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曦园语丝
17603100000055

第55章 罗坚作《先秦审美意识发展史》序

本书是罗坚的博士论文。博士论文的选题大致有两种方式:一是博士生自选题目,导师认可;一是由导师定题,博士生愿意接受。我在担任博士生导师之初,是采取第一种办法,但我们文艺学学科范围太广,自由选题的结果是古今中外无所不涉,指导起来不但非常吃力,而且也难以提出切实的意见。于是我把选题加以调整,定一个大致的范围,由博士生从中选择。其时,我对中国古代审美文化正感兴趣,并从教育部博士点基金中申请了一个自选题项目:《中国古代审美文化论》,所以就在这个范围内拟定一些题目,分史论、范畴、门类三个方面,各十题,请博士生从中选择,合作完成这个项目。罗坚选的是史论卷中的先秦阶段,就做成现在这篇学位论文。《中国古代审美文化论》虽然是三卷本著作,但还是受到篇幅限制,每题提炼出四万字左右,三卷就有一百二十万字之多,自然无法将学位论文全篇收入。于是我就鼓励诸位博士生将自己的论文加以充实、修改,作为专著,自行出版。可惜我无法将它们编集成一套丛书,否则倒也自成系统,颇具规模。

罗坚的《先秦审美意识发展史》,属于美学史论性质。美学史大致有两种写法:一种是从历代的理论文章和书籍中加以总结,其实是美学理论发展史;另一种是将创作、鉴赏、理论和时代审美风尚等加以综合研究,则是审美意识发展史。前一种写法既有现成的模式可循,所用资料也还有限,较为便捷,所以被广泛采用;后一种写法则难度很大,不但涉及面广,追踪不易,而要归纳成一个系统,就更加困难,所以尝试者不多。但我总觉得,美学史还是后一种写法为好,因现成的理论著作,并不能全面地反映时代的美学风貌。我们从史论、范畴、门类三个方面来研究中国古代审美文化,就想从各个角度对审美意识加以观照,为日后进一步的美学史研究打下基础。因此,我们所说的审美文化,与别人的审美文化概念有所不同,它着重研究审美意识的表现形态。由于这一论题的难度很大,我们也只能是作些尝试而已,有待于日后的深入。罗坚的著作,正是此种尝试的一部分。

因此,罗坚论述先秦美学,并不局限于在诸子书中寻找那些谈美的片断,也不仅止于排比其文艺思想的异同,而是将先秦时代的陶瓷、青铜器、音乐、舞蹈、绘画、建筑、文化典籍、文学创作和民俗资料加以综合研究,探讨先秦时代审美意识的逻辑发展。于是他看到了先秦审美意识从“神人以和”到“礼乐之和”的发展过程,而着重探讨巫术、宗教意识对人们思维方式的影响。这样,就接触到了问题的本质:中国古代的巫文化。当然,中国的巫史传统并非罗坚所发现,但此说也不是当今某一两位学者在世纪末的首创。早在“五四”时期,当时的新文化战士从人本主义出发,就发现了这一文化传统。鲁迅在1925年3月15日复梁绳袆的信中就说过:“中国之鬼神谈,似至秦汉方士而一变,故鄙意以为先搜集至六朝(或唐)为止群书,且又析为三期,第一期自上古至周末之书,其根柢在巫,多含古神话,第二期秦汉之书,其根柢亦在巫,但稍变为‘鬼道’,又杂有方士之说,第三期六朝之书,则神仙之说多矣。”此信虽专谈神话研究,但对中国古代文化“其根柢在巫”这一点,却说得很明白。鲁迅在他的小说和杂文中多次说到,中国乃食人民族,即据此而发。周作人之注意萨满文化,其意亦近之。只是他们更着重于对于现实的社会批判,而来不及去系统地研究古代社会,此论遂未曾充分发挥。现在学者们重新注意及此,亦是好事也。

审美意识史的研究,未知领域甚多,我们也只能从粗略的分体研究做起,以待于将来的深入和综合。

——收入2002年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之

《先秦审美意识发展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