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校长决策第一推动力丛书-校长的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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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教育科学知识(4)

教师的经济待遇是指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工资报酬和物质利益,这与教师职业的专业化程度、辛劳与创造的价值有关。各国对教师劳动的意义与价值的认识不同,因而给予教师的经济待遇也就不尽相同。不同的经济待遇反映了国家社会对教师职业的认可和关怀程度,关系着教师的切身利益,也影响着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发展。凡是教师经济待遇高的国家和地区,教师职业的吸引力就大。

教师的政治待遇和职业声望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教师职业的尊重和信赖。政治待遇标志着教师在社会中所享有的政治权利与地位,职业声望反映了社会成员对教师职业的意义、价值、声誉的综合评价,二者对教师队伍的稳定及教师积极性的发挥有着重要作用。特别是作为知识分子的教师,更多的是重视精神方面的待遇。因此,政治待遇和职业声望也是教师社会地位的重要标志。

教师的社会地位与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制、劳动人事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要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不可能脱离整个社会的现实环境,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因此,必须面对现实,既不能期望过高,也不能消极等待,而应该把社会的配套改革和教育系统自身的改革结合起来,采取积极的态度促进社会提高对教师社会地位的认识。同时,教师自己应尊重自己,努力加强自身的修养,用自己的智慧和能力来改善教师的形象。这样,才能客观地看待教师的社会地位问题,在提高教师社会地位中起有益的作用。

三、教师的作用

(一)教师的社会作用

教师是按社会要求来传递科学文化知识,履行以培养社会新成员为宗旨的专门职业,教师的工作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两方面:

1.传递和发展人类文化,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

人类长期积累起来的科学文化成果和宝贵的精神财富,需要有人加以总结继承,而光靠劳动中的父传子、师传徒是不够的,因此,必须依靠专门从事教育活动的教师来实现。教师作为先受教育的人,不仅掌握较多的文化知识,而且还具有传递文化教育学生的经验和技能,可以在一定时间里将某些人类文化和科学知识通过一定的方式方法有效地传授给学生,使人类的优秀文化及科学成果得以总结和世代相传。实践证明,通过教师将前人积累的知识和间接经验直接传授给年轻一代,是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最佳途径。如果没有教师职业,人类新生一代就要事事躬亲,不断摸索,知识经验的积累也就相当有限。

人类的文化知识要有所发展和突破,就要依靠从事教育活动的教师,通过启发学生的智慧,开发人类的智力资源,使学生在实践中运用知识和创造精神,丰富和发展人类的文化和科学知识。

社会的文明和进步,表现为丰富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教师所培养的人,不仅有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有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教师培养出各种人才,推动了社会的物质文明的进程。教师在一定的历史时期,还为社会传播进步的思想意识和科学的革命理论,为维护进步的生产关系和精神文明,促进社会的变革和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探索和塑造人类灵魂,促进人类的自身完善。

在人类从野蛮时代向文明时代迈进的过程中,教师一直都是探索人类文明发展方向的先导。人类的文明是由人创造和发展的,教师为培养新一代,要对未来人才的规格进行探讨和设计。这种探索关系着培养出来的人能否适应发展变化的社会要求和时代要求,也关系到人类素质的提高,从这个角度来看,教师为人类自身的完善进行了先导性的探索。

教师在促进人类自身发展完善的过程中,主要是通过自己的创造性劳动,改变年轻一代的精神面貌,启发智慧、塑造美好的心灵。因此,人们把教师称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对学生灵魂的塑造,与其他工程师和雕塑师不同,因为“灵魂”是非常复杂而又容易变化的精神现象,如果没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心理学、教育学理论,塑造是不可能的。培养人作为一项工程,就需要教师严格按照一定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又要根据具体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精雕细刻,倾注心血。教师通过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全人类的文化水平,培养新型的劳动者,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通过培养各种专门人才,促进社会精神文明,为社会发明更多的科学技术和更好的精神产品,实现科学知识的再生产,从而促进人类自身的发展和完善。

(二)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作用

我们知道,学校教育在学生身心发展中起着主导作用,而学校教育则主要是通过教师来实现的,因此,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也就是说,教师的主导作用,既是有条件的,也是客观辩证的。

教育过程是由教师和学生双边的活动构成的。教师作为教育者,代表着一定社会的利益和要求,通过教育活动去完成社会赋予的历史使命,使学生的身心朝着与社会要求相统一的方向发展。这是由教师的角色地位所决定的。教师要在教育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必须具备主观和客观条件。在主观方面,只有具备作为一名教师所必备的条件和素质,才有可能在教育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那些虽居教师地位,却未充分具有教师必备条件的人,仍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教师,当然也不能很好地发挥主导作用。在客观方面,由于社会或其他种种原因,使教育过程的正常进行遭到破坏和干扰,当然也谈不上教师的主导作用。如十年动乱时期,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混乱,教师的工作条件得不到基本的保证,同样也就不能发挥应有的主导作用。因此,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是依赖于一系列主客观条件的。

肯定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并不意味着否定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主动性。因为,在教育过程中,学生既有受动的一方面,也有主动的一方面。学生正处于身心发展的时期,学习知识需要有人传授,发展智力需要有人提供机会和条件,形成品德也需要有人塑造和培养,因此,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依赖性、可塑性和模仿性,客观上要求教师给予帮助和培养,正是教师主导作用的客观性的表现。同时,学生身心发展又是在自身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中获得和实现的,学生的主动性是构成教师主导作用的重要因素,既是教师活动的任务和内容,也是衡量教师主导作用的重要标志。离开了学生的主动性,教师的主导作用就会失去它的主要内涵,失去它的对象和归宿。因为教师所培养的是具有一定主动性又全面发展的人才,所以教师主导作用的正确和完全的实现,其结果必然是学生主动性的充分发挥。这是教育过程的客观规律的反映。

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主导作用,首先表现为对教育对象的控制作用。这种作用是以教师已掌握的知识技能传授给学生,以教师运用适当的方式去启发培养学生的智能,以教师自身的言行来影响学生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发展为具体表现,从而调节、控制和改造学生的身心结构和能力。其次表现为对教育影响的控制作用,教师对教育过程的种种因素,有着选择、改造、控制的职能。在许多情况下,教师要创造和选择合乎教育目的及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教育影响,决定何时以何种形式来影响学生,改造或排除不利学生成长的内外因素,并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实际情况的反馈,调整或改进教育影响,使教育影响更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发展。因此,教师对教育对象及教育影响的主导作用,是其他人所不能代替的。

第五节 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

在教育史上,对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问题存在着长期的争论。主要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是以赫尔巴特为代表的“教师中心论”,认为学生的心智成长全仰仗于教师对教学形式、阶段和方法的刻意求工和定式指导,学生对教师必须保持一种被动状态。这就把学生单纯看成教育的客体,无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另一种是以卢梭和杜威为代表的“学生中心论”,把学生的发展看成是一种“自然”和“自动”的过程,教师只能是这种过程的“仆人”,认为教育不应由教师直接控制,而应由学生亲自去获取某种生活经验和知识,把学生地位抬到绝对的高度。很明显,这两种观点各执一端,都没有真正回答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在实践中许多教师或多或少地受到这两种观点的影响,使教育工作失之偏颇,从而贻误了学生的培养良机。对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问题,成功的校长应该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客观科学地加以分析。

一、学生是教育的对象

在师生共同参与的教育活动中,学生是教育影响的承受者,一切教育活动都是围绕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而进行的。学生作为教育对象是由以下因素决定的。

首先,学生处于身心发展的未成熟时期,对社会、家庭及学校存在着比较大的依赖性,在教育过程中,离不开教师对学生生活上的关心照顾、学习上的启发帮助、思想和行为上的引导和培养。

其次,学生身心发展具有高度可塑性,又是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接受什么样的影响和教育对学生的身心成长至关重要。离开了教师的引导和培养,学生的发展就必将迷失正确的方向。

二、学生是学习的主体

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客体地位并不排斥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学生作为教育的对象,只有在他自身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中才能获得发展,离开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教师的主导作用是无从发挥的,它是依赖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的。在这种意义上,学生也是学习的主体。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主要表现为几方面:

首先,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主动性。开始时,教师代表社会向学生提出各方面的要求,学生仍处于不懂、不会、不知的状态,只有在学生反映这些要求并转化成自身的要求时,学习活动才得以进行。为了实现这种要求的转变,学生要产生主动精神并通过自身的努力,才能实现知识的掌握、智能的发展和品德的形成。离开了学生的主动性,任何教育目的都不可能达到和实现。

其次,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独立性。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在活动中表现出自主和独立的倾向。学生的独立性,使学生在学习活动中表现出不同的态度和努力程度。因此,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应该尊重学生的自主独立性,不能强求一律和包办代替,而应该是启发诱导学生自己去独立思考,自己实践探索,成为学习的主人。

再次,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创造性。学生的创造性是他们的知识、智能、品德、体力的综合运用,是学习主体的最高表现。学习中的问题,不仅需要学生去解决,还需要学生通过创造性的活动去解决。要发挥学生的创造性,就要主动为学生的创造性学习提供必要的机会和条件,启发和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发现和鼓励有创造性的学生。

三、学生是自我教育的主体

肯定了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也就是承认学生具有自我教育的特性,作为教育的真正涵义应该是教育与自我教育的统一,在这一意义上,学生也是自我教育的主体。

学生作为自我教育的主体,首先,在促进自身的社会化过程中起重要作用。通过学生的自我学习、自我控制,个体逐步掌握社会所要求的知识、技能、态度、感情和行为规范,实现自我与社会的统一。其次,有助于调节学生的内在潜能。学生在选择接受社会要求和教育影响的同时,不断地激发和调动自我的内在力量,充分地发挥主观能动性,从而制约自己的活动,产生自我教育的作用。

学生生活在一定学生集体之中,学生集体同样是教育的主体,它对集体的成员产生巨大的教育影响。学生集体的教育因素包括集体的共同目标、集体的组织制度、人际关系、集体舆论和气氛。学生生活在集体之中,集体的共同目标往往作为一种既定的思想观念和信念,制约和同化个人的目标,激励学生为此去奋斗和努力;在班级和集体的组织中,每个学生都要充当一定的角色,接受角色规范并履行角色行为,有助于学生的社会化进程;在集体的人际关系中,学生不断与他人相处和相互作用,既满足个人的需要,又能体验各种情感和关系,对自己的潜能和个性的发挥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同时,集体的舆论和气氛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学生的思想言行,参与学生的态度和价值观的塑造,学生在集体气氛和活动中,受到熏陶和教育。正如马卡连柯所说,集体自身就是很大的教育力量。

第六节 教育制度

一、教育制度:教育的总体结构系统

教育作为一个社会领域或社会部门,是教育的物质方面、教育的制度方面和教育的精神方面的复合。制度是指结构,教育制度就是教育结构。教育结构有多个方面和多个层次。这里讨论的是教育制度的宏观方面或总体方面的问题,即教育的总体结构系统。

现代教育制度包括现代教育结构的两个方面:一是教育的施教机构系统方面,包括学校教育的机构系统和幼儿教育机构系统、校外儿童教育机构系统、成人教育机构系统;二是教育的管理机构系统,包括教育行政机构系统、教育督导机构系统、教育评价和考试机构系统等等。

这就是说,现代教育制度是现代国家各种教育机构系统的总称。它讨论的是教育的结构系统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