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到二天者,学校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同时不允许参加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及补考。市内学生一学期内迟到三次或事假三天,或病假累计六天者(请假不足半天按半天算,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算),外地学生一学期请假七天;病、事假累计十四天,不允许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
(5)因病住院需请病假一个月者,不允许参加期末考试,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可参加补考,超过一个月需携带证明办理休学手续,逾期不办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24.学生个人量化考核细则
学习
(1)无作业本,每检查一次减20分。
(2)没完成作业,每发现一次减10分。
(3)上课迟到的学生,每发现一次减2分。
(4)凡受过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受处分的学期《思想品德修养》课的平日成绩为0分。
(5)凡一学期军体课缺5天者,军体课平日成绩为0分。
内务卫生
(1)床头柜内没按规定摆设、柜顶摆设杂物,每处减3分。
(2)室内拉绳、挂、晾、晒衣服,每处减3分。
(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整理完内务减3分。
(4)被子无棱儿,线不直,叠放不符合要求减3分。
(5)床铺不平整、不干净、堆放杂物等,每处减3分/
(6)衣帽、腰带摆放不符合要求,每处减3分。
(7)在外摆放的鞋子,每超过一双减3分。不按规定摆放减3分。
(8)不按时清扫公共分担区,一次减5分,清扫不干净减3分。
(9)往走廊、楼道,宿舍外扔拉圾、倒水,每次减5分。
(10)使用电褥、电炉等电器设备,每次减50分
(11)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清洗卧具每次减3分。
(12)乱扔杂物和随地吐痰每次减5分。
纪律
(1)集合时迟到、队列中不整齐、不严肃,姿态不端正、讲话、打闹每次减5分。
(2)无故或未经允许不出操者每次减15分。
(3)训练时迟到早退,中途无故掉队每次减5分。
(4)训练时着装不整齐,不系腰带、不戴帽子等每项减5分。
(5)不尊重老师、顶撞管理人员和纠察人员每项减5分。
(6)就餐时说笑打闹、不遵守就餐规定每项减5分。
(7)洗餐具时不排队,前拥后挤者减2分。
(8)桌长不按顺序领取饭减2分,有侵害他桌利益的行为减5分。
(9)饭后清理桌面不干净,本桌值日生减5分,值日饭桌人员不认真清扫卫生每次减2分。
(10)偷拿他人餐具者减20分。
(11)将饭、菜带回宿舍者减50分。
(12)带、买、吃零食者每次减50分。一学期内带零食超过三次(含三次)以上者,给纪律处分。
(13)携带通讯、运动、娱乐等器材到校者减50分。携带课外读物到校者减5分。随身听只许听外语时使用,如发现在上课、走路、午睡、晚就寝后等收听者,每次减5分。
(14)对乱窜床位睡觉者减10分。
(15)不按时熄灯,熄灯后在走廊走动、讲话、不卧床休息(包括午睡)、点台灯、点蜡烛、手电、影响他人休息每项减5分。
(16)敲墙壁、管道减5分。
(17)校内严禁打扑克、玩麻将(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除外)违反者减50分。
(18)周一返校迟到减20分。
(19)在桌椅、墙壁等处张贴、乱写、乱画减50分。弄脏门窗、墙面减20分。
(20)开学时不交肝功化验单,每延一天减50分。
(21)纹身、染指甲、擦胭脂、描眉、涂口红、戴项链、戒指、领饰等物和有色眼镜者(眼睛有疾病除外)减10分。
(22)头发、指甲长、着装不符合者,除令其在限期内修整外,每次减5分。在限期内不修整者加倍扣分。
加分条件
(1)评为市级优秀干部加30分。被评为校级优秀干部加20分。
(2)被评为市级优秀团员、三好学生加30分。校级优秀团员、三好学生加20分。
(3)乐于助人,为他人服务,在社会上受到赞誉,收到表扬信每次加5分,长期做好事者每学期加20-30分。
(4)每周被评为流动红旗的宿舍每人加2分,红旗宿舍的每人加5分。
(5)女生一个月早操请假不超过4次,不予扣分。
(6)军乐队队员每学期加5-20分。
(7)国旗班成员每学期加5-20分。
(8)每学期评出各种标兵,每项每人加20分。
(9)认真、正确完成作业的学生每月评一次,每次加5分。
(10)参加学校组织的电脑打字、讲演等比赛并取得名次的,学校给予物资奖励同时加5-20分。
(11)每周被选为护旗兵(为校争光)加5分。
25.班级流动红旗评比细则
寝室卫生
(1)班级流动红旗每周分中专、高中按年级进行评比。
(2)每个班级设定100分,扣分至60分者不能参加评流动红旗,得分最高的为流动红旗班级。
①床、床头柜、鞋柜、脸盆没按规定摆放,减1分:暖瓶、水杯未按规定摆放减1分。
②墙壁、门上乱贴,乱画,有蜘蛛网等,减1分。
③盆架、门框等室内内物品有灰尘,减1分,地面有杂物减1分。
④床铺不平整、不干净、堆放杂物,被子无棱角,减1分。
⑤规定时间内床铺未整理,值日寝室未清扫卫生,减2分。
⑥使用电褥子,电炉等用电设备,减2分。
早操、课间操、训练
(1)集合整队时,队伍不整齐、站姿不端正、讲话、打闹,减1分/人。
(2)出操时有迟到、早退现象,1人/次减1分,无故旷课,减2分。
(3)着装不整齐、不按规定着装、不系腰带、不戴帽子等减1分/人。
(4)不听从指挥员口令减1分,顶撞指挥员减3分。
就餐
(1)到饭堂行进途中队伍松散,不整齐,无口令、口号,减2分,不集合就餐减1分。
(2)歌声不嘹亮,应付而已,减2分。
(3)就餐秩序不好,打闹或浪费粮食减3分。
(4)日桌清扫不干净,班级减2分.
晨读、课堂、晚自习
(1)不按时参加,打水或做其他事情,减1分,无故不参加,减2分。
(2)人员不齐,在走廊、教室逗留减1分/人。
(3)晨读时课代表不认真负责,班级没读减5分。
(4)课堂睡觉讲话减2分/人同学不尊敬老师,没起立回答教师提问,减1分/人。
(5)收看新闻时不做记录,减1分,阅读课外读物,减1分。
午睡、晚就寝
(1)不按时休息,铃声响后仍在本寝室外走动或讲话,每寝室减1分,在水房洗漱减2分。
(2)不按时起床,或影响他人休息,减2分。
教室卫生
(1)课桌、椅子摆放不整齐,减1分;课桌、椅子上有杂物、桌堂内物品摆放不整齐,减1分。
(2)窗台、讲桌、讲台、门框有灰尘,减1分;地面有垃圾杂物,减1;墙壁有脚印,减2分,有污迹,减1分。
(3)窗帘不干净,减1分。
(4)柜内物品摆放不整齐,减1分。
着装、军容
(1)不按学校规定着装、减1分,着装不整,减1分(如不戴帽子、领花等)。
(2)着军装时不扣领钩、衣扣、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等减1分/人。
(3)按规定佩戴耳环、项链、戒子等饰物,减1分。
纪律
(1)受学校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所在班级减15分;受学校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所在班减10分;受学校记过处分的学生所在班级减8分;受学校警告处分的学生所在的班级减5分。
(2)受学校通报批评班级减5分。
(3)不尊敬老师、管理人员和顶撞值周生,减5分。
(4)带、买、吃零食、减2分,吸烟、打架减5分。
(5)周一早不参加升旗仪式,减2分/人;迟到减1分/人。
(6)旷课一天减5分/人;请病假一天减1分/人;事假一天减1分/人。
(7)向窗外倒水或扔垃圾,减2分。
(8)在室内打闹,减1分,说脏话,减1分。
损坏公共财产,减1分。
26.学生奖学金制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特制定奖学金制度;
奖学金等级及评定标准;
(1)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500元
①期内量化考核成绩排班级前3名(含第3名);
②考过的大专课程全部合格。
③学期内考试、考查成绩均在95分以上(含95分);
(2)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
①学期内量化考核成绩排班级前10名(含第10名);
②已考过的大专课程全部合格;
③学期内考试、考查成绩均在90分以上(含90分)
(3)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元。
①学期内量化考核成绩排班级前15名(含15名);
②已考过的大专课程全部合格;
③学期内考试、考查成绩均在85分以上(含85分);
奖学金评定办法:
(1)学期末由班主任将班级学生的量化考核名次情况报学生处审核,由教务会批准。
(2)学期末各科考试、考查成绩公布后,由教务处提供大专及本学期学习成绩。
(3)班主任根据奖学金不同等级的评定标准,将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填写《奖学金申请表》,上报校领导审批。
(4)开学第一周将上一学期获奖名单张榜公布,第二周颁发奖学金,并将获奖情况已入学生档案。
(5)在校期间连续三次获得奖学金者,毕业时优先推荐工作。
27.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场所,也是学生相互交流思想,影响学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场所。为了完善宿舍管理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宿舍管理质量和水平,为学生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住宿制度
(1)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实际需要,寄宿班学生必须住宿。
(2)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入住学生必须及时缴纳本学期的住宿费。
(4)按照指定的宿舍、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5)开学时总务处应将各宿舍住宿生住宿花名册(分宿舍按床位)一式三份交与班主任、政教处及生活指导保存。
宿舍楼作息时间
早晨:起床时间,离寝时间。中午:午休时间。下午:休息时间。晚上:熄灯时间,封楼时间。
学生宿舍出入制度
(1)禁止校外人员进入宿舍。
(2)异性学生不得进入。
(3)学生亲属及同学来校,禁止进入宿舍。
日常管理制度
(1)每个宿舍推选一名舍长,负责宿舍事务。
(2)各宿舍要排出值日表,离舍之前将卫生打扫好,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3)宿舍钥匙每人一把,生活指导处保留一把。如更换新锁,须立即上交新钥匙。
(4)爱护公物。自然损坏,及时保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查不出当事人,本寝室人员均摊。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如:大声讲话、听收音机、串床唠嗑、洗漱、打电话等。
(6)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7)水必须倒在水池内。严禁向走廊、楼梯、水房、厕所内及窗外乱扔杂物、倒剩饭、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随地吐痰、泼脏水。
(8)宿舍内禁止赌博,不得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9)宿舍内不得吸烟、喝酒。
(10)不得私自将自行车、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衣橱上下、床铺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11)宿舍内不准饲养宠物。
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严禁在室内乱张贴字画、照片、钉钉子、洗晾衣物等。
(3)热水瓶摆放整齐。
(4)洗漱用具放在脸盆内,脸盆应放在床下两侧,毛巾可挂在床头。
(5)鞋子头外跟内放在床下,摆成一线。靠近床梯的为上铺学生的放鞋处,远离床梯的为下铺学生放鞋处。
宿舍安全管理
(1)学生未经允许不准在校外住宿。
(2)严禁留宿外人在学生宿舍住宿。
(3)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寝室没人时要锁好门。
(4)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
(5)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禁止使用各种电器及煤油炉、酒精炉、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6)现金和贵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必要时可交班主任或其他教师代管;学生不得留宿他人;
(7)严禁吸烟和自带火种;不得在寝室内、走廊上生火燃烧杂物;未经学校批准,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
(8)严禁私接电器,严禁攀爬走廊和楼道护栏,严禁在床上蹦跳、打闹;住上床的学生要小心谨慎,不得跳跃上下。
生活指导职责
(1)、生活指导应树立“爱生如子”的思想,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2)、生活指导要根据学校的要求,对住宿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情况及日常生活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
(3)、每天早上起床后,生活指导应督促学生起床及整理宿舍内务,让学生按时早操。
(4)、宿舍楼卫生实行一清扫两保持制度(早点后生活指导先打扫,然后用拖把拖干净,早饭晚饭后打扫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