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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教师的职务评审(1)

第一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位类型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位分类,先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中划分不同系列,再在不同系列中划分出不同类别,然后在同一类别中分出不同职务、职位等,这就是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职位类型。

(一)教师职务职位分类的程序

首先,按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位分类的原则、依据,根据专业、行业的技术、学术特点和要求,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划归不同系列,并使之符合各行业、专业的实际情况。

其次,每一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按照不同的岗位职责要求,确定该系列的专业知识水平要求,工作能力、水平、成就要求,以及相应的学历、资历、外语水平等要求,作为职位分类的标准。

最后,每一教育部门、学校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工作繁简难易程度,实际工作需要,定编定员情况,单位级别规模等,设置不同职位,达到职位分类的目的,使前两步程序具体化,并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为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打下基础。

(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位分类的具体类型1.高等教育系列本部分包括高等学校教育中的教学类、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类、教学行政管理类等。

高等教育中的实验技术类,另设系列。

成人教育中大专以上体制单位、党校教育中大专以上体制单位等也基本同高等教育。

教师类:共设教授、副教授(高级);讲师(中级);助教(初级)共三级四等。

2.实验技术系列

设高级实验师(高级),实验师(中级),助理实验师、实验员(初级),共三级四等。

3.中等专业学校系列

设高级讲师(高级),讲师(中级),助理讲师、教员(初级),共三级四等。

4.中学教师系列

设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中学三级教师。

5.技工学校系列

教学类:高级讲师(高级)、讲师(中级)、助理讲师、教员(初级),共三级四等。

实习类: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三级实习指导教师。

第二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指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而设置的教师专业技术工作岗位,是学术、技术、专业职务的统称。

(一)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意义

1.开展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有利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过程中不能只看教师任课班级的升学率,更主要的应该考核一个教师的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的全面发展上所起的作用。对我们的学校、我们的教师,应该要求他们把每个学生都能培养成对社会主义事业有用的人才,不能只重视少数而忽视多数,只重视一些尖子学生而忽视中差学生。因此,我们在评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及建立对学校、对教师工作的评估标准就要体现这一政策导向。

2.开展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有利于建立一支数量充足、质量合格而又稳定、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通过设置岗位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宏观控制,教师专业技术队伍的结构逐步得到了改善,高、中、初级人员的比例趋向合理。在实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多数学校都注意了定编、定员、定岗和按一定的结构比例设置高、中、初各级职务限额。因此在评聘工作后,教师队伍的人才结构一般都趋向“金字塔型”,也有利于调整教师专业技术队伍的年龄结构。而且实行评聘制度后,为优秀中青年教师迅速成长,脱颖而出创造出了机会和条件,使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风气进一步形成。

3.开展教师职务评聘工作能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服务能否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是衡量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成败的一个重要标志。实行职务评聘制度,是通过竞争机制,把教师的积极性引导到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搞好教育教学工作、培养出高质量的学生这个根本问题上来,既要教好书又要育好人。作为教师,没有一定的业务水平是不行的;但有水平,有能力,不教书育人,而把自己的能力用到其它方面,也是不行的。用履行岗位责任制的办法,依据教师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来评聘教师职务,有利于对教师的积极性给以正确的引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与社会利益的紧密挂钩,能建立起一种竞争性的激励机制,诱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积极性。

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做得好,就会有利于教师在本人的知识、能力和客观需要相适应的工作岗位上发挥作用。职务评定和聘任制度的实施,能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工资待遇,鼓励每一个教师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获取一个较为实际的,较为理想的职务。

4.开展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有利于学校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有利于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实行教师职务评聘制度,强化了教师专业的岗位意识,加强了教师岗位责任制,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较好地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对教师职务实行评定和聘任,由于以岗位为依据,把职务切实负载于各个工作岗位上面,并把职务评审和考核重点放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这一点上,就使教师进入教学岗位的心理要求发生改变,使岗位责任制和相应的管理工作得到加强,便于校长负责制的实施。而且,由于评聘教师职务后,职务有任期,任期内有明确的岗位职责,这样,职责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分明,就提高了教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而有利于促进广大教师学习进修和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入才成长,增强学校活力,推动教学、科研等业务工作的开展。

5.开展教师职务评聘符合专业技术职务的性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是需要具备一定程度的、系统的专门知识才能担负的职务,它不同于一次获得就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学术和各种技术称号。它具有明确的职责要求,有一定的聘任期。专业技术职务的这种性质决定了要经常开展评聘工作。这也就必然导致评聘工作的制度化。因为教师职务的评和聘是根据学校等单位教育和教学工作岗位的变动和任期的变化而进行的。

在教师专业技术评聘工作中存在竞争机制。在教师中,首先是面临着争取任职资格称号的竞争,取得职务任职资格后又面临着有任职资格而未被聘任与不被聘任的竞争,同时还面临着职务晋级的竞争。这种竞争机制的存在,就要求我们要经常开展评聘工作,使之符合实际情况的变化,从而也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总之,在教师中实行职务评聘,是党和国家对广大教师的关怀,是为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采取的战略性措施,是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一项基础建设。搞好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对于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教育工作,促进教师队伍的长远建设,增强教师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心和提高文化业务水平的紧迫感,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历史发展

我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经历了不断变革、不断发展的三个阶段。

1.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命制

50年代,我国对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上实行的是专业技术职务任命制度和职务等级的工资制度。高级教育系列的教师职务名称被列入工资标准表。这种制度的主要特点是,职务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由行政领导任命,和工资待遇挂钩,有数量限制。职务名称不表示一个人的水平、能力和贡献,只是个职务。

2.教师学衔和称号制度

1956年后,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基本停顿。1956年6月,我国制订了《高等学校教师学衔条例》和《科研工作者学衔条例》,明确学衔是根据“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成就所授予的学术职务称号”。60年代初又着手建立一种有别于职务,用以标志学术、技术水平的称号制度。称号可以解决已达到相应水平的人员的晋升问题。

称号的主要特点是,以学术、技术水平为授予和晋升的主要依据,没有数量限制,一旦授予终身享有,并作为确定工资、政治和生活待遇的依据,由专家评定委员会通过评定来确定,后因“文化大革命”而未能实施。

“文革”后,我国恢复了职称评聘工作。1977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召开全国科学大会的通知》提出“应该恢复技术职称,建立考核制度,实行专业技术岗位责任制”。以后,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等条例相继批准生效。职称一词被普遍接受和使用,职称既带有称号性质,又带有职务因素,给管理带来了不便,概念含糊。1983年全国暂停职称评定,开展整顿。

3.教师职务聘任制度

1986年国家出台了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职称改革方案。并颁发了《高等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这一改革把职务和称号任职资格分开,根据实际需要和岗位职责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并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

这一聘任制度的特点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岗位,规定明确职责;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教师的合理比例结构;由校长或其他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符合相应条件的教师中聘任或任命;有一定的聘任期和任期目标;在任期内领取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工资。

那么,现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和以往的职称评定制度有什么不同呢?

从原来职称评定制度上来看,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职称”含义究竟是什么?称号一般可以称为职衔、学衔、军衔,是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的一个标志。职务,在国外,也可以称为职位,是工作岗位、称号和职务的概念。区别表现在:一、称号标志着所具有的水平和能力,职务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的岗位。二、称号不受定额的限制,职务则有相应的定额。三、称号是专家评定,职务则是由行政领导聘任或者任命,在聘任或任命时先要经过专家的评议,看是否达到相应的水平和能力。四、称号不直接与工资挂钩,而职务直接与工资挂钩。五、称号是终身拥有的,职务则有一定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