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听良心的鼓声能走多远
18424400000002

第2章 序(2)

《教育片论》讨论的“不良品质”包括吹毛求疵、挑剔、笨拙的羞怯、轻蔑、贪婪、野蛮、跋扈、轻率判断、伪善、怠惰、说谎、心怀恶意、粗心大意、鲁莽、怯弱害羞、顽固、胆小,等等;而“优良品质”则包括彬彬有礼、仁爱之心、慷慨大方、荣誉、谦逊、勤奋、仁慈、爱学习、谦虚、有礼貌、谨慎、敬畏之心、自我控制、自我克制、自我抑制,等等。为不同的品格提供某种“德行的清单”,对于心智启蒙不失为一种便利可行的方法。首先,它的内容是大部分人在日常生活中所熟悉的;其次,它教我们学会理解人,因为它教会我们通过对人的具体品格的定义、特征和性质来取得对它们的认识,并促使我们依据在这些知识基础上的合理判断来有所行动,或对自己有所节制。

心智启蒙既包括个人的道德教养内容,也包括公民的社会美德内容,而重点则更倾向于前者。一个多世纪前,梁启超在中国环境中将道德分为公德、私德两个范畴,公德是指那些促进群体凝聚力的道德价值观;私德是指有助于个人道德完善的那些道德价值观。对一个群体的凝聚力来说,最必不可少的自然是公德,但私德也十分重要,因为一个群体的总体素质最终取决于该群体个体成员的素质。因此,梁启超认为私德绝非只是个人问题,它的首要价值乃在于有助于群体的集体利益。

今天,公德、私德的区别仍然存在,但已经不需要那么强调,因为今天人们对于梁启超所关心的“群”已经有了与他非常不同的理解和认识。由于民主思想的传播,今天的人们大多把个人首先当作公民,而不只是国家的一分子,“公民”这个人格需要有一种比“国民”的民德结合得更紧密的公德和私德。20世纪的极权统治让人们对“民德”的政治内容有了更充分、更清醒的认识,因为无数的事例让他们看到,私德也许并无太大瑕疵的个人完全可能像纳粹分子艾克曼那样成为制度性作恶的工具,体现在艾克曼身上的那种分裂的“民德”是非常可怕的。

今天的心智启蒙有了与梁启超时代不同的宗旨,它是民主的,不是国家主义的,也就是说,它不只是为了造就能增强群体凝聚力的个人道德素质,而且更是为了造就一种能增强与自由民主生活方式相一致的公民个体道德素质。只有这样的公民个体道德素质才有助于促进民主群体的凝聚力,也才是心智启蒙的现阶段目标。

启蒙的目标必然反映在启蒙所提供的知识上,不同目标的启蒙一定会对启蒙者的知识和学问提出不同的要求。清代思想家黄宗羲说:“学问之道,以各人自用得着者为真。”又说:“大凡学有宗旨,是其人之得力处,亦是学者之入门处。天下之义理无穷,苟非定以一二字,如何约之使其在我?”梁启超对此说深表赞同,他说:“此诚示学者以求道不二法门哉!夫既曰各人自用得着,则亦听各人之自为择。”也就是说,一个人做学问并不是单纯的积累“知识”,启蒙也不是单纯地把这样积累的知识写成文章告诉别人。启蒙需要知道为什么目标而启蒙,启蒙者的知识是为这个目标而服务的。启蒙的目标是一种对特定社会、政治生态下现实需要的判断结果。今天的中国已经不是梁启超时代的中国,以今天中国的情况来看,人性、人心的启蒙与公民知识的启蒙具有相同的目标,那就是为在中国形成公民社会和民主生活秩序做一些必要的准备,这也是听良心的鼓声要走的路。

听良心的鼓声与他人同行,在这样的结伴同行中,“能走多远”取决于朝着什么目标和有怎样的行为。许多人因为身处极端的环境中,而不能有与良心的内在导向相一致的行为,他们的行为变得与良心无关或相背离。阿伦特在《艾克曼在耶路撒冷》和《极权主义的起源》中对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有过经典的政治道德分析,而斯坦利·米尔格拉姆(StanleyMilgram)的“对权威的服从实验”和菲利普·津巴多(PhilipZimbardo)的“斯坦福监狱实验”则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许多不做好事或者做坏事和作恶的人,不是由于“良心泯灭”或是“没有良心”,而是因为存在着远比良心更强大的左右他们行为的力量和权威。因此,心智启蒙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帮助人们了解这些权威及其力量的行使方式,让他们知道人为何会“不由自主”地服从这些力量,这种服从又具有怎样的心理和认知特征。

人们在外力限制、思想操控、威权统治面前,能否拥有抵抗的意愿和行动的能力,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对自己心智的认识。统治权力对人们的操纵、愚弄、宣传洗脑之所以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利用了人们自身的性格缺陷和心理弱点。人自身的性格缺陷和心理弱点,以及对自己情绪、欲望的无知为统治权力的操控提供了机会,也创造了条件,而统治权力的操控则又使得受害者更加难以摆脱自身的限制。因此,心智启蒙必须针对人自身的愚蠢、冷漠、软弱和懈怠。我们需要承认人性中有恶的积习,对之保持足够的警惕,并知道如何在最大程度上克服这些倾向。心智启蒙必须在认识和改造这些恶的积习中完成。社会的进步取决于人类不断努力去消除人心改进与自然倾向的对立,这不是靠一个人的力量可以独自完成的。人心和良心的社会性决定了个人只有与他人一起,听良心的鼓声才有结伴远行的可能。

哈维尔在《政治、道德与公民性》一文中说,“国家必须保持真正的人性”,“国家必须是有精神、有灵魂和有道德的”。但是,达到这个目的需要长期的努力,因为这并不能依靠“一套简单的命令或指示”。“仅仅通过一种政体或者法律及指令是不能建成一个有道德、有精神的国家的,这只有通过包含教育和自我教育在内的长期复杂、永无终结的工作来进行”。这个估计也适合于我们今天以改良道德、砥砺品行、端正人心为目的的心智启蒙。

心智启蒙对人的可教育性和自我教育能力抱有审慎乐观的态度,因为人虽然可以教育,也有自我教育的能力,但未必就有这样的意愿。而且,有的人出于自己的私利,或者因为把握着公共权力,还会千方百计地阻碍这种教育。心智启蒙同样也会避免对“知识必然导致行动”过于乐观。它不怀疑知识是有用的,真理也是可知的(否则也就没有心智启蒙这回事了),但它并不认为人一旦掌握了知识或真理,就必然可以有所行动——“知而不行”不就是一个人心的弱点吗?事实上,知识充其量只是行动的必要条件,而不是行动的充分条件,因为大多数的人在与自己利益不合,或者遭到外部胁迫时,即使自己觉得良心未泯,也不会有良心行为。在这样的现实面前,心智启蒙自然必须做好“长期复杂、永无终结”的打算。

由于心智启蒙必然是针对具体环境中特定问题的,它基本上只是对这些问题所形成或提供的一些小知识和看法,有待于进一步的扩展和补充。因此,不宜将过多的系统理论强加到这一以讨论具体问题为主要目的的工作上。本书提出问题和探讨问题的出发点是,启蒙必须首先对个别事件或事例加以关注和思考,这种关注和思考是经验性质的,不是从某种一般理论得出的推导。这是一种处理个别事件、事例,而非一般理论的方式,提供的只是个人的看法,不是普遍的真理。

本书第一部分讨论的是个人良知和社会共善,以及这二者之间可能发生的矛盾和冲突,这种矛盾和冲突在民主的公共生活中是经常发生的,其不可避免让我们看到,听自己的良心鼓声始终是必要的,但不可能独自走得很远。个人良知是社会道德的宝贵资源,不能保护个人良知的社会不可能是真正道德的。但是,民主社会的共善却并不是孤独个体良知的简单相加。良心并不只是个人的,而且还是一种人与人互相联系的方式,因此,不能脱离一个人与他人的可能联系来了解他的良心。良心(conscience)一词是从拉丁文conscientia一词来的,原来的意思是人与人之间的“默契的知识”。与他人的联系其实早已包含在“良心”最早的意思里了,良心不只是一种直觉的情感或情绪,而且更是一种基于道德知识的,针对具体事情和境遇的实践性判断,更重要的是,良心指的是一种由一些人分享的知识。

用单纯自由主义的民主观强调个人的“良心权利”,容易忘记或忽略良心其实一直是一种在人际分享的知识。法学家罗伯特·费舍尔(RobertK.Vischer)在《良心与共善》(ConscienceandtheCommonGood)一书中指出,人的良心及是非、对错观念都受到来自外部的影响,一个人的良心是由于与他人有交往和互动,才变得清晰和明确起来的。正是由于一个人的良心具有社会性的一面,良心才对人的社会参与和行为具有指导的意义。良心所指导的不仅是他自己的个人行为,而且也是那些与他分享同一看法的其他人的行为。因此,良心把一个人与更大的存在群体联系到了一起,也使得良心对自己更有自信。在民主法治的制度中,政府没有压制公民良心的权力,个人良心在公民社会里发挥作用,但并不比体现民主原则的集体良心更为优先。

本书第二部分讨论的是人性自身的一些弱点、缺陷和幽暗意识,以及外力如何利用这些对人进行心理的和思想的操控。人在社会中表现出来的品格出错和人心不正都与内因和外因的相互作用有关。每一种语言中都有大量关于人的品格出错和人心不正的词汇,如刁滑、奸诈、刁钻、奸邪、诡诈,等等。这些词汇通过同义词的关系,形成了一个个“词义簇”,辨认时会需要一些“指示词”(如“欺骗”可以是刁滑、奸诈、刁钻、奸邪、诡诈这个词义簇的指示词)。这些词义簇的核心概念往往并不明确,在讨论它们的时候,会遇到如何辨认和确定的问题,也就是如何找到一个普通人熟悉的指示词。这就像做资料检索时,需要知道“搜索词”一样。心理学和大众心理学为许多这样的不良品格、情绪、心理提供了案例分析及相关概念,可以在一个比较具体的知识层次上帮助心智启蒙的工作。本书这一部分中所涉及的许多问题,如愚蠢、伪善、粗鄙、贪婪、轻信、偏执、忽悠、罪感、残忍、非人化,等等,便得益于此。对人性问题的关注离不开心理学,也离不开哲学,心理学被称为“隐藏的哲学”,心理学的良好基础,对于了解人性的幽暗是不可缺少的。

人性的幽暗和软弱限制了人的善行,也使得“恶”成为难以从现实生活中消除的危险。张灏在解释“幽暗意识”时引用了美国神学家、思想家雷茵霍尔德·尼布尔(ReinholdNiebuhr,1892—1971)的话:“人行正义的本能使得民主成为可能,人行不义的本能使得民主成为必需。”这是一个对人性卑劣和高尚双重性的观察。上帝给人良知,人于是能做好事。可是人性中还有阴暗和不完善的一面,需要有所制约。一方面,在设计具体制度时,需要将人性中的幽暗因素结合进去,如崔卫平所说,“在不同制度建设的背后,有着不同的人性观作为铺垫。恰当的人性观,是制度建设之根基和保证。关于人性的幽暗意识,不仅是一门人性学说,还是一门制度建设之学说”。另一方面,人的内心需要有良心的力量和心智启蒙的知识,否则难以察辨、抵御我们自己的和别人的恶念恶行。如果没有这样的力量和知识,那么,在制衡人性幽暗的制度不能建立,恶成为普遍规范的情况下,我们便会完全失去抵抗的能力,并失去抵抗的意愿,除了自暴自弃、自甘堕落,再没有别的选择。

第三部分讨论的是政治制度与民众德行的问题,这既关乎古典哲学家关心的政体对公民的道德教化或道德败坏,也关乎现代社会心理学所研究的“情境”对人的道德感知和社会行为的决定性影响。政体是一种统治形态,也是一种普遍的政治和社会文化生态。政体的制度本身可以成为现代社会心理学所关注的人的作恶情境,20世纪的极权统治便是这样,这样的环境是对人性的严酷考验。人们普遍相信自己会听从个人良心的指引,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菲利普·津巴多的“斯坦福监狱实验”展示的就是这样一种作恶情境。他将此称为“囚禁心灵的黑暗之地”。在那里,“我们目睹了人性残酷面的各色症状,惊讶于善人如何轻易被环境改变,成为多么残酷的人,而且改变程度可以多么剧烈”。情境的力量将权威、权力及被支配的个人行为之恶推向极致,“这股力量让我们搁置自己的人性,并从身上夺走人类最珍视的品质:关心、仁慈、合作与爱”。

虽然现代社会心理学对人性的弱点和幽暗有了更深刻的体认,但并不对人性完全悲观。用津巴多的话来说,了解情境的力量是为了“让我们开始认识对抗心智控制的特定办法”。因此,这样的知识是为了帮助迫切需要的心智启蒙,而不是鼓励在作恶情境面前无所作为、自暴自弃。人性中终究有良善的力量,人是可以通过一些方法,利用个体的作为来挑战环境与制度力量的。当然,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马克·吐温说,“欺骗一个人要比让他知道被人骗了来得容易”,同样,开启一个人的心智要比蒙蔽他的心智来得困难。有些个人善于抵抗,不屈服于诱惑,也许是天生就受到善良之神的嘉惠,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抵抗的能力是通过心智启蒙获得的,这种启蒙是出于他们自己觉醒了的需要,也因为他们听到了来自同路旅伴们的良心鼓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