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职称改革的中心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及实行相应的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职称改革的目的是逐步建立起来充满活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创造一种生动活泼的环境,使每个专业技术人员都能与在本人的知识能力和客观需要相适应的工作岗位上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更好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改革的核心是选拔人才,合理使用人才,充分发挥现有人力的潜力。因此,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是我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一项重大改革。对学校来讲,是师资管理制度和其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我国经济、科技、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补充。它有利于推动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在专业技术人员中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本特点是:专业技术职务有明确含义,有具体的内容。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的岗位,是学术、专业、技术的统称,是需要具备一定程度的系统的专门知识和能力才能选任职务,强调职务与职责的统一。过去职称偏重于水平,而专业技术职务则采取评审和聘任或任命结合的办法,由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中聘任或任命。不同行业、部门、单位可视其特点及条件而定。条件成熟的单位可采取聘任的办法,条件不成熟的单位可先采取任命的办法,但应积极创造条件向聘任制过渡,和工资直接挂钩。过去评职称将岗位与职责分离,但作为工资晋升的依据,是不合理的。现在评定职称,将专业技术职务和工资直接挂钩,担任什么职务就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有利于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各层次职务有合理的结构比例限额,实行定编定员,不同于过去职称数量限额。各单位按国家批准的编制,以实际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合理的比例确定各层次职务的限额,不得任意突破,不搞终身制。过去的职称一旦获得便终身享有,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或任命不是终身的,有一定的任期,根据需要可以连聘连任。
第三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原则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必须遵循以下四项原则:(一)“公正、合理、准确、守密”原则这是评审工作中最基本的一条原则,只有做到公正、合理,才能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才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科研水平。
1.公正、合理
首先,对评审的内容、标准、主要指标、评审办法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规定。在全面评审过程中,必须能够对参评教师的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识水平、外语水平、学历资历等,进行全面、合理、客观的评估,避免主观随意性;在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方面的评审上,要对已有成果的数量与质量,学术价值与社会价值作出公正的结论,避免评审指标的单一化;在不同专业学科教师职务的评审上,能够考虑到不同专业学科的特点,做到学科和专业间的综合平衡,避免对新兴学科和专业的评估偏低的现象的发生。此外,评审指标体系还要与本单位的专业方向、工作需要结合起来,引导教师坚持正确的专业方向,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本单位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科学研究的发展。
其次,要求每一位评委必须政治思想好,职业道德高尚,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业务工作能力较强,是本单位或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教育教学骨干,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还要求评审委员会要以民主程序进行工作,内部实行民主集中制。评审委员会成员应根据评审委员会工作条例或工作守则以及考评的具体方法进行工作,不能搞“一言堂”。
2.准确
这是要求评审委员会必须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评聘教师职务的规定、要求,以及各类各级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标准条件,对呈报教师职务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考评、审定。不得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打击压制各级职改主管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对评审委员会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评审委员会,应视情况停止其工作,宣布评审结果无效,直至收回评审权。
3.守密
这是要求评审委员会成员组织纪律性强,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工作,自觉遵守评审纪律。对评审讨论的情况,委员个人不得向外透露,如有违反评审纪律的,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应认真追查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不同处理。
(二)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
在过去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过程中,有重定性分析、轻定量分析的倾向。由于缺乏科学的评审标准,在评审中一般都采取口头评议,最后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基本上采用定性分析方法,很少采用定量分析,即使有一些定量分析,也往往不尽科学合理。这样,虽然最终无记名投票,但投票结果与实际情况往往有不相吻合的情况。这就是评审过程中“一言堂”和“人缘票”所造成的结果。因此,在评审过程中,应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评审原则。定量分析首先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要有科学的评审指标体系,根据不同教师职务系列,各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内容要求,设计出评审指标体系。其次,要有合理的数量关系。各个指标体系权重的大小,一方面反映了指标内容的客观地位,另一方面反映了按政策要求所体现的指标数量之间的关系,如果能基本正确的反映,即为合理;但根据评审任职资格的要求,必须注意在注意定量的同时,尽量结合定性,凡能反映能力、质量与水平的内容,尽量设计到指标体系中,用数量关系反映出来。
(三)激励原则
教师职务的评审,实际上是对教师的工作和有关方面的情况所给予的科学的考查与评定。在评审过程中,一定要本着能够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的评审原则,进行科学合理的评审。
科学合理的评审将带来以下积极因素,进而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1.产生公平合理感如果评审结果基本上反映了被评审者的实际情况,就使人产生公平合理感;反之,如果评审的结果严重偏离被评审者的实际情况,就会产生不公平感。评审成功的一个重要心理标志是被评审者对评审结果的公平合理感。公平合理感是评审发生各种积极作用的心理机制。有了公平合理感才能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产生不公平感,将导致被评审者、同情被评审者与评审主持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降低评审在人的心目中的价值,影响评审心理效应的作用。
2.激励上进心
教师职务的评审也是一种重要的激励方式。评审激励作用的大小是衡量评审是否成功的又一个指标。科学合理的评审不仅能激励教师的积极性,而且能够激励教育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为使教师职务的评审能够达到激励教师积极性的目的,评审必须坚持多途径、多标准,对各类各级教师职务的评审决不能只用一个模式。比如用评审高中教师职务项目与标准去评审初中教师职务就不能反映出初中教师的实际工作成绩。更不能用同一个项目与标准,去评审不同系列的教师职务,否则评审将不正常地激励一部分人的积极性,而严重挫伤另一部分人的积极性。对教师的评审,不能用一把尺子去衡量。例如,有些中学的教师职务评审中过于重视论文,这是用基础研究的项目去评审中学教师,显然这对从事教书育人工作的教师只会有压抑积极性的作用,致使有些教师本末倒置放弃本职工作,为写论文而写论文,应付教师职务评定,影响了教学工作。
3.增强荣誉感
科学合理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由于能反映出被评审者的实际情况,被评审者得到应有的、较高的评价,就会产生荣誉感,荣誉感将鼓舞人们更加热爱自己的工作,作出更多的贡献。科学合理的评审,使某些被评审者得到应有的,较低的评估,他们会心服口服,自尊心激发他们急起直追。
(四)实事求是原则
在教师职务评审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评审原则,否则将使评审结果造成种种偏差。这些偏差将不利于“公正、合理、准确、守密”原则、激励原则的实现。造成评审偏差的原因很多,如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评审方法、评审规定不当等。但心理因素引起的评审偏差是最常见的一种原因,如晕轮效应、暗示效应、感情效应、偏见、嫉妒心等,都是容易引起评审偏差的心理因素。在评审过程中,我们要采取正确的评审方法,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克服这些心理因素的不良影响。
①评审要全面客观,克服晕轮效应。评审人员对被评者进行考察与评定时,对被评者某一特性过于重视,从而造成评审偏差,这就是晕轮效应。例如,评审人员在对某一个教师进行评审时,如果过于重视他的学识水平而忽视了他的教学实绩,就会导致评审偏差。在评审过程中,要克服这种评审偏差,只要确有真才实学,贡献突出,就不能影响他晋升教师职务。
②坚持标准,克服暗示效应。评审人员受到别人特别是领导者、学术权威的暗示而盲目地附合别人意见,也将导致评审偏差,这在成果鉴定、晋升职称中是常见的。无论是鉴定会,也无论是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会,往往是权威者先发言,权威者所讲意见的暗示作用很大,往往起着定调的作用,其他参加人员很可能人云亦云,同意、附合权威者的意见。防止暗示效应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措施,就是让领导、权威最后发言。
③按政策办事,克服感情效应。人与人之间总是存在感情关系,评审人员与被评审者之间的感情也可能很好,可能一般,也可能不和。如果评审人员不实事求是,态度不端正,这种感情关系在评审中将发生作用。造成评审偏差。评审者与被评审者感情很好,前者可能为后者说好话,评估偏高。如果二者感情不好,前者可能对后者挑剔,讲话不公,评估偏低。为了防止这种感情因素可能引起的评审偏差,评审者一定要实事求是,按政策办事,以评审标准为准绳,不能感情用事。
④从科学角度出发,克服偏见偏差。评审人员对被评审者存在偏见是造成评审偏差的一个常见的心理因素。如:在高校职评中,有人认为基础研究最重要,基础研究是真正的科学研究,是表示学术水平的,而发展研究算不了科学研究。有这种学术偏见的人,对发展研究的科技成果鉴定,或对从事发展研究的科技人员的技术职称的评定,往往是采取否定的态度的,无疑将造成评审偏差。有人认为应用研究、发展研究最重要,而搞基础研究是纸上谈兵。持有这种学术偏见的人作为评审人,会对基础研究的成果评定,或对从事基础研究的科技人员的职称评定,持否定态度,也将造成评审偏差。要克服这种评审偏差,就要求一个评审人员在评审过程中,要从科学角度出发,不得持个人偏见。
⑤持虚心态度,克服嫉妒心。嫉妒心也是造成评审偏差的一个重要因素,嫉妒心使评审者对别人成果水平高于自己心里不满意,对别人的贡献超过自己心里不痛快,因而对评审者有意刁难、求全责备。这也将造成评审偏差。因此,必须对评委提出严格要求,使他们在评审中能真正出于公心,对每一个被评审者作出公正合理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