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夏莲居著述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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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辛亥革命山东独立前后记(1)

辛亥革命山东独立前后记一、前言

辛亥革命,为我国历史上空前未有的创举,不仅推翻了清王朝,而且打破了数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为我国的民主革命初步奠定了基础。山东省地当冲要,左环大海,右跨平原,北屏幽冀,南控苏皖,自古为用武必争之地。一九一一年的秋天,武昌起义,山东响应,宣告独立。当时我年仅二十八岁,也曾亲临其事。光阴荏苒,转瞬五十周年,在那时作梦也没想到今日社会主义的实现,在垂老时能亲眼看见这旋转乾坤、改造山河,使全世界都为之震惊赞叹的奇迹,怎不令人振奋!

毛主席曾指示我们说:“不但要懂得中国的今天,还要懂得中国的昨天和前天。”周总理也曾号召我们将几十年来所积累的知识经验和见闻掌故记下来,传给我们的后代。这足以见党和领导方面重视祖国以往的历史,以期明了时代的演变,并可将过去种种与今天的辉煌成就作一个今昔对比;更可以理解到现代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与这种果实的可贵和得来的不易。我们应当特别珍视它,更需要对社会主义事业努力前进,以完成我们今日的使命。

一九五七年,《山东省志》资料征集委员会,曾嘱我写有关山东辛亥革命的文稿,那时因我在大病之后,不能执笔,甚觉抱歉。一九六一年一月,中国科学院山东分院历史研究所又约我撰写辛亥革命五十年纪念文字。同时,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也有同样的号召。我自属义不容辞,惟以衰病之身,年近八旬,又事隔五十年之久,昔年所保存有关当日革命的文件,在张宗昌督鲁时,谓我为宣传赤化,完全为他掠夺抄没殆尽。现所仅存的断简残篇,是我的儿孙辈于旧书堆中搜检所得的一小部分,前后缺略,头绪纷繁,真不知从何说起!只有就个人所能记忆的,及亲身所经历的,边想边写,力求真实,不夸大,不歪曲,不涉个人爱憎,不顾一切恩怨,以公正的态度,作比较确切的记述,为我暮年对于党和国家的些微贡献。

山东省自宣告独立,不久又复取消,虽是短短的时期,而当日事件的紧张、复杂、离奇、矛盾是令人难以想象的。虽然事后各处也有不少的记载,据我所看到的都与实际情况相去很远,惟有张国淦先生编著的《辛亥革命史料》一书比较近实。但其中还有“山东巡抚孙宝琦授意给谘议局局长夏某,令其传达独立”等语,则与事实大不相符。(一)谘议局是清末成立的,议员全由民选,仅有议长,并无局长。所谓惟一的地方民意机关——谘议局,系于清光绪三十四年十月十九日在本省设立筹办处,宣统元年九月初一日召开一次大会,宣告成立。这是清廷名为变法维新,改良政治而设,表面上是施政公诸舆论,准备立宪,实际上乃是借此来安定人心,缓和民气。局里的要职,皆为一班官僚绅士所垄断。议长是杨毓泗(济宁人),副议长是王景禧(费县人)和于普源(潍县人)。(二)我是当时全省各界联合会公推出来的正会长。(三)联合会是主动推翻谘议局的,居于监督全省行政的地位,并且是后来发动独立的根源地,孙宝琦哪能授意我去传达独立呢!即此一端,其余与事实相反的就更无论了。

这也就是我今日需要动笔去写的另一原因,为的是把真实情况写成史料,以免各家记载多歧,真伪混淆,令人无所适从。

二、个人的参加革命和我与山东的关系

在谈山东独立的经过以前,先谈谈我个人的身世及与山东的关系。我生长于旧家庭,我父在清季曾任云南提督,甲午之战,保障齐鲁,庚子之役,堵御联军,卫国守土的事迹,在清史上都有记载。我幼年随军,读的是旧书经史词章。我的出身,是由附贡考取鸿胪寺序班及一品荫生。像我这样的一个旧家子弟,反而参加了革命行列,岂不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怪事么?要推究其中的原因,有下列数端:

(一)我在十余岁时,即喜欢研究问题,看到梁启超等所办的《时务报》、《新民丛报》、《中国魂》等,觉得很新奇,颇喜阅览,因之思想上渐倾向于革新,这也为我参加革命播下了种子。

(二)我幼年赶上甲午之战,其后又经历戊戌政变、庚子之变,看见割台湾与日本,割青岛与德国,割威海卫与英国。眼见国事日非,危亡在即,如想救国图存,不得不从政治上改良入手。

(三)甲午之战,我父在登州督师抗日,打沉日寇两只船,保卫了国土(详见于山东巡抚李秉衡的奏议及《上海申报》);八国联军攻进北京时,在后方作防御,拦阻洋兵前进(详见于李鸿章的电文,原件惜为张宗昌所抄没),殁后,清廷予谥“壮武”,在清廷御赐的碑文祭文上,对于抵御外侮,守土卫国中外皆知的事迹,竟不敢提及一字,惟恐开罪于外国。由此一点,我感觉这真不成为国家,是我生平最愤恨的事。

(四)我在天津警谳局当审判官时,专办理租界交涉、违警案件,因之与外人接触甚多。他们那种专横无理,实在令人难以忍受,我终日与他们据理力争,颇费唇舌,而上级长官反以我为多事,不予支持。例如:天津女子师范教员吕碧城之姊吕眉荪在天津东北城角官银号旁被电车压伤。当时电车公司是比利时经营(因庚子、辛丑和约赔偿条约中把天津市内电车行驶权划归比利时经营),电车司机倚仗外国势力,漫不经心,以致伤人之事常常发生。我与之交涉,要求赔偿及惩办肇事司机,主张从严办理,以警将来。而前后任海关道的唐绍仪、梁敦彦等均和我的意见不合,谓我为少年气盛,竟不采纳我的主张。我感觉到弱国无外交,人命不值钱,这是非常愤懑苦痛的。

(五)我在光绪三十四年,曾乘坐过德国的提督号轮船,由天津经过烟台到青岛,在船上看见对于中国人的种种歧视,下船后的检验身体,更是对人任意凌侮。那种蛮横的态度,尤足令人精神上受到极大的刺激。

(六)我在清末是即用知府,归吏部铨选,赶上两次知府出缺,应该由我补授,皆因该部司官书吏把持索贿,结果均未补上。我目睹当时政治的腐败,除了付之一叹外,别无办法。

以上两端,全是当时个人耳目所接触,亲身所经历的,使我对于政治前途、国家地位均已绝望,以为这种现象要不改良,恐怕决难存在,所以时思发愤图强,另辟途径,这都是促成我参加革命事业的原因。

光绪三十三年,我任静海县知县。三十四年丁父忧,由静海回故乡(郓城),守制两年。宣统二年,除服到京,当时陆军部尚书铁良、民政部尚书肃亲王善耆、军机大臣大学士鹿传霖等对我都很重视,尤其是善耆对我情谊殷殷,极力罗致。我当时对于权贵,不愿趋附。而素常往来的人,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在旧人中,有学问、有骨气、操守廉洁,如陈宗妫、徐坊、王宝田等;一类是归国留学生及青年志士一流人物,如程家柽、徐佛苏、侯延爽、陈干等。此外还有当时的文学家、政论家,如陈澹然、王正言、丁汝彪、庄陔兰等。平日所谈的,不外乎朝政时局。大家全认为清政不纲,列强环伺,岌岌可虑,舍革命而外,别无救国良策!

那时我正在通州毅军充当营务处,以此名义住京,在吏部候选。武汉事起,山东省正当南北之冲,环境异常危急,一般齐鲁人士就互相联络,以“山东省绅商各界及教育会”的名义给我连来了两次电报,促我回籍。电文大意为:风云日急,鲁境尤危,咸盼贤能即速南归,共谋大计,以保桑梓!我遂于接到电文的第二天,即辛亥九月十一日出京。

十二日晨到济南。十三日山东各界代表在师范学堂开会欢迎,虽仅数十人,皆为当时社会中坚,我却无一相识。当时大家以武汉事起,南北隔绝,音信不通,希望我将北京各方面的情况和对革命的措施,以及中外大事,作一报告。我即详述当时的朝野见闻,他们又将山东各方面的形势对我详细地介绍了一番。

这是我与山东人士晤谈的第一次,但他们对我说的话都以为很中肯,在座的人虽以我为最年轻,却都对我很热诚,一致表示敬重之意。他们正在极烦闷、极无聊、没有办法的时候,忽然来了一个生力军,立时胆气都壮起来。有的互相耳语,叫我听见,说道:“没想山东青年中有这么一个人,从此可有办法了!”他们都喜形于色的像得了一种安慰似的。散会后一两日内,他们又纷纷对我访问,先后各别详谈,我才约略知道了他们的派别行动。

兹先简单分述如下:当时在济人士可以分成两派:一派是同盟会,一派非同盟会。两派对谘议局均是极端不满的,对三议长尤甚,认为均是腐旧官僚,暮气已深,又为“六二党”所把持(所谓“六二党”者,系议员六十二人,平均分配局中职权,原非政党组织,不过专为垄断把持,为一时权力结合的集团。当时因为他们是六十二个人,所以一般称他们为“六二党”),如不将它推翻,在政治上决无办法,一切事业均难进行。况“六二党”人是唯一的障碍,颇占多数,必须组织起正直无私、有作为、有能力的社会中坚人出来,方能应付当前环境。在前两派中包含有不少的革命人士,如谢鸿焘(栖霞人)、徐镜心(黄县人)、丁惟汾(日照人)、丁世峄(即丁佛言,黄县人)、周树标(安丘人)等;另外一派则是“六二党”,其中的主动者则为张汉章(巨野人),他又是谘议局的秘书长,副议长王景禧专听他的话,而正议长杨毓泗及另一副议长于普源又懦弱无能,随人摆布。

在这两天中,经过了种种酝酿,遂于阴历九月十五日又开各界座谈会,各界代表纷纷都来了。当时提出请愿八条,由我领着各界代表好几十位到巡抚衙门,门口卫队拦着不叫进去,后来经过交涉,孙宝琦让推几个代表,这样临时推出六位代表,这六人是我和丁世峄、周树标、赵正印、王志勋、朱承恩。我们六人代表大家往见巡抚孙宝琦(字慕韩,浙江杭县人),提出要求八项。内容如下:

(一)政府不得借外债充军饷,以杀戮我同胞。

(二)政府须即速宣布罢战书,无论南军要求何条,不得不允许。

(三)现驻山东境内新军,不得调遣出境。

(四)现在山东应解协款及节省项下,暂停协解,概留为本省练兵赈济之用。

(五)宪法须注明中国为联邦国体。

(六)外官制地方税皆由本省自定,政府不得干涉。

(七)谘议局章程应即修订,修订后即为本省宪法,得自由改定之。

(八)本省有练兵保卫地方之自由。

孙起初听到很觉得诧异,对于要求各项,表面上虽没有拒绝,而意思是甚难接受。经我和丁世峄两人反复陈说,丁并与孙苦口辩论,孙意思才稍活动,答应可以向清廷代奏。

又过了几天,清内阁来电,分条答复如下:

第一条,外债已交资政院公决缓议,确无以山东土地作抵之说,决不作为军饷之用。

第二条,朝廷已宣布罢战。至所称南军要求一节,俟将来提有条件,再行征集各省意见,如意见相同,即可照准。

第三条,已有电谕停止调遣。

第四条,协饷准其暂停。

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应在宪法中规定。资政院业经提出协商修改谘议局章程,确认谘议局为各省长官对待机关,将来编纂宪法及局章官制税法,各省事同一律,自应征集各省意见,公同议决。

第八条,系为保卫地方治安起见,应即照准。

此电系在联合会成立之后来的,为前后衔接起见,故提前照录于此。

十七日又在济南大明湖南岸谘议局开各界代表大会,到会的人很多,都争取发言,情况逐渐激烈。发言的大概是:先说山东当时所处的境况非常险恶,必须急谋应付之策,这是谘议局的责任,而现在的谘议局非但不能与地方有益,而且勾结官府,是最大的障碍!遂宣布该局种种的腐败恶劣罪状。说到这里,群情更加激昂。齐声高呼:“非根本推翻不可!”于是全场一致通过。此时完全变成了革命性质。因为谘议局是清政府法定的民选立法机关,推翻该局,即无异推翻清廷的一切法令,虽无独立之名,已经形成独立之实了。

这确是山东空前未有的举动!在清末看来,简直是造反,立即轰动全城。有惊奇的,有骇怪的,有反对的,有认为是绝对不可的,有以为是儿戏的,有咨嗟叹息闭目摇头,认为是祸将立至的。

惟有两派人,与上述想法不同。一派是具有同盟会精神的,认为时机已到,欢呼相庆,如谢鸿焘、徐镜心、丁惟汾、陈干(昌邑人)等所结合的一派;另一派是内心久已不满于“六二党”的把持,又因曲诗文一案(详见《山东近代史资料》第二分册,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受“六二党”的排斥,斗争失败,愤而辞职的,如丁世峄、周树标、王志勋、曲卓新(荣成人)等,认为敌党的巢穴既经推翻,从此不致再受他们的压迫,可以吐一口气,也可以再作打算,另有别的作为。这两派之外,大都是随大流看热闹,于中各显身手,相机活动。当时的情况,是紧张、凌乱、复杂的。

在推翻谘议局之后,必须另有组织,作为代替的机构。于是多数认为既有各界代表在场,就应该正式成立山东全省各界联合总会,以为全省立法监督行政最高机关。当经全场一致认为必要,而山东全省各界联合总会遂于此时正式成立。

成立之后,必须着手选举正副会长,而从前的谘议局议长当然无分,按手续应该先选正会长,于是大众不谋而同地高呼:“正会长非夏某不可!”全会一致完全赞成,这真是我想不到的事。

这些人在我未回山东以前全不认识,毫无往来。我自出书房之后,就在京津一带作事,并没有在本省呆过,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推举我。这时候,真如韩信登台,一军皆惊。事后我才知道他们推举我的原因,含有数种作用:(一)是在我初到济南于两次欢迎会上,他们听到我的议论和见到我的举动态度,都认为非常满意而印象很好。(二)是被推翻的谘议局人数众多,不容易与之对抗。(三)是被取消的三位议长都是翰林、道员,皆有相当的势力,在全省的人事中,声望、能力能与之抗衡对垒者,实难其选!(四)我虽没在本省作过事,而自幼在应科岁考时所作的文字颇有人喜欢传诵,因此薄获虚名。又在京任职时,于同乡中,亦颇负廉能之望。(五)山东军界将领,还有许多是我父在日的下级军官,举出我来,既可以与旧势力对抗,又可以对各方应付号召。

在当时,人选很难,选旧的顽固陈腐,决难有为;选新人非但资轻望浅,而且又各不相下。再说,在当时的局面下,当会长的确是具有绝大危险性的一宗责任,事倘失败,即有抄家灭门之祸!不要说新旧难得其人,即便能在新旧两派中选得出来,也无人敢于承当。这是事先他们已有筹划准备,不是临时偶然发动的。

我被选出之后,既不能辞,也不便辞,只有准备竭尽所有的力量担当一切,应付一切,决不愿有丝毫对不起地方,对不起国家的地方。

当选举副会长的时候,我提出了于普源。我的用意是因为于普源人尚老实,没有恶劣的官僚习气;又因为他是旧谘议局副议长,提出他来,既可以容易携手,不致有所抵牾,又可以减少旧派与“六二党”被解散议员的反对力量。我提出于来之后,也无人反对,当即通过。但是于不敢承认,就销声匿迹地回他的原籍潍县去了。于不敢就职,我又提出范之杰来,因范也是一个翰林,在北京的御史中也相当的敢言,头脑亦颇清楚,行为也很谨慎,大会因我介绍了范的简历,也就赞成通过。