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弗洛伊德建构起他的开创性理论以来(见《梦》第8讲),人们对“父母之爱对孩子的早期心理发展的影响”这一主题进行了非常深入的探索。弗洛伊德最著名的理论之一,是每个小男孩都会经历“俄狄浦斯情结”。这个理论想要解释的,是父亲对儿童发展的“晚胜于无”的影响的本质。沿着这些线索,我们将在第13讲看一下弗洛伊德关于性的一些理论。但现在,我们应该意识到这样一个事实,并意识到这个事实在实际生活中的价值。我所指的事实是:即便进入了成年期,我们爱别人的方式也会显著地受到我们与父母的早期关系的影响。这意味着,当我们爱上一个人时,有一个很好的办法能让我们透过表面看到更深的东西。在对你和你的爱人之间的相容性作出乐观的假设之前,一定要仔细看看你的爱人与他(她)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尤其是与父母的关系,而最关键的是与母亲的关系。当浪漫的感觉褪去之后,男性对自己的母亲、女性对自己的父亲的方式,常常会严重影响着他们对待自己的终身伴侣的方式。
今天这一讲是从谈论浪漫爱情开始的,这在当时看起来有些“跑题”。但如果明白了这一点,这个印象就可以消除了:“父母之爱”指的不仅仅是一对夫妇对孩子的爱,还包括他们彼此之间的爱。因为在“爱的时代”结合的夫妇面临的一个最大的问题是,在举行婚礼的那一天,他们突然需要将他们的“不成熟的”、浪漫的爱转变成我们刚才一直在讨论的“成熟的”亲情纽带。的确,他们并没有真的变成血亲。但他们变成了一个“家庭”,因此,他们相互对待的方式就应该变得仿佛他们是一家人那样。在非常实际的意义上,我们成了自己的爱人的大家庭的一部分;对我们的爱人而言也是如此。
这种情形极具反讽意味:你只是说出了短短的婚姻誓言,而派生所有亲情关系的两人关系就产生了。这两个人之间没有绝对无法更改的血缘关系,但他们却彼此承诺:他们的爱将永远存在,“直到死亡将我们分离”。不知为什么,两个因为对彼此产生了浪漫感觉而“系在一起”的人,突然被要求以“家庭成员”的方式相互对待。难怪大多数人在发现他们所娶或所嫁的人的“真面目”之后,会感到完全的震惊。这两种形式的爱(爱情与亲情)与我的大学老师给出的印象不同,它们是完全不一样的。它们之间仅有的、显著的共同点,是它们都根植于我们的情感。
这就是婚姻关系的悖论,我们将在第三部分更详细地讨论这个悖论:那些把浪漫爱情当做婚姻的基础的人在期望不可能的事情。一对情侣不得不在一天之间(举行婚礼的那一天)从爱的一种状态神奇地转变为另一种状态:从要求障碍的状态,变为拒绝一切障碍的状态。即便这种转变没有立即显露出来,当第一个孩子降生时,它也几乎必定会浮现出来。因为,孩子的降生是两位爱人的“血的结合”的第一个确凿的证据。而且,很多夫妇在他们的性关系中经历的各种各样的困难也不足为怪:家庭成员之间的性关系是不被允许的!遗憾的是,在现代世界中,面对两人关系的感情基础的这种突然转变,很少有夫妇做好了准备。这也许有助于解释,现在为什么有这么多失败的婚姻。但今天我们不必对这一点进行详细讨论,因为第三部分的大部分时间都会用来讨论怎样才能最好地解决这种悖论式的情境。
在这一讲结束之前,让我们讨论亲情的另一个重要例子:所有亲情中,除了父母之爱,兄弟姐妹之间的爱往往是最重要的,人们有时用“兄弟之爱”这个(性别主义的)词来指称它。家庭关系中的这种基本类型被当成友谊的摹本,因此我们将在第四部分对它进行进一步讨论。现在我只要指出这一点就可以了:很多宗教传统都明确地用兄弟姐妹之爱为范本,鼓励宗教参与者结成更密切的关系。相应地,很多教会成员称彼此为“兄弟”或“姐妹”——这种做法与把神视为灵性大“家庭”的“父”的传统尤其相宜。这个重要习俗的效果,是让会众的关系立足于同一个不可更改的“父母的”地基,以免他们受到诱惑,陷入浪漫关系。“用牢不可破的纽带将我们维系”,“在圣灵中,我们是一;在主中,我们是一”,这些歌词赞美的完全是爱的亲情的一面。(顺便一提,在歌中用爱情的语言来赞美神或耶稣的爱,只是在最近——在“爱的时代”中——才变得流行起来。这不是偶然的。)
最后,让我们不要忘记,中国传统其实更深地根植于这种基本上处于无意识状态的亲情之爱中。中国的宗教传统在香港非常普遍,对任何一个置身于这样的社会环境、参与这种传统实践的人而言,“孝顺”很可能是最重要的理念。你们中也许有很多人会觉得,跟祖先崇拜有关的很多做法只是迷信。然而我们不应该忘记,这些做法其实根植于人类共有的、最普遍、最深层的情感需要:感受到被自己的家人所爱、所接受的需要。
9. 自由,死亡,爱的形而上学
你们认为女人在什么时候最美?我的回答也许会让你们感到惊讶,因为在我看来,女人怀孕的时候最美。你们先不要指责我是个大男子主义者,以为我像那种认为理想中的女人就应该“待在家里生孩子”的男人一样。先让我解释一下。我最先注意到这个现象,是我妻子两次怀孕的时候。从那以后有好几次,我在消息公布之前就已经猜到某个女人怀孕了,因为我注意到她变得比以前漂亮了。最近我很感兴趣地得知,一种科学解释能支持我观察到的现象:一个女人怀孕后不久,成长的胎儿会促进她的雌激素的分泌——事实上,她怀孕的九个月中分泌的雌激素,比她一生中非怀孕时期分泌的总量都要多!这些“额外的”雌性荷尔蒙对怀孕女人的身体的很多部位都会产生实际的、确凿无疑的效果,这些效果会影响人们对她的外表之美的感觉:她的皮肤变得更柔软,这让她的面部更有光泽;她的乳房变得丰满;头发变厚,比平时闪亮得多;嘴唇也更红润;等等。这也许是大自然为了保证那个使她怀孕的男人不至于在她生下孩子之前离开她而采取的办法!
这是很有意义的。因为,正如我们将在第三部分看到的,女人的妊娠期是男人会因为其他因素而抛弃自己爱人的时期。然而,在他们关系的关键转折点上,女人新出现的美会激起男人新的爱欲,有助于很多男人抵制逃跑的本能。反讽的是,夫妻生活中这段最有情欲因而(在很多情况下)也最亲密的时期之后,紧接着而来的,竟是第三个人对他们的私密关系的闯入:孩子的出现分散了母亲的注意力,使她不能像以前那样给予自己的伴侣所习惯的全部注意力。当然,注意力的这种分散是应该的,因为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母亲与孩子的纽带是所有亲情的基础,因此它是各种爱的最基本的建筑材料。破坏“母亲—孩子”关系的优先性将是巨大的错误,因为这将从根本上损害男人去爱的能力。显然,如果希望婚姻关系能够维系,这是需要男人为自己的伴侣提供一剂健康的阿加佩的时候。怎样解决这类问题将是第八周的课程的目标。
这类问题在今天之所以会比以前的时代造成更多的婚姻破裂,原因之一,是现在的媒体往往把浪漫爱情描绘成爱的最真实的表达,而在传统文化中,人们往往认为爱的最真实的表达是亲情。然而,对不同类型的爱的强调的转移,不应该让我们以为两者都是无效的。事实上,它们都是真实的爱的形式。一种爱的理论如果忽略了两者中的任何一种,那么它在根本上(在形而上学上)就是不完善的。正如我们在第6讲看到的,对理性之爱的两种形式(厄洛斯与阿加佩)而言也是如此。现在,我们在第一部分剩下的工作,就是研究怎样才能将这四种形式的爱结合在一起,为它们建立一幅逻辑上一致的图画,我们也许可以称其为爱的“形而上学元素”构成图。
为了把我们过去两周探讨过的爱的四种形式映射到一个2LAR上,必须先找出两个层次的对立关系,这两层对立关系决定了爱的四种形式之间的主要差异。根据图III.3中的两条轴线,第一层关系,是“阿加佩和亲情的完全允诺”与“厄洛斯和浪漫爱情对欲望基础的强调”的对比。而将第二层对比关系分辨出来的有效途径,是回想一下这个事实:我们经常在隐喻意义上将亲情扩展到同属一个社会组织的成员身上,就像在教会里,还有一个现实的例子是,亲情的骨肉同胞之爱是“爱国主义”的基础。在所有这些扩展意义上,亲情与厄洛斯有一个重要的共同特征:这两种形式的爱都以爱自己的同类为特征。而阿加佩和浪漫爱情却相反,这两种形式的爱都朝向自己的对立面。有了这两层区分,我们就可以建立起一个映射关系,如图III.3所示。另一个隐含的第二层区分关系通过图中的虚线表示了出来,第二、三周的标题已经清楚地告诉了我们这种区分:两种形式(厄洛斯和阿加佩)是理性的,两种形式(浪漫爱情和亲情)是情感的。对爱的四种形式之间的关系的这种安排将作为一张基本地图,引导我们后面的研究。
通过这张图,我们还可以更清楚地看到爱的这四种基本形式之间的其他相似与相异之处。例如,当我们看着界定第一、三象限的两对元素,寻找把它们结合在一起的特点时,我们发现,阿加佩和亲情都是非占有性的,而厄洛斯和浪漫爱情都是占有性的。好的父母就像神对人类一样,愿意帮助孩子做好准备,让他们最终可以自由地去面对世界。相反,只有完全占有爱的对象,我们的厄洛斯欲望才能得到满足;浪漫爱人也是如此,他们只想让自身完全浸没在被爱者之中。
看待这四种基本形式的另一种有用的方式,是把它们看做个人成长过程中共同作用的因素。显然,这种看法与我在第8讲中提到的那位大学老师的观点很相像。但我并没有完全放弃我当时的观点。相反,对不同形式的爱之间的差异保持清楚的认识是至关重要的,即便我们也许会意识到,在实际生活中,它们在某些时候是相互渗透的。图III.4采用了另外一种2LAR来映射这四种基本形式的关系,它突显了厄洛斯作为一切爱的理性起源的率先性,阿加佩作为爱的理想目标的地位,以及在整个过程中亲情与浪漫爱情之间的创造性张力。
我们还可以以亲情的基本关系作为隐喻,来解释爱的四种元素之间的关系,这四种元素可以在基本的亲情关系中找到典型的对应。图III.5描绘了至少有两个孩子的夫妇与他们的孩子之间的关系,与这一隐喻相对应的宗教版本写在括号里。父母之间是纯粹的爱情,孩子们之间是纯粹的亲情。父母与孩子之间尽管也是一种亲情,但也反映了两种形式的理性之爱的作用:父母以阿加佩的方式爱孩子(正像神对我们),而孩子以厄洛斯的方式爱父母(正像我们对神),渴望自己能像父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