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行的厨子叫托马斯·贝茨先生,每隔那么几天贝茨总要去邮局查收寄给他的信件与汇款,但却从来不曾有任何收获。牛仔们都叫他火鸡爪印汤姆,因为他老说火鸡爪印是他的烙印图案,在丹佛注过册的,还说他曾在北部某地的平原上拥有过无数牛马,全部都烙上了他的烙印。
乔拉汤姆入伙的那会儿,他曾挖苦说一打那样的野马也不值三美元,他宁愿靠他那微薄的工钱过活也不愿去捕野马,他所说的也确实是当年的时价。然而有谁会在亲眼目睹了黑马的纵横驰骋之后不为之动心甚至发疯发狂呢?
火鸡爪印汤姆也经历了同样的心理变化,现在他也想把黑马搞到手。有一天,一个叫作比尔·史密斯的人来到那家牧场,用比尔自己的话说,是那家牧场“把我挖过来的”。人们习惯上都叫他马掌比尔,因为他的牛烙印用了一个马掌的图案。他一边吃着东西,一边用憋了满嘴面包的口气说:“嗬,我今天看到那匹黑野马了,近得差不多能在它的尾巴上辫个小辫儿。”
“你可别犯傻,”坐在桌子另一头的一个“双杠H”牛仔说,“我估算着在下次月圆之前把我的印章烙到那个帅哥身上去呢。”
“那你可得快点儿下手,要不然你去了也只会在它身上看到一个三角圈一点。”
“你在哪儿碰上它的?”
“嗯,是这么回事,当时我正骑马经过羚羊泉旁边的那片浅沼,看见泉边那圈灯芯草带中间的干泥上有一堆什么东西。以前从来没见过,于是我就骑着马过去,心想说不定是我们自己的牲口呢,走近才看清楚原来是一匹马平卧在那里。当时风像是从它那边刮过来的,所以我就继续靠过去,发现竟是那匹黑马,像条死鱼似的一动不动。可它肚子不胀,身上不见口子,也没有什么怪味儿,我一时有点儿犯糊涂。等看见他耳朵一抖轰走一只苍蝇,才明白它是在睡觉。
“我取出自己的套马绳,把它绕成圈儿,可我发现我的绳子太旧,有好几处已经快磨断了。我的马鞍只绑了一条肚带,骑的马不过七百磅重,却要对抗一千二百磅重的公马,于是我心想:‘那没用,那样做只会扯断我的马肚带,把我摔下马,连马鞍也会丢掉。’于是我用索眼敲了一下鞍头,你们真该在场亲眼瞧瞧那匹野马,它猛地蹿起六英尺高,然后四蹄稳稳着地,像一列转轨的火车一样喷着响鼻,眼睛瞪得鼓鼓的,闪电似的朝加利福尼亚方向奔去。如果它保持起跑时的速度,现在应该已经到加利福尼亚了,而且我敢打赌它一路上步子也不会乱的。”
这故事当时讲得可不像现在你听到的这样连贯。其间多次被在场的人的种种关注打断。但是比尔人还比较可靠,因此听到的人都深信不疑。火鸡爪印汤姆话最少,心眼儿最多,这故事启发了他,他想出了一个新点子。
晚饭后,火鸡爪印吸着烟斗,再三琢磨,决定得找个帮手。他叫上马掌比尔,两人商定合伙冒一回险去抓那匹野马。如果能把它弄上车,据说奖金已涨到七百五十美元了。
黑马还是跟往常一样在羚羊泉边饮水。因为现在是旱季,水位低,泉与四周环绕的莎草之间空出了一圈宽宽的干黑泥带,有两处地方被往来饮水的动物踩出来的小路穿过,马和野生动物常走这两条小路,而那些长着犄角的牛则毫不犹豫,直接穿过莎草地走捷径。
在小路上动物蹄印最多的位置,他们俩挥动铁铲干了起来,最后挖出了一个十五英尺长、六英尺宽、七英尺深的大坑。为了赶在野马饮水前完工,他们埋头苦干了整整二十个小时,一直挖到能渗出水的地方才住手。然后又用木杠、树枝和土把挖好的坑巧妙地盖上,这才走开。他们到远处特意挖好的两个小坑里藏了起来。
快到中午的时候,野马走了过来,自从它的马群被掳走,它便形单影只了。黑泥带另一边的小路很少有动物走动,老汤姆为了以防万一又在上面撒了些新拔的灯芯草,黑马要是一时心血来潮想过这条不常走的路,也会因为那些草而选择另一条道的。
到底是什么样的天使在不知疲倦地,甚至连个盹都不打地守护着这些野生动物呢?尽管有一万个理由走常走的那条路,野马这一次却选择了另外一条。形迹可疑的灯芯草并没能阻止它;它从容地走到泉边,俯身饮水。要避免全盘皆输,当时的情形下只有一个办法:野马总是要再次这样低头饮水的。
等它再次低下头的时候,汤姆和比尔从他们的藏身洞里跳出来,飞快地跑向野马身后的小路,就在野马昂起他骄傲的脑袋的一瞬间,比尔冲他身后的地上开了一枪。
野马迈开它远近闻名的步子,直冲陷阱奔去。眼看着它马上就会掉进陷阱。它已经上钩,两个人感觉已经稳操胜券。但野生动物的守护天使就在它身边,它听到了人无法听懂的警告,于是全力纵身一跃,跨过了长十五英尺的危险地带,踏得脚下尘土飞扬,毫发无损地跑得无影无踪。从此以后,它去羚羊泉再也不走那两条常走的小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