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农村剩余劳动力浅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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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造成我国农村劳动力过剩的主要因素(3)

长期以来,我国的农业劳动生产率一直很低,严重地制约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据有关研究表明,美国一个农业劳动力可生产粮食85万公斤,德国为115万公斤,而我国不足1500公斤。美、英、法国每个农业劳动力生产的粮食可供养的人数分别为70人、62人和36人,而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更大。低下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率,使农业对国民经济的支撑力非常脆弱,制约了非农产业的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限制了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速度。例如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我国由于农业受挫,粮食短缺,国家不得不采取强硬措施,压缩工业投资规模,中止一些正在建设中的工业项目,大量精减职工,压缩城市人口,使许多已从农村转入工业部门的劳动力和城市人口经过“下放”又重新流回农村,出现劳动力的逆向转移。据有关资料表明,在1961年至1963年的3年经济困难时期,流入农村的城镇人口有2000万。我国农业由于机械化程度低,许多农活要靠手工操作,因而使农业劳动力的季节性剩余与季节性短缺同时并存。有些地方在农闲季节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但一到农忙季节,又感到劳动力紧缺。这种情况就使得一些农业劳动力不能彻底地从农业转移到非农产业中去,只好采取农忙务农、农闲务工经商的兼业形式。

三、经济势差

经济势差包括产业经济势差与地域经济势差。产业经济势差指的是从事农业生产与从事非农产业生产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差距;地域经济势差指的是在不同地域之间从事经济活动所获得的经济利益之间的差距。城乡之间、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之间、高收入地区与低收入地区之间都存在着这种地域经济势差。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民有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生产积极性大为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都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但是由于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较大,又受到边际报酬递减规律的明显制约,产量增加到一定水平后,再要提高产量,就需要增加更多的投入,近年来农用生产资料如化肥、农药、农膜、柴油等价格涨幅较大,而农产品价格提高的幅度较小,农产品价格相对偏低,因而农业收益很小,有的甚至出现亏损,农业与非农业之间的产业经济势差进一步扩大。如在江苏省洪泽县,农民种小麦每亩可收250公斤,按收购价卖给国家可收入150元,而一亩小麦物质投入的费用就高达100多元,收入与费用相抵后所剩无几。

在农业收益下降的同时,农村的各种摊派和提留却有增无减。

如果外出做工,一个农村劳动力年收入多者可达4000~5000元,少的也有1000~2000元,远远高出在家务农劳动力的收入水平。

由此可见,从事农业生产与外出做工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经济势差。

再从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与农村工业品(包括农用生产资料和农村日用工业品)零售价格指数的变化来看,1989年,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比上年提高15%,而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指数却提高187%;1991年,农产品价格指数下降2%,而农村工业品价格却上涨3%,农民人均多支少收756元左右。农业与非农产业之间经济势差的扩大,促进了农业劳动力由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

从农村外出劳动力就业的产业部门来看,28个县(市、区)外出劳动力从事工业的占399%,建筑业的占419%,商业服务业的占116%,交通运输业的占15%,从事农业的仅占51%。从外出劳动力的去向看,进入发达地区的占58%,进入中部地区的占30%,进入西部地区的仅占12%。按城乡划分,进入大城市的占335%,进入中等城市的占96%,进入县市以下小城镇(含县城)的占378%,进入城市和城镇的合计共占809%,进入农村的仅占191%。

农村人口增长与农村劳动力剩余

中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口基数大,农村人口比重高。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农村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农村劳动力人口规模不断增长,构成了持续性的农村就业压力,也造成了农业劳动力的大量剩余。我们不妨回顾一下建国后我国的农村人口的变化情况。

一、发展阶段

制生育、控制人口增长的正确观点,错误地当作资产阶级的马尔萨斯主义加以批判,这就不能不造成严重的后果。

第二阶段(1958~1962年):这一时期,由于掀起了“大跃进”

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农业生产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受到很大挫折,加上自然灾害,造成了国民经济的严重灾难,尤其是在农村,农民的生活受影响较大。农村人口总数是低速增长,绝对数量和所占的比重都变化不大,但呈现出起伏波动的状态。1958年农村人口为55273万人,1962年增加到55636万人,5年时间增加363万人,只增长066%。农村人口所占的比重,由8375%下降到8267%,5年时间下降了108个百分点,农村人口总数下降,可以说是解放以来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再加上农民进城大办工业,不久因经济困难,又从城镇返回农村,造成农村人口起伏变化很大。这一时期不但是农村人口个别年份负增长或增长缓慢的时期,而且是城乡人口在年度之间变化起伏最大的时期,给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口再生产都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第三阶段(1963~1966年):1962年,党和国家开始采取措施坚决扭转国民经济严重困难的局面,使国民经济很快得到恢复和发展,农村的经济生活水平和农民的健康水平也都迅速好转,于是在农村就出现了一个补偿性的生育高峰,使农村人口持续迅猛增长。1963年,农村人口的出生率高达4319‰,自然增长率高达327‰,都是1949年以来的最高点,但仍低于当年全国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的平均水平。1964年以前,历年农村人口的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都普遍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而从1964年起,都一直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1964~1966年,农村人口数量每年都以3%左右的增长速度递增,1966年农村人口总量开始突破6亿,达到61229万。

第四阶段(1967~1978年):这一时期,由于发生了“文化大革命”,在农村无法开展控制人口增长的工作,使得农村人口持续迅猛增长。1970年比1969年和1971年比1970年的农村人口分别增加2014万人和1950万人,均在2000万左右,是1949年以来农村人口总量增加最多的两年。到1971年,农村人口总量就突破了7亿大关,达70518万人。此后,由于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开展,农村人口的增长才开始逐渐得到控制,但总量仍在不断增加。到1978年农村人口总量达到79014万人,比1971年增加8496万人,平均每年增加量达1213万多人,仍然是农村人口数量增加得较多的一个时期。

第五阶段(1978年以后):1978年实施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农村改革的开展,特别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推行,虽然曾经短时期刺激农村人口迅猛增长,但很快就被遏制住了。1982年农村人口总量突破8亿,达到80174万人。截止到1996年,农村人口达到92亿,成为农村人口总量的一个新峰点,但同时也是中国农村人口发生深层次变化的一个转折点。其原因有三:一是农村人口过快的自然增长得到较大的控制,从1978年到1993年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一直保持在12‰左右;二是农民打破了故土难离的陈旧观念,流动人口显著增加,从1979~1989年平均每年农村流动人口均在4000~5000万之间,进入90年代,农村劳动力外出流动的规模逐年扩大,1996年的总数估计为7000万人;三是农村人口绝对量虽然仍在不断增长,但其占全国人口总量的比重却缓慢下降,年度之间也很少有非正常的较大的波动。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也从1981年的7984%下降到1994年的7138%,下降了846%,平均每年下降06%。

二、农村人口、就业人数和农业劳动力增长

伴随着农村人口的增长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增加,据1988年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局推算,从1987年到2000年的13年间,全国平均每年退出劳动年龄的农村人口不足700万,而进入劳动年龄的农村人口却超过1800万。每年平均净增农村劳动力1100万人。其实,农业劳动人口过剩在中国不是从现在才开始的,早在50年代就已存在。农业合作化以后,剩余劳动力问题更加突出了。1958年以后,由于人民公社化运动和后来的“农业学大寨”运动,农村过剩劳动人口问题被掩盖了起来。改革开放、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长期被掩盖的农村过剩人口问题又显现了出来。

据统计,1952年到1989年农村人口由50319万人增加到82726万人,增加了32407万人,增长644%,平均每年增长174%。同期劳动者人数由18243万人增加到40939万人,增加了22696万人,增长1244%,平均每年增长336%。农村劳动者人数增长速度快于农村人口增长速度,主要是因为70年代中期以来,农村人口出生率虽已降低,但是人口的惯性作用仍使农村人口的绝对数继续增加,而劳动者人数由于过去两个生育高峰的影响,其增长速度快于农村人口的增长速度。

农村人口是农业劳动力的源泉,农村劳动力供给多寡与农村人口增长状况是密不可分的。由于农村人口的过度增长,直接导致了农村劳动力的过剩。农村劳动力过剩给农民就业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也给农村经济发展带来许多不利的因素,直接影响了农村现代化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