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节节最爱声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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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两个人(二十四)

而和赵何在一起时,节节的生活就变了。家常的繁琐的气氛被抛在脑后,她生活在一个声光电织成的梦里了。

梦的基础是赵何那越做越大的“中国梦”:为了提高公司的“公众形象”,他开始频繁地开办各种晚宴和酒会,或者干脆把某个音乐会包了场,赠票给各式各样的体面人。每个酒会或音乐会都有着伟大的名头:为了救灾,为了环保,为了失学儿童,为了白血病患者,为了藏羚羊、白暨豚和华南虎。作为赵何的女伴,节节便穿着晚礼服,挽着他从红地毯上走下来了。两边都是人,还有闪光灯,每“咔嚓”地照一下,都意味更多不在场的人会看到她。

那些端着酒杯的家伙,都带着一副“不是凡人”的表情:大多都是些商人与官员,此外还有专好红木的收藏家、传闻怀孕的明星、也许过两天就会死在野外的旅行家。跟这些人混在一起,节节也不止一次登上过“时尚杂志”呢,记者会专门给她拍照,让她在报道上占一个角。在杂志上,她的名字有时候是“时尚人士Sophia”,有时候是“IT界名媛Sophia”,照片下角还有几行小小的字,对她这天的服装搭配做出评价。“时尚人士”也好“IT界名媛”也好,都是虚妄的头衔,“索菲娅”更是个胡诌的代号——让人猜测她和“法国”存在某些关联。但就是这些虚妄和胡诌,把节节置于声光电的核心了。有两次在地铁上,对面坐的女白领从时尚杂志后面探出脸来,偷偷看节节两眼,她们一定诧异:这穿职业装的女孩怎么和照片上的人物那样相像?她们绝想不到节节就是索菲娅。

而节节此时的心情,竟和《罗马假日》里赫本演的小国公主有得一比:执迷留恋人间,是因为可以随时回到天上去;愿意当一个信心十足的凡人,是因为她可以不作凡人。

她是一个能在天上与人间自由切换的妖精。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如今的节节还是做成了一个演员,她的舞台远比妈妈当年那方“革命的舞台”要宽广,并且炫目得多。

哪个女人不醉心于繁华梦呢?没机会做梦的才会咬定“平平淡淡才是真”。赵何不仅让节节活在她自己的梦里,更让她活在别人的梦里了。她是怎样的一个幸运儿啊。

每当酒会或音乐会结束,赵何就与她回到城北的房子,用他那个年龄才有的仔细去爱她。每周一次,准时地在十点钟关了电视,仔细地拉好窗帘,仔细地把灯调到半明半暗的,仔细地洗一个澡——然后仔细地和她躺在床上。仔细说明了一种认真的态度,让节节相信赵何对自己是认真的。他们虽然是周末情人,但也是唯一的情人,在公司里,赵何连女秘书都不用的。

更让节节对赵何深信不疑的,是他在床上的表现:有的时候简直不是在做爱,而是在乞怜。三十六岁的赵何满眼的纯真与委屈,伏在节节的胸前喃喃自语。有几次,他竟然做完了眼泪也下来了,然后羞惭地转过身去躲起来。节节从后面抚着他光滑的脖子,把他拉回来,重新拥进她怀里。她想,她能明白赵何这样是为了什么:他从小没人爱。作为一个抱养的孩子,他在潜意识中最深的期盼,是找一个人依赖上去,让对方知道自己有多孤单。他把“爱情”当成了“亲情”的寄托,所以才会人前像节节的兄长,但人后却成了恋母的孩子了。他们的关系里包含了小小的乱伦,但也恰因如此,才最让节节踏实。

在那个男人如怪物女人如妖精的圈子里,最常听到的传闻就是谁把谁包了,谁把谁骗了,谁和谁为了钱互相出卖了,但节节却并没有怀疑过赵何——她相信赵何寄情于她。更关键的是她也寄情于赵何。人家说女孩长大的一个标志,就是对某个男人目眩神迷、咬牙切齿的爱,节节想,对于她而言,那个男人就是赵何。

她也常常好奇:如果赵何不是今天的赵何,而是一个普通人,他会是什么样子?凭他的聪明,书一定会念得不少,而且会越念越温和,还有些“迂”——就像那种最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吧——戴着眼睛骑个自行车上街,揪下来扇个嘴巴他都不敢还手的。

如果赵何是那样的赵何,她还会爱他吗?

这个时候节节的答案是:当然会。她爱的是他这个人。幼稚吧?幼稚得就像爱上了落魄讲师的女大学生。她甚至期望他们变成那种俗套的女大学生和讲师。

也正因为此,当赵何提出给她买辆车时,她不要,宁可当个挤地铁的“名媛”。她可以接受忘年恋,但必须得是真的恋;她还要把他们的关系和“那些别人”划清界限,她甚至觉得自己有责任在这个浮华的圈子里创造一个神话:有关于爱情的神话。

这神话不光把节节卷进去,也把赵何卷进去了。他半开玩笑地问她:

“节节,你傻不傻呀?”

“怎么傻了?”

“我万一要是骗你的呢?”

“骗我我就认了。”

少女般的幼稚与坚定,是一切中年男人行骗的好帮手。有一种男人甚至会觉得不骗她都不好意思。但对第二种男人,这份“傻”在起到回春丹功效的同时,又成了紧箍咒,勒得他们的良心撕心裂肺地疼。越疼也就越爱她,他们会欣慰自己还有良心,会作痛。

对于节节而言,这是大不幸还是大幸呢?反正赵何就是那第二种男人。赵何在爱的同时也在痛。

节节又怎么会知道,赵何在床上的羞惭,并不只是因为他们凭空臆想出来的乱伦意味啊。他情不自禁地躲开她,心里想的是:我没骗她。他在和自己强词夺理。

他确实说不上骗她:这份爱以历朝历代、世界各国的标准来衡量,都不能说是假的吧。但他确实已经骗了她。

事情的转折,是以一盒化妆品作为标志的。节节过二十五岁的生日了。

这时她想:这三年怎么过得这样快?是不是因为过得太“顺”了?她一天一天风风火火地上班,周末去柔情蜜意地恋爱,日子“咻”的一声,打着唿哨就过去了。老天好像就是看不得人的日子“好”,实在想不出什么法子来阻拦,索性便闭了眼睛,让时间飞逝起来。如同一个恶意的司机狠踩油门,不让旅客看景色。

好在节节自己没有虚度:和赵何的恋爱,被攒成了一个秘密的糖罐子,故意瞒着妈妈偷吃,所以才格外甜;自己的事情也全没耽误,今年如愿以偿地在公司升了职,成了可以独立负责项目的小头目。工资涨了不说,两个新招进来的女硕士也要跟着她做事呢。工作越来越不好找,硕士生也要到她们这种小外企混饭了。

不管她们服不服,面子上总是上下级。有个“会来事儿”的女硕士总是装傻充愣地和她套近乎:“节节姐,不懂的地方还得您多教我。”

“那得看你用不用心学了。”节节例行公事地鼓励完,额外盯了盯对方未老先黄的脸,“另外还有个事儿——你觉得我哪点儿像你姐啊?”

女硕士自知说错了话,黄脸红了一下,但仍是“会来事”:“都是以前在演艺公司实习养成的习惯,在那边只要是一线演员,年纪再小也要叫某某姐的。”

然而妈妈可就不像同事这样赔小心了。

给节节过生日时,妈妈照例又是炖鸭子、炒菜,把许胜利也叫过来,三个人吃得倒也和睦。看着节节和她的妈妈,许胜利一直温厚地笑,仿佛自己也分享了一份天伦之乐,但笑着笑着就僵了,头倒是没低,眼睛却垂到碗里去了。气氛里便混进了一份凄然:这么多年了,许洋还是音信也没有。

为了挽救气氛一般,妈妈夸张地一拍脑袋:“哎呀。”然后起身从柜子里找出一瓶茅台酒来。

“一个学生家长送的——老许戒酒也戒了这么多年了,现在沾一点儿不会复发了吧?只要不没日没夜的喝,小小来一顿没问题。”她说着要给许胜利找杯子。

许胜利却坚决地摇头:“还是不喝了。”

“今天可是节节的整数生日——”

许胜利继续固执:“还是不喝了。”

节节也拉了拉妈妈:“算了,他不喝就算了。”

妈妈便终于没忍住一口叹气,将酒放进柜子。母女二人都明白许胜利的想法:他认为许洋之所以出走,责任全在自己——父亲是酒鬼,儿子才会没人照管,才会恨他的家,才会顺道恨起了学校。因为许洋,许胜利决意不再沾酒。他宁可清醒地面对生活里的苦。

他有时候也发狠置气:“就当没有过这个儿子!”这种时候妈妈也不劝他。她知道只要许胜利不沾酒,就说明他想重新做一回父亲,就会持续不断地找下去。

然而由于音信断得过于长久,越找也就越渺茫了。许胜利已经跑了多少次报社去登广告?数都数不清了,就连报社的人都和他熟了,版面的创收指标超额完成时,甚至还会免费给他分出一个角落。前一阵他又去往电线杆子上贴“寻人启事”,还被城管当作散发小广告的抓进了派出所。管片儿的老警察对他说:

“不是我打击你老许,这么长时间找不到,真可能出了什么事儿……”

蔫巴了一辈子的许胜利竟然暴叫一声,做出了袭警的行为:掐着警察的脖子把他推出好几步去。旁边的年轻警察当时就要掏电棍,还是被老警察止住了。

“都是父母,都不容易。”老警察对来接许胜利的妈妈说。

这些事许胜利从没提过,都是妈妈偷偷告诉节节的。

所以这顿饭吃到这个份儿上,节节的眼圈也红了。她拉拉许胜利的手,第一次对这个男人露出亲昵。

许胜利嗓子深处“吭”了一声:“还是节节懂事,节节长大了,以后得对你妈妈好呀。”

节节说:“许洋其实也不是恨你……他只是憋着一口气吧。也许哪天他真成了一个画家,也就回来了。走之前,他对我说要去画画呢——画画总不是坏事。”

“不是坏事不是坏事。”许胜利便点头,仿佛强迫自己相信:儿子正在变成一个画家。

好歹安慰过许胜利,等他走了,妈妈却还掐着指头数:“哎呀都五年了。许洋走了五年了。”

母女之间便也笼罩在一种岁月感之中。节节稍有些不认命地感叹:自己都二十五了。

而妈妈的下一个举动,则让节节在那一瞬间恨极了她:从里屋拿了一盒化妆品出来。还是相当贵的牌子呢。

因为皮肤好,节节是不用正经化妆品的,每天洗完脸,也就拿瓶“大宝”抹抹,上班顶多再擦点唇膏,照样从骨头缝里往外光鲜。每当在场面上看见那种“风头很健”的女人,她心里反而会产生一分得意:她们漂亮倒是漂亮,但是一多半是抹出来的,是皮光鲜而不是肉光鲜。就算过的是“皮肉”生涯,那些女人也是缺斤少两的。

素面美女才是真美女呢——就像不是什么鱼都能做成生鱼片。然而妈妈却在用这盒化妆品告诉她:你的得意也该到头了。妈妈是在要求她面对这个事实:你必将变松、变黄,全身上下一起耷拉;现在的化妆品还是小儿科呢,将来还有拉皮除皱激光去斑等等一切酷刑等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