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袁宝华文集第四卷: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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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增强活力,提高效益,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

(1991年11月)

最近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着重讨论了如何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问题。这是一项十分紧迫、意义重大的战略性任务,值得我们花大力气,以求实的态度和探索的精神,去分析现状、研究问题、发挥优势,寻求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途径。

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国营大中型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骨干力量。我国现有国营大中型企业13400个,仅占独立核算企业总数的3.2%,但拥有的固定资产占67.4%,工业总产值占54.9%,实现利税占61.1%。可见,国营大中型企业的状况如何,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这一部分企业办好了,国家财政收入就有了稳定的来源,国民经济发展才有可靠的保障,我们的综合国力才能不断提高。

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具有深刻的政治意义和长远的历史影响。社会主义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生产力能不能高度发展,是社会主义制度能否战胜资本主义制度的最终条件。国营大中型企业作为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主体,责无旁贷地承担着高度发展生产力的历史重任。因此,国营企业不仅要办好,而且要比资本主义企业更有效率、更有竞争力,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有可靠的说服力。在国际风云变幻、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对社会主义国家推行和平演变战略的形势下,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就更加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那么,什么叫企业活力,企业活不活有什么标准呢?对这个问题的考虑,既要体现社会主义企业职工当家作主的特征,又要遵循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运用竞争的观点、应变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来评价企业。所谓企业活力,首先是指企业要有一种奋发进取、一往无前的态势。如企业领导团结、协作,勇于创新;职工奋发向上、士气旺盛;企业有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上有竞争力;企业具有很高的效率和效益水平;企业有良好的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能力;企业重视技术开发、产品开发和市场开发,有很强的发展后劲。达到了这些要求,就可称之为有活力的企业。

企业,尤其是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不足、效益不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非常严峻的现实。据统计,现在约有35%的国营大中型企业处于亏损状态,还有30%的企业微利或潜亏,只有1/3的企业效益较好。企业经济效益下滑的局面仍未根本扭转,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造成国营大中型企业缺乏活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企业外部的原因,也有企业自身的因素。择其要者,大致有如下种种:市场发育不完善,价格没有理顺,企业缺少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落实不够,政企职能分开难度大,来自各方面的干预多,使企业很难做到自主经营;上缴税赋多,社会负担重,企业实际留利所剩无几,自我发展乏力;地方保护,市场封闭,影响国营大中型企业优势的发挥;“三角债”严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深受其害;企业领导人习惯于产品经济的一套做法,对千变万化的市场不适应,思路不够开阔,创新能力不强;企业基础工作薄弱,管理不严,浪费现象严重,造成效益流失。这些问题不解决,增强活力、提高效益就是一句空话。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行综合治理,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内外并举。要在改造企业外部环境、建立新的经营机制和加强企业管理上下功夫,千方百计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

企业的外部环境是企业赖以发展的条件。如果忽视它,就达不到搞好大中型企业的目的。政府职能的改革,最根本的就是要按照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实行政企职责分开,减少对企业的干预,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真正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使企业能够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情。为此,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第一,切实实行政企职能分开。政企职能分开从理论上讲很容易,但这几年的实践说明,若想真正做到很不容易。在旧体制下长期形成的管理观念,使一些政府部门总是不敢也不愿放手让企业去经受市场竞争的考验。所以实行政企职能分开的关键,首先就要使政府只管政府应该管的事,而不要去干预企业自身的事。但是,我们和西方国家又不同,国家既是社会的管理者,又是国有企业资产的所有者,因此,若要真正做到政企职能分开,还必须根据两权分离的原则,从三个层次上具体加以落实,即:把国有资产的经营权给企业;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由政府委托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来行使;政府的经济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宏观调控,这样才能真正把职责划分清楚。当然,要做到这一点,不仅需要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还有赖于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素质的提高。

第二,通过市场对企业实行有效的间接控制。政企职能分开,并不是削弱政府的管理权威,而是促使政府为改善企业发展的环境,促进市场发育和社会进步(诸如干预重复建设、干预不平等竞争、调节社会包括企业冲突等)做更多的事情。在国家、市场、企业这个大三角中,国家与市场之间应该是条实线,即国家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制手段来调节和管理市场;市场与企业之间也应是实线,即企业除了完成国家指令性计划外,主要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生产,市场的变化引导着企业产品生产的变化;国家与企业之间则应是虚线,即国家对企业的影响,除计划指导外,主要是通过市场的调节机制发挥作用。政府只有从干预企业的微观活动中解脱出来,才能更好地从事宏观经济管理活动。把企业推向市场和加强合理的宏观调控,都是为了给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三,切实贯彻《企业法》,深化宏观经济的配套改革。搞好大中型企业,从外部看,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按照《企业法》办事,真正把自主权还给企业。1988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企业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的企业性质,这就为国家管理企业逐步实现法制化打下了基础。但三年来由于种种原因,《企业法》规定的许多条款尚未得到落实。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我们宏观管理体制诸如计划、税收、财政、金融、劳动、工资、外贸、商业、物资、物价等方面的改革不配套。而《企业法》规定的企业拥有的13条自主权,又都直接涉及这些宏观管理体制方面的问题。所以,按《企业法》的要求,深化宏观的配套改革,是改善企业外部环境的重要一环。

第四,严治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真正减轻企业负担。从近几年的情况看,企业搞不好的重要原因就是企业不堪重负,“三乱”屡禁不止。这件事喊了多年,但收效甚微。过去讲“放水养鱼”,现在说要“做大蛋糕”,这样大家都可以多得,首钢就是一个例子。国家要从整体上考虑国民经济的发展,首先就必须使支撑国民经济的企业有发展的后劲。就是说,企业不光要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能力,而且要有“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企业后劲增强了,国家的财源就会有长期保证。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减轻企业的负担,堵住利润流失的漏洞,坚决与“三乱”做斗争。

搞好大中型企业,从政府来说,主要是改善外部环境问题,但从企业来说,主要是深化内部改革,强化企业管理,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深化企业内部改革,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进一步深化企业领导体制改革。企业领导体制改革是企业内部各项改革的中心环节。要在坚持和完善厂长负责制的同时,进一步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发挥企业职工的主人翁作用,正确处理党政工三者关系,使之协调发展、相互配合,从而保证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不断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第二,要深入进行企业三项制度的改革。劳动制度、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是企业内部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几年,虽然通过各种方式触及到了这几方面,但还很初步。为使企业真正有竞争力,必须首先在企业内部形成一套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从而真正解决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纪律松弛的现象。要痛下决心克服职工能进不能出、干部能上不能下、工资奖金能升不能降等长期形成的弊端。在这方面,过去好的经验,如优化劳动组合、竞争招标等要坚持,还要积极进行新的探索和试点。

第三,要重视企业组织体制的改革。为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的需要,特别是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企业组织体制和组织结构需要进一步进行改革。这主要包括:(1)企业内部的机构设置要根据实际需要,而不要强调上下对口,同时企业领导人要善于根据情况变化去调整组织机构。我们决不能容忍那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现象再继续下去了。(2)为了减轻企业负担,要提倡将企业的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从体制上分开的做法。上海宝山钢铁公司就是一个范例。它把后勤等服务公司从本厂分离出去,成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这样做既对企业的体制进行了合理的改革,同时又吸收了富余人员,减少了企业的负担,也使第三产业得到发展。

第四,积极探索实行“一厂两制”的有效途径。所谓“一厂两制”,是指在一个大中型企业中,既有我们常规的管理模式,也有按三资企业办法进行管理的两种管理体制。在这方面的改革探索,我们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为了配合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的改革,真正建立鼓励生产、体现多劳多得、最终促进生产力大幅度提高的机制,必须进一步有力地冲击与旧体制相适应的“铁饭碗”、“大锅饭”、“铁交椅”等扼杀企业活力的观念与模式。随着“一厂两制”的实行,要精简机构,不养闲人。企业中一部分人可以停薪留职,自谋生路;一部分人可以接受必要的学习和培训;一部分人可以转到劳动服务公司中去;还有一部分人可以在厂内“待业”。总之,推行“一厂两制”,引入三资企业的竞争机制,对于深化国营企业改革,促进管理水平和生产力的提高,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企业内部工作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抓好企业管理工作。

第一,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是企业各项管理的基础和保证。这几年我国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有所加强,大中型企业的厂长(经理)已经越来越认识到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但从整个企业的现状来看,基础工作还是很薄弱的,制约了企业对市场的适应能力。今后的企业管理基础工作如标准化、信息、计量等,要从如何适应市场需要来强化。一个企业的管理特别是基础管理差,用户是不会相信你能生产出好的产品的。不少外商在了解了企业的产品之后,在订货之前都要去我们的企业看看。看什么?就是看你的管理,看现场。所以基础管理的好坏,还直接关系到你的产品在国际上有没有竞争力的问题。我们应该从这样的高度来认识强化基础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质量、品种、效益的保证就在于企业有扎实的基础管理。

第二,从严要求,严格管理,是增强企业活力的必要条件。现代化大生产,需要有严明的纪律、统一的指挥,才能使分工严密的社会化劳动得以有效地进行。有的同志把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同严格管理对立起来,这是错误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职工具有企业主人的地位,具有参与决策和民主管理的权利。但在大生产的过程中,必须服从统一的指挥和管理。这是维护企业和全体职工整体利益的客观要求。主人翁精神加强了,就会增强管理的自觉性,从而促进企业的严格管理。要树立严明的厂纪厂风,领导以身作则,令必行,禁必止;要建立严格、周密的管理制度,覆盖企业工作的各个方面,实行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做到“规章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检查,违章必纠,并做到赏罚分明;要与企业基础工作相结合,建立量化的生产经营指标考核体系,堵塞漏洞,深挖潜力,通过改善管理来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增强活力。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增强企业活力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活力的源泉在于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实践证明,只要《企业法》所规定的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得到保证,广大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得以体现,劳动成果与物质利益及社会荣誉密切联系起来,加上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就能够充分地发挥出来。要认真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思想,使他们实实在在地感到自己是企业的主人,自觉地为提高企业效益出谋划策,为企业兴旺尽心竭力,当好企业的主人。企业要不断完善、健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在深化改革中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第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增强活力、提高效益的强有力的保证。思想政治工作要自觉地根据“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要求,从本企业实际出发,紧紧围绕生产经营工作展开。通过理顺职工思想情绪,稳定职工队伍,振奋企业精神,增强企业凝聚力等,来协助、支持厂长抓好生产经营工作,培养和造就一支艰苦创业、奋发向上的职工队伍。

我们要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在利益分配上,要把现在有些企业过多地向个人倾斜的状况,改变为向企业倾斜,增加技术改造资金,以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利益的调整,要通过对职工进行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来保证。要发扬奉献精神,纠正“一切向钱看”的偏向。

办好社会主义企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充分认识其艰巨性和所包含的挑战性。面向市场,配套进行深层次的经济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企业法》,是实行政企分开、两权分离,建造有活力的企业经营机制的切实保证。加速企业内部改革、推动技术进步、强化企业管理,是增强活力、提高效益的必由之路。只要我们认真贯彻中央工作会议的精神,齐心协力,勇于探索,勇于实践,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就大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