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校长决策第一推动力丛书-校长的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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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成功校长的调查研究能力(4)

运用历史研究从文献中收集信息时,首先要注意鉴别,评估所有资料的真实性。由于一定社会政治背景的影响,有些文献资料被人为地夸大或缩小,使鼓吹成绩的统计报表等资料往往偏离事实,在我国就存在某些地方官员向上级夸大成绩数字,某些非国有企业领导人向政府隐瞒收入等情况,由他们提供的文献资料要注意“去伪存真”方能采用。但是,有些未成为正式文献资料的初级资料(如日记、信函、讲演录、录音带、回忆录)里面,却可能包含着历史的真实情况。

三、系统论方法

系统,是指由互相关联、互相制约、互相作用的一些部分、要素组成仍具有某种功能的总体。在这里,“系”是指联系,“统”是指统一整体。

系统论方法,就是从系统观点出发,按事物本身的系统性,从整体与其要素和结构之间,以及自然系统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中,考察事物的一套方法论体系。

系统论的创始人贝塔郎菲曾说过:黑格尔和马克思是现代系统论的先驱。这是因为马克思首次把系统思想和系统论方法运用于社会历史的研究。《资本论》就是他运用系统原则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一部科学巨著。他把人类社会看成系统,把人类社会历史视为系统的运动,把系统论当作认识人类社会的方法。因此,在调查研究中掌握和运用系统方法,对提高校长工作质量和决策水平至关重要。具体方法如下:

(一)整体分析法

社会系统是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的结构相联结而成的有机整体。而世上每一事物又都有着本身的体系。这就要求我们在研究事物的系统性时,把它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思维;同时把它分解成各个要素进行思维,了解他们在整体中的地位、性质和作用。不能从某一个部分,某一个指标来思考和解决问题。人们常说:“三个臭皮匠凑成一个诸葛亮”,三个臭皮匠所组成的系统有诸葛亮的功能,而它的组成部分只有臭皮匠的功能。

可见,分析研究问题时,一定要注意事物系统的整体性,特别是校长,考察分析问题要有全局的观点,这样,在决策时才不会顾此失彼、挂一漏万。

(二)结构分析方法

结构是系统内各组成要素之间相互关系的总和,是具有一定相对稳定性的系统元素的组织形式、结合方式排列顺序。结构分析是一种通过分析把握系统结构去认识事物和解释事物、提出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三)层次分析法

一切事物都处于一定系统之中,任何一个系统都包含着自成系统的要素,同时又是构成更高系统的要素。由此形成了客观世界的无穷层次等级。不同层次的系统,由于它们的关联、制约、作用关系不同,也就是结构不同,因而具有不同的系统功能。客观世界的多样性和统一性正是通过层次的存在,层次的联系,层次的转化而体现出来。

(四)协同相关分析法

社会系统结构的协同性是其内部各要素或子系统之间协调同步的非线性作用特征,是社会系统从无序到有序发展的自我组织能力。协同作用是形成系统合理结构,使系统产生最优功能的前提条件。

协同学是德国物理学家H.哈肯所创立的一门新学科。它揭示了事物协同原理,不仅适用于特定的自然系统,而且广泛应用于各类社会系统,成了沟通社会科学与其他科学的桥梁。

(五)动态分析法

系统的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及其各要素间的相互联系和作用,都是在运动和发展变化中实现的。因此,任何系统都是开放的系统,其运动表现为一个无限发展的过程,是绝对运动与相对静止的统一,是绝对变动性与相对稳定性的统一。所以,校长在社会调查研究中,要注意分析研究对象的变动规律,在动态中以变化发展的眼光去把握系统,分析考察客观事物。

四、逻辑分析法

逻辑学是研究人类思维形式规律的科学,与上述的辩证分析法,系统论方法共同被视为调查工作的通用方法。无论是系统论方法还是辩证分析方法,都要依靠逻辑规律,否则会造成思维混乱。逻辑分析法也要以辩证分析法和系统论方法的基本原则为指导,以防止片面化、简单化的出现。具体的逻辑分析法如下:

(一)概念分析法

概念是通过揭示事物的本质属性来反映事物的一种思维形式。概念组成判断,判断组成推理,概念是判断和推理的基础。如果没有明确的概念,不仅会造成思想上的混乱,而且社会实践活动也将会偏离方向。

要使概念明确,必须把握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内涵即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特有的本质属性,“商品”这个概念的内涵就是为交换而产生的劳动产品;内涵是概念的质的方面,常说的概念的含义即指概念的内涵。外延指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总和。“商品”这个概念的外延就是古今中外所有的商品;外延是概念的量的方面,常说的概念的适用范围即指概念的外延。

对外延加以扩大,还可以帮助我们把具体问题提到一般原则的高度来认识。

(二)判断分析法

判断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的一种思维形式,即对客观事物下“是”或“不是”的结论。例如,“调查研究是实现正确领导的基础”这一判断,由“调查研究”和“实现正确领导的基础”两个概念构成,是对调查研究的判断。又如“‘公关’不是‘攻官’”,这一判断,否定所谓“攻官”不具有“公关”的性质。校长在进行分析研究时,判断是正确与否非常重要,若判断失当,往往会“一失足成千古恨”。那如何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呢?

一要真实,即如实反映事物本来的面目。

二要准确,即恰如其分。

(三)推理分析法

推理是从一个或几个判断推出另一个判断的思维形式,是把判断组织起来,使思维活动得以展开和深化的手段,是从已有知识推论出新的认识的方法。推理分析法是社会调查研究的有力工具。常用的推理形式如下:

1.归纳法。从个别到一般的逻辑推理是归纳。归纳是通过对许多特殊或个别现象及问题的分析比较而得出一般结论或归纳出带普遍性的原理的方法。归纳法分为完全归纳法和不完全归纳法,后者又分为简单枚举归纳法和科学归纳法。

(l)完全归纳法。即根据某类事物中每一个对象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从而概括出该类事物的全部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法。完全归纳要求一一考察某类事物的全部对象,因而在实际调研中运用范围有限。

(2)简单枚举归纳法。根据某类事物中部分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而又未发现反例,从而推论出该类事物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法。但因只部分考察对象,简单枚举归纳法的结论具有或然性。

(3)科学归纳法。即根据某类事物中的部分对象与某种属性间的必然联系,推论出该类事物的所有对象都具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方法。科学归纳法比简单枚举法更复杂,更科学,其认识作用也更大。

在调查研究中,根据调查事实可归纳出理论结论。毛泽东在《矛盾论》中说:“就人类认识运动的秩序说来,总是由认识个别的和特殊的事物,逐步地扩大到认识一般的事物。人们总是首先认识了许多不同事物的特殊本质,然后才有可能更进一步地进行概括工作,认识诸种事物的共同本质。”

2.演绎法。从一般到个别的逻辑推理是演绎。演绎法是将人们在长期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带有普遍性的原理,或人们在长期社会生活中观察到的带有普遍性的社会现象(大前提),应用于对有关特殊的社会现象或问题的分析研究中,以此来分析推断有关结论的方法。其基本形式是三段论,即由大前提、小前提推出结论的方法。

归纳和演绎在调查资料分析中起到不同作用,不能互相替代,但可结合起来使用。

3.类比法。从个别到个别的逻辑推理是类比。类比法是由两个或两类事物的某些属性相同,进而推论它们在另一个属性上也可能相同的逻辑方法。

类比分析是从个别知识推出个别知识的推理形式。因此其结论有或然性,但可以通过多分析两个或两类对象的多个共同属性,或使这个共同属性尽可能地接近本质,从而增加推论的可靠程度。

校长要重视调研中的类比法,它不仅是发现问题、说明问题的方法,而且能启发人们的思想,使认识得到突破性发展。

五、比较分析法

“有比较才有鉴别”,才能形成一事物概念、产生判断推理的思维过程。比较是人们认识事物最基本的手段。

比较分析法是通过比较,分析不同事物或同一事物不同方面的异同点,以达到认识事物的本质、特点和规律的方法。具体方法如下:

(一)对比法

对比法是根据一定标准,在一定条件及关系上,通过研究确定对象之间的差异点和共同点,“看出异中之同或同中之异”(黑格尔语),从而把握对象的特殊性和共性。它可分为三类:

1.纵向对比法。即对同一对象在不同时间内的具体形态、特征进行比较的方法。比如,对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成长过程的分析,以后进向先进转化的分析,对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各阶段的分析等。通过对对象思想行为的前后比较,有利于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根据其变化的规律,及时做工作,避免不良的发展趋势。校长还可通过比较自身的不同时间阶段的活动进行自我检视,及时发现问题,完善自身。

2.横向对比法。即根据同一标准对不同认识对象进行比较方法。它可以是同类事物间的比较;可以是同类事物内部不同部分间的比较;也可以是异类事物的比较。其作用是,在质上和量上区分不同认识对象。

在思想信息分析中常通过不同对象思想行为的相互比较,同中求异和异中求同,从而认识思想的个性与共性。共性即相同点,把不同对象的思想联系在一起。认识这种联系,有利于寻求一般规律,进行普遍教育。个性即差异点,则显示各种思想的特点和特殊规律。认识这些特点和规律,有利于有针对性地进行个别教育。

3.理论与事实对比法。即对理论研究结果和实际考察、试验的事实是否一致进行比较的方法。实质上是用客观事实检验理论、发展理论的过程。

(二)历史比较法

历史比较是对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现象的异同点进行比较和分析,从而揭示社会现象发展趋势或发展规律的方法。

历史比较法常用于宏观社会研究,以探索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如经过历史比较分析,社会学家得出结论,社会形态的发展过程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以农村和农业为主发展到以城市和工业为主。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得出结论,社会发展是从“原始时代”到“野蛮时代”,再到“文明时代”的进步过程。马克思得出结论,人类社会分为五种不同的社会形态,任何国家和民族都要依次经过各个社会形态向前发展,也不排除跃过某一阶段的可能性。

在社会调查研究中运用历史比较法,是将收集到的具体事实分为不同时期进行对比,并具体分析它们的差异,概括为一些本质差异,然后上升到某种社会历史理论的高度对这种差异作出说明和解释,或提出新的理论观点。

运用历史比较法,可以追溯事物的发展和历史渊源,研究历史发展的顺序,可以使我们“以史为鉴”、“古为今用”。

六、分类研究法

按事物属性的异同,将事物区分为不同种类的办法叫分类。分类是对各种客观事物进行归纳概括的前提。

分类研究法,是指根据调查的目的及所调查事物的属性特征的共同点和差异点,按照一定的标志将调查总体内所有的个案(资料)划分为一些性质相同或相近的类别,分别归入某一层或某一组内,使之条理化、系统化,以利于对总体进行分门别类的研究方法。

在逻辑学上把将事物集合为一大类称做“种概念”,将大类划分为几小类,称为“属概念”。经过对事物的分类,使其有相当强的条理性,使人明白、易懂、简练、清晰。例如,历史可分为政治史、社会史、商业史、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发展史等。又如,校长的职能可分为指挥、协调、组织、计划、决策等。

人们总是在比较的基础上再进行分类,以进一步把握研究对象的特殊性质。在这里,比较是分类的前提,分类是比较的结果。分类方法作为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也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分类的具体方法如下:

(一)现象分类法

这是仅仅依据事物的外部特征或外在联系所进行的分类方法。它往往把本质相同的事物分为不同类别,而又把不同本质的事物归为同一类别,带有很大的人为性,故又称为人为分类法。例如,图书分类、商品分类、邮件分类等,都是为了检索的方便而进行的分类。

(二)目的分类法

这是指从调查研究的目的出发去选择标志的分类方法。例如:以协商对话为目的对它进行分类,这样,协商对话可分为处理型、调研型、沟通型、疏导型、宣泄型等。

(三)本质分类法

这是从反映事物或现象的本质及其规律性的需要去选择标志的分类方法。比如,以所从事职业的性质对人进行分类,可分为工人、农民、商人、军人、公务员、教师、学生等。

(四)聚类分析法

这是指运用数学方法划分类,区分各类之间的亲疏程度的分类方法。

具体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把每个样品看成M维空间的一个点,在点与点之间确定某种距离;二是用某种相似数来描述样品间的关系,当计算出了样品间的距离或相似系数之后,再选用适当的聚类方法进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