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校长依法治校必备工具书-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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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学校活动安全管理(1)

第一节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

学校集体活动,是指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有计划地组织部分或全体师生参加的,在学校以内或以外的场所进行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做好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的有关法规

(一)《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摘录)

学校要建立安全保卫制度。财务、档案、食堂、宿舍、各类专用教室、传达室等部门和场所要指定人员负责,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管理。节假日要安排人员值班、护校。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摘录)

第十七条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二、学校应制订的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校内外集体活动的教育管理制度,是搞好集体活动的基本保障,是克服工作随意性,避免纰漏和失误的基础。不同地区不同学校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关制度,一般应该包括以下几项基本制度:(一)常教育制度①对实施安全知识教育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途径、实施时间、保证措施等做出明确的规定;②对涉及学校集体活动的主要安全常识要点做出规定;③对不同年级和年龄段的学生及教师应掌握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做出规定;④对不同的层面要有检查落实机制。

(二)活动申报和审批制度

组织大型集体活动申报和审批制度应主要明确:申报活动的类型、范围;学校有权审批活动的审批责任人及其审批权限;须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活动的申报程序、申报的时间要求。

(三)安全工作预案制度

组织集体活动必须提前制定安全工作预案。要对安全预案的基本内容做出规定;对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做出预测性描述;对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做出规定。

(四)安全责任制度

集体活动应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等原则要求;明确组织和审批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责任人;不同责任人的责任范围;对事后追究责任的程序和责任人的处罚类型做出规定。

(五)总结报告制度

任何集体活动组织完成后,各级负责人都应该书面或口头总结活动中的不足及改进措施,以利于更好地完善活动中的组织管理工作。

三、学校集体活动安全责任

学校集体活动的组织过程中,不同的人担当着不同的角色,其安全责任不同,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应负的法律和行政责任也不同。一般讲,校长、具体组织者、班主任及其他人员应分别承担如下责任。

(一)校长的责任

①依法保护广大师生在参加学校集体活动时的人身与财产安全,要保证整个活动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如:要确保活动场所和设施均符合安全要求;确保出行工具及司乘人员均符合法律规定和行业规定等。

②负责审定和批准小规模的校内外集体活动方案;负责制定较大规模校内外集体活动方案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③负责落实学校集体活动安全工作预案,确定活动中各环节的安全责任人;负责在平时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师生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活动及管理;负责在活动出发前对师生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强调和对有关负责人的落实。

④在大规模活动进行过程中,负责随时监控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一旦发生事故,负有首要的组织抢救、应急疏散、维持秩序等责任(未直接参加的活动除外)。对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负有主要责任,代表学校及受害师生依法向有关责任单位追索民事赔偿,以维护学校及师生正当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⑤若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学校方面的原因引起时,校长要代表学校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一般主要指民事责任);若事故中校长本人有失职甚至渎职行为时,要负直接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⑥负责活动结束后组织进行安全工作小结等。

(二)具体组织者的责任

具体组织者是指直接策划和组织学校集体活动的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如副校长、政教处、德育处或教导处、党(团)支部或少先大队等部门的负责人。他们的责任主要是:①拟订学校集体活动安全工作预案。

②落实活动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③分解活动各环节的安全措施并确定责任人员。

④负责对师生进行相关安全常识的教育。

⑤实施活动中安全管理措施。

⑥发生安全事故后协助校长或当校长不在场时独立组织抢救伤员,落实应急措施。

⑦进行活动后的安全小结等。

(三)班主任(辅导员)的责任

班级是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基层单位。班主任(辅导员)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直接实施者,也是在校外集体活动中负责学生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其主要责任是:①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按照学校教学计划有意识地对学生进行有关学校集体活动的安全常识教育,进行交通、消防、防震防灾、自救自护等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加强对学生的公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文明礼貌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习惯,在公共场所不吸烟、不争抢、不拥挤、不追逐打闹等。

②在学校集体活动的组织实施过程中,要跟班负责。出发前,对学生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强调,检查学生的安全准备工作;在活动进行当中及时对学生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和纠正;发生意外时,组织学生进行安全自救,对受伤学生进行紧急救护。按照领导安排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稳定学生情绪。事后应利用恰当时机对学生进行健康的心理引导,消除学生的恐惧心理和不良情绪等。

③如果事前没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生违规行为或当学生受到外来人员实施的侵害行为时制止不力,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到其他安全隐患,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属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班主任(辅导员)应积极组织学生自救互救,如果只顾自己性命,擅离班级岗位,发生学生伤亡的,属渎职行为,应追究法律和行政责任。

(四)其他人员的责任

其他人员是指配合组织者搞好校外集体活动的协调管理人员,如任课教师、后勤人员或外聘的司乘人员等。协调人员对校外集体活动事故一般不负主要责任,但当他们由于自己的过失而使自己分管的安全环节或承担的工作出现疏漏,并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时,他们要承担相应的直接责任。他们的责任主要是:①按照校长或组织者的安排,承担一部分组织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准备工作和管理工作并负有相应的责任。

②在校外集体活动中按计划落实有关安全措施。

③在事故发生时配合组织者进行抢救。

四、学校集体活动的安全要求

学校内外集体活动种类繁多,各类活动在规模、时间、环境、场所、形式、内容、安全工作组织、安全知识教育、安全事故预防及处置等方面又各有特点。为便于学校在实际工作中参考借鉴,根据校内外集体活动中安全工作的不同特点,分别介绍其安全要求。

(一)大型集会与专题参观类活动的安全要求学校经常组织师生在校内外举行大型集会或专题教育参观活动,如庆祝会、联谊会、艺术节、科技节、报告会、影视观摩、升旗仪式等各种集会活动或到展览馆、科技馆、博物馆、植物园、工厂、农村、部队等地的参观学习活动。这些活动集中在一定的场所内,通常在学校操场、礼堂或参观场馆等能容纳众多人数的场所,学生参与面广,人员高度集中,活动时间短、节奏快、活动紧凑,因此容易发生中暑、砸伤、炸伤、烧伤、跌伤、窒息、骨折、脑震荡等,严重的也会造成残废甚至死亡。学校在组织这类活动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拟订计划并报请审批

学校在活动前要成立组织活动的领导小组,并拟订详细行动计划,包括活动时间、地点、路线、参加人员、服装要求、交通通讯工具的准备、饮食安排、活动总负责人、各部分专项工作负责人、各班级(学段、年级、小组)负责人等基本安全保障做出概要说明,做好组织分工、配齐工作人员,分头开展各项准备工作。

2.制订安全工作预案

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并制定相应应急措施。如对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场馆内突发火灾、地震、骚乱等做出预测,并计划好各环节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的应对措施。

3.做好活动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①勘查活动场所,熟悉环境。

a.明确进、退场时间、地点、顺序和坐席区域,明确场馆内所能容纳人数的最大限额。使用室内会场时,会场所有前后门边门可以随时开启进出,只有在出口通道足够应急使用的情况下始可指挥入场举行集会。

b.要从安全角度考虑入场和退场的顺序,要给每个班规定固定的座位区域并定出互不冲突的疏散通道,若有多个学校参加活动,规划时要与相邻的兄弟学校协调,以免冲突。之前画出平面图分发到班,指挥学生排队依次入场和退场。

c.检查消防设施及安全通道,发现并排除不安全隐患。

②如组织参观活动,应在时间安排上尽量做到提前预约,避免选在参观人数处于高峰的时间段。

③注意选择天气较好的时间。根据季节、气象预报情况提示活动参与者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冬季、风雪天注意穿棉鞋、戴手套,防止冻伤、感冒;夏季、阴雨天注意带雨具、遮阳帽,防止淋雨、中暑。炎夏季节,白天一般不宜安排室外集会或大型集体活动,如确有必需,也应安排在早晨或傍晚,尽量避免强烈日照,以免造成学生中暑。

④如必要,与公安、交通、消防、医疗、卫生、饮食等部门联系,争得协调配合。

⑤若需乘坐车、船,则必须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交通工具,驾驶人员必须有执照。严禁使用非客运交通工具违章载人。

⑥勘察行进路线。如采取步行前往,选择既便捷又安全的路线。参加活动的师生应统一着装或者佩戴统一醒目的标识,有醒目的旗帜或标牌导引。

⑦会场环境布置,若有学生参与,涉及攀高悬挂会标、横幅诸事,必须有教师现场负责指导与保护。

⑧所选会场若在室内,建筑结构必须牢固,若会场在楼上且为木结构梁柱或地板,应考虑可承受容纳人数。

⑨为营造喜庆欢乐气氛,若燃放烟花鞭炮,应划定专门区域,远离人群,指派纠察,加以隔离,同时由专人小心燃放;若要放充气气球,氢气瓶应放四周无明火处,请专人充气,为确保安全,指派纠察,把好所有关口,严禁吸烟者夹带明火入内。

⑩室内大型活动,电工应固守岗位,能够做到随叫随到,以便应急。

准备移动电话、传呼机、喊话筒、哨子、队旗等通讯、联络工具。

准备适量应急药品。

到其他民族地区或到特殊的部门进行参观学习时,应考虑不同民族习惯和特殊部门的有关纪律。

考虑师生的人身和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活动前进行专项安全教育。

4.活动中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①强化师德教育和责任意识,提高安全意识。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坚守岗位,避免疏漏。一旦发生事故,则应以保证学生安全为核心,临危不惧,沉着处置,切不可抛弃学生,临阵脱逃。

②出发前、到达目的地后、返校前、返校后,都要清查人数,避免走失学生。

③乘车、乘船、乘机按核载人数乘坐,不得超员;不与司机攀谈,大声喧哗;不将肢体伸出车窗外,不向车窗外扔废弃物。

④不要让学生携带危险品及不洁净食品饮水。

⑤保证各个环节上的安全责任人坚守岗位,如班主任坚持跟班;在进出口安置指挥进退场的专职人员,配备喊话喇叭或其他指挥用具;在场馆内的疏散通道主干线、安全门、消防设施、电源等处设专人负责,并使各种安全设施处于应急准备状态。

⑥要以班级为单位,根据座次区域距人口的远近,安排进场和退场顺序。进场及退场要在专职人员指挥下有序进行,要在每个班级的首尾各安排一名负责教师(教师不够时,可让班干部负责),以保持队形。

⑦在馆室内的参观活动应强调让学生认识并牢记安全门的位置及安全通道的方向。

⑧活动过程中保证秩序,严禁学生在坐席内嬉戏、追逐、打闹、大声喧哗。教师所处位置要尽量使自己所负责的学生在视野所及和指挥有效的范围内,如果所负责的学生较多,要分区域让班干部协助管理。

(二)体育运动与艺术表演类活动的安全要求体育、艺术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增强学生体质,锻炼学生的毅力,提高学生艺术审美水平,组织学生开展、参加文体比赛、表演等活动,如大型运动会、文艺汇演、文体教学活动、表演活动等。这些活动人员高度集中,涉及器械种类多,活动场所相对集中。剧烈体育活动具有一定的体能和技巧要求,不少项目还具有较强的竞争性、对抗性,一定程度上具有潜在的不安全性,容易发生诸如摔伤、撞伤、扭伤、拉伤、砸伤、踢打伤或溺水事故。运动会、文艺汇演的组织形式与大型集会活动类同,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除有文体活动的特点外,同时具有大型集会的一般特点,应与之结合,共同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在制订安全工作预案时,要重点对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运动员身体损伤、骚乱、火灾、拥挤踩踏、中暑、舞台坍塌等事故做出预测,要求各环节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制定出应对措施。

在组织校外大型运动会、文艺汇演活动时,应事先与当地交通、公安、消防、医疗、电力等部门联系,取得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