:

一位山东籍的供销员来宁波市X公司洽谈业务,下榻于该公司附设的宾馆。宾馆经理十分殷勤,热情接待客人,主动向客人介绍本公司兴旺发达的两个基本原因:一靠机遇(宁波方言读音为jìnnǚ),二靠政策(宁波方音读jǐngchá),客人大吃一惊,心想:宁波虽说是沿海开放城市,但万万没想到竟开放到如此程度,经商竟会一靠“妓女”,二靠“警察”。靠“妓女”招徕和吸引四方来客,靠“警察”来维持社会秩序,以防争风吃醋,大打出手。如此看来,这里是个是非之地,不能久留。想到这里,提起公文包就要开路,经理不知什么地方怠慢或得罪对方,赶快上前劝阻。客人说:“对不起,我从来不玩妓女,也怕警察来找麻烦。”经经理逐字分解说清后,客人才又重新坐下来继续攀谈。

客人说:“从报上看到‘世界东方大港’就出在你们宁波。”经理连忙应道:“对,对不过那是北仑区(宁波方音说成bùnéngqù),北仑港(“港”误读作“江”,又学用普通话,读成jiǎng音)。客人十分惊奇地问:“连李鹏总理都为它题过词,为什么‘不能去’、‘不能讲’?难道还保密,还要打介绍信才能去?”经理急忙分辩:“不是‘不能去’是北仑区,不是‘不能讲’,是北仑江(‘港’的误读)。不要介绍信,去去很方便(宁波方音把‘方便’说成fàngbì)。”

谁知经理越解释,客人却越胡涂,越有气,提高嗓门质问:“既然‘不能去’为什么又不是‘不能去’?不去就不去,还不许人家讲;不讲就不讲,为什么还骂人‘去放屁’?”

幸亏隔壁的女会计会讲普通话,加以翻译之后,才把事情搞清楚。两人都忍俊不禁,捧腹大笑。

编后话:上面这则现实生活中发生的笑话,难道还不足以证明推广普通话是多么重要和必要,而且十分迫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