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学论“有无”,以“无”为“有”的本原。无即自然,有为名教,有生于无。名教出于自然也必须顺应自然,不能扭曲和违背自然。玄学的“以无为本”并不是否定儒家名教,而是希望自然、名教二者之间能达到一种协调,并由此将名教纳入到自然的合理轨道中,使儒家提倡的仁爱忠恕等道德行为发自天性。“自然亲爱为孝,推爱及物为仁”,“忠者情之尽也,恕者反情以同物者”。建立在这种反诸其身、发于至诚的内心自觉基础上的人际关系,才是社会纲常、政治秩序的基础;有此基础,名教才合乎自然。而统治者的职能应该像“道”一样,是“无为”的。统治者的作用在于使名教反映自然,自然无形无为而“成济万物”。统治者按照道的原则办事,“考行无为之事,立不言之教”,使众人各安其位、返朴归真,名教也就自会合乎自然的要求了。因此一个贤明的统治者,不仅是“不立刑名以检于物”,而且使众人“无欲无惑”、使百姓“无为”,这样才符合自然原则。这样的社会自然是太平无事的社会,封建秩序也自会得以巩固。
在治国之道上,玄学主张“无为”,“不争”、“安命”,要求统治者放弃私欲,不任“聪明”,“和而无欲,如婴儿也”。在具体作为上,要杜绝繁苛之政,使人心安静寡欲,这就是所谓的“无为而无不为”,从而达到“至治”的理想政治状态。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道教哲学
中国道教思想和实践渊源于两个方面。从哲学基础说,道教承袭了先秦以来道家的理论;在宗教的具体形式和内容上,它吸取了我国古代以来的神仙方术等巫术,并借鉴了佛教的宗教体系,从而完善了自己作为一种宗教的教义和制度。
道教的初步形成是在东汉后期,当时有两个教派,一个是张角创立的太平道,另一个是张陵创立的五斗米道,这些都是民间宗教。太平道以《太平经》为经典,五斗米道以《老子》为经典,,也们都利用符箓咒水和为人治病的方式进行宗教宣传和组织工作。三国时期,曹魏政权鉴于汉末农民利用道教组织发动农民起义的教训,对道教采取了镇压和禁止的政策,道教在此时陷于沉寂。自东晋起,随着社会动乱的加深和传统儒学的衰落,道教开始抬头,并获得极大的发展。道教作为一种新出现的思想体系和组织,必须要为自己存在的合理性作出恰当的解释,这就要求道教必须构筑自己的理论基础,并说明道教与儒教、道教与佛教的关系,从而确立自身的独特地位。对构筑道教理论和明确道教和儒家关系起重要作用的是葛洪。
葛洪,江南士族出身,精通儒学,又好道学方术,是晋代著名的道教思想家,著有《抱朴子》。在道教理论上,葛洪提出了“玄”、“道”两个概念。葛洪把“玄”作为天地万物的根源,“玄者,自然之始祖”,它神秘莫测,神通广大,可以产生天地万物。“玄”不是物质性的实体,而是绝对的精神性的实体。所谓“道”,“道者,涵乾括坤,其本无名”,也是囊括天地万物的东西,与“玄”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天地人万物的最初生成根源,是超物质的精神实体。“玄”和“道”又与“一”相通,葛洪说:“道起于一,其贵无偶”。“一能成阴生阳”,四时寒暑的变化都依赖“一”的作用。“一”本身无穷大、无穷小,且神通广大,“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存之则在,忽之则亡,向之则吉,背之则凶。”“一”的作用可以归结一句话:“人能知一万事毕。”“玄”、“道”、“一”都是道教的神秘的本体,是构成道教思想体系的理论基础。葛洪思想上兼有道教和儒家思想的成分,他将儒家的上下尊卑的等级制度引入神仙世界,使道家方术和儒家纲常名教相结合。但是作为道教思想家,在儒道关系上,他的基本观点是强调道高于儒、道本儒末。葛洪认为道不仅包括与养生有关的事情,而且与人事和治国相关,囊括了自然与人事。“道者,内以治身,外以治国”。由于持有这种观点,葛洪认为道教包容了儒墨名法各家之长,而又避免了各家之短。不但如此,他还认为“黄老执其本”,即在政治作用上,黄老是更为根本的,而“儒墨治其末”。“道德丧而儒墨重矣”。
葛洪又进一步阐述了儒与道在政治中的作用葛洪塑像及其特点。他认为,“夫道者,其为也,善自修以成务;其居也,善取人所不争;其治也,善绝祸于未起;其绝也,善济物而不德;其动也,善观民以用心;其静也,善居慎而无闷,此其所以为百家之君长,仁义之祖宗也。”而儒家学说的提出,则是由于“君臣易位者有矣,父子推刃者有矣”的背景,因之才有“忠义制名于危国,孝子收善于败家”的儒家学说。这就是说,从治道目的上说,儒道是相同的,但从儒道出现的背景上说,两者迥然不同,一产生于“兰五垂拱”的时代,一产生于“刑严而奸繁”的时代,由于这个原因,它们在政治效果上也不相同,道教的治疗效果更为根本,儒家则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理论。
为了说明道教思想高于儒家思想,葛洪又以传统的圣人问题为例,对儒道作了论述,这就是他对“仙”和“圣”问题的结论。传统的儒家思想以圣人为至极,而葛洪则从道教的立场出发,认为圣不如仙。他从以下几点来论述仙圣优劣问题:其一,他认为历来对圣人的迷信是错误的,圣人“与凡人无异者甚多而其所以不同至少矣”。他举了很多例子来说明这点。其二,他认为所谓圣人,不过是具有一技之长的人,并没有什么特异神灵之处。他说:“世人以人所尤长,众所不及者,使谓之圣。”这样来看的话,我们可以有“棋圣”、“书圣”、“画圣”,甚至“盗圣”。所以圣人并无什么特别的地方。其三,就传统上认为属于“治世之圣人”的超人,葛洪也有自己的看法。他说:“俗所谓圣人者,皆治世之圣人也,非得道之圣人。得道之圣人,则黄老是也,治世之圣人,则周孔是也。皇帝先治世而后登仙,此是偶有能兼之才者也。”葛洪对“治世之圣人”与“仙人”作了划分,认为前者不如后者,“仙人”既能“体道以运物”,又能“宝德以长生”,所以比起仅仅能够“治世致太平”的圣人要高出一筹。葛洪理想中的仙人的特点是“内宝养生之道,外则和光于世,治身而身长修,治国而国太平,以六经训俗士,以方士授知音,欲少留,则且止而佐时,欲升腾,则凌霄而轻举。”葛洪关于对“圣”与“仙”的论述,是对我国传统圣人观的发展。
关于道教与佛教的关系,南齐道士顾欢认为,道与佛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其不同只是在外在的形式上,作用不同,目的不二。他说:释迦牟尼与老子“其圣则符,其迹则反”,其目的都是为了“道济天下”。而道佛在形式上的区别,顾欢在其写的《夷夏论》中明确了佛道异同的几个要点,其一,“道教讲无死,佛教讲无生”;其二,“佛教文而博,道教质而精”;其三,“佛是破恶之方,道是兴善之术”。顾欢的这种认识,代表了在佛道之争中道教独特地位的确立。
朱熹的理学
朱熹(1130—1200),字元晦,晚年自称晦庵,江西婺原人。三十一岁时正式拜李侗为师,李侗是程颐的三传弟子。他通过李侗继承了程颐的思想并加以发展,使“程朱理学”成为儒学的主流。朱熹生于福建,并长期在当地从事学术活动,其思想被称为“闽学”。朱熹是孔子以后我国封建社会最博学的学者,也是孔子以后我国封建时代影响最为深远的儒学大师。他在传统儒学思想中,熔铸佛家、道家思想,建立起庞大而严密的理学思想体系,在所有的理学家中成就最大,成为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一生的著作,在我国古代思想家中是最重要的,他著的《四书集注》,被明清两朝指定为知识分子必读的教科书;他的注解,被明清两朝规定为科举考试的标准答案。
一、“理”与“太极”
朱熹的哲学思想体系中的基本范畴是理,这是继承二程的思想而来的。但他同时也吸收了张载关于气的学说,认为宇宙之内有理有气。“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是以人物之生,必禀此理,然后有性;必禀此气,然后有形。”这就是说,任何具体事物的生成,要有理,也要有气。理是一物生成的根据或本原,是“生物之本”;气是一物生成的材料,是“生物之具”。这个“生物之本”是看不见的本体,朱熹把它叫做“形而上之道”。气是构成事物的具体材料、物质,它不是万化之源,是有形象可循的,所以朱熹叫它是“形而下之器”。他说:“天下未有无理之气,亦未有无气之理”,这是说在形成事物的过程中,理和气都不可少。关于理和气的关系,朱熹认为:“气之所聚,理即在焉,然理终为主。”所谓理是主,也就是理主宰着气,气是由理制约的。朱熹认为具体的事物,它的理与气不能相离,没有先后的分别;如果溯本穷源,就应该是“有是理,然后有是气”,“理气本无先后之可言,然必欲推其所以来,则须说先有是理。然理又非别为一物,即存乎是气之中。无是气,则是理亦无挂搭处。气则是金木水火,理则为仁义礼智。”
朱熹说:“万物皆有此理,理皆同出一源,但所居之位不同,则其理之用不一。如为君须仁,为臣须敬,为子须孝,为父须慈。物物各具此理,而物物各异其用,然莫非一理之流行也。”这里所说的一理和万理的关系,就是所谓“理一分殊”的关系。正如太空之中只有一个月亮,但散映在江湖之水泊之中:凡是有江湖水泊之处,水面上都可看见一个月亮。这种理一分殊的关系,既不是全体和部分的关系,也不是一般和个别的关系。因此他喜欢借佛教常用“月印万川”的比喻来说明他的理一分殊的道理。
理普遍显现为一切事物,没有理,就不成其为事物。他说:“如一所屋,只是一个道理,有厅有堂;如草木,只是一个道理,有桃有李;如这众人,只是一个道理,有张三李四,李四不可为张三,张三不可为李四。”桃不同于李,张三不同于李四,这是说桃李、张三李四各有不同的理。朱熹认为这只是理的分殊方面,而更重要的是桃李、张三李四相同的理,正如他所借用的月印万川的观点一样。万川之月实为一月,万物之理实为一理,“理一分殊,合天地万物言,只是一个理,及在人,则各自有一个理。”为了进一步说明天理无处不在,无物不容,“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退藏于密”朱熹又发挥了周敦颐的太极说。朱熹说:“总天地万物之理,便是太极。”理的全体,就是太极。理一分殊,也可以说是万物统一于太极,物各具有一太极。而太极又可以说是最根本的理,所以说“太极之义,正谓理之极至耳。”朱熹虽然把理叫做太极,但他说到太极时,总是指最根本的全体的理而言;说到理时,一般说来是指分殊的理。
朱熹对太极做了更详尽的描述。首先,他认为太极是世界万物的根源。其次,太极本身无动静,无始终,是永恒的存在。但一切事物的生灭、动静,却都是太极作用的结果。再次,太极具有道德属性,是至善的,完美无缺的。太极是万事万物的典型,万事万物的形成发展都以太极为归宿。
二、“格物致知”与“知先行后”
在认识论上,朱熹明确划分了认识主体与认识对象的界限。认识的主体是人心的知,所以说“盖人的心灵,莫不有知。”认识的对象是事物的理,所以说“天下之物,莫不有理。”认识的方法是“格物”,认识的目的是“穷理”。认识必须通过格物才能穷理,朱熹通过对这个阶段认识过程的分析,建立了他的格物说时,特别强调了两点:其一,是“即物而穷其理,一物有一物之理,格物就是通过具体事物穷理。而不是脱离具体事物穷理。”其二,是“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于其极”,意思是指就已知的理推论到未知的理。朱熹的格物说,主张从认识具体的事物作为取得知识的开始。
格物的范围可以说无所不包:“上而无极太极,下而至于一草一木一昆虫之微,亦各有理。一书不读,则阙了一书道理,一事不穷,则阙了一事道理。一物不格,则阙了一物道理。”所格的“物”,既指自然界的一草一木,也指社会的根本原则。实际上,他的注重点在封建社会的道德原则上。他的格物说虽然包含着求知的因素,但不在于以格物去认识自然界并发现其规律。格物是一种封建道德的修养方法。因为他所谓的“即物穷理”、“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都只是认识的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格具体的物,是不能认识天理的全体的。而到了认识的最后阶段,即由部分的理认识到全体的理,就有赖于神秘的顿悟,这也就是他所说的“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通过顿悟,就可以得到一种全知全能的知识。
朱熹在认识论上,也注意到了知行的关系。朱熹思想有三个重要论点:其一,就知行的先后来说,知先于行;其二,就知行的轻重来说,行重于知;其三,就知行的关系来说,知行互相区别,互相依赖,互相影响。
朱熹认为“知先于行”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得很明显:“如人行路,不见便如何行?今人多数践履,皆是自立标致去教人。”因此他反对专门践履,因为不明白义理所在,只专门主张践履,践履就失去了明确的目的,从而也就不知道践履的具体要求,“义理不明,如何践履”。只有先明白了义理,才能做合乎义理的事,才能以义理作为标准判断践履的是非。
福建建阳考亭书院朱熹提出了知,还是为了行。他说:“自古无不晓事的圣贤,亦无不通变的圣贤,亦无关门独坐的圣贤。圣贤无所不通,无所不能。”反对关门独坐求知,说明朱熹还是着重于行。但朱熹所说的行,主要是指封建的道德实践,而不是要求人们去改变自然,更不是改造社会。
朱熹认为知行是相互依赖的,正如眼与足的关系一样:“知行常相须,如目无足不行,足无目不见。”朱熹所谓的行,不是指科学的实践,而是指封建政治和道德上的实践,也就是朱熹所说的“操存涵养”。朱熹所谓的知,主要也是指封建政治和道德方面的认识,也就是所谓“格物穷清刻本《四书集注》书影理”。所以这两方面的功夫不但相互依赖,而且相互促进,才能最后达到知行统一。
三、“人心”与“道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