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酸梅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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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6 原来是你

程铃骑着一小驴车的东西进入破屋,这小驴车的东西是她用一个头饰所换来的,据小惠所说她根头饰的市场价是六百两银子,她对古代的银子没有多大的概念,只要能换来她想要的东西就好。

下了驴车,程铃拿出毯子披在了地上,被子放在毯子之上,再拿出药水和纱布,幸而这破屋过去一点就有一家小药铺,平常替小老百姓看看病,对她半夜去敲门,老大夫也没有生气,还一一把她需要的东西给准备妥当,就算那根头饰真的很值钱,能换到这些也值了。

上了药,也包扎起来,摸了摸范楚越的额头,庆幸没有发烧,拿出一件干净的衣物想为范楚越穿上。

程铃小心翼翼的想扶起范楚越。可无奈她虽然一身功夫,还是扶不动像雕象般的范楚越。

于是,程铃拍了拍范楚越的脸,唤道: “喂,范楚越醒醒。”

范楚越迷迷糊糊地开口道:“做什么?”

“先起来把衣服披上,再到那边去睡,这样趴着很累。”程铃指了指那边的地铺。

范楚越听话的站起身,程铃先从背后为他套上衣服,饶到前面想为他系上腰带,可范楚越胸前的一样东西引起了程铃的注意,程铃盯着它,感觉到自己的眼线泉又开始不受控制了,颤抖的伸出手抓住范楚越胸前的吊饰。

范楚越注意到了程铃的怪异,从她的视线在看到自己的胸前,瞬间他明白了她为何会如此激动,他一直以为她忘了,只有他一个人苦苦收藏着那些记忆。

“这是从哪里来的。”她记的这块‘长命百岁’是大哥哥被领养时,她亲手为他带上的,这也是她身上唯一的东西,院长说过那是她到孤儿院时身上就佩带的,她怕大哥哥会忘记他们之间的点点滴滴,所以她把自己身上唯一的东西给了他。可此时却出现在了范楚越身上,这代表什么?范楚越就是他的大哥哥吗?可能吗?如果他是,为什么他不认的她,想到这里,程铃不免有些心酸,大哥哥真的不认的她了吗?还是这并不是范楚越,而是他朋友给他的,还是……

“这是一个小女孩给我的。”范楚越解开了程铃的疑惑,他盯着程铃的脸,好似在研究着她脸上的表情,脸上表露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一点也不像是个伤患。

“那么你是大哥哥了。”程铃激动的抱住范楚越,她没想到原来她心心念念的就在她身边,“可你为什么不认得我,你忘记我了吗?”

这妮子,好意思说出口,也不想想是谁认不出谁,居然还敢抱怨,“谁说我不认得你的。”范楚越最终不平的反驳,不过,脸上尽是包容与宠腻,其实他在她生命中也一直扮演着对她包容,给她宠爱的角色,他舍不得她受苦受累,舍不得她伤心流泪,他不知道他当初的选择是不是错了,但一切终归如愿以偿,她又回到了他的生命中。

“既然你认出我,为什么你不认我。”程铃语带哭音的说,是不想认她吗?她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吗?可有可无吗?如此想着,程铃的眼泪止不住哗啦哗啦的流下,她从来不知道自己这么爱哭,但只要一关系到大哥哥,她就忍不住的哭,想他而哭、念他而哭,现在见到更是控制不住的哭,从小到大哭的次数可以算的出来,可每次都为了一人而流泪,她的眼泪注定了是因为他而存在。

如果说他当初选择离开是因为将来有照顾她的能力,那么当他找不到她时,那一刻他希望自己从来就不曾离开过,他宁愿和她平凡的生活在一起,即使是粗茶淡饭,每天为了生活而不停的奔波,只要她在身边就好,这样的感觉是那么的强烈,他又怎么会不认她,一切只能说是命吧,那么的巧合,那么的无奈。

搂紧怀中的程铃,范楚越缓缓的诉说自己的心情,“我想认你,当你拿着一把枪指着我的头时,我就认出了你,想留下你,而我也确实这么做了,你知道吗?我的抽屉里有一个独一无二的警报器,我想借它留下你,我想认你,可无奈时空的穿梭让我失去了第一次的机会。第二次,在小塘里看见你,我还是想认你,可我却看着你头上的吊坠后退却了,那是和亲公主才能带的吊坠啊!我怎么认!第三次,我依旧想认你,那是我生病时,你为我买来酸梅,我想不顾一切的带你走,可也就在那时我知道了你为什么成为和亲公主后,我再次退却了,我——不想你为难啊!”范楚越不停的说出‘我想认你’可却有没认到的无奈,如果可以,他多么希望那些都不是真的,只有再次遇见她是真的就好。

程铃不知道自己现在该说些什么了,原来她寻寻觅觅的人,上苍早已把他送到了她的身边,是她一直没有认出他,而她却怪他没有认她,他第一次就认出她,而她直到看到了他身上所带之物时她还是怀疑他,和他相比,她真的是太过差劲了。

“你是怎么认出我的。”程铃不无好奇的问,为什么他可以做到第一次就认出她,而她却和他相差了那么多,她多少有些心里不平衡。

“虽然我离开时,你才八岁,模样已经相差太多,但你忘了吗?你手上带着我送你的手链啊。”那时他本想叫收养他的父亲也收养小铃铛,可父亲没有答应,为了将来能有凭据相认,他向父亲借了钱买了一条廉价的手链,甚至在手链上刻了一个小铃铛,而当她手拿枪指着他时,他看见了她手上的手链,自然就认出了她,只是他一直对她会从事那样的行业而奇怪,可他也一直没有问出口,他希望有一天她能自己说出口。

程铃看了眼自己手上带了十年有余的手链,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她从不曾脱下它,也许它值不了什么钱,但在她心中它一直是无价的。抬头看着范楚越的脸抱怨,“原来你并我是认出了我,你只是认出了手链而已。”闷闷的哼了口气,“要不是你改名字,我也不会认不出你,说来都是你的错。”

“是,都是我的错,从你第一次把一颗酸梅塞进我嘴里开始,所有的一切就开始是我的错。”范楚越纵容地道,此时他想,她要说世界之所以有日夜之分也是他的错,他也会毫无条件的接受,抱着她才感受到了世界的美好,心灵的满足,生命的完整。

“我什么时候往你嘴里塞酸梅了,还不是你自己喊着要吃,还连累我每次跑到库房去偷。”这一刻程铃是如此的开心,她想即使叫她这一刻就死,她亦是死而无憾了,如果她生命中的所有灾难是因为今天此时此刻,那么她认为值得。

范楚越笑笑,没有辩驳,毕竟那时她太小,给他塞酸梅对她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会忘记难免,可对他来说,那是他人生中最为温暖的一刻,只为一颗酸梅。闭起眼,那日的情形依旧深映在他的脑海,他依稀记的那天天空灰蒙蒙,母亲把发烧的他丢在了孤儿院的门前,他头痛欲裂的坐在孤儿院门口的台阶上背靠着墙,眯着眼,然后,她就像天使一般的出现在他的面前,对着闭着眼的他左看看右瞧瞧,想必是担心他,所以她拿出了一颗她最爱的酸梅塞进了他的嘴里,酸酸甜甜的味道充满口腔,他张开眼看着她,可她见他张开眼后,却像一只受惊的兔子般,一溜烟不见了,然后孤儿院的院长出现了收留了12岁的他。

他因为她,有了活着的信念,然后他在孤儿院中见到了被众人欺负的她,他出手帮了她,对她温柔的笑,从此她就变成了他的小跟班,直到他被收养。

他和她缘自于一颗酸梅。

※ ※ ※

命运!这两个简单却难懂的字,写起来不过十几划,可说起命运来却是千言万语,各有看法。

曾经她相信命运是握在自己手中,能够改变,即使自己是个孤儿,她依然相信。可当以后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别无选择时,她才知道命运是不受控制的,她甚至看不到它,摸不着它,又如何去控制它呢?

看着侧身而眠的范楚越,程铃有无限的感慨和想法,虽然如今身份确认,可紧接而来的又是新的问题,她已为人妻,要如何和大哥哥长相私守,这里是未开化的古代,不像二十一世纪般,可以说离婚就离婚,即使她可以叫范楚歌写下休书,可娘该怎么办?如果她和范楚歌的婚姻失败,势必要让两国有了开战的理由,而且两国都有开战的打算,苦于一直找不到机会,如果她促成了两国开战的理由,那时,那么辽国皇后就找到了赶娘的借口。

她该怎么做?她只想过着‘倚楼听风雨,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日子真的很难,为什么她的人生总是麻烦不断。

是不是她上辈子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还是她的要求太过贪心,所以上天才会惩罚她,警告她做人不能太贪心,她的要求真的贪心了吗?她不过想要平凡的生活如此而已,真的贪心吗?程铃迷茫了。

那如果想要平凡的生活是一种贪心,那么和大哥哥相守一辈子、甚至来生来世的想法是不是更加贪心了,想到范楚越,这叫她如何能不贪心呢?她不是很了解爱情,但从他给她的温柔那一刻开始,她就有和他相守一辈子的打算,不论贫穷、富有,她都想,她可以和他共富贵,更可以共犯难。

青青子吟,悠悠我心。但为君顾,沉吟至尽。

这首诗的意境不正是她对大哥哥的心情吗!无论时空如何转换,世界如何改变,她的心不变。

也许有人会说,八岁能有什么记忆,为什么她能够那么清楚的记住大哥哥的记忆,她会说,日夜思念的记忆如何能忘,和大哥哥所有的记忆是她在那么残酷的情况下依旧活着的动力,每天她总是要把她和大哥哥的记忆重新温习一遍,然后凭着那股温暖支撑着自己,不敢有一天忘却,唯恐忘了大哥哥,她就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这是一份刻骨铭心的感觉,微微一扯,是疼到骨头里去,只有感受过的人方能了解她的感觉。

“你在想什么?天还没亮,你怎么就起来了。”

范楚越充满睡意的声音传入耳中,程铃回神的伸出手探了探范楚越的额头,幸好烧已经退了,昨天半夜范楚越又发起烧,她只好一直守着他,整夜没睡,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她如何能睡,她的心完全被喜悦和忧愁充的满满的,没有睡意。

“我早点起来把等会出城要用上的道具准备准备。”这些也是实话,她不想再遇到昨晚那种情况,而且昨晚被他们那样一闹,明天肯定是弄的人心惶惶,肯定又会来个大势搜城,她只好先做好准备。

范楚越看了看程铃,没有说话,半晌,他说:“我想吃酸梅。”

程铃无奈一笑,“酸梅是没有,不过有些李干。”她特地问了老大夫有没有酸梅,只是答案不甚满意,老大夫家只有些自己做的李干。

程铃打开一个小包,挟出一颗李干塞进范楚越的嘴里,“天就要亮了,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不错。”没鱼有虾也不错,含着李干范楚越含糊地回答了一句。背也不是那么疼,人也不昏,总体感觉只能是用‘不错’来形容了。不过最重要的还是小铃铛担心的神情,真是受用无比啊!看着她这种神情,在大痛也是一种享受。

不错,“既然不错,就起来吧,我帮你打扮打扮。”说着程铃拿出了一套老人装,对着范楚越比了比,点点头,想拉过范楚越。

范楚越恐惧的双手护在胸前,“你要干吗?”

程铃忍不住翻了翻白眼,原来他这么的洁身自爱,连碰也不让人碰啊!但是她嘿!他那么斤斤计较做什么,跟个女人一样,好似她真会把他给吃了。程铃伸手拉下范楚越护在胸前的手,“我是想帮你打扮后好出城。”

“哦!”范楚越傻愣愣的放下手,呆呆的任由程铃在他身上脸上放肆,拿出一件老人装,程铃认真的为范楚越打扮了起来。

半晌后,一声惊叫响起,“为什么把我打扮成这样。”伸出手指着罪魁祸首,抱怨道:“你自己却打扮成一副翩翩美公子的模样。”

“这是当然,我们要当一对‘父子’嘛,不把你打扮成这样怎么像‘父子’。”

说着程铃不忘抚了抚脸上的八字胡,那可是她的精心杰作,拿起镜子照了照,不是她自夸,还真有一副翩翩美男子的条件,可惜的是这张俊帅的面皮不是她的,要不她还真要为这张面皮好好的自恋一番。

一切如程铃所想般容易的过了城门,毕竟她对自己的易容术还是很有信心的,这也是她十年所学的之一,毕竟易容术有利于她任务。她懊恼昨晚的冲动行事,如果昨晚认真的打算过,范楚越也不会受伤了,不过回头想想也正是因为范楚越的伤才让他们相认,如果没有发生昨晚的事,她不知要到何年何日才能知道原来她要找的人就在她身边,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有得必有失。

幸而范楚越的伤不是很严重,如果两相比较的话,她还是希望范楚越能够平平安安就好,虽然那会很遗憾,但也比不过他的健康,她不知道这些想法是不是在知道大哥哥就是范楚越后有的!程铃耸了耸肩,这些似乎已经是不太重要了,现在重要的是他们安全了,他们终于出城了。

程铃看了眼驴车上的‘老头’,他好像还是对这件是非常的不满,所以闭着眼,来个眼不见心不烦,程铃无奈一笑,大哥哥给的记忆永远是做比说的多,给比要的多,总是默默的为她付出,唯一任性的时候也只像现在这个时候——生病的时候,也只有在这个他容易脆弱,总是若有似无的对她撒娇,她想这也许是他曾说过的那件事给他的影响吧!

母亲把生病的他丢在了孤儿院,对于当时已经十二岁的大哥哥,这将是永远的伤痕,毕竟十二岁已经有非常健全的记忆力,更是如此的刻骨铭心的事,他是想忘也忘不了。

想到这里,程铃看他的眼光多了一份怜惜。

※ ※ ※

眼前这栋范府比起宰相府可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豪宅,当看门面也知道这个范二公子是个财势够强的人,程铃不经要想起真正的范二公子了,他究竟拥有着怎样不为人知的身份?有能力拥有这样的房子,他势必不需要范府的光环也生活的很好,他又是出于什么样的理由不回范府。

程铃摇摇头,怎么就好好想起他这么一个人,他有什么样的身份似乎和他没多大的关系。

扯了扯依旧紧闭着眼的范楚越,程铃暗叹了一声,看来他还真是很在乎自己的形象,才会这么在乎她把他打扮成老头的这件事。

范楚越睁开眼看了看程铃,对她爱理不理的样子,然后又看了看范府大大的牌匾,才心不甘情不愿的下了驴车。

程铃再次扯了扯范楚越的衣裳,委屈地道:“我赶了大半天的驴,现在都累死了,你还生我气。”程铃知道在她记忆中大哥哥总是看不得她说累、说痛,只要他生气的时候,她一使出这一招,保管他把所有的怒气抛到九霄云外。

这不,她一说累,他马上就皱眉把刚才毫无表情的脸添上些色彩,虽然那是一张老头的脸,但看在程铃眼里还是很欣慰。

“你累怎么不早说。”早上天没亮就起来准备那些道具,又因为从西城门出来而多饶了些路,会累也在所难免,拉上程铃的手,范楚越扯掉了恋上的人皮面具,走到‘范府’门前,另一手拉起铁环与门想撞了几声,又回头看了眼程铃,脸上的疲惫不是很明显,这才放心的松了口气。

范楚越手刚一放下,厚重的门就开了,来人一见范楚越,点了点头了解地道:“范公子,你回来了。”侧过身,伸出一手表示请进。

程铃观察着这个屋子,真是极尽奢华,所有的一切都是用上上等货。

范楚越好似了解了程铃的眼神般的解释道:“这虽然是范二公子的府邸,不过这是他打赌赢来的。”也就是说这里面的一切不是花他钱。

“那这里的材料是谁选的。”真是浪费,不就住个人,用地着这么大的手笔吗?

“这也不是范二公子选的,是他朋友选的,以他的说法是,他生来就是为了享受,所以他不能忍受一切次等品,他自己家比这里更过分。”范楚越笑笑地说道,为的是那个朋友说这些话时滑稽的表情,他至今还是记忆犹新哪!

他们才一踏入大厅,一个夸张的声音立即响起,“楚越,你不是说去带的是大嫂,你怎么带了个男人回来。”说话的人也正就是输了这栋豪宅而丝毫不心痛的旅乘风,一件蓝裳衬的他俊美不凡,脸盘皮肤白皙,甚至透着淡淡的红,比女人还好的肤质,全身上下穿的戴的无一不是上等货,简直就像是泡在钱堆中刚爬出来,说好听叫财大气粗,说难听一点庸俗,好像别人不知道他有钱似的,全身带满首饰。

“跟你说了多少遍了,不要老是楚越、楚越的叫,你要知道这里可是有两个人都叫范楚越,你好歹也要区分一下叫法。”另一个坐在一旁闲闲的喝着茶人开口,这人就是真正的范二公子,在他脸上丝毫看不到被满门抄斩的哀伤或是难过,一点点也没有,一件白裳显的他雍容华贵,淡漠的喝着茶,说出口的话却带着淡淡的笑意,眉宇之间和范楚歌略见相似,只不过范楚歌给人予温柔的感觉,而眼前这位范二公子却恰恰相反,让人觉的他高深莫策。

程铃疑惑的看着他,要不是范楚越刚刚在她耳边为他介绍过,她还真不敢相信眼前这样红光满面、衣冠楚楚人就是范二公子,难道他不是范宰相的亲生儿子,所以才会表现的这么不在乎,程铃不经意这么想了,毕竟像她这样在杀手集团长大的都做不到他这么狠心。

“那件事查的怎么样了。”看着范二公子,范楚越神色正经地问。

被范楚越这没头没脑问出的一句,程铃还真是一头雾水,范楚越不是和自己同时间来到这个古代的吗?为何范楚越和他们表现出的态度像认识了十几年的老朋友。

只见范二公子又喝了口茶,才抬头看着范楚越吐出了一句,“还差一点。”

“喂,是我先问你的吧!怎么就没人回答我的问题。”旅乘风在一旁不平地道,他们一进门,是他第一个开口的,怎么就没人理他。

只见他这一嚷嚷,范二公子又在吐出了一句,“真是笨的无药可救。”既而摇了摇头,表示严重。

范楚越看不过的吐糟了一句,“真不知道你是怎么守住家业。”

这句话可真打击到了旅乘风,只见他涨红了脸,颤抖着手来回的指着范楚越和范二公子,“你们好样的,我说的有什么错吗?难不成楚越带回来的这个男人是易容的不成,我在江湖上行走也算有些时日了,要是易容术我会看不出来才怪。”在得意的哼哼两声,就不相信他说的这么头头是道,他们还能反驳,不是他吹牛啊,易容术他可见多了,而且他也略懂一些皮毛,要是真有易容,他就不相信他会看不出来。

范二公子见多了他自恋的模样,自然就不会少见多怪,只是依旧忍不翻了个白眼,而范楚越则得意笑道:“今天就让你见识见识何谓一山还有一山高。”先是高傲的对旅成风说出这句,然后转头看在着程铃温柔地说道:“小铃铛,把面皮撕了让他看看你的厉害。”

“我不认识他们,我要睡觉。”程铃语气冷冷的很不给面子地说道,不是她硬是不给范楚越面子,他也不想想,她为什么好好的要让陌生人看,就算她有很好的易容术,那也是她家的事,有什么好炫耀的。

“嘿嘿!还想蒙我,你看他害怕了吧,连声音都是男人的声音,还易容术呢?”旅乘风那得意样,真是要多得意就有多得意。

程铃无奈的对旅乘风白了一眼,真是够无赖,但他犯了她的禁忌,就是在她面前嘲笑了范楚越,别人可以嘲笑她,而她也根本不在乎,但如果嘲笑了大哥哥,那就另当别论了。

程铃举手撕下了人皮面具,掐了把自己的喉咙,不雅的把她一直含在嘴里的变声器吐在了人皮面具上包了起来,抬头看了旅乘风,“愚蠢。”然后拉起范楚越头也不回的走出大厅。

旅乘风呆呆的看着两人的背影,好半晌才回过神来说了句,“真的是易容术耶!而且刚刚那个女人不是已经跟晋铮去大辽的耶律格吗?她不是已经回去快两个月了,怎么又出现在这里了,而且还拉着楚越的手,还真是亲密。”他好像听到刚刚有人骂他愚蠢,谁骂的,谁骂的谁愚蠢,真是气死人。

范二公子用没救了眼神看了旅乘风,站起身拍了拍白裳,头也不回的走出了大厅。

旅乘风怒急了看着范二公子的背影,他们这是什么意思,要死了,他怎么会交到这样的朋友,老是以欺负他为乐,先是南晋铮和范楚越,现在又来了个范楚越,他们没一个把他看在眼里,老是背对着他,真是气死他了,他们怎么能这么对他,他好歹也是全国首富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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