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联合国与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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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为了世界和平:联合国应运而生(4)

1944年秋,工业生产指数只有1938年水平的20%,农产量只及战前的一半,法郎的价值仅及战前的1/6。人民生活十分困苦,物价飞涨,商品奇缺,战后生活必需品的“固定价格”比战前提高了124%,而黑市价格竟上升了20至50倍。由于粮食匮乏,面包实行定量配给,当时每人每天才配给面包200克,而且还掺入了20%—30%的玉米面。法国工人的生活水平比战前降低了一半。全国有60万失业大军在挨冻受饿。不仅如此,战后法国的国际地位也一落千丈。战争后期美苏等国时常将法国排除在对战后格局的商讨之外,在许多问题上法国丧失了发言权。

总之,经过第二次世界大战,欧洲作为一个整体彻底衰落了,欧洲主宰全球的昔日辉煌已成过眼烟云。以欧洲为中心的世界格局,在一阵暴风骤雨之后化为点点碎片。

整个欧洲在流血。

于是,欧洲不得不反思过去,面对现实,构思未来。欧洲战争是怎样爆发的?如何避免重蹈覆辙?敢问欧洲路在何方?……他们不得不为此绞尽脑汁、朝思暮想。

然而,欧洲已今非昔比,它们的设想充其量也只能是一种建议或呼吁,已很难成为某种地区性乃至世界性的决定了。因为战后的欧洲不得不面对着美苏两大巨人的巨大投影。

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便确立了其世界超级大国的地位。战争初期由于美国奉行“中立”政策,大发战争之财,也由于战争没有打到其本土,避免了战争的破坏,因而它的经济军事实力空前膨胀。战争结束时,美国的经济实力、军事实力和科技水平均居世界第一。美国的工业是西欧和日本总和的两倍多,黄金储备占西方世界的70%。美国还垄断了核武器,并在全球设有500个军事基地,基地数目和驻军数目也位居世界第一。因此,第二次世界大战使美国突破了以美国本土为中心的美洲堡垒战略,把美国推上了世界战略的大舞台,一举取代了曾统治世界政治达200年之久的欧洲的世界中心地位。

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在战争中是主战场,且承担了抗击法西斯德国战争机器的主要任务,因而遭到了最重大的牺牲和损失。战争期间,苏联境内包括国家和居民受到的直接经济损失达6790亿卢布,直接用于军事的费用和被占领停产而给居民和企业收入带来的损失达到18900亿卢布,死亡人口2000万。但是苏联并未被打瘫在地,相反却树立了崇高的国际政治威望,并锻造了一支强大的军事力量。因此苏联不仅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居于某种主导地位,而且在有关战后世界的安排问题上握有很大的发言权。只有苏联能与美国相抗衡,这是美国也不能不承认并予以充分重视的。

美国和苏联理所当然地成为战后世界安排的策划者和主角。

二、大国筹划联合国

世界大战给人类造成的直接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以及给人们心理上留下的巨大阴影和恐惧,极大地冲击和震动着人们的思想。因此,寻找一条防止战争,维系爱好和平的国家、人民的纽带,或者说是寻找一条沟通人类心灵的桥梁和寻找一条通往和平的大道,就成为劫后余生者的共同愿望。但是,由于国家之间特别是美苏间的利益不同,因此在建立战后安全保障体制上充满了矛盾和斗争。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欧洲列强为维护既得利益,维持世界和平而成立的国际组织———国际联盟由于其自身的难以克服的矛盾,使得它在制止战争和侵略方面苍白无力。一战结束后仅20年,战火重燃,世界人民再次陷入世界大战,国联也随着大战的爆发而自动离散。在同法西斯国家进行艰苦作战的岁月中,盟国中的主要国家再次萌发出创建一个维护世界和平安全的新国际组织的设想。而使这一思想付诸实践的客观基础就是世界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逐步形成。面对共同的敌人,一切爱好和平、反对战争的国家选择了联合的道路。

1941年6月,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等国的代表及比利时、希腊、挪威、波兰、南斯拉夫等国的流亡政府的代表齐聚伦敦,签署了一项共同宣言。宣言表明:“持久和平的唯一真正基础是,各国自由人民志愿在一个已经摆脱侵略威胁,人人享有经济和社会安全的世界中进行合作”。很明显,共同宣言已经提出了为维持战后持久和平继续合作的思想。这也是关于战后和平体制的一种最初的描述。

1941年8月美国总统罗斯福(FranklinDelanoRoosevelt)和英国首相丘吉尔(WinstonChurchill)在纽芬兰的阿金夏港举行战时第一次会晤,双方于8月13日签署了《大西洋宪章》。宪章公开声明:“待纳粹暴政被最后消灭后,两国希望可以重建和平,使各国俱能在其疆土以内安居乐业,并使全世界所有人类悉有自由生活,无所畏惧,亦不虞匮乏的保证,两国相信世界所有各国,无论为实际上或精神上的原因,必须放弃使用武力”。宪章希望世界终将能建立一个“广泛而持久的普遍安全制度”,这实际上表述了建立未来国际组织的意向。宪章中有关尊重主权、领土完整、尊重各民族自由选择其政府的权利,有关希望促进一切国家的经济合作,有关重建和平以使各国俱能在其疆土内安居乐业、并使人类拥有自由的保证,有关解除侵略国家的军备、必须放弃使用武力等多项原则,奠定了后来联合国宪章的思想基础,播下了联合国的种子。《大西洋宪章》基本上体现了时代精神,得到了其他反法西斯同盟中的大国的赞同。1941年9月,苏联政府明确宣布同意《大西洋宪章》的基本原则,并强调“各国人民的任务就是要迅速而坚决地击溃德国及其盟国,建立一种使子孙后代摆脱罪恶的纳粹主义的战后和平体制。”战争胜利后,“只有通过一个新的国际关系组织,将各民主国家联合在一个持久同盟的基础上,才能保证持久和正义的和平”。以后,另有14个国家先后表示赞同《大西洋宪章》。

1941年底和1942年初,罗斯福和丘吉尔在华盛顿的阿卡迪亚再次会晤。会上双方除确定了对德战略外,罗斯福提议由所有对轴心国作战的同盟国家签署一项共同宣言,经与苏联、中国等国家磋商,美、英两国起草了联合国家宣言草案。1942年1月1日,美、英、苏、中、加、澳、印等26个反法西斯国家的代表在华盛顿举行会议,共同签署了《联合国家宣言》。宣言的签字国一致宣布赞同以《大西洋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作为盟国的共同纲领,以共同抗击法西斯。宣言的签署标志着世界反法西斯联盟的最终形成,同时宣言第一次采用了“联合国家”一词。据说此词是罗斯福在散步时想出来的。虽然当时它只是对法西斯宣战的各国的总称,而不是一个国际组织,但联合国由此脱胎而成则是毫无疑问的,后来联合国的名称就渊源于此。

1943年下半年,随着战争形势的急剧变化,筹建新的国际组织的工作迫切地摆在了各大国的议事日程之上。此时同盟国中的各主要大国在加强进一步合作的同时,开始着重考虑关于建立战后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国际组织问题。苏、美、英三国在是否组建战后国际组织问题上意见是一致的,但是,究竟组建什么样的国际组织?各方意见却不尽相同,甚至相去甚远。

美国对筹建新的国际组织态度比较积极。罗斯福从美国的全球战略利益出发,对战后国际组织的设想是:其一,该组织应当是世界性的,以切实有效地维护和平,防止新的世界战争的发生;其二,美国应在其中起领导作用;其三,不能重蹈国际联盟的覆辙,大国要在战后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中起到国际警察的作用。在罗斯福看来,拥有强大经济和军事实力的美国应当建立一个由它操纵的国际组织,以实现“美国在世界占统治地位”的野心。所以,美国对通过未来的国际组织建立美国在全球的统治地位寄予厚望。鉴于苏联力量的不断强大,美国特别重视争取苏联的合作与支持,以使新的国际组织能真正起作用。在“既成的军事力量平衡”的基础上,美国既无同苏联开战的决心,它的领导地位就只有通过大国合作才能实现。同时,美国极力主张中国应成为世界警察之一,以便为其称霸亚太寻找一个帮手。美国还极力主张在联合国建立国际托管机构,通过建立联合国主导下的国际托管制度来接管德、意、日,甚至是英、法的殖民地;同时,通过所谓的“贸易自由化”、“机会均等”把这些殖民地变成美国的产品市场、原料产地和投资场所。罗斯福认为也必须把那些中小国家及新独立的国家纳入联合国,使之成为联合国的重要一员,以便于美国在联合国形成可操纵的多数的局面,最终使美国“在一个世界性的会议上横行霸道”。

《大西洋宪章》发表以后,美国就加快了建立国际组织的步伐,在国内专门成立了相关机构“战后对外政策咨询委员会”,以具体构划美国式的国际组织蓝图。

苏联对建立一新的国际组织的必要性、未来的国际组织应足以制止战争、大国在这一组织中必须拥有绝对优势地位,表示赞同,但苏联主张参加未来国际组织的成员必须有所选择而不应是普遍、广泛的。成员国应限于战时和同盟国一起作战的国家。苏联十分强调这一组织能从制度上切实保证自己的大国地位。因此,苏联认为新的国际组织的中央机关必须贯彻大国一致的原则,大国一致是“国际政治中保障持久和平的一个切实可行的方针”。

至于英国,由于国力日衰,雄风难现,虽有宏图大志只可惜心有余而力不足,只得退而求次,尽力守住英国的地盘。英国鼓吹在战后建立一个既体现旧“国联”精神、又克服旧“国联”缺点的世界机构,这个机构包括所有的国家并设立欧洲、美洲和太平洋三个区域理事会。在此基础上成立有三个理事会代表和英、美、苏等国代表组成的世界最高理事会。英国的企图是在未来的国际组织中既能保证英国与美国平起平坐,又能使美英联合对付苏联。

为了消除在建立国际组织上的分歧,各大国之间进行了频繁的接触和沟通。1943年10月19日-30日,美、苏、英国外长在莫斯科举行会议。会议就各方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其中重点讨论了未来国际和平机构的基础和有美国提出的关于普遍安全的宣言草案。会议曾就是否邀请中国参加的问题展开争论,美国最终说服了苏联和英国,使会议在10月30日由美、英、苏、中四国签署了《关于普遍安全的宣言》,迈出了筹建新的国际组织的关键一步。宣言称,四国“承认有必要在尽速可行的日期,根据一切爱好和平国家主权平等的原则,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所有这些国家无论大小,均得加入为会员国,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宣言表示,“为了维护和平与安全,在重建法律与秩序和创立普遍安全制度以前,它们将彼此协商,必要时并将与联合国家的其他成员国进行协商,以便代表一个国际共同体采取共同行动”。四国宣言表明,四大国第一次共同宣布一致赞同在战后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并就战后建立国际组织首次正式承担了义务。同时宣言勾画出了新国际组织的轮廓,如组织的宗旨,成员国的普遍性、平等性等原则,这些都为后来联合国宪章的制定确立了一些根本原则。

莫斯科外长会议期间,美国国务卿赫尔向斯大林表示应尽快召开国际会议,以制定战后国际蓝图。丘吉尔则要求先同罗斯福举行个别会谈。美国同意召开中、美、英三国首脑会议,即开罗会议。

于是,1943年11月22-26日第一次开罗会议召开。会上,罗斯福与蒋介石均提到四强与未来的国际组织的关系问题。中国代表团就“关于设立四国机构或联合国机构问题”提出了非常具体的建议。中国认为:第一,在联合国机构未能设立之前,应由美、中、英、 苏及早成立四国机构,就早先发表的《四国宣言》所规定的事项进行磋商;第二,在华盛顿设立上述四国机构的常设机构,但有时可在伦敦、重庆或莫斯科召开会议;第三,上述四国机构负责筹建联合国总机构;第四,联合国总机构的组织,主要是由11国组成的一个执行机关和由上述四国担任的主席团。中国的建议实际上已孕育着未来联合国安理会的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