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现代宗教文明不仅要使宗教文化在更加充分的意义上成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积极因素,而且也要使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宗教活动主体的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建设发展和谐的积极力量,所谓使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建设发展和谐的积极力量,就是让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真正成为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的爱国者,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的建设者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促进者,成为现代宗教文明建设的主力军和实践者。这就需要通过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宗教修养和发挥特殊作用来实现。自身素质应该从身体的、心理的、文化的、宗教的、思想的五个方面全面提高,当然最重要的应该是宗教素质和思想素质。抓住提高自身素质的重点,就必须加强宗教修养,重点是巩固宗教正信信仰、依法规范宗教行为、提高宗教道德境界、切实促进宗教和顺。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在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传承宗教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特殊作用。
三、现代宗教文明建设的任务和目标是适应社会主义、融入现代文明、服务中国社会、促进和平发展
以上我们明确了建设现代宗教文明的内涵,概括地说,所谓建设现代宗教文明就是挖掘整理宗教文化特别是当代中国主要宗教中的积极因素并使其成为当代中国宗教文化的主体和主流,弘扬优良传统革除消极因素使宗教文化在更加充分的意义上成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积极因素,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宗教修养、发挥特殊作用使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建设发展和谐的积极力量。内涵中事实上就已经部分包含了建设现代宗教文明的任务和目标,下面要专门讨论建设现代宗教文明的任务和目标问题。如果用一句话来说,现代宗教文明建设的任务和目标就是适应社会主义、融入现代文明、服务中国社会、促进和平发展。具体讲,适应社会主义是现代宗教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融入现代文明是现代宗教文明建设的基础环节,服务中国社会是现代宗教文明建设的主要目的,促进和平发展是现代宗教文明建设的神圣使命。
(一) 适应社会主义是现代宗教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
作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方式,建设现代宗教文明的第一位的任务是使当代中国的各种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相适应” 是由“应该适应” 的要求、“不太适应” 的问题、“可能适应” 的条件、“追求适应” 的愿望和“引导适应” 的措施等等构成的一个理想目标和动态过程。“相适应” 就是执政党与宗教界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人民政府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宗教团体保证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宗教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广大信教群众坚持遵纪守法爱国爱教的基本原则;涉及宗教的政府行为和涉及公共事务的宗教活动都要在与法周延的前提下与国有益、与民有利、与事简便、与教圆融。绝不能给破坏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和其他敌对势力提供任何可乘之机和活动土壤;绝不能给蛊惑人心、危害社会和反人类的邪教势力提供任何宗教依据和生存条件;也不能给谋财害命、扰乱治安和污染文化的迷信活动提供任何借口和方便。我们既要充分认识到这一首要任务的完成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绝不能急于求成;也要充分认识到这一首要任务的完成又是一项紧迫的现实工作,绝不能拖拖拉拉更不能停滞不前。目前的情况是讲“相适应” 的要求多,做“相适应” 的工作少;研究“相适应” 理论问题的多,思考“相适应” 实际措施的少;探讨“相适应” 枝节问题的多,谋划“相适应” 总体战略的少。作者曾经与嘉木样大师就这一问题进行过面对面的交流,大师也很有同感。从建设现代宗教文明的角度说,适应社会主义主要应该是宗教界的事,只有宗教界自身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和思考、创新与交流,“相适应” 的问题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据我所知,我国各主要宗教都在这方面做过不少事情,取得了一定成果。比如,2000年9月由中国佛教协会和上海佛教协会主办、上海玉佛禅寺承办的“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研讨会” 不仅有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而且也达成了不少共识,形成了理论成果,有效促进了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实际工作。
我想只要我们——政府宗教管理部门、宗教理论工作者、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共同努力,“相适应” 一定能够不断提高水平与境界,以造福中国人民与中国宗教。
(二) 融入现代文明是现代宗教文明建设的基础环节
宗教要适应现代社会就必须融入现代文明,我们所说的现代文明是相对历史悠久的古代文明而言的、以现代科学技术和当代人文精神为主要代表的文明形态的总称。所谓使宗教融入现代文明,就是当代中国宗教文化与现代世俗文明既各行其是、相互尊重,又相互补充、相得益彰,而不是格格不入;宗教在坚守自身基本信仰不动摇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世俗文明成果发展和完善自己;宗教对现代世俗文明特别是现代科学技术和当代人文精神不仅不应该采取排斥的态度,而且应该认真学习努力掌握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如果身处当代却疏远现代文明,如果只是置身山林而一点不谙世事,如果志在救苦救难却只是养尊处优而不了解社会现实,如果只拘泥传统甚至墨守成规而不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如果只是口头上认同“相适应” 而行动中没有现代文明支撑的适应措施,等等,宗教在现代社会必将落伍而很难成为积极的建设性的文化现象和社会力量。融入现代文明之所以是建设现代宗教文明的基础环节,是因为在建设现代宗教文明的四项基本任务目标———适应社会主义、融入现代文明、服务中国社会、促进和平发展———中没有这一基础性工作,其他三个方面就无从谈起。宗教需要适应的社会主义社会是现代文明社会,宗教需要服务的社会主义中国是现代文明国家,宗教需要促进的和平发展是文明的和平发展。不融入现代文明这一切就很难做到。提倡宗教融入现代文明并不是主张和希望宗教放弃自身质的规定和基本特点,而只是主张和希望宗教放弃不合时宜的内容和无关紧要的形式,充分利用现代文明成果弘扬宗教文化中积极的方面,起码与现代文明不发生直接的冲突和人为的对抗,在社会文化建设中保持自身性质、发挥自身优势,到位而不越位、有为有不为。
(三) 服务中国社会是现代宗教文明建设的主要目的
适应社会主义与融入现代文明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方式是服从和服务于当代中国社会。
江泽民同志1999年3月4日在与政协民族宗教界委员座谈时明确指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信教群众要遵守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法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宗教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二是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 这就是宗教服务中国社会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的,在这一基本要求和主要目的的基础上,宗教服务当代中国社会的方式和途径应该是丰富多彩多种多样的。
例如,在藏传佛教爱国主义教育中,不少宗教界人士宣传这样一种理念:在藏传佛教中众生是第一位的,个人成佛的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为众生的利乐服务,而没有足够利众功德的人是永远也成不了佛的。中观大师寂天在《菩萨行论》 中说:“佛最关心的是众生的幸福,因此,帮助苦难中的众生,是对佛的最好的恭敬。” 在密续中则更直接地提出:“众生是佛,除了众生没有别的佛,因此,供养众生就是供养众佛。” 松赞干布时代依据佛法十善戒制定的十六条人道伦理法,绝大部分是与当代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相一致,是教育人向善利众的。如:“孝敬父母”、“恭敬有德”、“敬重尊长”、“交友以信”、“利益国人”、“心性正直”、“景慕贤哲”、“善用资财”、“以德报德”、“秤斗无欺”、“不相嫉妒”、“和婉善语”、“心量宽宏” 等等。作为一个佛教徒我们就应该遵循先贤之教导,顺应社会之规范,心怀众生,一心向善,为民谋利,广种福田。可见,利用宗教教义特别是宗教道德中的积极成分服务社会、造福人民是最直接的方式和最基本的途径。服务中国社会之所以是建设现代宗教文明的主要目的,是因为在建设现代宗教文明的四项基本任务和主要目标——适应社会主义、融入现代文明、服务中国社会、促进和平发展———中如果不能达到这个服务中国社会之目标,使宗教在更加充分的意义上成为当代中国社会的积极因素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当代中国社会执政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其7000万共产党员和13亿中国人民正在干的大事无非是三件: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群策群力促和谐。宗教服务中国社会也就是要在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群策群力促和谐方面有所作为。
(四) 促进和平发展是现代宗教文明建设的神圣使命
我们的时代是一个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中国政府在这个时代高举的旗帜是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所走的道路是和平发展的道路,实行的政策对内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外是独立自主、扩大开放、和平共处、共建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和谐世界。在对外宗教工作中强调既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宗教的原则不动摇,又主张加强国际合作、开展宗教文化交流。因此,适应社会主义、融入现代文明、服务中国社会的宗教一定同时应该是促进的和平发展的宗教,促进和平发展是当代中国宗教义不容辞的神圣使命。中国宗教要为促进和平发展做出自身的贡献,首先自身就应该是维护和平的正义力量、促进发展的文化因素和开展合作的一种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宗教界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与时代发展的要求相比、与世界各国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的理想和愿望相比还是有大量的任务还需要我们勇敢地去担当。尤其是面对国内诸多迷信现象和宗教不文明的行为,面对国际诸多宗教矛盾冲突和人为的野蛮行径,中国宗教界应该在努力做到洁身自好的前提下,以更大的愿心祈求世界和平、以更大的努力服务共同发展、以更好的方式扩大合作交流,履行好自己的神圣使命。无论从汲取人类宗教文化中最优秀的成分以丰富当代中国宗教内涵的角度,还是继承弘扬中国传统宗教文化中的优秀成果的角度,我们———政府宗教管理部门、宗教理论工作者、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都应该认真清理自身的理论研究成果、挖掘整理中国宗教文化中优秀的成分、以平等的态度和 了解、学习、借鉴的心态开展必要的宗教文化交流和宗教文明对话,以解除误会、化解矛盾、增进友谊、共谋人类和平发展。
总之,宗教文明建设不论是从国内建设发展和谐的总任务来说,还是从全球和平发展合作的大趋势来说,都是十分必须甚至迫切的。就国内宗教工作来讲,建设现代宗教文明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方式。如果这一命题能够成立,我国现行宗教政策可以有另外一种表述:宗教信仰自由,依法加强管理,独立自主自办,建设宗教文明。这一表述并没有否认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而是把这一重要政策落到实处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方式;不仅不会淡化宗教对社会主义的认同,反而可能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国家和人民政府对宗教的依法管理;不仅不会降低宗教界对执政的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信任程度,反而可能进一步提高党和政府威信。因此,本人反复撰文鼓吹,期望引起同仁讨论、引起政府重视、引起宗教界认同,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使当代中国宗教在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群策群力促和谐和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加强国际合作方面更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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