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现代农业新概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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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观光农业(3)

发展节水农业,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措施。“十五”计划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提出,要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因此,要加大政府对于节水农业的投入力度。在某一地区发展节水农业,将会使更大的区域范围、甚至全国受益,中央和省级政府在发展节水农业方面,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要把高效节水农业建设,列入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运行十几年的经验表明,它是利用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包括节水农业建设的重要形式。今后,一方面,要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另一方面,要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对于节水农业的投入。借此,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在节水农业发展中的作用。此外,在一些大江大河的上游地区,发展节水农业,对于下游地区具有较强的外部效应。今后,对于大江大河的上游地区,中央政府应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借此重点支持其加强节水农业和生态环境建设。比如,利用这些转移支付资金,对农民的节水投资进行补贴。

2.用市场经济的眼光,加快节水农业的发展,积极促进节水农业融资机制的创新,尽快建立多元融资机制,调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发展节水农业的积极性。

(1)建立科学的水价形成机制。当前,我国的农田灌溉水价,不到其成本价的1/3。水价太低,不仅助长了水资源利用中的浪费,妨碍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也严重低估了节水农业的效益,制约着节水农业的发展。要加强对水资源的商品化管理,逐步加大力度,提高水资源的价格,直至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使水价能够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及其在农业增产中的作用。要把提高水价、建立科学的水价形成机制,同打破现阶段条块分割的水资源管理体制结合起来。

(2)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融资机制。农业综合开发运行十几年来,实行了按比例配套投入的政策,形成了“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的资金形成机制;以有限的财政资金(特别是中央财政资金)来引导、带动了全社会增加对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今后,在发展节水农业的过程中,对于农业综合开发的这种成功经验,应该继续发扬光大。

此外,各级政府要加大力度,积极改善节水农业的投资环境,吸引民间和海外资本,投资节水农业。鼓励探索节水农业的产业化发展道路,并将节水农业产业化与加快农业组织形式的创新、积极利用资本市场结合起来,积极促进节水农业发展由以政府为主体,转向以政府为主导,努力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节水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建立节水农业的内在运行机制。

3.加强宣传力度,从主要强调发展节水农业,转向将发展节水农业与增强节水意识结合起来。

为了发展节水农业,当前提高水价,势在必行。但是,水价的提高,是有一定限度的。如果在短期内大幅度提高农用水价,容易导致农民负担的增长。因此,发展节水农业,还必须在水价之外下工夫。

如果说,相对于水资源严重短缺的现状,我国节水农业的发展严重不足;那么,相对于水资源严重浪费的现实,我国的农业节水意识更为薄弱。发展节水农业,固然需要注意工程型、管理型措施的运用;但是,提高农民和地方政府的节水意识则更为重要,效果更为长远。如果农民和地方政府的节水意识能有一个根本性的提高,那么,农业节水有时就像浪费水一样简单。根据有关专家的研究,如果我国的农业节水意识能有比较大的提高,运用当今的技术和方法,农业可以节水10%~50%。

当前,在一些地方,一方面,农业用水严重短缺,甚至人畜饮水也困难,另一方面,水资源利用严重浪费,推广节水农业困难重重,阻力很大。还有一些地方,节水农业的工程和设施,虽然发展起来了,但却很少投入使用,对其维护和正常更新,更是无人问津;节水农业的工程设施,其主要作用不是用于节水,而是供参观和达标评比,“供看不供用”,“投入大、使用少”,“没有节约用水,但却浪费了资金,劳民伤财”。为什么会出现这些现象呢?可能有使用成本方面的原因,但农民和地方政府的节水意识不强,可能是更为重要的原因。甚至有些节水农业工程,从立项开始,就没有真正指望它能够在节水方面发挥多大作用。发展节水农业,需要改变农民传统的浇地习惯。而这种传统的浇地习惯,之所以长期难以改变,很大程度上也与农民的节水意识不强有关。

今后,不仅要注意加大节水农业的宣传和示范推广力度,更要把提高农民和地方政府的节水意识,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提高节水意识,是促进节水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一个社会节水意识的强弱,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也应把提高节水意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4.从主要强调发展的必要性和技术的合理性,转向将发展的必要性、技术的合理性与经济的可行性结合起来,尊重农民和其他微观主体的利益要求。

以前,我们在发展节水农业的过程中,往往比较重视发展的必要性和技术的合理性,较少考虑其经济的可行性,甚至在节水农业技术路线的选择上,也存在着盲目地贪大求洋、简单地比照国外模式的倾向。在有关发展节水农业的政策和宣传上,较多地强调农业节水的社会效益,或者从全国整体利益出发,强调地方发展节水农业的重要性,较少考虑农户和区域的投入效益,以至于许多节水农业项目,对农户、甚至区域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比如,在许多地方,一提发展节水农业,就想到发展喷灌和滴灌。

其实,喷灌和滴灌虽然技术比较先进,但往往投入大、成本高,要求规模化种植。喷灌设备的养护和运行管理技术,比地面灌溉要复杂得多。发展喷灌和滴灌,往往要求农民为此付出较高的学习成本。因此,在当前以农户分散经营为主的格局下,农民从经济上不一定愿意接受。对于喷灌和滴灌技术,应该有条件地发展,在那些缺水问题比较突出、高效农业发展规模比较大的地区重点发展,近期内,不宜将其作为我国节水农业发展的主攻方向。

随着农村经济市场化的发展,农户和农业的其他微观组织都已成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因此,发展节水农业,必须尊重其利益要求,让其真正感到,发展节水农业有利可图,使发展节水农业的过程,变成地方政府和农民自觉参与的过程。为此,发展节水农业的过程,不仅应是一个提高用水效率的过程,更应是一个提高用水效益和节水效益的过程。

目前,在我国的灌溉面积中,有98%为地面灌溉,在此方面节水潜力较大。从相当长的时期来看,我国节水灌溉农业的发展,应以地面灌溉和渠灌区节水为重点。地面灌溉节水技术,往往耗能少、投入低,比较容易掌握。从国外经验来看,它有多种节水措施,其节水增产效果不一定比喷灌差。美国的地面灌溉目前占60%左右,计划25年后,仍以地面灌溉为主。所以,不要盲目轻视地面灌溉。今后,我国也要加强对地面灌溉节水措施的研究和推广力度。

5.从主要依靠单项技术的应用,转向重点鼓励节水农业综合技术体系的开发。

节水农业是一个外延宽广的概念,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节水灌溉农业;二是旱地节水农业。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灌溉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比重,都可能保持在50%以下。因此,发展节水农业,不能单纯理解为节水灌溉,应该将节水灌溉农业与旱地节水农业结合起来,二者不可偏废。对于节水农业技术体系的开发,也要突破节水灌溉的限制。

目前我国的许多单项节水技术,已经达到了比较成熟的推广应用阶段,并取得了一系列的实际应用效果。今后,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对单项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另一方面,要更多地重视单项节水技术的组装和优化配置,重视节水工程技术和节水农艺技术的结合,因地制宜地加快建立节水农业综合技术体系。节水轮作制度、节水灌溉和管理技术、抗旱高产优质品种的选育、节水栽培技术、集水农业技术……都应是节水农业综合技术体系的重要内容,不可或缺,要充分挖掘其节水潜力。

此外,发展节水农业,不单是一个技术问题和工程方法问题,还是一个统筹规划和协调问题。因此,要从系统工程的角度,加强节水农业的开发,将节水农业技术体系的开发、工程体系的建设和管理体系的创新结合起来;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进行节水农业发展模式的探索。

6.将发展节水农业与促进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农村税费改革结合起来。

在讨论我国要不要把喷灌和滴灌,作为节水农业发展的主要方向时,有关专家经常列举以色列的例子,认为以色列以喷灌和滴灌作为节水农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其实,他们的分析往往忘记了一个基本的前提:从总体来说,当前我国农业的产业结构,与以色列是有根本区别的。以色列的农业基本上是出口创汇型农业,附加值高;而我国的农业,仍然是以自给半自给为主导的农业,商品化程度和附加值都不高。因此,二者有着较大的不可比性。

发展节水农业,往往需要较多的初始投入;节水农业的运行,往往也需要较高的成本,因此,为了提高农民和其他经济主体在发展和投资节水农业方面的积极性,加快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借此提高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就是相当必要的。

为了促进节水农业的发展,提高水价几乎是必然的。为了避免水价的提高而导致农民负担增加,为了防止有关部门借提高水价之机,进行各种形式的搭车收费,因此要加快农村税费改革的力度,借此消化水价提高对农民负担的影响,促进节水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7.将发展节水农业与加快农业组织形式的创新结合起来。

一些现代节水农业技术的采用,往往要求农业的规模化种植、企业化经营和商业化发展。但是,迄今为止,作为我国农业组织主体形式的家庭经营,仍然基本上是分散的小农经营,农业的企业化和商业化基本上仍处于起步阶段,这种农业组织的主体形式,成为我国现代节水农业发展的重要约束条件。这种约束条件的存在,引发了两方面的实践问题:一是在节水农业技术体系的选择上,要重视适合国情,不要盲目追求其现代化。对此,前文已有分析;二是要加快农业组织形式的创新,借此为现代节水农业的发展,创造条件。选择有效的农业组织形式创新路线,有利于提高农业效益和农业竞争力,促进农业规模化、企业化和商业化的发展。

我们认为,为了促进节水农业的发展,农业组织形式的创新,可以采取以下形式:

(1)积极培育农村土地使用权市场,促进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在稳定农户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通过农户的土地使用权入股,或土地使用权租金化,“反租倒包”等形式,将农户的土地集中起来,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积极发展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加强农产品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通过这些措施,加强对小规模农户家庭经营的改造,促进节水农业的发展。

(2)加快现代产业组织形式在农业中的引进。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大中型工商企业进军农业;或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生物工程和设施农业技术,发展工厂化农业,对农业实行企业化经营。结合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业公司上市融资的进程,积极利用现代化的大型龙头企业,转动“资本市场魔方”,做强做大农业。

(3)积极引导各种农村合作组织,特别是农村用水合作组织的发展。

国外经验表明,像农民用水者协会这样的基层用水组织,在实现灌溉用水的有序管理、促使广大农户积极参与节水农业的发展,在增强农民同供水方的谈判能力、保障用户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应积极鼓励。

8.将发展节水农业与治理农业污染结合起来。

减少农业用水的污染,不仅与农业节水有异曲同工之妙,还有利于提高农产品品质,提高农业的投入效益,应该将二者结合起来,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