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联合国与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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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为了世界和平:联合国应运而生(5)

同年11月28日-12月1日,苏、美、英三国首脑斯大林、罗斯福和丘吉尔举行德黑兰会议。在关于建立战后国际组织的问题上,美、英、苏之间仍存在着重大分歧。会议期间,罗斯福与斯大林单独就联合国组织设想问题,进行了详谈。罗斯福提出未来的联合国组织应该由三个层次的机构组成:一个由当时35个联合国家成员国组成的全体大会,在这一机构中每一个国家都能讲出它们想讲的话,小国也能表示自己的意见;一个由苏美英中四大国和欧洲两个国家、南美洲、近东及英国自治领各一个国家组成的执行委员会,研究除军事问题之外的所有问题;一个由苏美英中四国组成的警察委员会。其中四警察组织“有权处理对和平的任何威胁”以及“需要采取行动的突然出现的紧急情况”。罗的建议最终得到了苏联和英国的赞成,但苏联对中国能否充当“世界警察”表示了疑义。在罗斯福的一再坚持下,斯大林只好同意,中国遂进入四警察之列。12月1日,三国首脑发表了《德黑兰宣言》,表示决心“无论是在战时还是在战后和平时期,都将共同协作”,并“力求所有大小国家的合作……全心全意抱着消除暴政和奴役、迫害和压制的真忱”。宣言重申了在战后建立一个普遍性国际组织的决心,并呼吁其他国家加入“到一个全世界民主国家的大家庭里来”。

开罗会议和德黑兰会议上,几大国就成立新的国际组织的总体设想和框架结构方面交换了意见,取得了相当的共识。随后,几个主要大国便开始具体组建联合国的工作。

三、联合国的诞生

1944年是第二次世界大战进程中发生根本转变的一年。1944年6月,盟国在西欧开辟了第二战场。因此,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国际安全机构更加现实地摆在各大国面前。出于全球战略考虑,美国政府加快了组建国际组织的步伐,并将其列为美国外交政策的重要目标。1944年7月,美国政府将其起草的《普遍国际组织暂定草案》分送给中国、英国、苏联三国政府以征求意见,同时正式邀请三国在华盛顿敦巴顿橡树园举行政府代表团会议,以讨论美国的建议并拟定新的国际组织章程。

1944年8月21日-10月7日,在位于华盛顿郊外一座高雅而又幽静的古老庄园———敦巴顿橡树园,苏美英中等国举行了构筑联合国轮廓的实质性会议。虽然此次会议是作为专家会议召开的,带有非正式的性质,但它却是为筹建新国际组织而采取的第一个具体步骤。会议分美、苏、英和中、美、英两个阶段进行。10月9日,作为两个阶段会议的共同成果,上述四国同时发表了《关于建立普遍性国际组织的建议案》,共有12章,其主要内容是:新的国际组织称为“联合国”,并规定了联合国的四项宗旨和六项原则;新的国际组织应包括四个基本部分:大会、安全理事会、秘书处、国际法院;维护和平与安全的主要权力在安理会,中、美、英、苏及“于相当时期后”的法国在安理会享有永久的代表权并对安理会的决议拥有否决权,安理会的决议对所有会员国都有约束力;大会的重要决议,只要与会会员国三分之二的多数票就可以通过,无须全体一致同意,其他决议应以简单多数决定;成立一个专门的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对大会负责,执行大会可能提出的有关这两个领域的任何建议;成立一个由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参谋长或其代表组成的军事参谋团,在军事问题上向安理会“贡献意见并予以协助”。这项建议案确立了未来联合国宪章的基本轮廓和内容,使组建联合国的主要问题得以解决。因此,各方对这次会议评价很高。斯大林将这次会议称作为“联合国战线巩固的鲜明标志”。新的国际组织呼之欲出。

敦巴顿橡树园会议之后,成立联合国的路途上仅剩下两个障碍:安理会的投票程序问题和联合国创始会员国的资格问题。于是,1945年2月召开的美、苏、英三国首脑雅尔塔会议,专门就上述遗留问题进行了讨论。

关于安理会表决程序问题,美国在会议上提出了一个折衷方案。美方提出应将安理会需决定的问题分成两类。对采用强制手段加以解决的重大“实质性”问题,安理会所作的一切决定均需常任理事国的一致同意,不论它是否是争端的当事国。对采取和平手段解决争端的所谓准司法性问题,或称为程序问题,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若系当事国,则不得使用否决权。所谓实质性事项主要包括:(1)解决争端;(2)调整足以引起战争的情势;(3)断定对和平之威胁;(4)消除对和平之威胁;(5)制止对和平之破坏。而不能行使否决权的程序问题包括:(1)通过或改变安理会的议事规则;(2)确定推选安理会主席的方法;(3)组织安理会本身使其能继续不断行使职能;(4)选定安理会常会及特别会议的时间和地点;(5)设立安理会认为对执行其职能所必须的机构;(6)邀请在安理会设有代表的会员国在对该国利益有特别关系时参加安理会的讨论;(7)邀请在安理会正在审议的争端中为当事国的任何国家参加该争端的讨论。

美国认为,美国的方案“是完全符合大国在维持国际和平方面所担负的特殊责任的”,因为建议规定了“对于与维持和平有关的最重要的决议,其中包括所有经济和军事的强制性措施在内,需要有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一致同意”。

美国的这一方案当即得到丘吉尔的赞同。丘吉尔表示,应该容许别国发表自己的意见,但大国应受否决权的保护。一天之后,苏联在得到新的国际组织的权力不能用来反对三大国的明确和肯定的答复之后,也表示接受美国的这一方案。至此,关于否决权使用的“大国一致原则”或称“雅尔塔公式”(YaltaFormula)达成了。

关于联合国创始国的问题,苏联要求能接纳三个或至少两个加盟共和国为创始会员国。美、苏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之后,均做出让步。双方同意苏联的乌克兰和白俄罗斯为联合国的创始国。假如美国也要增加投票权,苏、英将支持美国享有同苏联对等的三票。但是,这一消息传到美国后,遭到举国上下的谴责,公众舆论指责美、苏进行的是“幕后交易”。美国政府不得不于4月3日宣布美国支持苏联要求,但不为自己谋求三个投票权。于是,美国只有一个投票权。

至此,建立联合国的所有障碍均获得解决。雅尔塔会议的最后公报向全世界宣告:“我们决定尽快与我们的盟国一起,建立一个普遍性国际组织,以维护和平与安全。我们认为,要通过所有爱好和平的各国人民的密切而持续的合作来防止侵略和消除引起战争的政治、经济及社会原因,成立这样一个组织是十分必要的。”这一组织的建立将为创造一种持久和平的重要条件“提供一个有史以来最大的机会”。

根据雅尔塔会议的决定,1945年4月25日,“联合国家关于国际组织的会议”即联合国成立大会在旧金山举行,50个国家282名正式代表及1726名有关人员出席。这是国际关系史上和世界外交史上一次著名的盛会,会议分三个阶段进行,制订联合国宪章是中心议题。会议期间,围绕“雅尔塔公式”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和交锋。以澳大利亚为首的40多个国家的代表们认为,常任理事制和否决权将使“强权合法化”,要求削减或取消大国的特权,扩大大会的权力,使安理会从属于大会。这代表了广大中小国家的普遍想法,反映了创始会员国要求大小国家一律平等、尊重小国作用的强烈呼声。根据中小国家的建议,《联合国宪章》中增加了一些重要条款,如宪章第二条第4款中规定不得“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在解释“雅尔塔公式”时,苏联同美、英之间发生了严重分歧。苏联认为,否决权施用的范围包括一个特殊争端是否应予讨论的问题在内;美国对此坚决反对,指出“雅尔塔公式”

保障安理会讨论的自由和保障安理会任何理事国有权将任何局势提交安理会讨论;而安理会决定是否讨论,乃属于程序性问题,应以简单多数决定,任何大国都不能用否决权阻止这种讨论。美、苏之间的分歧几乎使会议中断。最后,苏联和美国各自作了让步才达成了相关协议。广大中小国家也从当时的现实出发,基本接受了雅尔塔会议对常任理事国和大国否决权的规定。经过二个月的紧张工作,联合国的框架构筑完毕。6月25日,会议一致通过了《联合国宪章》(CharterofUnitedNations)及作为“宪章之构成部分”的《国际法院规约》。宪章共19章,111条。其中规定: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际间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的友好关系”;其基本原则是“各会员国主权平等”,不得“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其他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等。这一宪章吸收了国际法和国际关系中许多进步、民主、和平等的原则,反映了世界人民的良好愿望。宪章还规定了联合国的主要机构。它们是: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

6月26日,50个国家在美国旧金山退伍军人纪念礼堂举行宪章签字仪式。各国代表均在宪章的5种文本(中、英、俄、法、西)上签字。这一天后被定为联合国的“宪章日”。当天晚上,旧金山制宪会议在歌剧院举行了盛大的闭幕式,宣告旧金山会议圆满结束。

1945年10月24日,在有关国家批准了宪章并向美国交存批准书后,《联合国宪章》正式生效,至此联合国宣告正式成立。这一天被定为“联合国日”。1946年1月10日至2月4日,联合国大会当时有50个国家在宪章上签字,这50个国家和后来在10月15日补签的波兰成为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

《联合国国歌》由前苏联作曲家肖斯塔科维奇谱曲、美国诗人罗美尔在1945年填词。转引自王杏芳主编:《联合国重大决策》,第29页。

第一届会议在伦敦召开。世界上最大的国际性组织正式运作。大会决定联合国总部设在纽约。从此,联合国总部驻扎的一座39层摩天大厦和一组壮丽的建筑群,便矗立在纽约的曼哈顿区东河之滨。作为战时盟国共同规划战后和平体制的一项重大成就,联合国的正式成立完全顺应了历史发展的需要。联合国集以往国际组织一切进步和经验之大成,堪称20世纪国际组织发展的高峰。不管联合国组织的建立带有多少战时联盟色彩,也不管它保留了多少强权政治的规则,但它毕竟是人类关于世界联盟理想的再度实现,而且是在更广泛的范围内的实现。联合国的建立是人类对战争再次反思的结果,它承载着世界人民反对战争、谋求和平与幸福的强烈愿望。这一点在《联合国国歌》中表达得相当充分:

太阳与星辰罗列天空

大地涌起雄壮的歌声

人类共同歌唱崇高的希望

赞美新世界的诞生

奋起解除我国家束缚

在黑暗势力压迫下人民怒吼

声发如雷鸣

光阴如水流般无情

太阳必然迎着清晨

江河自然流入海洋

人类新世纪已经来临

我子孙多自由光荣

联合国团结向前

义旗招展

为胜利和自由新世界携手并肩

为胜利和自由新世界并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