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见血封喉
1773700000046

第46章 三、莫冉(3)

莫浩丕得到文湄首肯,将他送到八竿子打不着的乂筱镇,因为他知道,文湄和他一样,这辈子都不想再看见牧桦然的儿子。

这就是我从文湄的梦话中窥得的天机。十年如一日的梦,她或许已经悔了,所以才会离不开佛堂。可是,该来的,总是躲不掉。

牧九阳,时隔数年之后,终于出现了。

其实我对九阳的印象不算太坏,他不爱说话,但是愿意把他的东西与我分享。他没有玩具,只有几本书。他说他有个哥哥,比父亲还惦记他,会给他寄书。

九阳被送走之后那几本书就留在我身边,直到遇见他。

人的感觉是很奇怪的东西,冥冥之中仿佛有种引力在指引我。牧一帛。这个桀骜又颓然的男人。我有需要他的时候。我是这么想的,事实证明我的感觉是正确的。

文湄会请牧一帛到家里来做客,我一点也不奇怪。女人的第六感比男人敏锐得多,她在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或许就有感觉。所以当一帛拿着九阳的书问我那些问题时,我巧妙地避开了话题,理所当然,我需要撒谎。

他当然不会全信我说的话,那双犀利的眼睛洞穿一切。我看着他悲切,看着他愤怒,看着他失望,可我只能抱憾地笑,因为心里有数。九阳的书,扉页上都写着一样的话,署名是——牧一帛。

看,时候终于到了,牧九阳,就像隐匿的定时炸弹,终有一天会现身。

车窗外的风景频频向后滑去,冯海问我:“为什么要开车去?坐飞机不是很快吗?”

“就是因为太快了,所以不喜欢。我现在有足够的时间思考问题。”我偏头看他,“你来我家有好些年了吧?”

“少爷小学五年级作弊的作文都是我帮你抄的,忘了?”

“当然没忘。”我哈哈笑着拍他的后座靠背,“你还记得?”他不吭声,这个人就是这点好,话少,不啰唆。“这说明你来我家时间相当久了。唉!”我把车窗关上放倒座椅睡去,“我怀念那个时候,小时候大家都是白纸,不会像现在这样争来斗去……”

我想起第一次见丁岚,那时她张扬漂亮,吸引了不少异性眼球。当时她穿着什么衣服化了什么妆我已经不记得,只记得她耳朵上的洞,我还数了五秒钟。她站在龙柏树下拍我的脑门子:“数什么?问我不就告诉你了吗?”然后我背着她出了咖啡厅,她嘻嘻哈哈地嚷嚷:“树转起来了,我飞起来了……”初识的兴奋因为一切都新鲜。我在林荫道上飞转,她张开手臂飞翔,直到她喊:“晕了晕了。”我偏不停下。她当机立断咬了我的耳朵,那时我就决定,追她。

泡小妞我有一套,没有女生不喜欢LANCOME,更不会拒绝夏奈尔,我买了限量版的DIOR香水送她,她欣喜若狂,虽然按捺着,可眼睛不会骗人。我知道,她上钩了。

便宜的东西,总不会上心。太容易到手的,也不懂珍惜。我是个不在乎的人,对什么都无所谓。原本我以为她和我是一类的人,好聚好散,缘分尽了就拜拜。没想到,她会那么较真,较真到要从图书馆顶楼跳下去。

我讨厌这种威胁。不喜欢了就是不喜欢,威胁也没用。

我喜欢卡门那种女子,生亦自由,死亦自由,热情、狂放,身体里流淌着自由的血,爱人时抛弃一切远走天涯,不爱时决绝放手。拖泥带水的感情太累人,何况我还没到认真的时候。

丁岚不明白,她在我这儿已经过了保鲜期。

后来我在大学园的鹅卵石小道上看见另一个女生,确切点说是小女孩,因为瘦小,个头也不高,起初我以为她是混进来当游学生的中学生。她和她们不一样,学校里也有乡下妞进城,头一年土,第二年土洋结合,第三年也和城市女孩差不多一模样。

唯她,像朵孱弱的雏菊,很干净,未染纤尘。

我跟在后面走,盯着她的脚踝,她的脚很秀气,洁白如藕,有种捧上手心的冲动。我很想捉弄她一下,拽一拽她脑勺后面的马尾辫,就像我小时候欺负小学同桌一样。文湄常说真正的美人要有一头柔顺光亮的青丝,她就是如此,乌发如缎,光泽如玉,顺垂在肩上。我大步上前与她擦肩而过,终是没有牵她的头发。心里有种奇怪的感觉,不想破坏那份恬静。

这世界很小,那个让我怦然心动的女孩儿,是一帛捡回来的小哑巴。他好像挺紧张她,只是他不自觉。这让我有使坏的冲动,我这人就这样,没人跟我抢就没劲,有人跟我争反而其乐无穷。说不好听点就像狗抢骨头,单吃没那么香。

小哑巴有点意思,因为在此之前我还从没遇见过这种清亮得像水一样的女子。你若说她聪明,她对这世界一窍不通,像个隔菌罩下长大的透明体;你若说她傻,她又蕙质兰心什么都明白,心里敞亮,像个睿智的读心术士。

有时我被迷惑了,不知这小丫头哪点好,可就是那么真实存在的一点点,吸引着我,无法自拔。这样的女子,我不会想占据她,只是远观,赏心悦目。怎么说呢!像炎热夏季里捧在手上的一杯冰茶,沁心凉。这不是雪碧广告,我说了,是茶,让人耳目一新觉得爽,还有品头。

可牧一帛,到我家来是什么意思呢?

我想过这个问题,应该不是单纯的。他在找什么东西,像个偷窥者,午夜趴在窗上的蜘蛛,窥视着大屋里的一切动静。

我防着他们,也不把他们赶出去,不然这游戏就不好玩了。

游戏,我始终认为,人生就是场游戏,有人不断地踏进来,有人不断被淘汰出局。日升月沉,草木荣枯,尘世喧嚣,有人皆大欢喜,有人结局悲凉。哪一种我都不想做,我想做那个操控的人,如果游戏是个滚滚前进的碾子的话,谁掉下去,由我说了算。

假期没结束我就搬回学校去住,因为家里女人多了。丁岚搬去我家住,是文湄女士同意的,这点有些意外。听说我喝醉那晚丁岚同学去找文湄谈话,不知谈了什么,文湄欣然同意她搬去住,还叮嘱管家好好伺候着。想不通的问题不去想,我在学校里继续打篮球、泡小妞。

那天我在小球场练远投,一个人表演缺乏观众,上帝给我派来一个,不过他太小,不晓得看得懂看不懂。

“喂!”我叫他,“把那个球捡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