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可调味亦可养生
醋,客酌主人也。从醋声。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
醋是最古老的调味品之一。人类食用醋的历史非常悠久,有人认为约有一万多年。有关醋的文字记载,也至少出现在三千年以前。我国在数千年前已经掌握谷物酿醋的技术。关于醋以及“醋”字的产生,历史上有两个传说:一是相传在远古时期,夏代杜康的儿子叫黑塔,成人后他带领自己的部下东迁到现在的江苏靠近长江的镇江市一带定居下来,并在长江边上开设了一家酿酒的作坊。当酒糟用水泡至21天时,他打开缸盖,突然一股香味扑鼻而来。他一尝,感到这种东西又酸又甜,与酒不同。他想给这种物质取个名字,想了想,这东西是用酒糟经过21天制成,于是他用“二十一日”,即“昔”字加上“酉”字造了一个“醋”字,以此字作为这种又酸又甜的物质的名称。自此,镇江的醋闻名遐迩,至今为止,镇江的醋仍然是以21天为一个酿制周期。
另一个传说是杜康造酒时,将酒糟浸在缸里,二十一天后的酉时(下午五时至七时),他揭开缸盖,一股香味扑鼻而来,再尝尝缸里的水,香喷喷、酸溜溜、甜滋滋,味道很好。于是,杜康又照此制作,并把它推广开来。后来,造得多了,得有个专名才好,杜康想了许久,猛击一下脑门,这是21日酉时成功,“二十一日”加上“酉”不是“醋”字吗,就叫做醋吧。
这两个故事都体现了“醋”字的一种造字方式,不过这些都是传说,不足为据。“醋”字出现较晚,经过隶变之后成为今日的模样。在我国古典文献中,“醋”本作“醯”(xī)或“酢”(cù),被称为“苦酒”。最初的制法是用麦曲使小米饭发酵,生成酒精,再借醋酸菌的作用将酒精氧化成醋酸。春秋战国时,醋是贵重的调味品,汉代才普遍生产。“醋”字本身的结构左边为“酉”。“酉”本是古代的盛酒器,在这里指代酒,这说明了“醋”与“酒”密切相关。《说文解字》认为“醋”是形声字,声旁为“昔”。醋除了本义外,还引申为嫉妒的意思,例如醋劲儿、吃醋等,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
《本草纲目》上讲“醋可消肿痛,散水气,理诸药”,说明醋还可以作药。通常10年以上的老陈醋药用价值比食用价值要大得多。据说,老陈醋对降血脂有独特的功效,存放时间越长,疗效越好。在国外,在用醋防治疾病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西方医学的奠基人、希腊的希波克拉底医师(公元前460—公元前377年)曾赞赏食醋的医疗价值,并对呼吸器官的疾病、疹癣、狂犬咬伤等疾病使用食醋治疗。在罗马的民间医学中,也用醋来治疗创伤。食醋在日本也有悠久的历史,“少盐多醋”被日本人列为“长寿十训”之二。
中国古代食醋一方面为了调味,另一方面为了养身,说明中国人很早就注重生活保健,这是人类思想进步的一种表现。健康是人的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没有了健康,几乎等于失去了一切。“好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其实,健康也好、生活也好、处事也好,现代人都应当像古人那样多吸收对自己有利的东西,这是醋文化给人们的启发。
花间一壶“酒”,心醉而逍遥
酒,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恶。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
“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杜甫曾经作诗赞李白饮酒出诗,潇洒不羁。李白是唐代的诗人,素有诗仙的美名,而其著名的诗多是酒后所作。自古爱酒的文人骚客处处皆是,普通的市井小民也几乎日不离酒。
根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今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这则传说,可能是后人杜撰的,但它表明早在四五千年前,酒便与人们的生活有很大关系,甲骨文中早就出现了酒字和与酒有关的醴、尊、酉等字。
“酒”的甲骨文左边为“水”,右边为“酉”。“酒”的属性为液体,所以从“水”旁。由于金文的“就”字是个酒坛子的形状,即“酉”,在周初金文里,这是“酒”的本字,因而“酉”的本义就是酒。“酒”是个会意字,本义为用高粱、大麦、米、葡萄或其他水果发酵制成的饮料。
关于酒的发明创造,民间流传着许多有趣的传说。相传,当年杜康造酒时,总是造不成,后来就请教了一位仙人。仙人告诉他要在某地某日的酉时取三个人的血,每人一滴,这样酒才能造成功。杜康就在指定的地方等人取血。不一会儿,过来一位文人,杜康上前说明缘由,于是那书生便在杜康的酒里滴了一滴血。书生走后又来了一位武士,杜康再次上前说明了原因,武士也在酒中滴了一滴血。武士走后,杜康等了很久也不见有人来,眼看酉时就要过去,正在着急时,远处来了一个傻子。杜康本不想用傻子的血来造酒,但一想这可能是天意,于是就取了傻子的血。酒造成后,后世喝酒的人便逃不了这三滴血的影响:开始喝酒时,像书生一样斯文;喝了一会儿,像个武士一样声高气壮;酒醉后,就像个傻子一样糊里糊涂。这是有关“酒”的趣谈。
《说文解字》里讲:“酒,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恶。”这里体现了酒的引申义。酒和饮酒被人们赋予了感情色彩,通过他们可以探出人性的美与丑。例如酒肉朋友、酒色之徒,多有贬义色彩;再如酒品,指人在喝完酒之后的情态,酒品不好的人,喜欢生事或哭闹,多被他人嘲笑。酒本身能伤人也能救人,喝酒喝得多,对人体伤害很大,适量喝酒则能防止血液黏稠。
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在古代文学艺术的王国中,它对文学艺术家及其创造的登峰造极之作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因为饮酒常使人的思想处于缥缈自由的状态,心境逍遥,而自由、艺术和美是三位一体的,因自由、逍遥而艺术,因艺术而产生美。醉酒而获得艺术的自由状态,这是中国古代文人、艺术家解脱束缚,获得艺术创造力的重要途径。李白就是典型的例子。
中国的酒类型与酒文化的丰富皆是毋庸置疑的,饮酒的意义远不止口腹之乐,在许多场合,它都是作为一个文化符号,用来表示一种礼仪、一种气氛、一种情趣、一种心境。酒的酿造体现了劳动人民探索奋斗的精神,而“酒”本身也代表了追求绝对自由、忘却功名利禄及生死的精神特质。
从“鲜”中感知创新精神
鲜,鱼名,出貉国。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
每当人们喝上一口美味无比的汤羹,往往会说上一个“鲜”字。“鲜”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它的字体书写已经告诉我们它是如何被创造出来的。
关于“鲜”字的出现,曾有这样一种说法。相传孔子周游列国,一度困顿,因为缺衣少食,身边只有颜渊、子路、冉有、曾参等忠实弟子。有一天,孔子早晨只喝了一碗菜汤,待到中午,饮食还没有着落,弟子们没有办法,便分路乞讨。
子路捧着一块羊肉,满头大汗地跑回来,说:“先生,有羊肉吃了。”孔子见状,脸上显露出笑容。刚准备点火烹煮,冉有也提回几尾鱼,收拾好后随手放进了锅里。
羊、鱼同煮尚是首次,众人都没有吃过,不禁有些担心。不久,合烹的肉鱼很快就熟了。曾参先给孔子舀了一大碗,孔子尝了一口,觉得羊肉很香,鱼味很美,汤汁的味道分外好,令人回味无穷。孔子心想,鱼和羊肉合烹味道如此好,那就把“鱼”和“羊”合起来,称为“鲜”字。不过,“鲜”字是否是如此造出来的呢?先从它的字形开始分析。
“鲜”在甲骨文中还没有出现。金文中还有一个“鲜”字,其结构是由“鱼”和“羊”两字构成,并且“羊”字在上,“鱼”字在下,书为“鲝”。“鲜”字的小篆仍然保持了“羊”和“鱼”的结构,只是二者的位置由上下变为“鱼”在左,“羊”在右。许慎在《说文解字·鱼部》中解释:“鲜,鱼名,出貉国。”古代的貉国地处北方,多吃羊肉,鲜少吃鱼。物以稀为贵,在貉国人们觉得鱼肉更加鲜美。因此,貉国人用“鱼”和“羊”造出了“鲜”字,意思是“像羊肉一样味道可口的鱼”。这才是“鲜”字的造字过程。“鲜”字的引申义有新的、刚出现的意思,例如“新鲜”一词。“鲜”字还有明洁、洁净的意思,如“鲜明”。
古人喜爱新鲜的东西,现代人自然也喜爱新鲜,求新、求变是人类的本性,它是创新精神的原动力。因为有了对新事物的设想,为了这个设想,人们才去发明和创造,人类才不断进步。“鲜”字本身就是创新精神的一种体现,现代人应该注重培养创新精神,以求给自己创造更多的物质和精神财富。
“筷”:乐观心态的展现
箸,饭欹也。从竹,者声。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
相传,尧舜时代,洪水泛滥成灾,舜命禹去治理水患。有一次,大禹乘船来到一个岛上,饥饿难忍,就架起陶锅煮肉。肉在水中煮沸后,因为烫手无法用手抓食,大禹不愿白白浪费时间等肉锅冷却,就砍下两根树枝把肉从热汤中夹出,吃了起来。从此,大禹总是以树枝、细竹从沸滚的热锅中捞食,这样可省出时间来治理洪水。久而久之,大禹练就了熟练使用细棍夹取食物的本领。手下的人见他这样吃饭,既不烫手,又不会使手上沾染油腻,于是纷纷效仿。这就是筷子的雏形,但是,真正的筷子出现得相当晚。
筷子原本叫做“箸”。《说文解字·笔部》解释:“箸,饭欹也。从竹,者声。”所说的“饭欹”就是吃饭时所使用的餐具,无疑“箸”就是后来的筷子。“箸”向“筷”的转变还有一段故事。古人十分讲究忌讳,由于“箸”与“住”同音,“住”有“止”、“停止”的意思。人们认为,以“箸”字作为餐具的名称不吉利,人人都希望自己在事业上一帆风顺、永不停止、快快成功,所以就用“竹”和“快”二字组成的“筷”字来代替“箸”。由于“箸”多用竹子制成,“筷”就这么出现了。“筷”的造字之所以用“竹”,是因为这种餐具多为竹子制成;而“快”除了发音外,也有表意功能,人们希望生活中能快快乐乐,吃饭自然也快快乐乐的,所以“筷”字就这么出现了。
“筷”字的出现体现了古人乐观的生活态度,现代人在送礼时也经常选择送“筷”,希望对方高兴、愉快,以图吉利。“筷”字展示了中国人自古至今的达观思想,不因困苦而悲伤颓废,而是以乐观豁达的心态看待生活。现代人也应当培养这种乐观的精神,在繁忙的生活中如能保持身心愉快,则可以养身养心,不失为一个养生的好办法。
要目光如炬,不要目光如“豆”
豆,古食肉器也。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
《孟子·告子上》曰:“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一捧饭,一碗汤,有它就能活,没有就得饿死。“豆”字在这里并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豆子,最早的“豆”不是吃的,而是用的。
甲骨文、金文的豆字,像一个上有盘下有高足的器皿,盘中的一横是指事符号,表示盘中所盛之物。豆是古代的一种食器,形似高足盘。据文献记载,商周的“豆”就其质地来看,主要是木制的,还有竹制的和陶瓦豆、青铜豆等,多用来乘肉。《说文解字》中讲:“豆,古食肉器也。”这指出了“豆”的本义。
大约在战国以后,“豆”从盛肉的器具逐渐转变成为祭祀的器具。“豆”后来由食器引申为量具,又指容量单位。《小尔雅·广量》:“一手之盛谓之溢,两手谓之掬,掬四谓之豆,豆四谓之区。”意思是一只手装的量叫溢,用两只手捧起的容量叫掬(捧),四掬的容量为豆,四豆的容量为一区。“豆”还可作重量单位,根据刘向《说苑》记载:“六豆为一铢,二十四铢重一两。”
“豆”明明是器皿,如何变成了植物呢?古代的豆科植物本称“尗”,把“尗”捡起来,就是“叔”,后来在上面加草字头,便是“菽”了。《诗·采菽》中的“采菽采菽”就指采豆子。到了汉代,“豆”就用来表示农作物的大豆了。部分学者认为这是假借词,即借用古代食器的“豆”指菽豆的“豆”。中国是最早栽培大豆的国家,距今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古往今来,“豆”都是重要的粮食作物,一方面食用,一方面榨油。
“豆”字虽然是食物,但是人们也赋予它感情色彩,例如比喻人愚蠢至极,就用“豆渣脑筋”一词。人若是对生活中的一切问题视而不见,也不去动用脑筋思考,抱着得过且过的想法生活,那么生活必然糟糕至极,比起一颗小小的“豆”恐怕都不如,只能做那些用完之后被人们弃之如敝屣的豆渣了。
凡事适可而止,不要贪“多”务得
多,重也。从重夕,会意。重夕为多,重日为叠。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
在《史记·淮阴侯列传》中有这样一段对话:“刘邦问韩信:‘我能率领多少兵士?’韩信说:‘陛下能率领的兵士最多不过十万人。’刘邦又问:‘那你又能率领多少呢?’韩信说:‘臣当然是多多益善了。’刘邦笑着说:‘多多益善,那又为何被我降服了呢?’”
“多多益善”在这里形容东西或人等越多越好。“多”充分地体现了人类的需求欲,在其造字的过程中就表现出来了。
甲骨文的“多”字是重叠的两个“夕”字,“夕”在古代指肉,表示肉多的意思。周朝早期的金文体与甲骨文体几乎相同,小篆体的“多”字,与甲骨文、金文的形体相似。清代文字学家王国维说:“多从二肉,会意。”就是说“多”是以会意法造字,用两块肉构成,两块肉指代许多肉。也有人说,这两块肉的形体是古代祭祀时的两块供肉。由此可见,古人造字原是以两块祭肉并列或肉相叠来表示“多”的字义的。“多”由本义的肉多引申为表示数量大。
《说文解字》解释了“多”字的引申义,不仅如此,在《说文解字》中,“多”还是个部首字,既可以作义符,如“夥”,也可以作声符,如“哆”、“爹”、“眵”等字。
《列子·说符》中记载了一则关于“多”的故事:杨子的邻人走失了一只羊,那人央求了许多亲戚朋友一道去寻找,又请杨子的家仆也一同去追捕。杨子说:“唉,走失了一只羊,何必要这么多人去寻找呢?”邻人说:“因为岔路太多了。”杨子的家仆回来后,杨子问:“找到羊了吗?”家仆说:“丢掉了。”杨子问:“怎么会让羊走失呢?”家仆说:“每条岔路之中又有岔路,我不知道要往哪条路走,只好回来了。”
杨子的弟子心都子听了这个故事,曾言:“大道以多歧亡羊,学者以多方丧生。”意思是大道因为岔路太多而丢失了羊,求学的人因为方法太多而丧失了生命。不管是古人还是今人,除了灾祸,恐怕凡是对人有好处的东西,“多多益善”当然是再好不过了,但是人们也不可“贪多务得”,凡事适可而止,对自己对他人皆有好处。
“有”无相生,淡然看得失
有,不宜有也。《春秋传》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声。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
“杨乃武与小白菜”之案是清代四大冤案之一,现代人几乎都知道这个故事。不过,鲜为人知的是,这起冤案之所以沉冤昭雪,竟然是诉状中一个“有”字起了作用。
杨乃武是余杭(今杭州)人,为人正直,文笔犀利,好打抱不平,得罪了余杭知县刘锡彤、杭州知府陈鲁和其他劣绅恶棍,因而被诬与小白菜通奸,谋妻杀夫,沉冤长达三年之久。
杨乃武的姐姐杨淑英、杨乃武之续妻詹彩凤到京城上告都察院时,从运河坐船经过扬州乃武世交李耿堂老先生处,李老看了杨乃武在狱中所写的诉状,其中有“江南无日月,神州无青天”一句话,李老认为第二个“无”字用得欠妥,这样触及官场黑暗,反而于事不利。他提笔改成“江南无日月,神州有青天”。杨乃武的诉状中圣赞神州大地上必然有青天大老爷为他昭雪,这一个“有”字唤起了某些官吏心中的正义感,而这场官司就这样被重新审理,得以破案。
一个“有”字竟然有这么大魅力,真是匪夷所思。不过,“有”到底是什么?千古以来恐怕没人能说得清楚。佛家讲究“得”与“失”不过一念之间,也就是“有”和“没有”的界限并不明显,即便是现代人也无法说清,自己有什么还是没有什么。不过在远古时期,人们的生活单纯,只求温饱,而动物是原始人主要的食物来源,他们认为,只要有动物的肉,那就是“有”了。
甲骨文的“有”字,是一个手掌弯曲的模样。其金文则是像人手持肉块之形,表示“持有”的意思。“有”的小篆是由金文衍生而来,经过隶变之后,成为今日人们所用的“有”字。它的本义即指“占有”、“取得”,引申为“存在”之义。
《说文解字·有部》:“有,不宜有也。《春秋传》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声。”作者许慎认为“有”为形声字。所谓“不宜有”是不该有而有之的意思,即不该有月食却出现了月食。这里的“有”与食也有关,只不过引申为天体的食变现象。此外,“有”还有等候、等待的意思,例如“有望”、“有朝一日”。
“有”与“无”相对应,没有就是无。这两个字充分体现了人性中的需求。在生活中,有些东西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别人夺不去、抢不走,不是自己该得的,也不要强求。有句俗语说:“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人们对待得与失如果能淡然视之,则可以身心轻松,活得也坦然舒适;如果一定要把“没有”变成“有”,又是力所不能及,便会伤了自己,还不如放下心中的包袱,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