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现代农业新概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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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订单农业(1)

订单农业概述

一、概念

订单农业是指农产品订购合同、协议,也叫合同农业或契约农业。签约的一方为企业或中介组织包括经纪人和运销户,另一方为农民或农民群体代表。订单农业具有市场性、契约性、预期性和风险性。订单中规定的农产品收购数量、质量和最低保护价,使双方享有相应的权利、义务和约束力,不能单方面毁约。因为订单是在农产品种养前签订,是一种期货贸易,所以也叫期货农业。

订单农业作为一种市场导向型的生产经营模式,对于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促进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它的最大特点便是先找市场后生产,它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农业的一种巨大进步,所谓“站在田头,盯着餐桌,一切围着市场转”就是这个道理。不过订单履约有一段生产的过程,双方可能受到市场、自然和人为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订单农业的最大优势就是改变了传统农业中的光有产品却没有销路的窘境。它让农民朋友们安下心来进行农业生产活动。正如一位农民朋友所说:“手中有订单,种养都不慌。”

二、订单农业的作用

订单农业实现了生产要素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给现阶段农业发展注入了强心剂,对于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效益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订单农业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和有效手段。

1.有利于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增加农民收入。

当前农民增收困难,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千家万户小生产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销路难寻找,质量难提高,规模难扩大。订单农业使农民生产有了目标,销售有了渠道,收入有了预期,解决了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农民有了“订单”以后,可大量消化农产品原料,由直接上市转向加工增值后上市,减缓了市场压力,降低了农业风险,确保了农民收入的增加。

如某村与江苏一农资集团签订了300亩大葱、香瓜的产销合同,合同规定香瓜每公斤140元、大葱每公斤1元作为保护价。然而,在收成时,香瓜的市场价为每公斤08元,大葱每公斤为140元,由于已经签订了合同,该集团只好以每公斤140元的价格收购香瓜,大葱以每公斤1元收购,这使当地农民受益匪浅,仅此项就为农民增收60万元。

2.有利于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

订单农业的实践表明,抓住农业合同这只“有形的手”,就能较好地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就能促进农业向广度和深度进军,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

(1)对农业结构调整提供市场引导,促进品种调对。通过合同“订单”的形式,不仅可以解决农民的销售难问题,而且可以解决农民普遍不知道种什么的问题,使他们种得放心,卖得称心。

(2)对农业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支撑,促进品质调优。订单农业对农产品质量、规格提出了具体标准,必然要对相关的种苗、技术等提出相应的要求。这是农业龙头企业获得农产品数量和质量的保证,也是农民实现预期收益的关键。龙头企业认真实施优质优价政策开展种苗技术服务;农民积极采用优新品种、应用先进技术,从而提高了优质品种的覆盖率和先进技术的到位率。

(3)对农业结构调整提供升级功能,促进产业调强。订单农业能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和运销业发展,促进产加销有机结合,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是农村产业结构重组和优化的重要推动力量。

3.有利于发展原料生产基地,实现企业增利。

订单农业使企业有稳定的原料来源。当前虽然农产品总体上供大于求,但是生产的波动性也很大,如果加工原料完全依赖市场,原料难以保证,容易出现“吃不饱”甚至“无米下锅”的问题。

大宗产品需要以订单的形式实现,新特优产品更需要以订单形式落实。实施订单农业,还会因价格的明示作用,带动周边其他农户跟着生产,起到原料基地建设“放大”的效应。订单农业使企业原料质量有可靠的保证。原料的质量是产品质量的基础。原料的质量又取决于自然条件、品质和栽培管理技术。各地生产条件不同,技术管理水平不同,产品的质量差别很大,如果从市场上收购农产品原料,质量很难保证。通过订单农业,建立农产品基地,就可以按照订单要求,组织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产品原料质量。同时订单农业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创造了条件。建立长期的合同合作关系,各方面都会不断增加对基地建设资金、技术、物质的投入,促进科技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

三、订单农业的形式

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的订单农业有五种形式:

1.农户与科研生产单位签订合同。

这主要是通过签订农作物制种合同,依托科研技术服务部门发展订单农业。根据土地的特点和农作物生长的气候条件,积极与各有关科研生产单位接洽,争取更多的科研单位落户。现在大多数是农户与种子生产单位签订合同,主要是签订农作物制种合同。

2.农户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加工企业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

这种形式主要是依托龙头企业或加工企业发展订单农业。这种形式主要以优势资源为依托,围绕农产品基地建设多渠道、多方式的开展订单工作。“公司+农户”是其主要方式。

3.粮食主产区与销区签订粮食购销合同。

这种形式一般是粮食产销区政府部门、国有粮食企业之间签订粮食购销合同,产区政府部门、企业再向农户签订粮食产销合同,被称为“大订单”。这种形式最普遍的方式是“公司+基地+农户”。

4.农户与专业批发市场签订合同。

这种形式主要是依托大市场发展订单农业。较为典型的如山东省寿光市的全国蔬菜批发中心,不仅以订单的形式带动了本地的蔬菜专业化生产,而且与外地蔬菜生产基地也有购销合同。

5.农户通过经销公司、经纪人、客商签订合同。

这种形式主要是依托中介流通组织发展订单农业。鼓励和组织更多农民跑订单,找市场,从事农产品营销活动。组织各类专业协会,积极吸纳广大农民加入。这种形式最普遍的方式是“公司+经纪人+农户”。

订单农业中的合同违约问题

“订单农业”在我国已有10来年的历史了,它的发展,对搞好产销衔接、促进农产品流通、规范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双方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它对保障企业和农民利益都是有好处的。它甚至可以说是实现我国农业产业化的有效手段,在国内已有不少成功的范例,目前其尚需不断推行和完善,尤其是法律保障、订单违约方面。一些企业和农户的信用观念和法律意识不强,合同双方利益受损现象时有发生,订单违约现象屡见不鲜。有些企业甚至利用“订单农业”,进行合同欺诈。

一、订单违约情况

订单违约主要有两类:

1.购方违约。

当订单合同价格远远高于市场价时,部分商家为避免亏损,制造种种借口,一些农产品加工企业往往以资金不足为由拒绝收购。一些龙头企业为保证自身效益,在收购时对农产品质量标准、等级方面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压级压价收购,有意损害农民利益。拒不履约出现了市场价格低于订单价时,企业不愿收的怪现象。

订单农业履约不到位,与订单的不规范也有关系。许多订单只是一纸协议,缺乏合同的要件,订单太过粗糙,完全是一种“君子协议”而没有法律约束力。对双方的约束力不强,合同的执行得不到保障,致使企业与农户两方面的利益都得不到保障。

例如,某乡镇一老板张某与60多家农户签了订单合同,承诺包销所有菜藕。于是,这些农户便在100亩湿田里全部种上了藕。岂料市场藕价大跌,张没能按订单兑现承诺,使一半藕烂在田中。无奈的村民此时才意识到,当初签下的“订单”只能算内容简单的产销意向书,根本无法当作严格的经济合同,从法律上追究其责任。

发展订单农业,必须签订一份严密、完备的合同,把一些可能出现的客观原因、条件列举其中。这就需要双方强化市场意识和法律意识,按《合同法》规范进行订单农业的操作。这样,才能使履约成为双方的自觉行为。

2.售方违约。

当农产品市场价高于订单合同价时,一些农民为了增加收益,借故毁约,出现了市场价格高于订单价时,农民不愿卖的现象。

如2005年某市一开发公司总经理刘某与当地1000户农民签订了比较正规的优质米收购协议,但由于该优质米好销,价格也比协议上的要高。许多与之签了订单的农民不顾先前的契约,自作主张把米直接拿到市场上去卖,致使公司生产线不能饱和,出现大面积亏损现象,这明显是售方的一种违反协议行为。

还有些农民认为,和企业定下了协议就等于拿到了“令牌”、“鸡毛”,不注重产品的质量,或者拿着双方共同协商签订的农业订单不当一回事,因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拒收的现象时有发生。

但在最近的调查走访中发现,当众多农户违约时,龙头企业不可能一个一个起诉农户;当龙头企业违约时,单个农户起诉企业要回的补偿却不一定多于起诉费用,因此农户一般放弃起诉,可以说这是一个怪现象,但却也是一个情理之中的现象。

二、正确处理订单农业中的违约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