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唐宋八大家名篇著译-王安石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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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答司马谏议书

【题解】

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实行新法,次年为宰相,新法逐步推行,却受到保守派的强烈反对。这时司马光任右谏议大夫,他写了长达三千多言的《与王介甫书》,对新政提出了批评。论私交,王安石与司马光是多年的老朋友,互相比较了解,还在任群牧司判官时,俩人就是同事,相处得很好。但在如何治理国家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双方存在很大分歧,谁也不肯丝毫让步。司马光属新政的反对派,他引经据典,说明新政不可行,其言论偏于保守,从根本上说,他这的这些观点是不正确的。但列举出王安石在实行新法过程中的一些弊病,却是切中时弊的。为此,王安石写了这封回信。王安石在复信中没有对司马光的意见逐条具体地加以反驳,主要辨明“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五事,并对士大夫不恤国事、苟且偷安、墨守成规的保守思想提出了批评,回答了包括司马光在内的保守派对新法改革的指责。从这里可以看出王安石对变法革新的决心和信心。文章简明严整,话说得很坦率,既叙了友情,又坚持了原则,措辞委婉而原则问题上坚定不移,文章显得峭拔有力。

【原文】

某启[1]:昨日蒙教[2],窃[3]以为与君实[4]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5]多异故也。虽欲强聒[6],终必不蒙见察[7],故略上报[8],不复一一自辨,重念蒙君实视遇厚[9],于反覆[10]不宜卤莽[11],故今具道所以,冀[12]君实或见恕也。

盖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13]。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14]、生事[15]、征利[16]、拒谏[17],以致天下怨谤也。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18],议法度[19]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20],不为侵官;举先王[21]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22],不为征利;辟邪说[23],难壬人[24],不为拒谏。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人习于苟且[25]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26]国事,同俗自媚于众[27]为善。上[28]乃欲变此,而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29]?盘庚之迁[30],胥[31]怨者民也,非特[32]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33],度义而后动[34],是而不见可悔故也。

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35],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36],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无由会晤[37],不任区区向往之至[38]。

【注释】

[1]某启:作者自称。[2]蒙教:蒙您赐教,即收到来信。[3]窃:私下,我,自谦口气。[4]君实:司马光的字。[5]所操之术:所持的政治主张。术,指治国的主张、方法。[6]强聒:强作解释。聒(guō),声音嘈杂。[7]见察:被谅解。[8]上报:指回信,是一种客气说法。[9]视遇厚:看待优厚。[10]反覆:指书信往还。[11]卤莽:简慢无礼。[12]冀:希望。[13]名实:名义与实际。[14]侵官:侵犯其他官吏的职权。[15]生事:惹事。[16]征利:争夺财利。[17]拒谏:拒绝批评。[18]人主:皇帝,指宋神宗赵顼(xū)。[19]法度:法令制度。

[20]有司:负有专职的官吏。[21]先王:古代的圣王。[22]理财:治理财政。

[23]辟:驳斥,排除。邪说:错误的言论。[24]难:反驳。壬人:巧言善辩的小人。[25]苟且:得过且过。[26]不恤:不关心。[27]自媚于众:讨好众人。媚:取悦,讨好。[28]上:皇帝,指宋神宗。[29]汹汹然:喧嚣,大声吵闹的样子。[30]盘庚之迁:盘庚,殷的中兴之君。商王朝多次发生内乱,政治腐败,国势衰落。盘庚即位后,为摆脱困,避免自然灾害,乃从奄(今山东曲阜)迁都到殷(今河南安阳西北)。《尚书·盘庚》即是他在迁都前后的报告辞,分为上、中、下三篇。[31]胥:都。[32]非特:不仅,不但。[33]度:计划。[34]度义而后动:度,这里作动词,是估计、考虑的意思。这句意思是:经过考虑认为是正确的就坚决去做。[35]膏泽斯民:施行恩惠于百姓。膏泽,恩惠。这里作动词用。斯,这。[36]不事事:不做事情。前一个“事”字是动词,“做”的意思。“事事”就是“做事”。[37]无由会晤:没有机会见面。[38]不任区区向往之至:不任,不胜。区区,诚恳的样子。这句意思是:内心仰慕、向往到极点。这是过去写信的客套话。

【译文】

安石启:昨天承蒙您来信的指教,我认为虽然跟您友好相处的日子很久了,但讨论国事往往意见不同,这是由于所采取的政治主张不同的缘故。我虽然想勉强解说一番,但考虑到结果一定不能得到你的谅解,所以简单地写了这封回信,不再一一地为自己辩解,后来再想到您待我一向很好,对于书信往来是不宜简慢无礼的,因此现在就详细地说明所以如此的道理,希望您或许能谅解我。

我们读书人所要争论的,特别是在“名义”与“实际”是否符合上。“名义”与“实际”的关系弄清楚了,天下的事理也就有正确的认识了。现在您所以要教诲我的,是认为我“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遭到天下的怨恨和诽谤。我认为接受皇上的任命,议订法令制度,经朝廷上讨论修正过,交给负责官员去执行,这不能叫“侵官”;推行先王的治国方法,兴利除害,不能说是惹是生非;为国家治理财政,不能说是争夺财利;批驳错误言论,斥责巧言善辩的小人,不能说是拒绝批评。至于怨恨和诽谤那么多,那本来早就意料到他们会这样的。人们习惯于苟且偷安已经不是一天了,士大夫们又大多不关心国家大事,以附和世俗来讨好众人当成好事。皇上想要改变这种现状,而我又不顾反对者的多少,想尽力帮助皇上来抵制他们,那么,人们怎么会不大吵大闹呢?商朝国王盘庚迁都时,怨恨的是平民百姓,不仅是朝廷士大夫们。盘庚并不因为这些人怨恨就改变了迁都的计划,这是他经过考虑,认为迁都是合理的,然后去做,做得又对,看不出有什么可以后悔的缘故啊!

如果您责备我执政很久了,还不能帮助皇上大有作为,以造福人民,那我愿意承担罪过。但如果说今天应当什么事也不必干,只要守着老规矩就可以了,那不是我所领教的了。没有会面的机会,我实在仰慕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